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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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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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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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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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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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批复完成后支付至设计结算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结算价款的70%,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设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过后无息退还。设计结算价款=工程中标价*成交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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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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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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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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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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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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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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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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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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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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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于吴山路东侧、双墩路北侧、锦湖巷西侧、长合路南侧三角地块(紧邻水湖公园及锦宏学校),该项目占地约16亩,地下一层为人防工程,平时用途为停车库,建筑面积约11000平米,地上为绿廊公园,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三、服务需求
内容包括:地上绿廊公园景观绿化方案、人防设计方案、供配电方案、智能化方案等扩充初步设计与概算和中标后多轮方案整合及修改和后期施工图等。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施工图审查、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如需)、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如需)、防洪影响评价(如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卫生防疫(如需)、日照分析(如需)、地质勘探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绿色建筑设计、基坑支护方案等(包括涉及的相关费用);配合完成相关规划、报审和对后期施工图把关复核以及立项、物探、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所有内容,同时做好规划选址论证以及环评、洪评、地形勘测定界报告、人防设计等所涉及到的各种专题评估、评价、论证设计编制工作,报批手续由设计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并将相关批文提交业主单位。设计费用(包含各阶段咨询服务费、专家评审、会务费用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相关专题评估、评价、论证批文提供时间应满足设计进度中的工可、初步设计审批要求,否则业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和追责。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竖向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内装饰设计、室外倒排景观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人防、基坑支护、钢结构、隔震、地下人防、供配电、标志标线标牌、交通影响评价等专项设计。
注:供应商可在成交后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地质勘察、测绘等,但被委托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须经甲方认可),且成交人必须对成果负责。因勘察、测绘等原因导致本工程无法按进度正常完工或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要求以5000万元为计算基础,报投标费率(如成交人的投标费率为1%,则成交金额=5000万元*1%),设计结算价款=工程中标价*成交费率。供应商的投标费率包含完成采购需求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含各种评审费和施工图审图费)。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调整成交设计费费率。同时涉及须行业主管部门审图及审查的(如施工图审查、供电设计、通讯设计审查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审图,采购人仅提供手续办理过程中,需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资料,办理证件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五、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2、成果提交(成交后提交):成交供应商须提供6套地质勘查报告、勘界图,6套施工图纸,10套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初步设计文本及各专题和机关批文。(同时提供资料电子版)
3、项目服务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②如成交供应商为外地(合肥以外)企业,设计人员须常驻合肥或长丰。
③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服务,派驻专业人员至施工现场,服务期至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结束。成交供应商项目设计团队应配备人防、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注册师,同时配备市政、城市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
④成交供应商汇报设计方案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