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成立于2020年,下属大队及中队办公场地经过机构改革由原执法队和车管局的下属区处改建,由于历史原因信息化的建设情况较为复杂,且各大队办公地点分布杭州各个主城区较为分散,使得信息化工作开展较为困难,经过一段的摸底、整改等工作,已经初步理清了网络与系统的环境。
目前,各个大队及中队对信息化系统及网络和硬件故障的排除的时效性要求较高,而信息化部门的人员编制有限,通过购买专业的技术服务来协助信息化部门对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运政大队网络及系统运维是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系统运行机制的一个较好的方法。
二、运维服务基本要求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硬件设备运维服务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系统运行机制,确保本招标维护范围内设备的正常运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做好设备运行的调优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潜在隐患;当设备故障时,确保招标方设备能得到及时维修;故障服务器整机或配件能及时更换,以保障关键业务的运行;确保各类信息化相关应用正常运行。具体目标包括:
(1)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是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 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采用的技术必须是先进并适用的;
(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必须是符合和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
(4)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次招标任务的需求,充分考虑系统目前的运行状况和将来的发展,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和操作规范并按照方案和操作规范实施服务;
(5) 投标人应承诺将按照招标单位根据系统稳定、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提出的要求和指标,及时制定、修改和完善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并确保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有效执行;
(6) 投标人具有成熟完善的全年7*24小时不间断用户现场运行服务的支持体系,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资格,达到国家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
(7) 投标人应具备多层服务体系,除了发挥本项目人员的作用,也要结合投标人公司以往运维项目的经验,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供整体支持服务;
(8)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对甲方的招标需求提出应急保障预案,并做出相应的应急资金承诺;
(9) 投标人应提出服务相关运行维护和应急保障服务的具体方案;
(10) 投标人须在服务方案中对涉及服务体系部分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考核标准和管理标准给出明晰的可供评价的量化指标和服务等级,并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
(11) 投标人须针对招标单位的行业特点,在服务方案中提出满足招标单位需求的故障处理响应度(响应时间以招标方首次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联系中标方那一时刻开始计时)。投标人须针对招标单位的关键应用、核心设施设备和周边外围节点系统的情况提出明晰的、具有针对性的故障处理人员组织构成、故障处理流程、故障处理响应度,并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
(12) 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方案必须建立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须包含针对性的工作流程说明书、技术目标、具体的应急服务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文档信息的管理办法、测试与评估方法以及执行和参照的标准、规范等依据性文件清单;
(13) 按照整体约束条件以及运维服务内容和要求所定的条款,投标人须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记载整个服务活动的文档信息管理办法,包括文档编制方法、文档样式和汇报计划,定期提供相应的运行报告和维护文档。投标方案中须包含相应文档的模板样式;
(14) 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书中已开列的服务基础上,提供满足招标单位业务发展所必需的延伸服务。对于招标单位招标的设备,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单位对供货商的物品进行验收,并配合供货商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使之融合到自身对甲方的服务保障之中;
(15) 投标人须做出无推诿承诺。即投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应全力协助系统集成商或其他供应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
四、运维服务场所及对象
运维服务场所包含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及城区各大队、中队(所),具体地址如下:
运维服务场所
运维服务场所包含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及下属主城区12个大队、11个中队,具体地址如下:
名称 |
地址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上城执法大队 |
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东三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下城执法大队 |
建国北路707号星都嘉苑(星汇大厦)2楼202室及15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拱墅执法大队 |
温州路76号(南北商务港三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江干执法大队 |
