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对现场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本次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师负责制、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应明确监理机构的各项工作,包括监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职能分配、监理机构的构成及工作流程、各项监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等,要求有详细的监理人员组成构成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工作流程图等。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齐全,设项目总监 1 名,专职监理人员 2 名, 另外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可随时增加监理人员。总监及专职监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项目监理专业知识与经验。
3、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监理工作内容
对博览会主场搭建(含运营)做全程监理,监理范围包括 A 包提到的所有项目内容及标准要求,监理公司要形成验收报告、监理日志和监理工作报告,报招标人。
三、监理内容说明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相关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4)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5)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6)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7)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8)审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9)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0)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1)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2)审查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3)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4)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17)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