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是水运大市,船舶集聚,航运繁忙,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十三五”以来,扬州市地方海事局加快推进智慧海事建设,充分利用科技监管手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但是,目前在用多个信息系统间的数据壁垒尚未打通,信息化管理的最大优势还没有充分得到展现,构建统一、综合的水上交通综合监管平台是当务之急。
1)整合在用的信息平台,构建全覆盖、全流域、全天候的实时“监管一张网”;
2)构建实时监测、智能监管、科学决策的指挥中心工作平台;
3)构建智能化、后台化、移动化的交通海事执法单元工作平台;
4)构建“网络多跑路、船员少跑腿”的互联网+海事服务平台。
扬州市水上交通综合监管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扬州市水上交通综合监管平台,包括:指挥中心工作子平台、现场执法工作子平台,海事服务子平台等三大工作平台。其中,指挥中心工作子平台,包括:实时监测、综合展示、指挥调度、统计分析、整体决策、后台管理等功能模块;现场执法工作子平台,包括:实时监测、电子化档案、指令流转、移动执法、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海事服务子平台,包括:船舶用户管理、通知公告、过闸检查通知、船舶违章告知、违法行为确认、在线缴纳罚款、案件查询等功能模块。
(2)应用系统业务协同及物联网感知系统对接,包括:实现船舶VITS、AIS,CCTV等各类感知设备数据接入,对接省局VITS(AIS)监测预警系统和船舶动态监控与服务在线系统数据;实现与市航道处过闸数据对接工作。
相关软硬件配套建设,包括:(1)重点水域倾斜摄影:完成辖区内重点水域(六圩口门至京杭运河9号标,约27.5公里)倾斜摄影,构建视频影像;(2)网路专线:扬州地方海事局至云上扬州机房专线。
(3)配套风险评估费以及等保测评费(二级)。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自“十三五”以来,扬州市地方海事信息化建设已有了一定的积累和成果:完成了相应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海巡艇4G移动视频、AIS基站、VHF基站以及船舶超载超吃水监测系统等软件系统的建设。但是系统间的数据壁垒尚未打通,使用极不方便,信息化管理的最大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现。
本项目从扬州市水上交通综合监管需要出发,结合扬州市内河交通安全日常管理的需求,在现有基础条件完成外场监测设备,采集和集成各类数据形成综合数据库,并建立面向全市统一应用的系统软件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能够满足全市水上执法“1+N”、非接触模式改革的需要。项目实施后将推广应用到扬州市内河全部流域。
水上执法“1+N”、非接触模式改革涉及应急调度、电子巡航、远程异地执法等,通过对这些业务的改造,实现从源头管控、后台监控、智能报警、中心指挥调度、非现场处理处置的全过程改造,从而提升扬州市内河水域的船舶交通动态及水域环境监管能力,为交通绿色发展和水运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建设需要通过视频监控、定位设备、电子卡口,在扬州内河水域构建智能化、后台化、自动化的监控网络;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能够后台自动识别出异常状况;并依托“互联网+”实现水上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提供远程异地实时办理相关海事业务的服务,避免扬州内河水域往来船舶上下船来回奔波的不便,实现“网络多跑路、船员少跑腿”。
扬州市水上交通综合监管平台将部署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机房,提供海事内网和互联网相关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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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基于Java EE技术路线、基于SOA架构,需采用多层B/S架构,支持主流国产浏览器;需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三维影像等技术,提供内河交通运输监管后台化监管手段;各功能模块设计需要提供相应成熟、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可扩展性、灵活性、可靠性等。
为了实现“智慧型”和“集约型” 智慧海事的安全管理模式,需要通过内河水上交通异常状态和显性违章的后台智能判断,实现后台智能预警、自动化巡查、重点船舶追踪等,为智能和化、后台化监管、非接触执法提供支撑。
1、系统可靠性要求
系统应能提供满足7*24小时不宕机、不间断的持续服务能力。
某个功能的启动、关闭和异常停止后,不影响其它功能的正常业务。
用户界面程序异常停止后,不应影响服务器端系统和其它用户界面的正常运行。
2、系统支撑能力要求
系统应能同时接受响应多用户的并发访问,并杜绝阻塞和提高效率;
系统响应时间要求:系统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
部署在专网的业务功能,每百人并发访问处理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
部署在互联网的业务功能,每百人并发访问处理响应时间小于3秒;
3、数据库信息处理要求
系统采用大型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本地数据库信息的管理,对于高并发的I/O吞吐要有很高的效率和容错能力。
4、数据联机存储能力要求
业务数据在系统中至少存储3年;
经用户设定为重要的数据(如与分析预测相关的数据)应长期离线保存。
实现视频图像、地理位置和智能设备等数据接入展示、移动展示。
(1)地理位置监控:实现VITS和AIS基站定位数据采集、融合,构建船舶位置展示平台,从而支撑流域化监管工作。
(2)视频监控:实时调阅视频监控点位,4G单兵执法记录仪、无人机视频、海巡艇4G移动的视频监控,并且为辅助巡航(系统自动调阅)功能模块提供支撑。
(3)智能设备监控:通过整合船舶超载超吃水监测等系统相关数据,构建相应的智能设备监控统一展示平台。
