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温州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16年至2018年组织开展并了温州市城区园林绿化资源普查项目,并于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了温州市区绿化资源数据的年度更新。该数据基本查清了温州市城市绿地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并结合温州市智慧园林(一期)项目建设的智慧园林绿化信息管理平台,使城市绿化资源精细化、空间化的调查、录入、发布、展示、管理、统计、分析与决策融为一体,为绿化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为了能及时了解掌握本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年度实时情况,建立常态化更新维护机制,确保为温州市园林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核心数据,以及因现有功能无法满足使用需求,需要对已建设的智慧园林系统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对智慧园林数据系统运行、智慧园林网络及硬件租赁进行维护,以继续发挥温州市智慧园林应有的功能,满足政府、企业、公众对打造国家园林城市的需求,特安排实施智慧园林数据更新及系统维护(2021年)项目。
2 项目目标
(1) 完成智慧园林数据更新,确保数据的覆盖范围与2020年建成区范围保持一致,数据的时间现势性达到年度更新要求,并按季度收集建设项目竣工测绘成果,更新至温州市绿化资源普查更新成果数据库中。满足我市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建设、精细化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需求。
(2) 做好智慧园林数据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工作,有效提升温州市园林智能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3) 做好智慧园林数据系统功能优化、改造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智慧园林数据系统可高效、稳定运行。
(4) 做好智慧园林网络租赁、硬件采购及维护工作,保障网络及硬件正常运行。
3 工作内容
3.1 温州市区绿化资源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3.1.1 对2020年新增建成区范围开展绿地普查建库
对2020年温州市区新增建成区(以下简称“扩展区”)进行全面的园林绿地资源现场普查,完成扩展区绿地现状、绿化覆盖、各类绿地(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单位绿地、分车绿带等)、公园、道路、居住区、公共单位等数据的普查建库工作。
3.1.2 对温州市区的现有园林绿地数据开展年度更新
获取温州市区最新的0.5米及以上高分辨率影像、1:2000及以上大比例尺地形图、2020年温州市区一区两率监测成果、竣工测绘成果、城市已批用地红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数据,针对温州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洞头区所辖的建成区范围267.63平方公里(以下简称“更新区”),对现有的数据进行校核更新,对发生变化的绿地进行更新测绘,并进行绿地分类和属性赋值等建库工作,保温州市绿化绿化资源数据现势性达到项目时间节点的要求。
3.1.3 东瓯大道、瓯海大道绿地测量工作
对温州市东瓯大道、瓯海大道上的道路绿地(包括高架桥下绿地)及两侧的行道树和防护绿地进行全面普查及测绘。其中东瓯大道北起瓯北双塔路口,南至过境公路,全程约7公里;瓯海大道(瓯海段、龙湾段)西起福州路西300米,东至机场路转盘段,全程约27公里。分别统计出相应的绿地面积和行道树数量,出具成果报告和图件,并将数据成果更新至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绿地动态监管GIS平台)。
3.1.4 建设项目竣工测绘成果季度更新
为减少绿地资源数据采集更新工作量,避免财政资金浪费,提升对相关绿地资源应用部门的服务水平,保持数据的有序管理、持续动态更新和准确性,建立绿地资源动态更新机制,定期通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等相关部门共享获取2021年涉绿项目竣工测绘成果,依据该成果开展数据更新建库,通过和原有绿化资源成果比对分析,并发布至智慧园林应用系统。
3.1.5 新建道路、整治道路绿地测量及面积统计更新
对2020年1月以后的新建道路约34.25公里(不连续道路)、整治道路约45.57公里(不连续道路),进行道路绿地、附属绿地和行道树进行全新普查及测量,并出具成果报告及图件。数据成果更新至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绿地动态监管GIS平台)。
