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总额的30%;首年调查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交《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期工作报告》,经论证评估合格,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总额的30%;调研项目结束,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调研报告等相关材料符合合同约定,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尾款(合同价总额的40%)。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完成。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濒危以及重点保护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以及生态安全保障的需要,实施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本项目拟采用多种调查手段,掌握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尤其是珍稀濒危物种、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类、分布、数量等现状,并通过与历史资料比较,对陆生野生动物多样性水平进行评估,深入分析物种资源变化原因,评估主要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受威胁状况,以期为科学制定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提供建议和保护对策,强化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能力建设,实现长效管理,为合肥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研究基础。
三、服务需求
开展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评估,掌握相关物种的资源现状,尤其是珍稀濒危物种和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类、分布、生境等信息,采集电子标本并建立相关的基础数据库。同时评估各物种的受威胁状况,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与建议,为合肥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和监管能力。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合肥市所辖4区4县1市(县级市)(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巢湖市、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其中各类自然保护地为调查的重点区域。该项目需调查样区的总数不少于24个,样区必须包括合肥市森林、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见下表)。
合肥市 自然保护地及及风景名胜区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1 |
合肥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 |
2 |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 |
3 |
紫蓬山国家森林公园 |
4 |
安徽冶父山国家森林公园 |
5 |
庐江九紫省级森林公园 |
6 |
安徽省百花寨省级森林公园 |
7 |
安徽庐州省级森林公园 |
8 |
安徽东庵森林公园 |
9 |
半岛省级森林公园 |
10 |
肥西官亭省级森林公园 |
11 |
合肥浮槎山省级森林公园 |
12 |
安徽合肥巢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 |
13 |
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 |
14 |
安徽肥西三河国家湿地公园 |
15 |
安徽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 |
16 |
安徽肥东管湾国家湿地公园 |
17 |
巢湖槐林省级湿地公园 |
18 |
巢湖柘皋河省级湿地公园 |
19 |
肥东龙栖地省级湿地公园 |
20 |
巢湖国家级国家风景名胜区 |
21 |
汤池省级风景名胜区 |
22 |
环城-西郊省级风景名胜区 |
23 |
紫蓬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
(二)服务要求
1. 调查对象
本市陆生野生动物(陆生脊椎动物,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掌握物种的组成、分布、受威胁因素和保护现状等。在调查基础上,评估生物多样性水平、分布现状、生存状况、栖息地质量、受威胁情况及保护现状等。
2. 调查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调查区域应具有代表性,能全面反映观测区域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整体状况;应采用科学、统一的调查方法,能观测到陆生野生动物及其种群的变化趋势。
2)可操作性原则
调查应考虑所拥有的人力和后勤保障等条件,调查样区应具备一定的交通条件和工作条件。
3)持续性原则
调查工作应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需要,并能对保护和管理起到指导及预警作用。调查样区、样线、样方、方法、时间和频次一经确定,应保持稳定,不随意变动。
4)低影响性原则
选择对野生动物、种群影响较小的调查方法,调查实施过程应力求对野生动物不造成明显干扰。
5)安全性原则
观测具有一定的野外工作特点,调查人员应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捕捉、处理潜在疫源动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疫处理。爬行类中有毒种类较多,调查人员必须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 调查方法
1)两栖爬行动物调查方法(参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
根据所调查样区的生境类型的实际情况,科学选用以下调查方法对两栖、爬行动物进行调查。
a. 样线法
样线长度200-500m。调查人员沿选定的样线记录调查中发现的两栖类和爬行类物种相关信息。
b. 样方法
在设定的样方中计数见到的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实体的观测方法,样方采用20m×20m。
c. 访谈调查
事先设计调查表,通过对调查区域相关的单位、科研人员或当地居民的访谈,填写相关信息。
2) 鸟类调查方法(参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根据所调查样区的生境情况,选用以下调查方法对鸟类进行调查。
a. 样线法
样线长度1~2km,根据样线两侧具体环境调整样线宽度。样线调查时记录物种和个体数量,每条样线2-3人合作完成。
b. 样点法
选用不限半径、固定半径和可变半径3种方法进行调查。每个样点观测20分钟,记录观测到的鸟类种类和数量。
c. 分区直数法
