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的各项工作。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以下所有参数是为了对拟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或优于的产品参加。产品性能是否相当或优于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1、采购范围
平阳县腾蛟镇建党100周年氛围营造,包括墙绘、造型、道旗、格栅造型亮化灯光墙等的方案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施工及基础底座设计制作安装、保修及后续服务。
2、项目分类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分类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备 注 |
1 |
墙绘 |
230元/平方米 |
提供包括不限于效果图、施工图 |
2 |
道旗 |
300元/平方米 |
提供包括不限于效果图、施工图 |
3 |
钢造型 |
1700元/平方米 |
提供包括不限于效果图、施工图 |
4 |
停靠站 |
600元/平方米 |
提供包括不限于效果图、施工图 |
2.1 具体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暂定) |
位置、设计及制作要求 |
一 |
位置:腾蛟段57省道--张基岭隧道 |
|
|
|
|
1 |
57省道入口钢铁造型 |
≥20000*4200 |
组合 |
1 |
位置:57省道腾蛟镇入口 |
2 |
钢结构造型道旗 |
≥950*2560 |
项 |
404 |
位置:57省道腾蛟镇入口--张基岭隧道入口电灯杆 |
3 |
钢架造型 |
≥8000*3680 |
组合 |
1 |
位置:57省道边 |
4 |
57省道大草坪钢架造型 |
≥30000*3000 |
组合 |
2 |
位置:57省道地段 |
5 |
钢架格栅造型(含亮化) |
≥80000*3000; ≥82000*3000; |
项 |
2 |
位置:57省道道路两侧护坡墙 |
6 |
停靠站形象 |
现场勘查 |
组合 |
13 |
位置:57省道腾蛟入口--苏步青学校路段 |
二 |
位置:腾蛟镇政府同心广场 |
|
|
|
|
1 |
钢架造型 |
≥150000*2700 |
组合 |
1 |
位置:腾蛟镇政府同心广场 |
2 |
钢架党史长廊 |
|
组合 |
1 |
位置:腾蛟镇政府同心广场溪边游步道; |
三 |
位置:腾带桥--文化中心停车场 |
|
|
|
|
1 |
钢架造型 |
≥220000*3000 |
组合 |
1 |
位置:腾带桥地段 材料和工艺:钢结构 |
2 |
钢架造型 |
≥5200*2900 |
组合 |
1 |
位置:文化中心地段; |
四 |
位置:张基岭隧道出口--凤卧口隧道 |
|
|
|
|
1 |
钢架造型 |
≥8000*3500 |
组合 |
1 |
位置:57省道--金田村入口 |
2 |
钢架格栅造型(含亮化) |
≥66600*2400; |
项 |
2 |
位置:金田村--马军山隧道地段 |
五 |
位置:张基岭隧道出口--金田村 |
|
|
|
|
1 |
钢铁造型 |
≥82000*3000 |
组合 |
1 |
位置:57省道--张基岭隧道路段 |
2 |
钢铁造型 |
≥2100高 |
组合 |
1 |
位置:57省道--张基岭隧道路段 |
六 |
墙绘 |
|
|
|
|
1 |
墙绘 |
适应各实际墙体,自行踏勘设计 |
项 |
1 |
★1、党建主题,结合腾蛟人文主题墙绘。 2、搭拆架子、放样等。 3、要求一年不褪色。 4、供应商自行踏勘,选择范围内适合墙体进行设计。位置范围:57省道民房、凤鹤路民房、凤翔路民房、金田村民房、张基岭隧道出口墙面。 |
注:
1、本项目投标报价含以上货物的制作安装、施工辅助费用、安全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及税金。
3、磋商供应商须针对采购文件要求,自行踏勘设计并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彩色效果图、施工图。不提供或缺少的将可能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定。
4、设计依据
1)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提供区域点位位置定点设计(未指定位置由供应商自行踏勘设计),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
2)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3)更正文件(若有);
4)最新使用或施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地方规程。
5.1 中标作品设计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享有修改、复制、出版、发行、制作等相关利用权利。
5.2 投标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采购人不对此负责,若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相关说明
6.1 货物主体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制作安装,中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加工场地,采购人有权观摩现场施工。
6.2 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6.3 本次采购货物所列技术配置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选用的货物设计形象、材质、工艺性相当或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将可能作出对供应商人不利的评定。
6.4 采购人不提供制作场地,基础施工所需水电等临时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
7、货物交货时间地点
▲7.1 制作要求:严格按照所投的设计方案的尺寸、材质、形状进行制作加工。中标后具体实施前,在不更改材质、中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业主有权修改设计方案,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在实施前,最终的设计方案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才进行实施,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现场已完成部分进行修改,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2 安装要求:在审核通过的设计图定位点上准确安装。
7.3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8.1 到货
1)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若有缺少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直至使采购人满意为止。
8.2 安装
1) 货物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采购人将对货物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
8.3 施工
1) 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负责。
8.4 验收
1) 货物经过验收后,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材料。若因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2) 若因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产品始终不能验收合格,采购人有权选择退货,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3) 中标供应商在货物到货、安装、施工和验收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中标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1) ▲质保期:为1年(须保证墙绘不褪色)。本项目所有产品应提供自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如供应商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此要求的则按照供应商承诺执行;以上条件如不满足,可能会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 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 技术资信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采购人认可的国际标准。
4) 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5)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到场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派人员修理,修理费从质保金中按实扣支。
6) 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仍应对工程保证及时、良好的维护服务。
10、报价:
1)本项目实行统一折扣率报价方式。投标折扣率大于100%或小于0%或未填写的,作无效标处理。数量按实际完成量结算,最终单价根据所对应的中标折扣率下浮后的单价进行结算,结算单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数量暂定,以采购人实际采购为准,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能超过297万元,当实际结算金额接近或等于297万时,合同结束。
11、结算计算规则:
1)墙绘、道旗、钢造型、停靠站的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量*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率;
2)钢造型、停靠站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实际工程量=最终供货验收各个层次的独立钢结构造型的最长处(长度)*最宽处(宽度)(见下面示意图),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量*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中标折扣率。规格尺寸必须达到采购文件要求。
三、商务条款
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形式。待整个项目履约完成验收后15日内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出现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支付方式(或按财库支付方式):
2.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且供应商支付了履约保证金、最终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10%作为预付款;(或按财库支付方式)
2.2 供应商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3 结算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四、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 提供完整的服务
2、 运输、装卸、就位、施工、检验、通过验收;
3、 完成各项施工、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进行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知道通过验收。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