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
2015年9月16日,杭州成功获得2022年亚运会主办权。根据赛事安排,第19届亚洲运动会将于2022年9月10日至25日举办,设置包括游泳、射箭、田径、羽毛球等28个奥运项目和武术、藤球、克柔术等12个非奥项目;第4届亚残会将于2022年10月9日至15日举办,设置包括田径、游泳、盲人门球等在内的22个竞赛项目。
由于亚运会(亚残运会)赛时期间不仅有高强度高频率的赛时交通出行需求,同时也存在大量城市日常运行的交通出行需求,对城市交通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赛事期间城市交通系统需要尽量保障亚运交通顺利运转,同时又需要尽量减少对社会背景交通的影响,城市交通保障的内容涵盖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交通管理政策、通行政策等多个方面。
2、本项目的背景资料和依据
2.1 亚运会背景资料
招标人将为投标人适当提供杭州亚运会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清单见下表),作为制定投标书的参考。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向负责本项目研究的中标人提供全套资料,中标人对资料的审核、判断和引用负全部责任。
相关文件及资料 |
完成时间 |
1. 亚组委提供的与亚运赛事相关的基础资料 |
2021年 |
2.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杭州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基础资料 |
2021年 |
2.2 国家相关的规范
投标人应充分参照国家现行城市交通的相关规范作为本项工作的指引。
3、项目名称
《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城市交通配套保障专项方案项目》。
4、项目目标
杭州亚运会赛时期间,亚运会各客户群及数以百万计的观众将来杭参赛或观赛,叠加杭州市民自身的日常交通出行需求,将对亚运赛事期间的城市交通运行带来很大的压力,需做好亚运期间的城市交通配套方案研究工作,研究的内容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场馆出租汽车保点服务、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研究、亚运专用道规划等多个方面,以达到高标准保障亚运交通畅通,并最小限度的影响城市市民日常生活的目标。
5、研究对象和时限
(1)研究范围和对象:
本项目的研究范围为杭州市区(包含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临平、余杭、萧山、富阳、临安等区,不包含淳安、桐庐)。
研究对象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及相关交通政策,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公共汽电车、地铁、水上巴士、公共自行车等方式,及公交专用道、临时场站等基础设施,交通政策包括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及亚运专用道使用政策。
(2)研究年限:
本次城市交通配套保障专项方案项目的研究时限为2021年7月-2022年6月。
6、研究主要内容
《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城市交通配套保障专项方案项目》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6.1基本情况分析
基础情况汇总分析包括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基本情况和杭州城市交通基本情况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方面对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内容涵盖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举办时间、举办项目、赛程安排、亚运(亚残)赛区及亚运(亚残)竞赛/训练场馆分布情况等;另一方面对杭州城市交通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内容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水上巴士及公共自行车等)的发展与运营情况、城市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的发展与运营情况、杭州当前采用的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总结。
6.2国内外大型赛事举办城市城市交通保障经验分析
系统梳理总结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在大型赛事或大型活动过程中的采用的城市交通保障措施,从公共交通保障方案、场馆出租汽车保电服务、交通管理政策、交通组织方案、专用通道施划等方面总结经验,为2022年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城市交通保障提供参考。
6.3赛时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方案
结合赛事需求和背景交通需求,测算赛时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制定公共交通保障方案,包括对持证持票人员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政策、赛事临时公交场站选址、亚于公交专线的开行计划、既有公交汽电车线路的优化调整方案、赛时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水上巴士保障方案等。
6.4赛时杭州主赛区亚运场馆出租汽车保点服务方案
出租汽车服务是亚运交通运输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亚运注册车辆服务、亚运专线公交服务的有益补充。研究提出亚运会赛时出租汽车的定位,确定亚运会赛时出租汽车服务对象和服务覆盖范围,规划亚运会赛时出租汽车调度组织方案和场馆安保红线外出租汽车接送组织流线,并制定应急调度组织预案。
6.5赛时杭州城市交通管理政策
研究制定客运机动车通行政策,包括对本地机动车使用的限制和要求,对外地机动车的限制、区域管控政策等;同时结合赛程研究制定其他有必要的需求管理政策,如是否休假等。
6.6亚运专用道网络规划及通行管理政策
在尽量减少对背景交通影响的前提下,编制亚运专用道网络规划,在通往各比赛、训练场馆、官方住地、媒体中心、机场、高铁站等非竞赛场馆及重要亚运设施的道路上施划亚运专用道,旨在为注册人员提供安全、准点、可靠、便利的交通服务,同时制定亚运专用道使用管理政策。
7、成果质量与深度要求
(1)本次研究要深入解析亚奥理事会相关标准、主办城市合同、亚运(亚残)交通管理计划等资料,明确城市交通服务要求,确保各项保障方案和交通政策的编制有标准有依据,能够满足亚运期间城市交通运行的各项惯例和要求。
(2)本次研究制定的公共交通保障方案、场馆出租汽车保点服务方案、交通管理政策要符合亚运期间城市交通的出行特征,满足赛事保障的要求,与交通出行需求相匹配,可以为亚运期间的城市交通服务运行提供依据,为下一步车辆筹措、临时场站建设和服务团队组建奠定基础。
(3)本次研究编制的亚运专用道网络规划和城市通行政策,应经过需求分析和系统测算,确保能够为各类客户群提供快速通行服务,并尽量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注:投标文件应能够对以上几个部分给出初步的技术方案研究(含研判、方案建议等),以便中标后与招标方协商后立即明确工作方向。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方案验收,同时提供后续服务至2022年8月31日。
9、工作计划与阶段成果要求
9.1、具体要求
所有提交的研究报告和其它文件的质量和深度必须至少满足本章第7条规定的要求。如果所提交的报告书(含初稿)或文件依业主指示经过三轮修订后仍未达到技术咨询委员会的要求者,业主保留指定项目受委托研究单位更换技术人员的权利和终止继续执行合同的权利。对质量和深度的最终判断以技术咨询委员会的书面决定为准。
9.2、各阶段报告
(1)、工作大纲建议稿及工作大纲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即开展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一份工作大纲建议稿。业主在收到建议稿后3个日历天内反馈意见。中标人应在收到反馈意见的3个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修改后的工作大纲(签署合同时明确交稿时间)。
