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说明
1、采购单位: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
2、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饭堂食材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1160000.00 元,采购人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如在合同期内支付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则视为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的货物。
6、本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供货、运输、保管、验收、装卸及相关服务等。
7、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8、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 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采购清单
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以下清单。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