三新北路中豪湘座6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执法大队 |
紫金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2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滨江执法大队 |
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505号24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机动大队 |
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5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景区执法大队 |
西湖景区上茅家埠208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机场执法大队 |
萧山机场出租车服务区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轨道执法大队 |
机场路163号沁园雅舍商务馆3楼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铁路执法大队 |
国货路9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质安执法大队 |
机场路163号沁园雅舍商务馆4楼 |
北城/汽车北站管理所/中队 |
湖州街北城天地15A |
汽车南站管理所/中队 |
汽车南站 |
汽车西站管理所/中队 |
汽车西站 |
三墩中队 |
三墩街道西园四路西港新界5号楼105室 |
四季青管理所/中队 |
四季青管委会2楼 |
九堡客运中心站管理所/中队 |
九堡客运中心站 |
火车东站中队 |
火车东站 |
城站火车站管理所/中队 |
城站火车站 |
之江管理所转塘/中队 |
朱泗路501号 |
南山中队 |
上城区四宜路11号 |
西溪中队 |
西溪湿地高庄综合执法队 |
运维服务的主要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部分:
1)信息终端及外设部分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台式计算机 |
|
360 |
|
便携式计算机 |
|
100 |
|
激光一体机 |
|
200 |
|
复印机 |
|
30 |
|
针式打印机 |
|
30 |
|
扫描仪 |
|
20 |
|
投影仪 |
|
20 |
|
数码照相机 |
|
10 |
|
数码摄像机 |
|
10 |
|
监控电视 |
|
20 |
|
LED显示屏 |
|
10 |
|
2) 网络及机房设备
名称 |
数量 |
1台 |
|
H3C S3600 48口 楼层 |
3台 |
天融信 NGFW4000防火墙 |
1台 |
华为 AR3260 |
1台 |
CISCO 2801 |
1台 |
CISCO 2821 |
1台 |
天融信 NGFW 4000-UF 防火墙 |
1台 |
网御IPS |
1台 |
CISCO 2950 |
1个大队2个中队3台 |
H3C S5120 |
1台 |
CISCO 4506-E核心交换机 |
1台 |
合勤zyxel三层交换机 |
1台 |
深信服 AC1600 |
1台 |
CANATAL 南京佳力图精密空调 |
1台 |
360网闸 |
1台 |
科士达 12*4电池 |
1台 |
网神防火墙 |
1台 |
CISCO二层交换机 |
2台 |
深信服AF-1000下一代防火墙 |
1台 |
TP-link交换机24口(大队中队机房) |
60台 |
TP-link交换机8口(办公场所) |
60个 |
TP-link交换机 5口(办公场所) |
100个 |
IBM X3650 服务器(原车管OA) |
2台 |
五、服务的主要内容
1)信息终端及外设运维服务
1.主要内容
信息及外设的运维服务应包括各类信息终端及外设的运维;技术管理、建设规划和安全策略的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受理并及时解决来自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各城区大队、中队(所)的各类信息终端及外设的故障。当设备故障时,确保招标方设备设施能得到及时维护,保证替代设备和原有系统的兼容;
受理并及时定位和解决突发网络故障;
定期巡检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各城区的大队、中队(所),对运维服务范围中指定的系统和设备负责日常的监控维护,并作好各类运维台帐。
为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应用操作指导服务;
为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业务系统中的各项新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基础运维服务;
建立运维规范、运维操作手册,完善运维管理体系;
执行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技术管理和应用项目的规划与安全策略安排。
须配备车辆、移动硬盘,U盘,测线器,推车,笔记本电脑等工具外,另应配备其他相关工具设备并保证上述工具设备归执法队独用。
切实做好视频会议会前联调、设备保养以及视频会议室的布置工作,确保视频会议顺利召开。
故障处理响应及要求
服务级别:驻点工程师每周5*8小时现场驻点服务,7*24小时上门技术支持及远程服务。(响应时间以招标方首次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联系中标方时间点为起始)
驻点工程师驻点期间维修响应时间为半小时(非局机关的部门除外),非驻点时间的维修保障为在用户发出维修需求后,应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的。小故障在1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当天解决(无配件或送修除外);当天的维修设备积压的,中标人需要在3小时内增派人员。
中标人在对招标方的设备进行故障诊断和恢复时,应将招标方技术人员理解为对该设备维修一无所知,对该设备的故障处理由中标人独立完成,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人不得借助招标方的任何资源完成上述工作。且中标人应承担因操作失误等造成故障扩大、数据损坏、误操作等的赔偿和安全责任,不得以可能存在的风险拖延维修。
当招标方运维服务范围内的电脑及其外设发生损坏且无法当场修复时,中标人应承诺在1小时内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设备顶替原设备运行,并负责将损坏设备送修,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备用设备、设备配件、维修费、交通费等)由投标方承担。
设备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
提供每个月1次的全局巡检,每季度进行1次软件升级、维护及补丁更新,并提供相应的巡检报告。
招投标应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上述两种定期维保计划,包括时间与具体操作内容。并按照维保计划要求及时到招标方现场进行不间断的设备维护保养,直至保养结束。