对上述涉及的道路绿地按实际要求采用车载激光移动测量技术进行测量,实时完成载体的GPS定位、道路及周围绿地三维空间信息的激光雷达扫描数据,并将采集制作的三维实景数据及街景数据成果上传发布至园林系统平台,实现二三维一张图可视化管理。
3.1.6 城市绿道普查建库
创新绿道数字治理新模式,开展绿道信息化管理,推动数字绿道系统建设,收集采集最新城市绿道成果,完成温州市区建成区内的城市绿道空间信息采集、属性信息(包含绿道名称、绿道分类、绿道起止点、绿道长度、主要配套设施等)填写,以及绿道数据建库工作,实现绿道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共享的智慧服务功能。绿道分为省级绿道、市级绿道和社区绿道。
3.1.7 公园VR全景制作
VR全景是以全景图像的真实场景虚拟现实技术,通过把相机环360°拍摄的一组或多组照片拼接成一个全景平面图像,然后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全方位互动式观看的真实立体可深度交互的真实场景还原展示方式,用户可以身临其境地了解公园景点空中、地面全景信息。完成招标方指定的15个公园VR全景制作,至少采集15个空中点,30个地面点。
3.1.8 古树名木信息核实
对温州市区现有的古树名木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更新,主要包括其空间位置、树种、保护编号、树龄、树高、胸围、冠幅、生长状态、生长环境、管养单位、保护性措施等属性信息,并需进行拍照核实确认。
3.1.9 绿地分类、权属完善
现有的温州市区园林绿化资源数据采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进行分类,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本次绿化资源动态更新工作需采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将城市绿地重新分类。
在现有温州市公共绿地管养数据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温州市区园林绿化资源的权属单位、养护单位等属性信息,特别是对公众免费开放的公共绿地。
3.1.10 数据接边整合建库
将新增普查范围的数据与年度更新后的数据进行数据接边整合,融合建成一套统一标准的数据库成果。
3.1.11 园林绿地历史库建设
对更新区范围内原有的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处理,建立历史数据库进行存放,为今后调取查看历年数据情况,分析绿地变化情况奠定数据基础。
3.2 智慧园林系统功能升级改造
3.2.1 建立统一账号运维管理系统
对接智慧园林(一期)现有建成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管理子系统、公园人群流量监测子系统、智慧园林公众服务系统、智慧园林监管中心、园林绿化考核管理系统、城市绿地管理信息系统等)用户体系,形成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包括对用户、角色、组织机构的管理,以及对应用、数据等访问权限的配置管理功能。提供对系统应用日志的备份管理和数据的备份管理。
3.2.2 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绿地动态监管GIS平台)升级
融合现有绿地动态监管GIS平台,统一全市的园林信息资源,建立一张权威、现势性高的园林资源底图。实现对智慧园林大数据的数据挖掘和可视化,为掌握现状、制定政策、未来预测提供辅助支持,保障园林绿化监管服务的科学化决策。
(1)大数据风升级
对现有的界面进行升级改造,打破传统的设计配色,深入调研用户需求及使用习惯,根据需求调整符合要求的界面风格,以简洁、大方的大数据风格形式进行展示。
(2)空间标绘
新增包含PC端与移动端标绘功能,一般操作用户在发现系统现有绿地成果与现状不符的时候,应能对错误进行标注说明。并通过标绘功能在地图上进行标绘(绿化点、面、带)、备注后提交信息。通过管理员审核后,能流转更新至园林绿化数据库。
3.2.3 涉绿项目协同管理系统建立
系统实现对温州市涉绿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分别从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养护等各环节提供信息登记录入功能,可进行不同阶段的业务流转,记录各阶段的绿化指标登记,支持材料附件上传等,同时提供工作人员可快速查找项目各环节的绿化率情况。
(1)绿化改造追踪分析
通过制定流程完成园林绿地状态的追踪与分析:
通过每次绿化改造上报位置信息,通过系统记录每次改造的位置和时间。
使用人员定时安排将改造完成的部分绿地面进行标绘、状态更改并提交。
绿地改造竣工后,通过历史标绘数据形成绿地分析结果,并发布绿地改造竣工公告。
(2)网上报建模块
秉承“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建设网上报建模块,同步对接投资3.0、浙江省图审系统等,实现了涉绿项目业务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审批,方便企业的同时,提高了涉绿项目相关业务审批的效率。
(3)业务审批模块
通过网上报建模块申报的涉绿工地项目,自动进入内网业务审批模块,审核通过后项目自动进入内网正式协同审批环节,由办事人员在线进行办理、领导审批、业务办结归档备案。
