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位于乐清市柳市镇东仁宕村,总建筑面积83058 m2(地下10264m2),核定床位数500张。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对洗涤外包服务进行采购。
本次采购,综合单价预算为7元/床日,最终根据每日实际住院床位数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根据采购人2019年统计全年为166000床日,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报价风险。本次报价中包括每床日包干的洗涤价格和洗涤物的消耗备品(消耗备品质量按采购人要求,规格符合临床要求);报价包含医疗洗涤、洗涤收送服务中所有成本,收发、运输、洗涤、包装、检验、完税、污衣袋供应和洗涤、洁衣袋供应和洗涤整个过程服务中的人工、耗材、运输工具等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备品损耗(租赁)范围为:医院所有医用棉制品(值班室床上用品、窗帘、白大衣除外),损耗及运行不足的由成交供应商补足。
二、主要采购内容
1、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服、工作人员值班被服的洗涤、配送(熨烫、折叠)、缝补。
2、医院病人被服(包括传染病人被服)(病人被服指床单、被套、枕套、病员衣服和病员裤五件套)的洗涤、配送(熨烫、折叠)、缝补及该类布草的补足。
3、医院手术室布类用品(包括所有手术用布类、手术衣、洗手衣、裤等所有手术用布,要求采用新型65*35医用无尘布料)、供应室布类用品的洗涤、配送(熨烫、折叠)、缝补及该类布草的补足。
4、医院被褥、毛毯、窗帘等物品的洗涤、配送(熨烫、折叠)、缝补。
5、医院洗涤污垢包括人体污渍、血渍、食物油渍、尿垢、粪便、药渍等各种污渍,洗涤效果达到市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行业洗涤相关标准。
6、医院血透室只有床笠,每人每天清洗,按1/2床日进行计算(依据病人透析日计算床日数)。
7、精神科的床位日按1/2床日进行计算。
8、合同期间,门诊科室若根据感管或者质控标准和规定要求增加织物的,所增加的织物及产生的洗涤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内不再另行核算。
三、相关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⑴GB 478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⑵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⑷GB/T 7573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⑸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⑹GB 7918.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⑺GB 15979 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⑻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⑼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⑽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⑾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⑿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80号
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
⒂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四、洗涤物种类及洗涤要求
(1)医院内被洗涤的所有织物,包括病人衣物、床单、病房布巾、手术布巾、白大衣、婴儿服、值班被、窗帘等的所有医用布草。洗涤过程中除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服、值班被服、被褥、毛毯、窗帘以外所有布草的损耗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洗涤防护要求:沾染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的布草均具有传染性,洗涤时应注意防护,同时不同布草应分类洗涤,防止交叉感染。
(3)感官指标:洗涤后的布草外观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
(4)微生物指标:洗涤后的布草微生物指标应该达到表1的要求。
表 1 微生物指标
项目 |
指标 |
细菌总数 |
≤200cfu/100cm2 |
致病微生物 |
不得检出 |
五、洗涤部门卫生管理要求
(1)洗涤部门(房)布局要求
1)洗涤部门应严格按功能分区,包括污染区(清点、分类、清洗和污车存放处)和清洁区(烘干、熨烫、修补、折叠、储存、发放以及洁车存放处),两区应有实际隔离屏障,应有明显标识。
2)工作流程合理:人流、物流应洁、污分开。物流由洗涤区→烘干熨烫区→清洁衣物存放处,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2)洗涤环境卫生要求
1)洗涤部门的设立应远离垃圾处理站10米以上,附近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周围环境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工作区内应无蟑螂等有害生物。
2)工作区内地面、墙面和工作台面应平整、不起尘,便于清洁。保持清洁区工作台面细菌符合GB15982Ⅲ类环境规定。
3)洗涤部门(房)应保持良好空气流通,保持空气从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其要求参照GBZ2和GB/T18883—2002执行。
