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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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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6250000162940 发布时间:2021-06-25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服务期为三年(1+1+1年)。合同一年一签。

2、中标单位须负责何湾镇三个集镇区垃圾清扫、三个集镇区和18个村垃圾外运、三个集镇区道路和辖区内省县道日常管护等。

3、承包期内,若因南陵县环卫城乡一体化工作安排,全县环卫工作实行统一招标,则根据县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其他类似山区镇情况,由双方协商承包权解除问题,中标单位须服从县镇工作安排。

二、实施范围

1、何湾、绿岭、丫山三个集镇区的清扫日常保洁作业和迎检、任务保障保洁作业。

(1)何湾集镇区范围为:东至何湾加油站即新老南丫路交叉口,南至新南丫路(含何湾镇中心初中对面公租房小区);西至白果树新老南丫路交叉,北至街道老南丫路路北侧10米以南。

(2)绿岭集镇区范围为:东至红绿灯(含周围绿化带),西至阳桥,南至35KV变电站,北至国华路(含绿岭菜市场、安置小区、停车场、广场及周边一条路)。

(3)丫山集镇区范围为:东至丫山垃圾中转站,西至丫山景区大门楼,南至丫山中学,北至龙山路口。

(4)何湾镇三个集镇区域内含10个公厕,其中绿岭集镇区4座公厕(含菜市场公厕),何湾集镇区5座公厕(含菜市场公厕),丫山集镇区1座公厕。

(5)三个集镇区范围内分类垃圾桶采购、放置与管护。

2、何湾、绿岭、丫山三个集镇区及行政村垃圾分类清运作业

全镇3个集镇区、1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农村废弃物等各类所有垃圾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方案要求进行清扫清运。其中,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由垃圾运输车辆(报县城管局备案)直接收集运送到县城北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建筑垃圾收集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地点并做好填埋处理,镇域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结存。

3.何湾镇辖区内南丫路、何烟路、张古路、何竹路主要道路(含路肩)保洁冲洗、绿化管护、路肩杂草清除、道路两侧固废清除

南丫路、何烟路、张古路、何竹路按照公路保洁与管护或农村清洁工程要求管理,并完成迎检、任务保障时管理;做好绿化管护工作,定期除草、整枝、修剪,出现损坏及时维修、补植,保持绿化整体美观;清理清运建筑垃圾、秸秆等农村(农业)废弃物;配合镇政府清除整治公路沿线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无功能建筑、毁绿种菜等乱象;洪涝时排水,干旱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洒水作业,保持道路沿线符合精品旅游线路(干净、整洁)要求。

三、实施要求

(一)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厕所管护与清掏

内容:承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厕所管护与清掏。

要求:

1、作业时间:日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特殊情况需实时调整时间,如上级检查、文明指数测评等重点时段,服从安排),所有场所实行“一扫全保”工作机制,每天上午 8: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厕所管护与清掏要求

(1)路面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六无六净”( 即:路面净、道牙净、排水口净、人行道路面净、树坑净、墙根净;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粪土、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尘土);绿地(绿化带)无垃圾、碎石、杂物、纸屑。

(2)巷道保洁:确保每条巷道都有人管理,每条巷道路面干净整洁。

(3)绿化带保洁与管护:及时清理绿化带上的石块、果皮、塑料袋、纸屑、烟蒂、饮料包装盒等垃圾和杂物。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做好三个集镇区公共绿地保洁与管护工作,定期除草、整枝、修剪,出现损坏及时维修、补植,保持绿化整体美观;

(4)公共场所保洁:菜市场内、小区楼道口、商户门前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无积尘,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

(5)服务区域内道路和街巷两侧的建筑及装潢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6)公共设施保洁:广场路面、公交站台面、护栏、公益指示(提示、宣传)牌、公益广告灯箱、固定垃圾箱、移动垃圾桶等应定期清洗保洁,做到无明显污迹。

(7)积水积雪应急处理:雨季高峰期时,对排水沟、雨水井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对堵塞的进、排水口应及时疏通,确保雨季无堵塞、无污水横流现象,确保路面无积水。降雪天气时要及时清除积雪,清理出的积雪堆放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融雪后要及时清扫路面。

