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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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发布 35页 文档编号:202107120000165829 需下载券:10
沛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项目

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响应报价。

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要求: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风险范围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项目背景

为切实加强近期(2021 1 1 日起至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批准时止)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近期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精准配置空间要素资源,提高近期规划实施效率,根据《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 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沛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沛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报批的法律依据。既是落实国家、省、市的要求和具体安排,也是进一步保障省、市、县各级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民生工程、产业等项目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项目需求

以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为基础,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在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基础上,落实省厅下达我县的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追加流量指标及“三条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一)文本

1、基本情况

1       沛县基本概况。

2       实施方案期限,2021 1 1 日起至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时日止。

3       基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分析近期规划空间需求及总体空间格局安排。

2、主要内容

1       指标安排

明确建设用地总规模、生态红线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和刚性管控要求;在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的基础上,落实徐州市下达的预支空间规模指标、空间规模周转指标、流量指标等指标,将指标分解到乡镇。

2       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地方用地需求和“三条控制线”试划成果,落实新增建设用地上图规模,布局建设用地管制区、土地用途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3       建设控制区布局

按照不少于剩余未归还流量指标与新下达流量指标的规模(含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之和划定建设控制区,作为流量指标归还的复垦区域。充分分析影响复垦的各类因素,合理确定多划入一定数量的建设控制区,确保流量及时足额归还。

4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梳理过渡期确需实施的、暂时无法落地上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等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十三五”期间尚未实施完的重点建设项目、过渡期内需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应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5       与“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的衔接

实施方案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试划成果、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的衔接说明,以及相应的比对图示。新增建设用地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应当在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集中建设区范围内。

6       与现行有效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实施方案与现行有效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说明,以及相应的比对图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当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7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实施方案与相关规划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交通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衔接情况。

3、实施保障措施

地方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流量指标归还、与国土资源第三次调查工作、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等方面制定的实施保障措施。

(二)图件

图件主要为《沛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的图例以《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为准。

(三)数据库

数据库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苏国土资发〔201456 号)组织, 增加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试划图层。

(四)附件

包括徐州市下达预支空间规模指标、听证公告及听证纪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项目成果包括报告、表格、图件、数据库和附件等。文字类成果为 Word 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 Excel 格式,数据库电子成果为 ArcGIS 格式;图片成果为 JPG 格式, 附件成果为 PDF 格式。

四、商务条款 

1.      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      验收:通过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

3.      服务条款

3.1         服务范围:沛县。

3.2         服务要求: 

1       成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2       成果须符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 号)等相关要求对编制原则、编制规范等要点的规定。

3       成果须满足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近期实施方案提出的新的具体要求,需要特别指明的是:成果报批前,如遇前述要求调整,规划编制单位必须按新公布的具体要求对成果进行相应调整,但上述调整不再增加费用。

3.3 服务期限:按进度要求分阶段实施,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内,其中 30 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成果至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60 日历天内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并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3.4         服务标准:交付成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经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3.5         供应商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完成后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反馈机制。

3.6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团队成员不少于 4 人。(其中不少于 2 人需驻点沛县) 

4.      交付条款:

4.1         交付日期:按进度要求分阶段实施,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内,其中 30 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成果至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60 日历天内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并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4.2         交付方式:纸质成果和电子文档成果。

4.3         交付地点:徐州市沛县

5.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30 %,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提供最终成果后,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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