(4)涉绿工程绿地占补分析模块
基于现有绿地数据、规划成果等数据和企业上报的涉绿工程项目审批数据进行分析对比,通过分析展示涉绿工程占补情况,对以占补的地块进行预警,并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审批操作。辅助政府单位科学决策“占补平衡”。
(5)涉绿工程项目监管模块
涉绿工程项目监管模块关注项目责任主体现场质量行为的监管,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重点管理。
该模块通过配合使用园林绿化现场移动端,实现了在业务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记录问题、现场取证、站内会签流转并开具整改通知书等功能,将原来线下事件处理搬到线上,实现了在线信息化办公。
(6)涉绿工程数据常态化动态数据更新
建立涉绿工程数据常态化动态数据更新机制,通过施工单位线上报建,审批单位线上进行审批,涉绿项目竣工材料上报后,通过平台之间资源共享、业务数据流转,与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接,联动更新至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实现涉绿工程数据的常态化动态更新,通过“园林一张图”管理,实现最新绿化资源的“一图可查、一图对比、一图共享、一图管理”。
3.2.4 园林绿化现场核实移动系统(移动端)建立
系统支持工作人员现场快速调取涉绿项目的基本信息及绿化率登记信息,通过系统现场核实涉绿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在线登记项目,实现无纸化办公,解决后期项目增多寻找难等问题,满足项目现场监督检查、日常工作管理、协同沟通的需要,提高管理效率。
(1)移动地图
系统将复用园林考核移动巡检端的地图模块,将涉绿工程项目数据与“考核一张图”数据连通,以地图的形式展现区域下所有涉绿工程项目范围,同时用户可查阅该涉绿工程项目的基础信息,满足用户外出时查看地图的需要。
(2)项目信息核实
实现园林工作人员现场对项目信息的核实,对有异常的信息可现场进行标注、修订、拍照等信息录入,同时将录入的信息通过业务流转方式提交给上一级审核单位确认,并开具整改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获得整改回复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3)业务审批
业务审批功能解决了涉绿项目、业务的移动审批。在手机端就可查看涉绿项目信息和相关材料,办理涉绿业务审批工作。
(4)项目信息查询
实现园林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关键字信息快速查询项目基本信息,方便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5)日常办公
摆脱时间和空间对办公人员的束缚、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远程协作,及时审批公文,浏览公告,处理个人事务等,尤其是可轻松处理常规办公模式下难以解决的紧急事务。
(6)现场导航功能
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关键字查询后可通过一键导航功能快速导航到指定的位置,快速帮助工作人员找到项目所在地,提高工作效率。
3.2.5 智慧园林公众服务系统升级
对现有“温州园林”公众号内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界面显示效果及流畅性。通过公众号平台,公众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科普一些园林知识,同时参与到城市园林的建设,加快城市园林的建设。新增培训报名、在线征稿功能模块。
(1)绿地查询
通过微信端查询公园绿地信息,包括道路绿地、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等。
(2)古树名木查询
通过微信端查询古树名木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所在区域、主管单位、载种年代、树种、保护级别等信息,以及照片、登记卡、视频等文件资源。
(3)病虫害查询
通过微信端查询病虫害信息,并将病虫害信息与树木资源进行关联,通过关联查询树木易发病虫害类型、发病时间、预防手段等。
(4)培训报名模块
在公众号上开发培训报名功能,管理员发布培训、讲座后,用户通过公众号实现在线报名,管理员通过审核后以短信的形式进行发送报名结果并提醒用户参加培训。
(5)在线征稿模块
在公众号上开发征稿功能,筛选优秀的园林相关文稿,设置相对应的奖励机制,对征集的文稿给与相应的报酬等。
3.2.6 城市园林绿化辅助决策子系统改造