4)当物表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进行遮盖,消毒60min后收集,清理,然后用有效氯含量500mg-700mg/L的消毒液擦拭。
(3)洗涤过程的卫生要求
1)洗涤流程分为分检、洗涤、烘干、熨烫、修补、折叠等六个程序。
2)分检时应依布草的来源不同,分为病人布草和工作人员布草。病人布草包括一般布草、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和婴儿布草。
3)洗涤要求:婴儿室、产房、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病人的布草应单机清洗;医务人员布草和病人布草应分机清洗;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应专机清洗。
4)洗涤周期包括预洗、主洗、漂洗、中和、整理等五个步骤。
六、洗涤工作要求
(1)供应商将医院内所产生洗涤物(其中医生、护士的白大衣,冬天每星期洗涤1次,夏天每星期2次,有污染及时洗涤或根据浙江省质控标准要求规定的时间更换),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每日实行两收一送,并做好交接记录。遇有交通堵塞产生、运输设备故障、停水停电停气、洗涤设备故障等原因,供应商应制定预案有应急措施,满足采购人的日常所需。若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进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洗衣单、回洗单、衣物报废单、洗涤服务投诉单等一切单据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洗衣单(内容包含出洗时间、出洗污衣、发回洁衣的数量和品种、出洗和回送的双方签名确认)、回洗单(内容包含回洗时间,回洗数量和品种、双方签名确认)、衣物报废单(内容包含报废时间、数量和品种、报废原因、双方签名确认)、洗涤服务投诉单(内容包含投诉时间、科室、投诉问题、服务态度、收送时间、数量不够等、双方签名确认、处理结果)等所有单据均一式三联,三联存放:采购人各科室第一联、成交供应商第二联、采购人指定负责人第三联,每天上午10:00由成交供应商将当天上午和前一天下午的各科室各种单据(洗衣单、回洗单、洗涤服务投诉单等)集中交采购人的被服房负责人,便于月底汇总核对。
被服收集运送要求:
①医务人员污被服(工作服、值班被服)与病人污被服必须分开、分类,清点、收集并分袋独立密封包装,不得混放。传染病房的被服应严格按消毒程度,定时回收,专人、专机,避免交叉感染。
②每天按时到医院各科室收、送出洗的衣物,按数量送回,不能丢失衣物。
③收污衣物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帽子等。
④收污衣送净衣基本流程要求:收污衣时:双方指定人员当面清点无误后,在洗衣单上双方签名,洗衣单留一份给出洗衣房。送洁衣时,双方核对数量和品种,清点无误后,在洗衣单收货处签名。公司收回洗衣单并交采购人指定负责人。
(2)洗涤场所的布局要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物流由污到洁顺利通过,不得逆流。洗涤时首先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浸泡,继而煮沸、洗涤、烘干、烫平,被服布类要保证干净整洁,不得有血渍污垢,如发现不干净或有血渍的无条件退回重洗(如旧的布类老垢无法洗净的应及时淘汰)。
(3)洗涤设备要求
①洗衣机数量充足,可供医务人员及病人各类衣物专机专洗。
②洗衣机卫生洁净,洗涤功能、程序合理安全,对衣物损伤小。
③洗衣房的洗衣池(机)洗衣后应消毒。洗衣房洗后处理区及清洁区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并定期消毒。
(4)收集运送工具要求:
▲①运送车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5.2.2落实。
②运送通道: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洁污专用通道装卸被服,不得交叉通行。
③收送被服:被服收集袋分3种,分别收放有明显污染的病人被服、一般病人被服及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帽子和口罩。被服收集袋应保持密闭直至清洗。所有洗净被服应按工作人员与病人、一般污染与传染性污染分类,并用不同的洁净塑料箱运送。
④洁、脏袋必须分开使用。布草袋颜色需按洁污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5)被服的分类和洗涤消毒要求、被服晾(烘)干、熨烫、摺叠、储存要求
①病人被服和医务人员衣物(口罩、值班被服、工作服)必须分类和专机洗涤,不得混洗;我院衣物不能和其他医院的衣物混合洗。
②一般污染被服:包括医务人员值班被服、办公楼出洗衣物。其洗涤消毒方法:棉质被服用1%消毒洗涤剂70℃以上温度(化纤被服只宜40℃~45℃)在洗衣机内洗25min,再用清水漂洗。
③传染性被服:包括医务人员衣物(口罩、工作服),病人被服、手术室所有衣物和被服收集袋。根据受污染的程度分为:无明显污染的传染性被服、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传染性被服、特殊传染性被服三类。其洗涤消毒方法分别为:
1)无明显污染的传染性被服: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涤30~60分钟,然后用清水漂净。
2)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传染性被服:在用热水洗涤前,先用冷洗涤液或1%~2%冷碱水将血、脓、便等有机物洗净,将该洗液煮沸消毒弃去,经清水漂洗后,再按第1条洗涤消毒,污染的洗液须煮沸消毒弃去。
3)特殊传染性被服:指受特殊病原体污染的被服,用特殊专用的污衣袋或感染性废物黄色塑料袋包装,有明显标识的被服。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一小时,再按第1条洗涤消毒,并指定专人、专机清洗。
④对工作人员和病人被服;一般污染和传染性的被服洗涤消毒后要分区晾(烘)干、熨烫、摺叠和储存,不得混杂。熨烫时要特别注意曾受或易受污染之处。儿科被服应有专用烘干、熨烫、摺叠、储存被服处,不可与其他被服混淆。