中标人在对招标方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后,须提供本次工作的维护保养报告以供招标方备案。
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器实际应用情况,定制服务器的维护保养报告,包括系统诊断过程、操作步骤、必要的系统优化调整建议等。
2.其他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结束后,中标人应将此期间历次维护报告、记录进行总结并装订成册递交招标方。
1.主要内容
网络及机房的运维服务应包括服务器、网络系统、弱电系统、机房其他相关设备的运维;技术管理、建设规划和安全策略的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参与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信息网络整体方案的规划与设计;
受理并及时解决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各城区的大队、中队(所)网络、机房的各类应用系统使用故障。当设备故障时,确保招标方设备设施能得到及时维护,保证新购系统和原有系统的有效集成和数据的平稳迁移;
受理并及时定位和解决突发网络故障;
定期巡检各城区的大队、中队(所)信息与网络系统,包括表中网络、机房及相关设备,对运维服务范围中指定的系统和设备负责日常的监控维护,并作好各类运维台帐。定期提供事件、性能、配置、资产、报废等报表;定期对网络系统相关指标做监控分析,对设备日志、入侵检测、审计系统、网络流量等分析;
建立和完善网络与应用的安全预警机制,及时预告、预防和处置各类网络与应用的安全预警。
为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业务系统中的各项新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基础运维服务;
配合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机房搬迁等工作并且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指导;
建立运维规范、运维操作手册,完善运维管理体系;
执行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技术管理和应用项目的规划与安全策略安排。
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整改,保证网络安全。
故障处理响应及要求。
服务级别:驻点工程师每周5*8小时现场驻点服务(具体时间由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指定),7*24小时上门技术支持及远程服务(响应时间以招标方首次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联系中标方时间点为起始)。
工程师驻点期间维修响应时间为半小时(非局机关的部门除外),非驻点时间的维修保障为在用户发出维修需求后,应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的。小故障在1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当天解决(无配件或送修除外);当天的维修设备积压的,中标人需要在3小时内增派人员。
中标人在对招标方的设备进行故障诊断和恢复时,应将招标方技术人员理解为对该设备维修一无所知,对该设备的故障处理由中标人独立完成,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人不得借助招标方的任何资源完成上述工作。且中标人应承担因操作失误等造成故障扩大、数据损坏、误操作等的赔偿和安全责任,不得以可能存在的风险拖延维修。
当招标方运维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器、网络系统、弱电系统、监控系统、机房其他相关设备发生损坏且无法当场修复时,中标人应承诺在8小时内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设备顶替原设备运行,并负责将损坏设备送修,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备用设备、设备配件、维修费、交通费等)由投标方承担。
2.设备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
提供每个月1次的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可用性、机房中线路的整理等;每季度进行1次软件升级、维护及补丁更新的;每半年进行1次硬件维护保养。
招投标应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维保计划,包括时间与具体操作内容。并按照维保计划要求及时到招标方现场进行不间断的设备维护保养,直至保养结束。
3.系统的优化服务
投标方在对招标方的服务器进行操作系统更新时,应将招标方技术人员理解为对服务器维护一无所知,对该设备的定期维护处理由中标人独立完成,未经招标方许可,中标人不得借助招标方的任何资源完成上述工作。且投标方应承担操作失误等造成设备故障故障、数据损坏、误操作等的赔偿和安全责任,不得以可能存在的风险拖延维修。
4.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做好本招标范围内服务器设施故障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在服务期间视服务器设施的调整做好相应的更新工作。
中标人要对省内交通行业的应用比较清楚,熟悉ORACLE、DB2等数据库的安装和配置,必须保障新购系统设备和原有系统设备的有效集成,保障新业务系统和原有业务系统数据的平稳迁移。
凡在现场实施系统恢复、服务器承载操作系统重装等涉及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中标人在具体操作前均须制定具体恢复及应急方案递交招标方审核,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操作。但不因此转移中标方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故障扩大、数据损坏、误操作等的赔偿和安全责任。
在本项目实施结束后,中标人应将此期间对网络、机房运维服务的历次维护报告、记录进行总结并装订成册递交招标方。
1、中标人应针对服务项目内容制定具体运维服务计划和日常实施方案,并提交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审核批准方予实施;
2、 在维护期内,逢大型活动、会议期间,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针对大型活动的保障方案予以配合,无论采购要求或合同约定中是否要求工程师驻场服务,如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在此期间提供人员驻场保障,或增派人员等其他与维保工作相关的保障措施升级的要求,中标人必须予以满足。
3、中标人要有运行维护的成功案例,服务综合实力强。