(1)流域船舶分布综合展示:通过从省局获得的VITS实时船舶位置数据,并结合扬州市自建的AIS船舶位置数据,通过数据融合,展示扬州市各辖区船舶分布情况,包括:当前船舶数量以及相关危化品船舶数量,在运船舶和停泊船舶数量。同时,点击各个区县,展示区县范围内各个河流和水域的船舶分布情况。
(2)流域船舶流量综合展示:展示扬州市各个辖区一定时间段船舶流量以及各个船舶分类的流量,并提供点击辖区查看各辖区内河流和水域的船舶流量情况。
(3)重点跟踪船舶综合展示:通过定位信息和视频监控相结合,实现对单个船舶的重点跟踪,并实现相应重点船舶列表维护。将存在重点跟踪船舶的视频监控进行跨视频摄像头展示。当重点跟踪船舶驶入相关水域,进行实时预警。
(4)三维视频综合展示:对关键水域进行三维建模,构建三维影像,并结合视频进行综合展示。
(1)智能预警:依托船舶超载超吃水监测系统和流域化管理以及分析,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实时推送给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确认处理。1)整合船舶超载超吃水监测、CCTV、电子卡口等系统实现不见面执法系统。2)显性违章分析:通过船舶图像分析、船舶轨迹分析,进行船名识别和船舶显性违法行为判断。
(2)辅助值班:辅助值班,包括:值班任务设置,自动化巡查、值班任务汇总。值班任务设置,包括设置值班时间(白班、夜班)、相应电子巡航计划要求、相关重点关注船舶告知(夜航船舶情况通报、危化品船舶记录通报)、异常预警记录等。后台自动化巡查,后台自动发现异常情况,并自动展示给巡查人员。值班任务汇总,根据值班任务设置,自动汇总执行情况,作为交接班情况和依据,并提供相应台账管理。
(3)电子巡航: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巡航,即通过待巡查区域列表进行逐一巡查。
(4)过闸智能检查:船舶用户在船闸部门进行过闸登记申请,水上交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后台检查。
(5)指令流转:指令信息通过平台、移动APP之间进行指令信息的查看、回复、指派等功能。
(1)总体评价:对扬州内河监管工作整体水平进行系统性和综合性评价,通过选取具代表性总量型指标,对内河水运情况及监管情况进行评估,并通过“监管一张图”形式对总体评价信息进行分析与展示;综合监测:通过流域化水域设置,实现对船舶流量、通航密度、电子巡航情况等重要指标的监测。
(2)执法处罚专题分析:对相关执法业务数据进行环比、同比等分析,并进行相应大屏展示。
(3)巡航管理专题分析:对巡航管理数据进行专题分析,包括相关电子巡航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等,并提供相应大屏展示。
(4)报港过闸专题分析:通过与船闸过闸数据的交换,并对船舶报港过闸数据进行专题分析,包括相关船舶过闸交通流量,船舶装载货物量等,并提供相应大屏展示。
(5)自定义专题分析:提供相应可自定义的主题分析功能。1)仪表盘定义,仪表盘展示模块,用于实现驾驶舱、管理看板等,在同一个页面整合不同的数据,完美的展示各类业务指标,实现数据的多维度分析。2)图表组件定义,相关组件包括:图表支持柱形图、折线图、条形图、饼图、仪表盘、地图、圆环图等图表。组件,展示所有可供操作的基础组件,比如文字组件、图片、时间等。3)动静态数据统计图表,a)图表联动:点击父图表系列,所有子图表联动变化。这种联动是自动的,不需重新刷新整个页面;b)2)提供监控刷新,数据库中数据变化时,图表对应实时动态变化并提示变化内容。
(1)三基数据库:对1)辖区基本情况管理、2)监管对象基本信息管理、3)安全工作基本数据管理等66大类数据进行采集填报,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查询统计功能以及配套数据接口。
(2)流域网格设置:对扬州市内河水域进行流域化设置,首先通过小网格划分水域,然后通过组合网格构建相关多层次水域划分。
(3)船舶船员电子档案:提供船舶、船员的基础信息以及相关证书电子档案管理功能,包括:船员基础信息;船舶最低配员证书信息;船舶登记信息;船检信息等。
(1)流域监管:展示相关流域船舶密度和流量,方便现场人员进行实地巡航检查,以及相应区域异常查阅与提醒。
(2)重点船舶跟踪:对重点船舶进行地图跟踪展示,并提供单船违章和轨迹查询。
(3)视频监控:提供移动端实时视频监控浏览。
(4)智能预警:提供移动端智能预警提醒和相关查询列。
(1)船舶档案:提供相关船舶档案查询,包括:船舶基础信息和相关船舶证书查阅。
(2)船员档案:提供相关船员档案查询,包括:船员基础信息和相关证书查阅。
(3)档案智能录入:提供相关船舶证书拍照,自动识别证书信息,辅助录入。
(4)证书智能校验:提供相关证书真假校验功能,对相关证书进行拍照,文字识别,并与后台数据进行比对。
(1)信息通报:移动提供信息通报提醒和查看列表。
(2)指令回复:移动端提供相应指挥中心指令回复功能。
(1)现场检查取证:提供相应船舶违章现场检查取证功能。
(2)案件来源登记:提供相应现场录入案件来源等级功能。
(3)现场勘验:移动端,提供相应案件现场勘验笔录录入功能。
(4)询问笔录:移动端,提供相应案件现场询问笔录录入功能。
(5)违章信息推送: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移动进行违章信息推送,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微信进行现场办理办结。
(1)案件查询:提供相应执法案件查询功能。
(2)案件统计:提供相应执法案件统计的月报、季报、年度展示。
(3)案件分析:提供相应执法案件月报、季报、年报统计数据的同比环比分析展示。
(1)船主实名验证:船员通过关注海事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
(2)船舶信息变更:经过绑定的船舶用户,可以通过相关页面对船舶配员信息、MMSI等信息进行变更。
向船员提供公告通知、海事工作动态、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等发布功能。
对于过闸申请未通过后台电子检查的船舶,将通过短信和微信发送相关消息,要求该船接受进一步检查。
确认船舶违法后,通过行政处罚系统进入审核审批流程,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相关文书和信息通过微信告知行政相对人。
(1)违法行为确认:行政相对人收到相关违章行为告知信息,可通过微信进行相应电子签名进行确认。
(2)在线缴纳罚款:当行政处罚进入缴纳罚款流程后,船舶微信用户将收到缴纳罚款提醒,用户通过微信支付缴纳费用,海事人员确认缴费成功,发送缴费成功提醒。
(3)案件查询:行政相对人可以对注册关联船舶相关案件进行查阅。
(1)海事基础和业务数据采集
项目通过省厅数据中心获取海事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以及船舶定位数据。
(2)海事业务数据上报
项目产生的执法数据在交通专网内通过省厅数据中心上报省执法平台。
