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自2012年底开始,国家住房和建设部以“智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目标,启动了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第一阶段的工作。第一阶段建设的三批智慧城市试点中,智慧园区试点总计46个,以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为主。
2016年以来,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以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的第二阶段。2016年2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的新要求。新型智慧城市强调通过体系规划、信息主导、改革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进,实现国家与城市的协调发展。
安徽省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申报创新型智慧园区试点的通知》和《安徽省创新型智慧园区试点建设方案(2019-2021)》中,明确了到2021年,实现全省13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全覆盖的发展目标。提出各开发区可根据类型、信息化现状,围绕产业发展实际和应用需求,选择试点建设重点领域和突破口。
2019年出台的《“数字铜陵”建设发展规划(2019-2023年)》中提出了紧扣“城市全要素数字化转型”1个核心;紧抓政府、经济和社会三大方向;力推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政府、丰富数字生活、提升数字治理促进数字融合、夯实数字支撑6项任务的数字铜陵建设目标。铜陵市预期将智慧园区建设作为城市转型发展的新动力。
(二)现状及需求
目前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系统建设相对匮乏,管理手段较为单一。已建成若干分散信息化系统,如:循环经济园统计信息监测平台、废弃物信息发布平台及高空瞭望系统等。且当前已建设的信息化系统的覆盖范围、受理能力都相对有限。因此,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急需一套完善智慧化系统为园区的运营管理、企业服务、招商引资、应急指挥等服务,智慧园区项目建设迫在眉睫。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建设内容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组织专家团队对各职能部门及典型企业进行了初步调研,并结合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及未来智慧化转型发展战略要求,明确此次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的目标及方向,确立了一大基础建设和两大应用系统的建设内容。
一大基础建设为数据资源中心,搭建统一标准的数据规范体系,为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满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部数据共享交换,支撑各业务监管流程和系统使用,同时能高效满足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借助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资源能力,完成运营管控平台的建设,实现智慧园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数字化。
两大应用系统为:
(1)政务办公及企业服务系统,实现政务及企业数据资源共享,推动各类办公及企业业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信息互认,持续提升政务办公及企业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能;
(2)安全环保监测系统,优化当前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环保的数据监测、预警上报及应急处置管理方法。
(二)建设要求
(1)数据资源中心
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基于数据中台建设方法论,借助大数据技术完成大数据平台体系搭建,通过大数据治理工具实现园区多源异构的数据、各园区及企业业务系统的数据的接入集成和开发治理融合,形成统一规范,分层分域,多租户共享的数据标准,沉淀园区数据资产并对外提供数据开放服务。
(2)政务办公及企业服务系统
政务办公及企业服务系统里面包含两大部分,一个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办公部分,另外一个针对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服务部分。
政务办公服务是一套兼具园区信息门户、知识文档管理、会议管理、工作流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数据中心、党建服务等功能的协同管理平台,并可形成一系列的通用解决方案和行业解决方案。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创建了一个无障碍的数字化管理环境,实现了管委会内部各种资源的整合。
企业服务是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企业的线上平台,定位为解决企业经营、融资、机构获客、政府综合管理问题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构建统一的数据体系和评价体系,并以信用为基础,实现政府、中介机构、数据提供方等服务主体全流程线上化信息共享、专业分工、协同服务,通过服务自动匹配、风险智能化管理、服务多元化组合配套、政策精准扶持等一系列方式,通过企业服务系统,提供项目申报、数据填报、企业信息画像等相关功能,助力企业省事、省钱、省时间,缓解找钱、找人、找政策的难题。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在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条件,实现政府与企业全方位、零距离互动对接。
(3)安全环保监测系统
以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为主线,以及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智慧安全管理服务系统,有效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常态化、安全生产风险全过程全链条的态势感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监管水平,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从而形成从企业、园区、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到应急管理部的分级管控与动态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建设环保监测子系统,集成现有的园区高空瞭望系统、重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园区入江排污口监测系统。环保监测子系统包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体化监测预警系统、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预警系统,提供园区环境动态溯源、风险泄漏模拟等功能;新建微型水质监测站--新兴闸入江排污口,监测COD、氨氮、PH等因子,监测数据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
(4)统一用户管理平台
相关用户需要同时访问多个业务系统平台,并经常处理和浏览各个业务系统平台的相关信息资源,需要实施建立平台的单点登录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提供统一账号、角色权限管理等功能,为平台的用户提供统一的信息资源认证访问入口,建立统一的、基于角色的和个性化的信息访问、集成平台。
(5)云资源服务租赁(按3年计算)
本次项目建设拟通过租赁云资源服务的方式来部署系统,要求云资源服务提供方能根据项目用户量及业务访问量灵活调整对应资源。云资源平台应提供云服务、负载均衡、云数据库相关功能。云安全应包括结构安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网络设备防护几大类安全组件。云平台对应网络宽带要求100MB带宽、专线。
(6)大屏展示
需建设约10平米LED显示大屏,包含显示单元、控制器、控制软件、大屏处理器、配电柜、线缆、产品配件等,通过大屏直观有效展示园区全景展示、重点企业分布、安环GIS一张图等数据信息。
(三)实施及服务要求
(1)项目组织机构与实施人员要求
为保证此项目按时按质地顺利进行,中标人应建立专门的项目开发组和管理组,由专人负责。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时间表和各阶段各方人员安排及相关的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中必须根据用户方需求进行开发设计、实施。
项目需提供应用软件系统部署规划,并能支撑软件系统部署安装(含补丁包升级)、参数配置、单元调试,以及提供软硬件系统的集成联调,系统试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本项目实施团队达到10人及以上,其中开发人员不少于7人。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须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人员安排。在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经业主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需安排经业主认可的同等档次人员担任。
