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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标化防洪堤工程物业化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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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8100000170297 发布时间:2021-08-10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泰顺县标化防洪堤工程物业化管理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投标明确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供应商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泰顺县标化防洪堤工程物业化管理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所辖乡镇

物业化内容

资金来源

技术要求(验收方式)

1

板场-村尾防洪堤

罗阳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巡查维修养护等(下同)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2

村尾-板场防洪堤

罗阳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3

三滩防洪堤

罗阳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4

门楼底村防洪堤(左右岸)

罗阳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5

洲岭防洪堤(左右岸)

罗阳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6

平桥头至翻水站段防洪堤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7

司前西村防洪堤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8

司前东村防洪堤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9

司前溪口防洪堤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10

新北滨江防洪堤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11

下弄洋防洪堤(左右岸)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12

犁头洋防洪堤(左右岸)

三魁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13

戬洲防洪堤(左右岸)

三魁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14

长洋防洪堤

筱村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15

徐岙防洪堤

筱村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16

岩头村防洪堤(左右岸)

筱村镇人民政府

堤坝观测和分析、基本维修养护等

财政资金

1、堤坝观测和分析成果;2、维修养护提供成果资料及对比照片;3、物业化考核办法

25

工程检查

全县

标化防洪堤

财政资金

按照水利工程标化管理要求,开展防洪堤逐个检查,汛前、汛中、汛后各检查一次,梳理检查存在的问题,分别出具汛前、汛中及汛后检查报告书

26

责任人履职及培训

全县

标化防洪堤

财政资金

牵头负责上级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收集汇总,及时更新防洪堤工程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核对现场公示牌责任人内容,按照县水利局要求开展抽查,汛前组织一次责任人履职培训。

27

标化平台项目巡查情况提醒

全县

全县已通过创建的防洪堤工程标准化项目巡查提醒

财政资金

每天登入平台对有巡查要求的标准项目进行实时跟踪,对未及时开展巡查的管理单位责任人进行电话提醒,少于规定巡查频次3次以上的要及时向县水利局汇报。

28

标化平台台账资料更新

全县

标化防洪堤

财政资金

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对已创建完成的防洪堤工程标准化项目平台台账信息进行补充更新,达到省监管平台管理和县标化平台要求。

 

三、工程检查及管理要求

(一)工程检查

1.一般规定

工程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堤身结构、护堤地和保护范围、堤岸防护、管理设施等可能存在的隐患,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缺陷,保证堤防的安全运行。

工程检查的主要依据为《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和《浙江省堤防工程维修养护规程(试行)》。

工程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工程检查要求做到及时、全面、细致、无遗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具体检查工作如下:

(1)经常检查指定期开展的经常性外观检查工作。

(2)定期检查是指每年汛前、汛中和汛后开展的检查工作。

(3)特别检查是指当发生大洪水、大暴雨、台风、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情况和发生重大事故时,对堤防工程开展的检查工作。

(4)专项检查是指根据管理需要和堤防工况变化情况,开展的检查工作,包括堤防安全鉴定、信息化系统检查等内容。

2.经常检查

(1)堤身结构

①堤顶:防浪墙是否完整,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线是否顺直。有无凹陷、裂缝、残缺,相邻两堤防之间有无错动。是否存在硬化堤顶与土堤或垫层脱离现象。

②堤坡:是否平顺,有无雨淋沟、滑坡、裂缝、塌坑、洞穴,有无害堤动物洞穴和活动痕迹,有无渗水散浸。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否正常,渗漏水量变化情况等。

③堤脚:堤脚有无发生淘刷。

④混凝土结构有无溶蚀、侵蚀和冻害、破损、老化等情况。

⑤砌石结构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架空等情况。

(2)护堤地和保护范围

背水堤脚以外有无管涌、渗水情况,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有无违法行为。

(3)堤岸防护工程

①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缝紧密及填料密实程度,砌体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杂树和杂物等。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变形缝和止水是否完好,坡面是否发生局部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水孔排水是否顺畅。