(3)数据共享
与航道管理处进行数据交换,获取报港过闸数据。项目产生的数据,通过部署扬州市地方海事局与云上办的网路专线,共享到扬州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1)感知设备数据采集
从采集CCTV视频、无人机、激光、雷达以及其他传感器等船舶要素信息;
(2)船舶定位数据采集
从省数据中心交换VITS、AIS等船舶定位信息,并通过自建的AIS基站接收的船舶位置信息。
序号 |
建设内容 |
说明 |
单位 |
数量 |
1 |
重点水域倾斜摄影 |
完成辖区内重点水域(六圩口门至京杭运河9号标,约27.5公里)的倾斜摄影,构建视频影像。 |
套 |
1 |
2 |
网络专线 |
扬州地方海事局至云上扬州机房10M专线 |
年 |
3年 |
本项目所建系统定级为二级等保,投标人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及《云上扬州项目建设管理和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相关要求,提供等级保护服务并出具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的相关书面报告。
投标人须提交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报告,并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等级保护、风险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符合《云上扬州项目建设管理和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扬府办发〔2018〕22号)相关要求。
交付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90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所要求的软件开发、集成、测试、部署和初始化工作。监理方、采购人在软件开发、集成等重要节点组织核查。
交付方式:项目建设完毕后,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配合监理方做第三方软件测评并出具相应报告,采购人和监理审查合格,三方共同确认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项目的终验,项目交付。
交付地点:扬州市地方海事局。
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项目团队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用开发、软件测试、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用户培训、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成员。投标方一旦中标必须保证项目实施至验收阶段人员配置管理的稳定性。
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不少于8人的技术团队进行驻场服务,地点为扬州市地方海事局。
项目初验需完成文档交付工作,系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交付内容:
《项目需求调研报告》、《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分析报告》、《用户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组件与标准服务接口说明书》。
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培训计划。面向不同应用层次的人员分别提供系统使用和系统管理所需要的培训。提供不少于2次/50人集中培训以及不少于4天的一对一培训。
培训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本项目质保期 三 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
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根据以下的基本售后服务为基础,提供更为全面、周到、细致、及时的售后服务方案,并做出明确承诺。基本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标人在质保期内须指派固定维保人员(该人员需为参与本项目开发主要技术人员)为采购人提供三年免费维保期,保障招标人系统顺利运行;
2)中标人为使用单位提供7x24的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热线支持、邮件支持、远程协助等方式,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正常的运行。如技术问题在24小时内得不到解决,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使用单位现场升级、纠正、修复存在的问题;
3)中标人为使用单位提供7x24的故障处理服务,若电话中无法解决,要求必须保障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指定技术工程师、销售经理负责跟进;
4)中标人应提供应用软件版本升级、功能维护、咨询以及提高软件运行效率而需要进行的维护;
5)质保期间结束前一个月内提供该质保期间包括故障与问题分析处理的过程文档在内的服务状况总结报告。
本项目开发的软件知识版权以及所涉及到的全部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专著等授权均属于“扬州市地方海事局”。
投标人需要承诺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将针对本项目定制化开发的软件源代码全部提供给采购人。
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的任何产品使用(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现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中标后,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时间限制的技术支持,采购人拥有永久使用权和增值开发权。
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