(6)人员要求:
①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直接从事织物洗涤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防疫机构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消毒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标准的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②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洗衣工作。
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及各种工作流程。做好防护措施出入各区域,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水鞋或塑胶密封胶鞋等。
④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了污染或具有传染性的被服后,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
⑤各区域工人分工合作,不得在各区域随意走动,严禁由污染区未经更衣换鞋到清洁区,工作人员进入洗净衣物储存,必须洗手、换入室清洁拖鞋。
⑥污染区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工作服、鞋,并及时更换,不得留长指甲。每日下班后淋浴更衣方可离开。
(7)采购人负责对洗涤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抽查,允许返洗率在3%,如有特殊处理或重污处理不了,应该将其收回并且及时补足。其它超出部分按质量不达标或投诉处理,每次投诉经核实后罚款200元,如白大衣、值班被等丢失,按原价赔偿;如不能及时补缺布草日常耗损并影响了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将予以每次200元罚款,罚扣款在下月支付本月费用中扣除。
(8)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洗涤保证质量,做到干净、整洁、平整,并负责布草损耗(工作人员服装、值班室床上用品、窗帘除外的所有医用棉制品),及时更换(原则上不能缝补)。成交供应商每半年一次向采购人提交期内所有送洗衣物布草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检测报告。采购人可不定期到成交供应商的洗涤现场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洗衣粉、洗涤剂必须无害、无毒,要求需达到GB/T13171标准。若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质量问题或失误给采购人造成利益损害,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且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9)采购人交洗涤的衣物布草,成交供应商除需洗干净、干燥、叠好、熨平外,还要对有破损或无钮扣、缺绑绳的衣物布草给予及时免费缝补及补钉钮扣。缝补针迹要求均匀、整齐;补丁和纽扣大小,颜色应与原来的布色和纽扣基本一致,不可过大、过小,或色差过大。需缝补的破损衣物,应在交接时,向采购人提交补衣单,标明名称及数量,缝补时间不超过2天。
(10)备量要求:原则上满足集中更换及日常更换,新入院需求量。常规每周更换日,按住院人数配量,科室根据床位使用率加备20%,医院洁净库根据床位使用率加备10%,备量是指病人被服(床单、被套、枕套、病员衣服和病员裤)。提供给采购人的消耗备品必须有“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字样,不得混用。
(11)传染病房的被服应严格按消毒程度,定时回收,专人、专机,避免交叉感染。
八、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提供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提供服务时间计算,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当年提供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九、商务要求
1、 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加工耗材费、质检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的完工价格。采购人根据实际每日住院床位数按月进行结算,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于次月支付上月费用。
(2)按国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向税务机关缴纳。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有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出现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超时退还的,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可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根据实际住院床位数按月进行结算,采购人于次月10日内对上月数据进行审核,经双方共同确认数量无异议后,医院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如有扣款,采购人在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应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