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1. 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磋商供应商须对采购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4. 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5. 在投标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2、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总说明
1. 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 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
3. 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投标时应明确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瑞安市入网餐饮后厨阳光化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排查、设备的租赁、安装、调试、验收及运维服务等。
1. 主要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参数要求 |
数量(年总户数) |
单位 |
1 |
摄像机租用服务费 |
详见要求 |
1100 |
月/个 |
2 |
平台接入服务费 |
|
1100 |
月/路 |
3 |
云存储服务费 |
1mbps 7天存储 |
1100 |
月/路 |
4 |
接入网络服务费 |
100m宽带 |
1100 |
月/条 |
5 |
系统维护费 |
|
1100 |
月/路 |
6 |
安装调测费 |
含施工及辅材 |
1100 |
个 |
说明: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2. 主要设备参数要求
枪机参数要求 |
|||||||||||||||||||||||||||||||||
传感器类型 |
1/2.7" Progressive Scan CMOS |
||||||||||||||||||||||||||||||||
镜头 |
4mm@F2.0,对角视场角 108° |
||||||||||||||||||||||||||||||||
镜头像素 |
300万高清视频 |
||||||||||||||||||||||||||||||||
日夜切换模式 |
ICR红外滤片式 |
||||||||||||||||||||||||||||||||
红外夜视距离 |
50米(因环境而异) |
||||||||||||||||||||||||||||||||
最大图像尺寸 |
2304×1296 |
||||||||||||||||||||||||||||||||
帧率 |
最大25帧 |
||||||||||||||||||||||||||||||||
视频编码标准 |
H.265 |
||||||||||||||||||||||||||||||||
图像参数 |
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自适应 |
||||||||||||||||||||||||||||||||
智能报警 |
人形检测/移动侦测 |
||||||||||||||||||||||||||||||||
存储接口 |
Micro SD 卡(最大 256G) |
||||||||||||||||||||||||||||||||
有线网口 |
一个RJ45,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
||||||||||||||||||||||||||||||||
语音对讲 |
全双工对讲 |
||||||||||||||||||||||||||||||||
无线标准 |
IEEE802.11b, 802.11g, 802.11n |
||||||||||||||||||||||||||||||||
频率范围 |
2.4GHz~2.4835GHz |
||||||||||||||||||||||||||||||||
电源供应 |
PoE电源 48V/0.3A |
||||||||||||||||||||||||||||||||
工作温度和湿度 |
-30℃~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
||||||||||||||||||||||||||||||||
支持配网方式 |
有线 |
||||||||||||||||||||||||||||||||
是否支持语音对讲 |
是 |
||||||||||||||||||||||||||||||||
是否支持POE |
是 |
||||||||||||||||||||||||||||||||
其他 |
移动侦测、人形检测;内置麦克风、双向语音对讲;支持云存储,Micro SD卡本地存储; |
||||||||||||||||||||||||||||||||
包装及附件 |
摄像机×1、支架×1、POE电源×1、防水配件×1、用户指南×1、保修卡×1、合格证×1 |
||||||||||||||||||||||||||||||||
室内球机摄像头 |
|||||||||||||||||||||||||||||||||
传感器类型 |
1/3" Progressive Scan CMOS |
||||||||||||||||||||||||||||||||
镜头 |
4mm@F2.0,对角视场角 104° |
||||||||||||||||||||||||||||||||
镜头像素 |
300万高清视频 |
||||||||||||||||||||||||||||||||
日夜切换模式 |
ICR红外滤片式 |
||||||||||||||||||||||||||||||||
红外夜视距离 |
10米(因环境而异) |
||||||||||||||||||||||||||||||||
最大图像尺寸 |
2304×1296 |
||||||||||||||||||||||||||||||||
帧率 |
最大 15 帧 |
||||||||||||||||||||||||||||||||
视频编码标准 |
H.265 |
||||||||||||||||||||||||||||||||
云台视角 |
水平 0° -360° ,垂直 105° |
||||||||||||||||||||||||||||||||
图像参数 |
亮度, 对比度, 饱和度等自适应 |
||||||||||||||||||||||||||||||||
智能报警 |
人形检测/移动侦测 |
||||||||||||||||||||||||||||||||
存储接口 |
Micro SD 卡(最大 256G) |
||||||||||||||||||||||||||||||||
有线网口 |
一个 RJ45, 10M/1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
||||||||||||||||||||||||||||||||
无线标准 |
IEEE802.11b, 802.11g, 802.11n |
||||||||||||||||||||||||||||||||
频率范围 |
2.4 GHz ~ 2.4835 GHz |
||||||||||||||||||||||||||||||||
电源供应 |
DC 5V/1A |
||||||||||||||||||||||||||||||||
工作温度和湿度 |
-10℃~45℃,湿度小于95%(无凝结) |
||||||||||||||||||||||||||||||||
支持配网方式 |
有线/无线 |
||||||||||||||||||||||||||||||||
云台转向角度 |
水平 0° -360° ,垂直 105° |
||||||||||||||||||||||||||||||||
是否支持语音对讲 |
是 |
||||||||||||||||||||||||||||||||
是否支持POE |
无 |
||||||||||||||||||||||||||||||||
其他 |
移动侦测、人形检测;内置麦克风、双向语音对讲;支持云存储,Micro SD卡本地存储; |
||||||||||||||||||||||||||||||||
包装及附件 |
摄像机×1、电源线×1、电源适配器×1、安装贴纸×1、安装底座×1、螺丝包×1、用户指南×1 |
备注:1、以上技术指标可能源自于某一品牌型号产品,请供应商选择技术指标达到或优于以上要求的产品进行投标报价,并使采购人满意。
2、上表中的清单仅为参考,供应商须自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优化方案,并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清单。
3、供应商安装时原则上以枪机为主,若现场条件不允许安装枪机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电源、可视范围等),选择球机设备。
(三) 系统平台功能
1. 开发入网餐饮后厨阳光化相关APP等应用平台、系统,餐饮单位、监管单位、运营商可分角色登录后台进行综合管理,具备实时视频查看、录像回放、人员管理、智能预警、信息发布、智能考评、公众微信号等多项模块。
2. 阳光化实时视频数据接入“浙江外卖数治在线”应用平台,监管人员可实时查看后厨卫生情况、加工制作过程。
3. 阳光化实时视频数据接入美团、饿了么等外卖第三方平台(此项功能由“浙江外卖数治在线”应用平台与第三方平台对接),消费者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实时查看后厨卫生情况、加工制作过程。
