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2号)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湖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等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发〔2019〕71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现制定吴兴区涉危岗位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通过实施涉危岗位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力争培训总人数达3000人次(详见计划表),全面提升吴兴区危险性较高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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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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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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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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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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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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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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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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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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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园、“厂中厂”负责人、安管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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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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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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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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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生产、带储存经营(含加油站)和医药化工类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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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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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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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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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所三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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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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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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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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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管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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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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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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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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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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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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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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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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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熔炉企业涉危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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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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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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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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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涉危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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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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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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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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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场所作业涉危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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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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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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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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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使用单位涉危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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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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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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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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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信息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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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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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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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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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基层网格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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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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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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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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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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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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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实施培训阶段按采购单位提供人数和学时要求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开展全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涉危行业企业是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确保企业全员覆盖,要重点突出涉危岗位和重点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员工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将安全知识纳入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应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编入各类人员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教材,培训课时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考核评价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关键技能不合格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
3.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培训机制。积极参与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健全完善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探索建立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学习培训学分银行机制,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制定线上学习课时按比例计入培训总课时的标准,逐步实现理论知识更新再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逐步推动现代模拟实训考试技术应用,防止过度虚拟化。
三、保障措施
采购单位对培训过程的进行监管,对培训人数、培训质量等情况评价。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大纲的通知》(浙应急基础便函〔2020〕36号)执行。
五、商务条款要求:
服务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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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截止时间2021年12月底(具体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地点:培训地址由中标单位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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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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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按该标项暂定人数和中标单价进行计算)的10%,剩余款项待培训结束后按实结算一次性付清。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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