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方案提交审核批复,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 日内交付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120 日内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初稿;2021年11月30 日前完成最终成果的提交及验收。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是指交通运输信息系统为交通运输参与者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为交通运输出行提供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能够使出行者提前掌握相关道路的交通运输信息,诱导出行者选择效用最大(基于实时的效用最大,而不是理论上和经验上)的出发时间、出行了方式和出行路径,降低了出行过程中的费用(时间、金钱和体力),使得现有的道路网络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功效,缓解交通拥堵以及由此引发的环境、社会问题。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进出行服务快速化、便捷化”,通过建设统一的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可以提高和改善交通信息服务质量,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我省智慧交通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必然需求。
安徽省目前尚未有统一的交通运输出行服务信息平台,因此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智慧交通建设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要求,建设智慧运管提升工程之一的省级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平台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智慧交通建设方案(2020-2022年)》,项目责任单位是厅运输处(民航机场管理办公室),项目实施单位是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省交通联网指挥中心),项目配合单位有厅有关处室、厅直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企业等。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内容
1、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另外立项建设);
2、一个出行信息服务网站;
3、一个应用支撑平台,对外应用接口;
4、应用系统:包括行程规划、出行服务、附加服务、信用评价、运营分析系统等以及一个APP(或微信)。
(二)目标
基于安徽省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整合省内各种交通(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共享汽车、共享单车)资源及城际交通(民航、高铁、长途客运)的出行方式信息,接入餐饮、住宿、购物、旅游等信息,基于公共交通智能调度、个人习惯分析、绿色出行优先等,整合互联网的支付能力,实现出行行程预定、路径一键规划、公共交通无缝衔接、费用一键支付等功能,形成行业内统一对外服务唯一的、权威性窗口,实现一站式、个性化公众出行服务,整体提升公众公共交通出行满意度,提高公众绿色出行良好体验。
(一)服务范围
开展安徽省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前期工作,包括安徽省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工作和初步设计工作。系统主要涉及行程规划、出行服务接口服务系统、附加服务系统、信用评价系统、定制信息服务及运营分析系统等内容。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编制安徽省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等;二是编制安徽省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初步设计报告,包括总体方案设计、应用系统设计、数据资源平台设计、应用支撑平台设计等。平台要求提供手机APP(微信)为用户使用,也可在门户网站进行操作,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联合运输,用户能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出行服务,实现出行全过程的无缝衔接。三是编制符合省数据资源局信息化项目初审要求的建设项目申报书;四是提供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成果内容合规、合法,遵循国家及安徽省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2、系统设计应采用主流、稳定可靠的技术,顺应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并适度超前设计,做到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3、设计操作性强。对选用的技术路线应进行充分的比选论证;对需要采购的设备和软件,提供选型建议、主要参数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等。
4、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处理好与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关系,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数据等资源。
(四)验收要求
1、验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验收。
3、提交成果:安徽省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1 份,安徽省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初步设计文件电子版1 份,纸质版各10 份,文件须满足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深度。提交安徽省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3份。
(五)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 名,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4 名(除评分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人员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成交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查。)
本项目报总价,包含: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调研费、专家费、会务费、印刷费、招标费、必要的装备购置费、第三方机构及专家评审费、税费及设计前准备工作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