4. 阳光化实时视频数据接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指挥中心数智化应用系统,实现后厨阳光化视频实时查看、视频回看、视频轮巡等功能。
(四) 安装调试
1. 供应商需分辖区设置安装队伍,安装前严格按照《餐饮单位后厨标准》对餐饮单位进行评估,将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单位通报至辖区市监所,由辖区市监所负责对接、市监所督促整改,整改验收通过、符合标准后方才予以安装。(《餐饮单位后厨标准》详见附件)
2. 供应商必须派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如因成交供应商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供应商安装过程中造成的配件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服务期间因餐饮单位原因发生移装的,费用由餐饮单位自负。
4. 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符合《餐饮单位后厨标准》餐饮单位的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 送货安装地点:按采购人要求。0
6.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7. 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五) 服务要求
1. 服务期限:从开始安装之日起1年。
2. 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如服务期限未到,财政预算价已支付完毕,合同生效至本次财政预算价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价未使用完,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毕止。
3.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 提供7×24小时原厂服务,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或餐饮单位电话、EMAIL、传真通知等后,1小时内响应,并派技术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提供现场服务。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48小时内解决。在产品维修与维护期间,若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须提供相当的备用品,以保证在维修与维护期间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维修与维护完毕后再换回原产品。
4. 安装完成后,需在一个月内回访1次;除首次安装回访外,后续每年回访1-2次,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指定,回访标准按《餐饮单位后厨标准》执行。回访过程中发现不满足《餐饮单位后厨标准》的,及时反馈给辖区市监所,由辖区市监所负责对接、市监所督促整改验收。
5. 安装完成后,入网餐饮“后厨阳光化”在线率要达90%以上。(在线率以摄像头可正常查看后厨情况为准,遮挡、断网等情况均不计入在线。)
(六) 培训
1. 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以及相关餐饮单位正常使用提供免费培训。
2. 成交供应商提供一次针对本次租赁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培训,直到操作人员学会为止。
3. 培训的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使用、系统使用(含浙食安微信小程序)以及设备基本维护知识等。
(七) 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与“浙江外卖数治在线”应用平台和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指挥中心数智化应用系统的对接工作,若达不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一) 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65元/户/月。报价应是本磋商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磋商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费用的价格体现。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摄像机租用服务费、平台接入服务费、云存储服务费、接入网络服务费、系统维护费、安装调测费、前期排查、产品的运输、装卸、就位、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运维服务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结合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
磋商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二) 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须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缴纳预算价5%的履约担保。(保函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为无条件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②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之日止;③如果由于服务期延误或银行、保险公司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2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④保函开具方需开通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功能。采购人通过开具方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后,可以确认真实性的,对原件进行收讫。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收讫)。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金保证金(无息)。
1. 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采购人需支付预算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
2.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第一期服务费用开始一次性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服务费用支付时加扣不足部分。
3. 采购人每季度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按每季度实际维保数量、维保月份和成交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每月清算,在每季次月的10日内支付,最后一个季度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10日内结清。(遇节假日顺延)。符合《餐饮单位后厨标准》的餐饮单位全部完成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每月不定期抽查入网餐饮在线率,任一时间点抽查,若后厨阳光化在线率高于90%(含)的,以实际维保数量结算服务费;若后厨阳光化在线率存在低于90%的情况时,按实际维保数量*[1-(90%-低于90%部分后厨阳光化在线率的月平均值)]进行结算。
4. 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证明依据等相关齐全的资料进行支付。
1. 本项目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现有系统平台进行录屏演示。(①各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制作演示录像进行演示(以U盘形式储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将不进行磋商响应单位人员进入现场演示。②演示内容可为以往成功案例或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演示内容。③须提供系统视频录制方式演示,采用PPT、文档描述形式的不得分。)
注:演示视频多媒体文件须采用AVI、MPG等文件格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