②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坍塌,护脚平台及坡度是否平顺,护脚体下部有无冲动、走失。

(3)防渗及排水设施

①防渗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有无断裂、损坏、失效。

②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无沉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出口有无冲坑悬空。

(4)交叉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

①穿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的结合是否紧密。

②穿堤建筑物与土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阻塞现象。

③跨堤建筑物支墩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空隙等。

④各种穿堤闸有无损坏,能否安全运用。

(5)管理设施

①观测设施检查:各种观测设施、保护装置是否保持完好,能否正常进行观测。

②交通与通信设施检查:交通道路的路面是否平整、坚实,交通是否通畅,是否存在阻碍交通管理的现象,交通标识、路障是否完好。通信网的各种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运行。

③信息化设施:检查信息化设备、电线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中断等现象,检查信息化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控图像是否存在缺失现象。

④标识标牌:堤防上里程牌、百米桩、界牌、界标、警示牌、护路杆、标志牌和护栏等是否完好,字迹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丢失或损坏现象。

⑤堤防管理所管理房是否存在损坏、漏雨等现象。

⑥各类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

(6)经常检查频次

经常检查频次为非汛期每10天不少于一次;汛期每3天进行一次;当河道水位超过或达到警戒水位时,每天不少于1 次。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主要指每年汛期开展的汛前、汛中和汛后三次检查。

4.汛前检查

每年4月15日之前开展1次汛前检查,主要目的是对工程设施、非工程措施、防汛物资等进行全面检查。

5.汛中检查

每年5月31日前开展一次汛中检查,主要目的是针对汛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汛中检查事项操作如下。

(1)汛中检查组织

5月15日前由防汛应急管理岗编制汛中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检查范围、检查方法、时间安排等内容。方案经主要负责岗确认后开展检查工作。

(2)整改落实情况检查

防汛应急管理岗对工程设施、非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再次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汛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3)编制检查报告

防汛应急管理岗将检查记录表及影像资料汇总后编制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工程检查情况、汛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4)成果审核与上报

防汛应急管理岗完成检查报告编制,经主要负责岗审核签字后行文上报泰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泰顺县水利局,并将汛中检查记录表、汛中检查工作流程表、汛中检查资料、汛中检查情况报告等有关材料成册归档。

6.5.1定期(汛后)检查记录表(附件14.1.4)

6.汛后检查

每年10月15日之后开展一次汛后检查。主要目的是对工程完整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观测资料分析情况;当年洪水记录、险情及处理情况;下一年度维修计划等,汛后检查事项操作如下。

①汛后检查组织

10月15日后由防汛应急管理岗编制汛后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检查范围、检查方法、时间安排等内容。方案经总负责岗确认后开展检查工作。

②工程设施检查

防汛应急管理岗对堤身结构、护堤地和保护范围、堤岸防护工程、管理设施,徒步开展检查工作。具体检查事项操作参照经常检查。

③汛期运行记录检查

防汛应急管理岗对汛期的水位观测记录、防汛物资调用记录、汛期值班记录等进行检查、险情发生及处置记录等。

④编制检查报告

防汛应急管理岗将检查记录表及影像资料汇总后编制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工程检查情况、汛期运行记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⑤成果审核与上报

定期检查结果、检查记录(包括照片和视频)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每次检查完毕后,防汛应急管理岗完成检查报告编制,经主要负责岗审核签字后行文上报泰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泰顺县水利局,并将汛后检查记录表、汛后检查工作流程表、汛后检查资料、汛后检查情况报告等有关材料成册归档。

7.特别检查

对大洪水、大暴雨、台风、地震等特殊情况发生时进行特别检查。

(1)事前各项准备工作

防汛应急管理岗在大洪水前、中、后期,根据气象预警、防汛预警情况,将降雨、河道水位等情况及时报告技术总负责岗。由主要负责岗下达检查任务。

(2)经常检查存在问题的检查

工程检查、观测岗在大洪水事前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技术总负责岗。

(3)险工险段检查

大洪水事中、事后由工程检查、观测岗组织对重点堤段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高水位时堤背是否存在管涌、漏洞、渗水现象;退水时迎水坡是否存在沉降、滑坡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上报技术总负责岗。

