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
2、建设规模:龙胜各族自治县范围内。
3、服务范围:龙胜各族自治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采购1项,完成1.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勘察设计和上图入库工作,主要工作包括龙胜镇、龙脊镇、泗水乡、江底乡、马堤乡、伟江乡、平等镇、乐江镇、瓢里镇和三门镇共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资料收集、整理、分析,项目实地勘测、初步设计、施工详图、工程投资概算书及设计说明书等内容。提交成果资料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图纸、概算、招标(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并按要求将相关成果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完成项目上图入库相关工作。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及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二、项目内容
1、本次服务内容包括龙胜镇、龙脊镇、泗水乡、江底乡、马堤乡、伟江乡、平等镇、乐江镇、瓢里镇和三门镇共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勘测、初步设计、施工详图、工程投资概算书、设计说明书及完成项目上图入库相关工作。
2、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对龙胜镇、龙脊镇、泗水乡、江底乡、马堤乡、伟江乡、平等镇、乐江镇、瓢里镇和三门镇共1.5万亩高标准农田实施的范围进行实地选址,涉及10个乡镇。
3、取得实施范围内涉及的村委和村民同意实施的书面意见。
4、取得项目区内所有工程设所施涉及村委和村民同意实施的书面意见。
5、取得要求重新分地农户的书面意见。
6、对项目区内的地形图和重新分地部分地亩图的进行实地测绘。
7、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完成符合政策要求和民意结果的工程布局。
8、按项目时间要求完成实地勘测、初步设计、施工详图、工程投资概算书及设计说明书等工作内容,并通过设计审查会。
9、供应商不可把符合实施旱改水条件的潜质地块纳入设计,旱改水的详细情况需供应商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三、具体工作要求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向采购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3、如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设计变更,设计人员要配合采购人共同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4、项目在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设计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图纸交接工作,配合采购人业主代表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5、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采购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设计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设计人存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将该部分工作直接分割,分包给第三方完成,所需费用由设计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四、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地点
服务成果提交时间:2021年5月20日前要完成项目实地勘测、初步设计、施工详图、工程投资概算书及设计说明书等全部工作并提交采购人。
五、设计后续服务周期
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视项目进度分3次进行支付,即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50%;设计成果市级批复并提交施工详图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40%;工程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10%。
七、报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实施和完成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4、该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所涉及的一切评审费、会务费和在外调查期间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服务成果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最终修订初步设计六份(含概算六份);
3、施工图设计一式八份。采购人签收设计文件后的7日内,采购人应出具设计阶段完成证明;如采购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证明,视为采购人认可该设计阶段完成的日期。
九、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扩散。
2、磋商供应商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随时向采购人解释所有成果内容
4、本项目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采购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