(8)公厕保洁与管护、水电费缴纳:对所承包范围内的公厕保洁堵塞疏通和开展吸粪作业,公厕保洁管理要达到“六无一好一全”标准,具体如下:“六无:即墙裙、隔断板、蹲台面无粪迹;大小便器(池)无尿碱;地面无积水、痰迹、烟蒂;无蛆虫和明显臭味;天花板、门窗、墙体、隔板等无积尘、污迹、蛛网和乱贴乱涂乱画;厕所内外无杂物堆放。“一好”:即公厕内外卫生清洁、秩序井然。“一全”:即公厕外有公示牌(含公示厕所编号、名称、管理人员、监督电话),公厕管理员职责,公厕管理制度;保持承包范围内公厕的卫生和清洁,水流畅通,室内无异味,公厕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及时维修到位;节约用水不得浪费,按时按规定缴纳承包范围内公厕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不得拖延。

(9)农村厕所清掏:全镇厕所(含公厕、居民小区、农村居民户等)化粪池需要清掏需求的及时上门提供清掏服务,确保粪污管理有序、应收尽收、及时清运、有效利用,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10)做好集镇区垃圾分类当前试点工作以及日后日常维护工作。

(11)按作业要求,每月配合市县对镇创建工作检查,成立突击环卫队伍,建立应急性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12)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的突击任务),招标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环卫设施及工具

(1)中标单位保证三个集镇区分类垃圾桶放置不少于50组(100只)、南丫路放置不少于20组(40只)、张古路放置不少于15组(30只)、何烟路放置不少于10组(20只)、何竹路放置不少于8组(16只)全新的 240 升脚踏垃圾桶,垃圾桶标识标牌符合安徽省农村清洁工程标识要求,具体参照《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环卫设施管理制定》的等规定。

(2)按照省、市、县考核要求和标准,需要配备分类垃圾桶、果皮箱的区域,按照要求配足配齐。

(3)承包期内垃圾桶发生丢失、损毁、破损等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更换补充至规定数量,确保干净、整洁、完好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垃圾桶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回收。

(4)垃圾收运车、扫把、铁锹、火钳、雨衣、手套、环卫服装等环卫工具及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垃圾清运

内容:全镇3个集镇区、18个行政村的垃圾收集运送至县城北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要求:1、中标单位每天将3个集镇区、18个行政村辖区内自然村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等垃圾容器内垃圾清运至县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不得有积存垃圾或外溢;若收到举报或发现垃圾未及时清运的将扣除当月考核相应分值。

2、中标单位在垃圾运输途中应保持全程封闭,沿途不得飘、撒、滴、漏,无垃圾外溢。垃圾车内不得有垃圾存放过夜。

3、中标单位应根据要求配备清运车辆(设备),使用的车辆证照齐全有效、购买保险,不得使用报废车辆,确保满足全镇垃圾正常运输需求。中标单位需确保有符合县城北垃圾中转站进站要求的垃圾压缩车不少于1辆(5吨位及以上)以及有能满足全镇区域内垃圾清运需求的垃圾压缩车不少于1辆(5吨位及以上),备注:中标单位所回购上一轮的2部车辆均能满足上述要求;有铲车1台。在运力不足时,中标单位须自行补足运输车辆、机械。所有运输车辆、机械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备注:此为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4、中标单位须按时序进度完成县对镇考核的月度、年度垃圾量,中标单位完成的垃圾量以县城管局反馈到镇的数字为准,若中标单位在时序进度内未完成核定的任务数,每少1吨扣200元。

5、若中标单位出现外购垃圾、随意乱倒垃圾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现一次扣承包费5000元,累计发现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牛皮癣”小广告清理

要求:1、对承包范围区域内的建筑物墙壁上、电线杆上、灯箱广告上、指示牌上等处所有的乱张贴、乱涂画、小广告、商业横幅、非法墙体广告等“牛皮癣”小广告进行全面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

2、对石灰、水泥墙面(含水泥杆等)上的“牛皮癣”小广告要用同色的材料涂(粉)盖,对瓷砖、大理石、装饰板等上的“牛皮癣”小广告要用合理的措施进行清除,清除后原则上不留痕迹,清除面与周边面色调一致。

具体范围区域:1、何湾、绿岭、丫山三个集镇区全区域内、主次干道沿线。

2、何湾镇境内的南丫路、何烟路、张古路、何竹路四条路段的道路沿线,沿线范围指南丫路、何烟路、张古路路两侧边界各向外延伸5米的范围。

(四)南丫路、何烟路、张古路、何竹路道路保洁冲洗、绿化管护、路肩杂草清理、道路两侧固废清除

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做到主次干道、路肩及绿化带内无(白色、农业、建筑物、杂物等)垃圾、杂物等现象,道路及沿线周边保持干净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符合上级迎检要求。

2、农业收割机等机械、车辆运输过程中散落的泥土、沙石等废弃物应及时冲洗清除;晴天超过7天以上要开展洒水(冲水)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重要检查等工作需要随时开展洒水(冲水)作业,每月洒水(冲水)作业不得少于2次。

