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需求
说明:
1.本项目采购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
1 |
兴安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
1项 |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16号)的要求,按广西自然资源厅全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兴安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工作部署会的部署,我县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 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 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成果核查,掌握全区 2021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区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在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的遥感监测数据和专项监测数据,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和日常自然资源管理成果,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兴安县的国土变更的有关情况,形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报告。 项目区范围:兴安县。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工作任务 在兴安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根据国家、县下发的数据和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集到的数据,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2.2 工作内容 外业工作任务 (1)收集国家、县下的发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数据、地理国情变化图斑数据、日常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等数据; (2)开展内业分析,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制度调查工作底图; (3)开展外业调查和举证工作,全清查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4)配合市、自治区、国家开展成果核查工作,及时修正调查成果; (5)提交成果资料。 内业工作任务 (1)收集国家、县下的发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数据、地理国情变化图斑数据、日常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等数据; (2)开展内业分析,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制度调查工作底图; (3)更新“三调”数据库; (4)配合市、自治区、国家开展成果核查工作,及时修正调查成果; (5)开展数据库汇总分析和报告编写等工作。 (6)提交成果资料。 三、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6号); (2)《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0年度试用)》(自然资办发〔2020〕61号); (3)《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国土调查办发〔2019〕8号);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修订稿)》(国土调查办发〔2019〕10号) (5)《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发〔2020〕56号); (6)《广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桂自然资办〔2021〕16号);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8)国家、自治区有关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文件、通知等。 四、成果要求 1.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 2.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2)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3.各类图斑信息核实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2)统一时点复核错误图斑列表(MDB格式)。 (3)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 4.各类统计汇总表。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0年度试用)》要求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格。 5.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 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 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 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 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 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 状况,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相关内容。 (2)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专题报告(存在农用地更新 为未利用地情况的提供)。 |
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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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 2、提交成果时间:2021年7月30日之前提交成果。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①服务的价格; ②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③其他(如调研、差旅、会务、培训、技术支持等费用); 6、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项目预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 (3)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成果提交到上级部门并符合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项目合同价剩余款项; (4)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 7、采购预算(人民币):共199万元(壹佰玖拾玖万元整)。其中内业任务81万元(捌拾壹万元整);外业任务118万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