改造城市园林绿化辅助决策子系统,并对系统相关历史数据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进行优化整理,并将整理完成后的指标进行迁移,按照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更新至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3.3 智慧园林数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智慧园林数据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包括智慧园林(一期)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管理子系统、城市园林绿化辅助决策子系统、园林城市创建综合管理数据库、公园人群流量监测子系统、智慧园林公众服务系统、智慧园林监管中心)和园林绿地GIS系统。
3.3.1 数据更新
(1)做好智慧园林数据更新成果的处理、入库、配图与发布工作,保证“智慧园林”各应用系统更新数据及时上线,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为用户在日常使用数据时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对需要统计的相关园林绿地指标提供技术协助,如绿地率、覆盖率等指标统计,确保数据成果得到高效利用。
3.3.2 软件维护
(1)对数据、系统、GIS软件、数据库进行集成和调优,提升运行及服务性能和效率;
(2)定期清理系统产生的临时数据和运行日志记录,确保系统数据库运行高效;
(3)建立2021年度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对“智慧园林”各业务系统及园林绿地GIS系统中的业务数据库做好及时备份维护工作,确保业务数据库安全正常运行;
(4)做好2021年度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日常巡检和问题处理,保证各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5)辅助甲方工作人员做好各类系统应用和数据调用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
(6)接到使用故障反馈时,做到小问题1-2小时内解决,大问题1-2天内解决。
3.4 智慧园林网络及硬件租赁及维护工作
3.4.1 网络租赁
(1)做好智慧园林高效稳定运行的网络支撑,向移动租用三条100M数字链路;
(2)与公园管理单位做好对接,为20个前端人流统计监控点和100个公园前端监控点提供高效、稳定的网络支持和运维保障,为其提供流量包年服务(包年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不包含光纤线路人为的损坏)。
(3)本项目预算已经包含前期系统运行所产生的移动流量资费,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根据这次项目的流量包年预算与移动公司协商补交前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所欠流量资费(每月约8000元),如产生其他的额外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招标人对此不负责。
3.4.2 硬件采购
开展温州市建成区古树名木动态监管试点5棵,对接市大数据局古树名木周边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对古树名木现场情况进行实时视频监控。
采购北斗定位和环境监测物联网设备,实时获取试点古树名木实时位置、倾角、振动信息,以及监测古树名木土壤氮磷钾含量、土壤温湿度、土壤PH值和空气温湿度等信息,防止古树名木倾斜、移位和神秘“失踪”,实现对“不健康”的古树名木进行预警,提醒管理员及时处理,实现株株有档案,棵棵有人管。采购的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远程控制终端 |
1、SILICON 节能微控制器,多级能耗管理 12、树木定位 定位系统:GPS+北斗双模 经纬度坐标系:WGS-84坐标系 13、树木倾角 |
2 |
土壤监测设备 |
1、氮磷钾 输出信号:rs485 精度:±2%F.S 分辨率:1mg/kg(mg/l) 供电电源:12V-24VDC 范围:0-1999mg/kg 波特率:2400/4800/9600 2、土壤温湿度 测量参数:土壤容积含水率,土壤温度; 测量单位:%( m3/m3); 水分量程:0~100%(可选择30%,50%等量程或定做任意量程); 温度量程:-30~70℃(可定做0~50℃或其他任意量程); 测量精度:2%/FS;±0.2℃; 工作范围:-40℃~80℃; 输出信号:RS485; 供电电压:9~24V; 稳定时间:<1秒; 响应时间:<1秒。 3、土壤PH值 测量范围:0-14pH; 准 确 度:±0.3pH; 分 辨 率:0.01pH; 反应时间:<10秒(水中) 供电方式: 12V-24V ; 输出形式:RS232,RS485/MODBUS; 工作环境:温度0~80℃ 湿度0~95%RH; |
3 |
空气监测设备 |
1、空气温湿度温度范围:-40℃~85℃ 供电:12-24VDC 耗电:≤0.15W 精度:±5% 输出信号:RS485 |
3.4.3 硬件维护
(1)对智慧园林平台以及服务器、交换机、投影仪、工作站、电视机等进行日常维护保障,保障各系统运行所需硬件设备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一般故障1-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及时报告并提出应急预案(不包括设备硬件的保修);