(2)项目交付与验收要求
交付要求
系统开发完成后,中标人向业主方进行系统交付。交付内容包括:
①软件程序
平台系统可执行程序、配置程序、安装程序或脚本;
平台系统所使用的所有第三方支持程序库、插件、中间件、相关系统的源码等;
②软件文档
开发类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报告》等。
维护类文档:《用户手册》、《培训记录》、《软件试运行计划》、《系软件试运行报告》。
验收要求
项目开发工作完成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周期不少于 60 天,试运行期间对产品功能完善性、可用性进行验证,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部修正,可允许提出申请项目验收。业主按铜陵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如项目建设单位采购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则需先通过项目管理单位评审。
①项目初验
在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和系统上线后,中标供应商提出初验申请,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相关各方签署项目初验报告。
②项目终验
在项目终验材料准备完毕后,中标供应商提出终验申请,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终验。终验通过后相关各方签署项目终验报告,项目进入售后服务期。
项目验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项目验收办法,编制项目验收计划,确定系统验收范围,组织相关专家验收系统,编写项目验收报告等工作。
项目终验依据包括:
项目技术文档、开发完成的信息系统。
(3)项目培训要求
培训目的
培训的目的是使用户了解智慧园区项目的背景、智慧园区相关系统功能以及针对不同的用户,使其经过培训后能够顺利使用智慧园区系统,以保障智慧园区系统稳定运行。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软件开发单位需要提供全面的产品培训和软件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安装培训;
系统维护管理培训;
系统操作使用培训(服务对象)。
经过培训(含软件、硬件的培训)后,应达到:
业务操作人员通过培训,能够尽快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具体的应用操作;
熟悉本职工作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和操作技巧,并能够解决出现一般问题;
具有熟练查询各种技术文件及维护手册的能力;
系统维护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软件、硬件的基础维护工作,能够及时处理大多数软、硬件技术故障。
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
在系统建设实施以前,用户方技术人员以及客户代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知识。
在实施系统服务过程结束时,为使客户能顺利接手该系统,用户方技术人员必须掌握所安装的各种产品、系统的有关安装、设置、管理、使用和客户化等方面的技术。
因此,在项目实施之前以及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各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分为基础培训和移交培训。
基础培训:在系统实施服务开始前,中标人将为客户提供有关系统体系结构、产品类别和选择、产品体系结构、产品功能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移交培训:在系统实施服务过程结束时,中标人将为客户提供针对所安装的各种产品、系统的有关安装、设置、管理、使用和客户化等方面的现场培训,目的是使客户能顺利接手该系统。
网络培训
由于成本和时间原因,在日常工作中,采用传统的培训方式保持对技术人员日常化、随时化的培训和交流是难以实现的,中标人需通过网络化的培训来解决问题,将把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中的内容等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形式,用户方技术人员人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通过课件进行学习。
(4)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①中标人应向业主提供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申报说明等技术文件和资料。中标人保证其交付给业主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软件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业主技术侵权,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②中标人应为所投软件提供专业化服务,免费服务期为2年,免费服务期自本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应提供免费升级等技术服务和支持,保障系统正常运作。免费服务内容包括:不限定时间技术服务、现场开发技术服务、故障排除、每日巡检服务、技术升级服务、接口服务、相关规范标准或业务变更后的修改服务等。
③免费服务期内的响应及修复时限要求:投标人应明确提出故障响应、应急保障及技术力量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保修内7*24小时的售后服务承诺。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修复时间不超过12小时。
④中标人应制定详细售后维护服务计划,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电话咨询、远程维护、现场维护、现场培训、定期巡查、软件升级、功能扩展等。
运维人员驻场要求
①中标人对本项目提供两年免费维保服务期,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免费维保服务期内,除根据要求提供培训服务外,中标人主要提供以下级别的系统运维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完成系统日常运行监控、系统故障快速定位和反馈、用户使用问题解答(服务电话)、用户现场应用问题解决等、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故障处理记录(知识库)维护,驻点人员接受业主管理和完成业主布置的其他与信用平台相关的工作;
②本项目免费运维期内需要配备以下岗位人员:
项目运维工程师:配备2名,驻场服务;
项目运维工程师:配备3名,远程服务;
系统平台运营人员:配置2名,驻场服务。
(5)保密要求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所有项目中或因与本项目有关而由中标人收到或制作的专有信息,属于且将会持续是采购人的专有财产;除为本项目服务之目的外,中标人亦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运用前述信息。
对于与本项目工作中标人有关的受雇人员、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标人均应要求其履行上述保密义务。若上述主体违反保密义务,将视同中标人违反本义务,中标人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不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终止本项目,上述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其他要求
中标人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网络工程师、数据库专家及主要开发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数据库专家及主要开发人员,同时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10 分(含)-15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3 个月;
(7)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 15 分(含)-20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6 个月;
(8)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 20 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12 个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货(安装、服务)周期
项目建设必须在签订中标合同后10个月内(合同签订8个月初验,2个月的试运行期)完成最终项目验收。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30%,项目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5%,剩余5%款项待两年运维期结束后支付(无息)。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