3、路边除草、修剪,道路沿线绿化带内杂草清理(不得使用化学药品),一季度、四季度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二季度、三季度至少每月开展一次;路边树木修剪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若因考核迎检临时性需要,必须随时开展除草、整修工作,确保符合迎检要求。需要时对部分树木进行涂白,涂白高度应符合规定。

4、清理水沟(要求:底宽30厘米、排水良好,全年3次春雨季、半年、年末各一次)。

5、补培路肩(要求:夯实平顺、排水良好,全面补培半年、年末各一次,可结合进行)。

6、对绿化带内自然死亡或人为因素等情况造成的死亡斑秃地块,开展草坪补种或撒播作业。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分不同植物种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7、中标单位必须加强所清保公路的路政管理,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和损失,出现路边乱推乱放、乱搭乱建、毁绿种菜、破损公路、架埋设管线等情况时,必须当天内报告采购人。并配合进行处理。

(四)人员管理

1、中标单位须确保有管理人员1人、卫生督导员3人、驾驶员2人、清洁工人29人、公厕保洁人员3人,共计人员38人(该人数为最低配置要求)。

备注:三个集镇区保洁人员(含清洁工人和公厕保洁人员)不少于20人,南丫路不少于5人,何烟路不少于2人,张古路不少于3人,何竹路不少于2人。

2、中标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个人信息,并报采购人备案。

3、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所聘人员购买五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工资标准不低于现行的南陵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南陵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280元/人/月,中标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人/月,共计:1995.03 元/人/月。若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4、保洁人员须优先聘用贫困户、低保户、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体。

5、中标单位对所聘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培训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6、环卫保洁人员须着环卫服作业,中标单位要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7、中标单位须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公司项目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须的办公设施。

(五)其他要求

1、因阶段性工作、上级检查、开展大型活动等工作需要时,中标单位应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并指定专人协助,按要求做好承包责任范围内的工作,直至工作完成。

2、对上级督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3、中标单位应积极工作,确保无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的上访或不稳定事件发生,若产生不良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考核奖惩

1、承包期内,采购人每月从承包费中扣除50000元作为月度考核绩效资金。考核绩效资金依据考核结果,根据本合同约定发放。

2、月度考核绩效50000元根据月度考核结果确定后次月兑付(月度考核结果需结合县对镇月考核结果确定)。

3、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月度考核绩效按照100%分值计算,按照每减少1%分值扣减当月承包费的0.5%金额,不包括本承包合同内其他规定奖惩。

4、根据县文明办对镇每月文明指数考核成绩,镇排名倒数第一名时,扣除中标单位当月度考核绩效;镇排名第一时,奖励中标单位50000元。

5、中标单位月度考核得分率低于90%的,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再次书面警告并抄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书面终止合同告知送达中标单位,当月即终止(中标单位拒签视为已送达)。

6、中标单位年度考核得分(月考核平均分)率低于85%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中标单位履行《何湾镇镇区环卫清扫、清运考核办法》(详见附件),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人工费用、车辆到村垃圾屋清运垃圾运费用垃圾运送至城北中转站费用、垃圾桶配置、公厕管护与水电费、农村厕所清掏、材料费用、小广告清理和道路保洁(含冲洗、洒水、绿化管护)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其中:人工费用、车辆到村垃圾屋清运垃圾运费用垃圾运送至城北中转站费用报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低于以下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1、人工费用: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所聘人员购买五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工资标准不低于现行的南陵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南陵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280元/人/月,中标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人/月,共计:1995.03 元/人/月。若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2、车辆到村垃圾屋清运垃圾运费用:每村每天拖垃圾一次,费用平均约为260元/车 (含上车力资),平均一天4车,即:260元/车*4车*365天=379600元;

3、垃圾运送至城北中转站费用(每年):4526吨*1.24元/吨.公里(含上车力资)*41.5公里=232907.96元。

五、其他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日历天内,中标单位需进场并进入运营状态。

*2、车辆说明:根据上一轮招标要求,待标的结束后,2部车辆由本次中标单位按照评估价负责回购,并且用于本项目工作中。车辆经镇政府审核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值为人民币320235.53元(具体车辆号牌为:皖B 02567(压缩式垃圾车,评估价为:174014.13元)、鄂F NH759 (压缩式垃圾车,评估价为:146221.40元)本轮标的结束后车辆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中标单位按评估值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车款(车辆评估、过户、保险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该费用不计入本次报价)。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

▲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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