建议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技术要求,针对本次咨询工作重点提出对策:
a.把握好研究的方向和目标;明确工作方案和技术手段;
b.提出详细的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研究范围、课题、内容和深度;具体研究方向;主要技术方案和采用的技术手段;
c.现状勘察、文字资料收集和现场座谈会组织计划和具体安排要求;
d.详细的工作组织计划、人员分工、组织形式、管理架构和管理程序;
e.成果形式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表。
(2)、送审稿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正式成为项目受委托方后,应根据签署合同时明确的交稿时间(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后的180个日历天内) 完成本章第6条规定的全部研究内容,提交送审稿。业主随后组织评审会,就送审稿内容进行技术咨询委员会专家评审和反馈。
(3)、就技术咨询委员会评审专家对终期报告送审稿的反馈意见的答复
受委托方在收到业主对送审稿的反馈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给出书面响应。必须说明如何修订终期报告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4)、最终报告
在和业主就上款所提及的受委托方书面答复取得一致后的10个日历天内,受委托方应向业主提交完成修改后的最终研究报告(包括文本文件及电子文件)。
9.3 报告时间要求
(1)、中标人应在收到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大纲,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人后,中标人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方提交送审稿,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送审稿审查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形成送审稿,并确保通过专家组审查。
(3)、中标人应在送审稿专家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形成最终报告。
10、提交的研究成果数额要求
10.1、文本
文本规格: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文本都以A4格式提交。
文本 |
册数 |
工作大纲 |
10 |
送审稿 |
30 |
最终报告 |
30 |
成果文件 |
30 |
(1)、全部研究成果(含前期调研成果)相应电子文件的光盘2套;
文字文件:Microsoft Word 2003以上版本版式;
图形文件:AUTOCAD R14 以上版本的DWG格式;PHOTOSHOP 7.0以上版本的PSD格式及JPG格式。
(2)、项目调查数据汇总文件;软件的计算成果,包括中间、最终数据文件和参数文件等文件汇总的相应电子光盘各2套。
(3)、研究成果各阶段汇报材料的多媒体演示稿的相应电子光盘各2套。
11.1、受委托方需根据合同及工作大纲中确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向业主提交阶段成果。业主将委托技术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和提出不同阶段的咨询意见,并组织项目技术咨询委员会对提交的成果进行相应等级和范围的评审和反馈。
11.2、业主按需要可举行咨询会,在确定的时间之内,将意见反馈给受委托方,以便进行下阶段工作的开展。
11.3、在提交最终报告后,业主将举办项目的最终评审及鉴定会,以确认成果的质量并审核合同履行的情况。
12.1、业主
业主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牵头负责:
(1)、向受委托研究单位(简称受委托方)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
(2)、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配合受委任方工作;
(3)、组织招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座谈会;
(4)、根据本技术要求的规定,组织专家对受委托方各个阶段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用书面形式通知后者;
(5)、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业主及其人员有义务对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6)、项目进度全程跟踪及质量的把握。
12.2、项目受委托研究单位
项目委任研究单位为本次投标的中标单位暨合同受托方(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12.2.1、受委托方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需有10年以上从事城市交通规划、赛事保障项目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中标后到项目完成最终稿之间,项目负责人在杭州的工作时间不少于90个日历天。
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需有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城市规划、道路与交通工程等专业背景,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
(2)、项目配合人员
从事协调、配合工作的从业人员,需有交通工程、城市规划、交通设计、公共交通等专业背景,并有多年从事同类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团队在杭工作时间
中标后到项目完成最终稿之间,日均在杭团队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
(4)、其它规定
业主保留中途更换受委托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的权利。受委托方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的工作人员。
12.2.2、受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依项目合同和相关规定,按时提交各阶段的服务成果(纸质报告、电子文档),并对这些服务成果负最终和全部责任。
(2)、根据业主提供的对各阶段成果的书面修改意见,对服务成果作出相应的修改,直至这些服务成果获得业主的批准。
(3)、受委托方有义务按照业主的要求,协助业主就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4)、受委托方有义务对业主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对本项目的进展及其内容保密。受委托方严格依国家保密法执行保密工作。
(5)、业主提供的、由受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资料以及数字化和纸质地图,不得被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并在项目结束后由受委托方全部归还给业主,不得保留任何相关副本。受委托方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和国际知识产产权和版权法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最终版权归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所有。
14、说明
项目完成以后,中标服务方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对研究成果进行讲解、说明等服务。
(三)验收标准
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地方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 号文,进行履约验收。初次验收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如初次验收未通过,后续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服务标准
项目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