4、中标人项目经理需每月1次以上到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检查维护服务工作,并能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确保100%到位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5、中标人应派出三名驻点工程师,需为中标人正式职工,进行日常主要的运维服务。驻点人员按照5 *8小时在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上班,下班或节假日时间若有工作计划的,须服从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安排。当驻点工程师无法解决问题时或技术力量不足时,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后援技术支持和补充。
6、中标人需提供一辆运维车辆,专车专用。以满足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运维需要,中标人承担该轿车汽油、维修、保险、停车费、相关规费等费用,投标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中标该车需作为维保车辆使用,不得更换。
7、驻点工程师要求:无犯罪记录,有驾照并较熟练地掌握驾驶技术,工作勤勉、踏实、细心、负责,熟悉《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规范》,具备5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和丰富的电子政务网络项目建设和维护经验。
驻点工程师主管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熟悉基本网络知识,精通各类信息终端的硬件维护和使用,精通主流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应用软件、防杀病毒技术。
其余驻点工程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精通网络技术,精通CISCO、H3C、虚拟化等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熟悉病毒防范,熟悉防火墙、入侵检测等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熟悉主流网络操作系统、服务器的运维。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拟派入的驻点工程师劳动合同以及上述条款中提及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驻点工程师的资质要求为招标要求的重要内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派入的驻点工程师不符合要求的,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概由中标人承担。
8、因中标人的运维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9、所有驻点运维服务人员服从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领导和管理,包括制定工作制度、监督工作制度的执行质量、分配和调整工作资源等。
10、驻点工程师需通过招标方面试,否则中标方无条件更换工程师。驻点工程师一旦确定,须与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签订保密协议,合同期内在未得到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允许前不得变更人员,否则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损失。
11、服务考核与驻点工作人员管理
对驻点工作人员管理并作如下要求:
(1)服从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统一安排;
(2)严格遵守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活动;
(3)严格遵守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4)公司安排的休假应获得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批准后方可进行,休假期间中标方需补充相关能力的人员。
12、中标人在交通行业的项目实施维护经验和对招标方应用的了解为本项目的重要内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派入的服务工程师不符合要求的,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13、中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维保和维护经验,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1、有关维护内容的确认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对招标方提出的服务器等维保内容及维保要求予以明确的认定,未明确认定的,视作不能满足相应条款。
2、有关硬件故障及时响应及恢复时间的说明
若中标人为竞标需要故意承诺能够缩短故障恢复时间而中标,但在实际设备故障恢复中达不到投标所承诺时间的,招标方有权利加倍加重合同违约的处罚力度,并视情节轻重,直至单方面中止合同关系,并要求中标人退还招标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通过本招标范围内设备的风险分析,合理承诺所能缩短的故障恢复时间。
3、有关分包设备硬件原厂商的说明
本项目允许中标人为规避维保风险及寻求原厂商技术支持需要而分包设备硬件原厂商进行设备的维保,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由中标人技术人员全程监护,且任何涉及分包商的维保纠纷,均由中标人依据合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有关维修配件的要求
所有因设备故障而更换的设备配件必须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并且配件费用(包括备用设备、设备配件、维修费、交通费等)由中标方承担。所有配件均需得到制造商的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配件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本项目中出现的任何涉及非法进口设备、配件的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有关维保时间承诺的要求
为确保维保服务不致中断,招标方在确定中标方后应速与中标方就维保范围和要求进行洽谈,若中标人对本项目的维保任务和要求均无异议,则服务立即生效。若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任务,或提出新的条件而招标单位不能接受,致使合同投标无法顺利进行,招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
6、项目实施
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它辅助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