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活动,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打击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等各类违法行为;提高招投标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开展 2021 年北京市水利工程市场专项检查、水利工程招投标执法检查工作。
二、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要求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项目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
7、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两个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19〕139 号);
8、《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5〕218 号);
9、《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51 号);
10、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6〕194 号);
11、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监发〔2018〕206 号);
12、《关于做好本市公路、水运、水利、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工〔2018〕229 号)。
1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2019〕724 号)。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北京市水利工程市场专项检查
根据 2021 年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情况编制专项检查方案、制定专项检查标准,完成北京市水利工程市场 40 个项目(包含区县水务局)的专项检查工作。
(1) 对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资质借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2) 对市场主体合同履约情况,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进行检查;
2、水利工程招投标执法检查
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局属各单位依法依规应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2021 年完成局属管理单位共计 17 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检查工作。
五、工作成果
1、《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2、《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情况专项检查标准》;
3、《2021 年度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4、《水利工程招投标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方案》;
5、《2021 年度水利工程招投标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报告》;
6、《北京市水利工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六、服务期限及地点
项目服务期: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服务地点:北京市。
七、验收标准及要求
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乙方是否按要求完成检查方案、检查标准制定工作,是否按方案实施检查,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告资料整理是否及时、规范,临时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