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档
暂无数据
W
店下河等河道生态维护治理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06170000161443 发布时间:2021-06-17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店下河等河道生态维护治理项目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详细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

本次进行河道生态修复维护的5条河道分别是店下河、殿前丼、东河、徐家站-3和洋油站河。

具体情况如下:

店下河:位于鳌江镇横店社区,从柳家垟河交接处至店下自然村,河道全长100米。

②殿前丼:位于鳌江镇西桥村老人亭。

东河:位于鳌江镇东河社区,从吉祥路至平鳌塘河交接处。

④徐家站-3:位于鳌江镇徐家站村,从徐家站村至徐家站交接处,河道全长 480米。

⑤洋油站河:位于鳌江镇,从柳家垟河交接处至平鳌塘河交接处,河道全长1050米。

本项目对平阳县店下河、殿前丼、东河、徐家站-3和洋油站河等 5 条河道原有的生态浮岛、曝气增氧系统等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维护,对原有的生态浮盘进行更换、修补,对水生植物进行修剪和补种。要求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上持续稳定不黑不臭氨氮5类及以上水质。对原有的技术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日常的正常运行,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1、 用电设施电费及维护

(1)店下河、殿前丼池塘、东河1台水泵。功率≥22KW,每日用时≥3小时。

(2)店下河、殿前丼池塘各1台喷泉,功率≥6KW,洋油站河喷泉一台功率≥2.2KW,设备每日用时≥4小时以上

(3)徐家站-3河、洋油站河推流各增加2台,功率≥1.7KW,每日用时≥4小时。

2、绿植种植维护

(1)生态浮盘徐家站-3河新增约10㎡,生态浮盘洋油站河维护约500㎡,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换、修补及水生植物修剪、补种等。

(2)香根草种植: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种植,沿岸边间距30cm种植,长度约620米香根草。

3、生态浮盘维护及位置迁移

(1)由原有洋油站河南侧统一迁移至河道北侧。

4、油污垃圾清运

(1)洋油站河水面隔油设施增加200米,并对平阳县店下河、殿前丼、东河、徐家站-3和洋油站河等 5 条河道河面油污及垃圾清理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治理目标

本项目将通过维护,使得店下河、殿前丼、东河、徐家站-3和洋油站河持续稳定达到浙江黒臭河验收标准,消除黑臭水体,达到不黑不臭的稳定水质,透明度达到 50cm 以上,溶解氧达到2.0mg/L 以上。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维护主要内容

1、日常维护及河面保洁:

2、高效复氧系统的养护

3、水生植物的养护

4、水质维护

5、防台抗汛等应急措施

6、应急处置预案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维护期12个月。

本次平阳县店下河等五条河道生态修复维护项目维护期12个月。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时的服务承诺,或发现中标人履约能力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的,例:店下河、殿前丼、东河、徐家站-3、洋油站河五条河道任一河道连续两次或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三次黑臭水体反弹且未在要求整改期限内完成黑臭水体整改,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工程规范、标准的要求。

3、▲每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和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将不定时对五条河进行水质检测。五条河道水质不允许出现黑臭水体反弹现象。若在市对县或县对镇的每月水质考核通报中出现店下河、殿前丼、东河、徐家站-3、洋油站河五条河道任一河道出现黑臭水体反弹现象,则按严重程度处以1~5万扣款,若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则扣除5万元。若店下河、殿前丼、东河、徐家站-3、洋油站河五条河道任一河道连续两次或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三次黑臭水体反弹且未在要求整改期限内完成黑臭水体整改,视同中标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人。

5、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于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6、付款方式

6.1预付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20〕3号】(2020.2.25)文件规定,在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材料投入等均配备到位后的15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当年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按支付比例逐步扣回),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6.2项目施工期完成且验收通过,资料完整移交采购人并且维护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价的100%。并无息退还扣除应扣款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