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在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的中队数字勤务室共建设包含44块55寸LCD显示屏、44个配套支架、11台嵌入式多屏控制器、11块多屏控制器输入卡、11块多屏控制器输出卡及配套辅材。在各中队数字勤务室指定位置建设LCD显示屏系统,系统由4台55寸LCD显示屏、4个配套支架、1台嵌入式多屏控制器、1块多屏控制器输入卡、1块多屏控制器输出卡及配套辅材组成,每个勤务室在指定位置安装一套4*4拼接屏,通过便捷的拼接方式以及调整装置,将四块液晶拼接屏拼接成一体,并通过多屏控制器进行统一控制,通过嵌入式多屏控制器插入板卡,每个卡槽均可配置采集卡或输出卡、支持混插功能;调试完成的板卡可以根据温度智能温控风扇转速。系统完成调试后可确保实现实时展示视频、驾驶舱信息以及勤务室要求展示内容,支持展示内容的位置、大小自由定制,在勤务室警察力日常使用中应不造成对视网膜的蓝光伤害,外观美观并可长期稳定运行。通过建设LCD显示屏,推进数字勤务现代化建设,推动勤务科学化、扁平化、实战化,把各类系统、各种信息、各样数据都汇集、聚集到指挥中心、呈现在大屏幕上,建成“集成全部资源、实时动态呈现、预测预知预警”的指挥平台,对各种交通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对各种交通警情进行实时预测、预警、预防,并根据警情精确指挥路面民警实时拦截、检查、处置;通过健全数字勤务室的指挥能力,推进指挥专业化,提升数字勤务室的作战目标和能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水平的现代化。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交付所有产品(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 交付地点:①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402号;②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城大队: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路9号;③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湖大队: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81号;⑤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干大队: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号;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滨江大队: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358号彩虹大厦;⑦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68号。
3.质量要求:所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
4.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具体技术要求:
需提供经CMA认证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简介 |
1 |
55寸LCD显示屏 |
产品尺寸:55寸;双边拼缝:≤1.7mm分辨率:≥1920*1080亮度:≥500cd/m2输入接口(不少于):VGA(D-Sub)*1、CVBS(BNC)*2、DVI-D*1、HDMI*1、RS232(RJ45)*1、USB(升级和多媒体)*1输出接口:CVBS(BNC)*2、RS232(RJ45)*1 |
2 |
配套支架 |
LCD显示屏配套支架:材质:铝制品。承重:不小于60KG。尺寸:满足55寸拼接屏安装。 |
3 |
嵌入式多屏控制器 |
支持≥320路模拟标清或≥80路高清信号接入; |
4 |
多屏控制器输入卡 |
≥4路HDMI1.3输入接口,支持HDCP;支持≥12位HDMI信号,支持xvYCC色彩标准信号,输入分辨率支持1024*768@60Hz、1280*1024@60Hz、1400*1050@60Hz、1600*1200@60Hz,720p、1080p以及自定义分辨率信号采集 |
5 |
多屏控制器输出卡 |
≥4路HDMI1.3输出接口;输出分辨率最高支持≥1920*1080@60Hz;支持1/4/9/16画面分割输出,输出画面可以进行任意拼接、漫游 |
6 |
辅材 |
线缆、插座、网线等 按需提供各点位安装所需的辅材。网线:超五类阻水网线。电源线:RVV-3*1.5。插座:插孔电流10A,阻燃材质,接线端子:铜质。 |
二、 质量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质保。
2、原厂质保:要求投标人提供原厂质保(如原厂质保期长于本项目质保期,则按原厂质保执行),并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原厂质保承诺函,承诺函中明确投标本项目设备质保由原厂商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服务及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电话响应售后服务,提供每年365天的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随时解答解决采购人问题。当产品出现一般性故障,接到维修通知后,在半小时内电话响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24小时内修复,如因产品本身问题在24小时之内仍不能排除的故障,承诺提供与原产品相同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出现故障的所有产品的维修和更换。
2)项目人员要求: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对接处理技术及其他售后问题,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培训要求:
(1)、向采购人的使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使产品能正常应用。包括产品的功能、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等方面,使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达到能独立、熟练使用产品,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2)、培训时间:货物安装调试后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备。
(3)、培训地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F楼(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179号)。
(4)、培训人数:3人。
(5)、师资力量:技术人员或工程师。
4)承诺所供产品交付使用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原厂质保承诺函、培训记录、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四、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LCD显示屏)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五、项目验收:
1、采购人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小组现场组织对产品情况进行演示,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并在财政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
根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5.1验收内容
序号 |
验收内容 |
验收标准 |
1 |
质量 |
提供的产品、型号、参数、数量等与合同相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原厂质保承诺函、三包凭证、检测报告等。 |
2 |
送货 |
项目按送货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 |
3 |
培训 |
按要求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
4 |
验收小组现场抽查 |
验收时,验收小组现场组织对产品情况进行演示。 |
5 |
其他工作 |
履行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承诺的情况, |
5.2验收资料要求
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采购合同
(4)到货核验单(需采购核验人、复核人及中标人交货人三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原厂质保承诺函、检测报告、培训记录、三包凭证等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