(2)对智慧园林前端20个人流统计摄像头及其电源提供安装调试、保障服务(不包括设备硬件的保修);
(3)对马鞍池、世纪公园、杨府山3个公园前端100个监控点视频数据定期收集并上传至智慧园林监管中心,保证视频数据的时效性和安全性(不包括原有100个监控点设备硬件和线路的保修);
(4)出现网络中断时及时与网络运营商沟通解决,保障7*24连续网络服务。
3.5 共享交换接口建设
(1)对接“智慧园林(一期)”
建设与智慧园林一期基础数据对接接口,共享获取园林已有的项目基本信息、空间位置、项目附件等。
(2)对接“省投资项目3.0”
建设与省投资项目3.0系统对接接口,共享获取温州市涉绿项目审批信息、审批材料等。
(3)对接“浙江省图审系统”
建设与省图审系统对接接口,共享获取涉绿项目的施工图、竣工图等材料,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录入。
(4)对接“温州城市大脑”
建设与市城市大脑对接接口,实现温州市绿化资源数据等信息的全面互通共享。
(5)对接“温州智慧城管”
建设与市执法局的“智慧城管”对接接口,实现温州市绿化资源数据、视频监控、公园VR全景等信息的全面互通共享。
4 智慧园林数据更新工作技术要求
数据更新技术要求参照如下标准进行:
(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
(2)《浙江省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浙江大学、2014.3;
(3)《浙江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及绿地率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浙江大学、2014.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15);
(5)《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6)《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14);
(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CH/T 2009-2010);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4.2 数学基础
(1)本次数据成果采用的数学基础包括:平面坐标系采用温州2000坐标系,坐标单位采用“米”;
(2)绿化覆盖现状和绿地现状信息属性项面积单位:平方米(m2);
(3)绿地要素面积统计单位:公顷(hm2);
(4)建成区面积统计单位:平方公里(km2)。
4.3 精度要求
(1)收集采用的遥感影像平面坐标中误差应不超过2米;
(2)图形数据与所采用的影像数据套合差应不超过 2.5 米,对于行道树可以适度放宽至2倍中误差;
(3)外业调查采集边界信息时,平面位置中误差不超过1米。
4.4 数据成果时间节点
本次温州市绿化资源普查更新的标准时点为2021年6月30日。
(1)此次温州市区绿化资源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采用Esri File Geodatabase进行成果的存储,成果命名为“温州市绿化资源普查成果2021年更新.gdb”,具体属性与分层组织按以下表执行。
成果 数据集 |
内容 |
数据分层 |
类型 |
|||
温州市绿化资源普查成果2021年更新.gdb |
普查范围 |
温州市绿化资源普查 范围 |
面 |
|||
绿地现状 |
绿地现状
|
公园绿地 |
—— |
面 |
||
防护绿地 |
—— |
面 |
||||
广场用地 |
—— |
面 |
||||
附属绿地 |
居住绿地 |
—— |
面 |
|||
单位绿地 |
—— |
面 |
||||
道路绿地 |
分车绿带 |
面 |
||||
行道树 |
面 |
|||||
区域绿地 |
—— |
面 |
||||
绿化覆盖 |
绿化覆盖 |
面 |
||||
古树名木 |
古树名木点 |
点 |
||||
古树名木覆盖面 |
面 |
|||||
后备古树名木点 |
点 |
|||||
后备古树名木覆盖面 |
面 |
|||||
绿地统计辅助图斑 |
居住区面 |
面 |
||||
公共服务单位面 |
面 |
|||||
道路面 |
面 |
|||||
人行道、自行车道线 |
线 |
|||||
城市公园 |
公园范围面 |
面 |
||||
主要公园精细图斑 |
面 |
|||||
公园配套设施 |
点 |
|||||
行道树 |
行道树 |
面 |
||||
问题行道树 |
点 |
|||||
城市绿道 |
城市绿道中心线 |
线 |
||||
城市绿道精细图斑 |
面 |
(2)此次温州市区绿化资源数据动态更新各类要素汇总统计表采用xls/xlsx格式存储,具体汇总统计表按以下表执行。
成果 数据集 |
序号 |
表格名称 |
格式 |
温州市建成区绿地汇总表 |
1 |
温州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汇总表 |
xls/xlsx |
3 |
温州市建成区防护绿地汇总表 |
xls/xlsx |
|
3 |
温州市建成区广场用地汇总表 |
xls/xlsx |
|
4 |
温州市建成区附属绿地汇总表 |
xls/xlsx |
|
5 |
温州市建成区其他绿地汇总表 |
xls/xlsx |
|