根据地貌、地形或生境类型对整个观测区域进行分区,逐一统计各个分区中的鸟类种类和数量,得出观测区域内鸟类总种数和个体数量。该方法较适用于较小面积的湿地,主要应用于水鸟或其他集群鸟类的观测。
除上述直接调查外,调查中还需对历史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包括合肥市范围内已有资料(发表和未发表的文献、馆藏标本等),并结合访谈调查,以掌握调查区域内的物种组成及分布的历史记录。
3) 哺乳动物调查方法(参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
根据哺乳动物体型将动物分为小、中、大型哺乳动物。以兔形目动物(如蒙古兔)和犬科动物(如狼)为准,体型小于或等于兔形目动物的哺乳动物为小型哺乳动物,体型大于兔形目动物、小于或等于狼的为中型哺乳动物;体型大于狼的为大型哺乳动物。
调查中根据所调查样区生境,选用以下调查方法对哺乳动物进行调查。
a. 样线法
在晴朗、风力不大的天气条件下,采取样线法进行调查,每一样线长度为1~2km。除准确记录出现的哺乳动物种类和数量外,还需观察记录哺乳动物活动存下的足印、粪便、体毛、爪印、食痕、睡窝、洞穴等信息来判定物种及其种群数量。
b. 铗日法
小型陆生哺乳动物(如鼠类、鼩鼱类等)采用铗日法进行调查
c. 陷阱法
小型陆生哺乳动物(如鼠类、鼩鼱类等)也可采用陷阱法进行调查。
d. 网捕法
对于翼手目动物,采用网捕法进行调查。
e. 红外相机法
利用红外感应自动拍照相机,对大中型哺乳动物的长时间监测是目前常用的调查与观测方法。相机应安置在动物的活动通道上或活动痕迹密集处,定期对相机进行维护,并及时下载所拍摄的数据。整理记录拍摄信息后建立信息库,归档保存。
4. 样区调查工作量
1) 两栖、爬行动物调查(参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
a. 样线与样方设置。两栖、爬行动物调查所选的样线与样方应涵盖调查区域内不同栖息地类型。
b. 样线与样方数量。每个调查样区的调查样线数不少于4条,调查样方数不少于4个。
c. 调查时间与频次。两栖、爬行动物调查在每年的3-10月进行,调查频次为每年2次,分别在繁殖季(3-5月)和非繁殖季(7-10月)进行。
d. 绘制调查样区的地形图,并标注各样线和样方的位置。
2) 鸟类调查(参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a. 样线与样点设置。鸟类调查所选的样线与样点应涵盖调查区域内不同栖息地类型。
b. 样线与样点数量。各调查样区的调查样线和调查样点总数不少于4个。样线不能重叠,相邻样线距离须在0.5km以上;样点间的距离应根据生境情况来确定,一般在0.2km以上。
c. 调查时间与频次。鸟类调查每年4次,分别在春季(3-5月)、夏季(6-8月)、秋季(9-11月)、冬季(12月-次年2月)进行。
d. 绘制调查样区的地形图,并标注各样线和样点的位置。
3) 哺乳类调查(参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
a. 调查位点与样线设置。调查中红外相机主要布置在林地环境,需覆盖调查样区不同的海拔高度;样线、布铗样点、陷阱位点等应涵盖调查区域内不同栖息地类型。
b. 调查方法与工作量。
对非湿地环境样区的大中型兽类调查应以红外相机法调查为主,每样区的布置红外相机不少于20台,每台相机在野外的调查时间不少于12月。对小型哺乳动物的调查应以铗日法和陷阱法为主,每一调查样区不少于300个铗日(或陷阱日)。
对于湿地类型的调查样区,大中型兽类调查可采用样线法,每一调查样区设置至少4条调查样线,调查频次为每年4次,分别在春季(3-5月)、夏季(6-8月)、秋季(9-11月)、冬季(12月-次年2月)进行;小型哺乳动物调查采用铗日法和陷阱法,每一调查样区不少于300个铗日(或陷阱日)。
c. 绘制调查样区的地形图,并标注红外相机样点、布铗样点、陷阱位点、的位置。
(三)服务质量标准
本项目从启动到完成为三年时间:即从2021年至2023年。项目实施时间按照以下进度:
项目内容 |
时间 |
备注 |
前期调研与培训 |
2021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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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调查 |
2021年5月- 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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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成果提交 |
2022年5-7月 |
提交《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期工作报告》 |
补充调查与项目完善 |
2023年5-10月 |
主要进行补充调查与项目完善工作,同时进行报告撰写、成果发表等工作 |
项目验收与成果提交 |
2023年11-12月 |
根据政策文件要求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验收,成果通过审查后正式提交 |
本调查项目完成后,需提供以下成果:
1. 调查数据。项目完成,需提交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现场调查记录表、调查轨迹图、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数据;
2. 调查生境照。项目完成,需提交市域各调查样区生境照。每一调查样区至少提交生境照20张,每张照片不得少于800万像素;
3. 电子标本。对调查到的两爬、鸟类和兽类需要提供电子标本。可使用两栖爬行动物可以手机、长焦相机和单镜头反光相机进行拍摄;中大型兽类可使用红外相机拍摄,小型兽类个体可借助陷阱法用手机进行拍摄。
4. 调查报告。依托本次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提供电子版《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并提供纸质版报告50份。
5. 专题报告。撰写以重点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等为主题的专题报告3篇,每一篇报告须提供纸质版50份。
6. 图集。将调查中所发现的合肥市陆生野生动物相关图片汇总形成图集,并提供印刷的纸质图集50份。
注:成果提交要求如下。
(1)调查数据。调查记录表、结果数据以excel文档形式提交,调查轨迹图以jpg格式提交;
(2)调查生境照。每一调查样区至少提交20张,每张照片不得少于800万像素;
(3)电子标本。电子标本照片以JPG格式提交,所有照片应不少于800万像素。电子标本必须为调查期间自主拍摄,并具有独立知识产权。
(4)电子版报告正文使用宋体小四,行距1.5,首行空两格;纸质版报告使用A4纸打印;
(5)专题报告。专题报告也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要求同上(4)。
(6)图集印刷。使用128g铜版纸,开本:787 x 1092 1/32。
(四)人员配备(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项目组须包含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哺乳动物4大类群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不少于4人。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所需购买的相关监测技术服务以及期间各阶段评估、评审等工作所支出的费用,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报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