6 |
温州市建成区居住绿地汇总表 |
xls/xlsx |
|
7 |
温州市建成区单位绿地汇总表 |
xls/xlsx |
|
8 |
温州市建成区道路绿地汇总表 |
xls/xlsx |
|
9 |
温州市建成区行道树汇总表 |
xls/xlsx |
|
10 |
温州市建成区分车绿带汇总表 |
xls/xlsx |
|
11 |
温州市建成区主要公园汇总表 |
xls/xlsx |
|
12 |
温州市古树名木汇总表 |
xls/xlsx |
|
13 |
温州市建成区城市绿道汇总表 |
xls/xlsx |
|
温州市建成区绿地统计表 |
14 |
温州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分类统计表 |
xls/xlsx |
15 |
温州市建成区绿地现状面积及绿地率统计表 |
xls/xlsx |
|
16 |
温州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及绿化覆盖率统计表 |
xls/xlsx |
|
17 |
温州市建成区行道树各树种棵数统计 |
xls/xlsx |
|
18 |
温州市公园数量及面积统计表 |
xls/xlsx |
|
19 |
温州市古树名木数量统计表 |
xls/xlsx |
|
20 |
温州市建成区林荫路统计表 |
xls/xlsx |
|
21 |
温州市建成区居住区面绿化统计表 |
xls/xlsx |
|
22 |
温州市建成区公共服务单位面绿化统计表 |
xls/xlsx |
|
23 |
温州市建成区道路绿化统计表 |
xls/xlsx |
|
24 |
温州市建成区城市绿道统计表 |
xls/xlsx |
(1)2021年5月30日前,需完成东瓯大道、瓯海大道绿地测量工作,出具成果报告和图件,并将数据成果更新至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绿地动态监管GIS平台)。
(2)2021年10月30日前,需完成温州市区绿化资源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并经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质量检验合格。
(3)2021年11月15日前,需完成智慧园林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由甲方组织对竣工成果动态更新、智慧园林系统升级改造、系统运行维护、网络租赁及硬件维护等工作统一验收。其中涉绿工程竣工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智慧园林系统运行维护、网络租赁及硬件维护工作需维护至2021年12月31日。
以上工作如不能按时完成,采购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予以经济处罚,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 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调取调查需收集的相关数据,相关费用须供应商自行承担。
(2)建立全面的涉密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涉密数据的保密监管,落实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成果安全。
(3)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机制,做到服务责任到人,能与招标方进行通畅交流。
(4)保证更新数据及时上线,确保相关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每天24小时保障服务。
(5)能及时处理各系统平台运行时的各类故障,做到小故障1-2小时内解决,大故障1-2天内解决,对未能及时处理的故障,实行第一时间报告通知制度,并有相应的一套完整的解决及应对方案。
(6)项目通过验收后,中标方必须对招标方提供系统性的安装、使用、配置管理等培训,以及长期技术支持服务。
(7)▲中标方须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接到采购方维护电话后即时做出响应,维护服务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投标时作出承诺。如果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未到达招标方现场,则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8)▲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系统7*24不间断稳定运行,非温州地区中标方须在项目中标至通过验收之日期间保证固定的3名本地化技术服务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本地团队网点(投标时承诺在温州本地设立售后服务场所,保证1小时内到场服务),随时响应采购人要求(若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未履行该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