(4)水位观测

工程检查、观测岗定期对观测水位数据进行记录。

(5)编制检查报告

防汛应急管理岗负责收集汇总大暴雨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编制检查报告并上报主要负责岗。

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大洪水基本情况、工程检查情况、洪水期运行记录及险情处置情况。

(6)成果审核与上报

防汛应急管理岗完成检查报告编制,经主要负责岗审核签字后行文上报泰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泰顺县水利局,并将大洪水检查记录表、大洪水检查资料、大洪水检查情况报告等有关材料成册归档。

(二)工程观测

1. 一般规定

目的是为及时发现防洪堤运行期间工程状况及变化,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证防洪堤的安全运行和河道功能的正常发挥。

工程观测要求做到全面、细致,观测数据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包括堤身整体沉降观测和局部位置的沉降观测,局部位置的沉降观测主要有堤顶路面。

沉降观测分集中观测和日常观测。集中观测包括堤防整体的沉降和位移观测、裂缝观测、堤身的隐患探测等,委托专业测绘资质单位实施观测。日常观测主要是局部位置的沉降观测,由工程检查、观测岗观测。

 

2.1沉降观测事项操作

1) 事前各项准备工作

集中观测由技术总负责岗通过服务采购程序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施观测;日常观测由工程检查、观测岗人员开展观测,观测前准备全站仪、水准仪、水准尺、皮尺等工具。

2) 测量与记录

委托观测的项目由施测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测量与记录工作;

日常观测按三等水准测量规范进行测量,按附录C 的沉降观测记录表进行记录,并由观测人员、记录人员签名,异常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和说明。

3) 数据校核分析

工程检查、观测岗负责沉降观测数据的校核与分析,排除人为错误,确保数据正确可靠,并对校核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将分析成果报技术总负责岗。要求保持观测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4) 成果审核

技术总负责岗对成果进行审核,对累积沉降超过20cm 的部位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年度观测成果审核通过后进行归档。归档内容包括:观测原始记录、沉降观测记录表、观测数据分析报告。

3.水位观测

水位观测主要是指通过水位尺进行数据观测并记录。

3.1 水位观测事项操作

1) 观测与记录

工程检查、观测岗定期对水位尺进行观测并记录。

2) 数据校核分析

工程检查、观测岗负责水位观测数据的校核与分析,排除人为错误,确保数据正确可靠,并对校核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将分析成果报防汛应急管理岗。要求保持观测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3) 成果审核

防汛应急管理岗对成果进行审核,对比上下游水位之间存在的区间差,如遇差值数据变动较大的,需联系水文观测单位进行复核。水位观测成果经防汛应急管理岗审核通过后进行归档。归档内容包括:观测原始记录、水位观测记录表、观测数据分析报告。

4.裂缝观测

裂缝观测主要是指对堤顶路面、迎水坡、堤脚镇压平台存在的裂缝进行观测。

裂缝观测分集中观测和日常观测。集中观测包括堤防整体的沉降和位移观测、裂缝观测、堤身的隐患探测等,采用委托专业测绘资质单位实施观测。日常观测主要是局部位置的裂缝观测,由工程检查、观测岗进行观测。

4.1 裂缝观测工作流程图

4.2 裂缝观测操作事项

1) 事前各项准备工作

集中观测由技术总负责岗通过服务采购程序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施观测;

日常观测由工程检查、观测岗人员开展观测,观测前准备水准尺、皮尺、油漆、铜钉等工具。

2) 测量与记录

委托观测的项目由施测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测量与记录工作;

日常观测主要对局部重点位置的裂缝宽度、长度进行观测,观测频次根据裂缝开展情况具体确定。观测时需记录详细的观测数据,并在测量过程中形成影像资料,清晰、明确的反映出存在裂缝的形状、长度及裂缝宽度。

3)数据校核分析

工程检查、观测岗负责裂缝观测数据的校核与分析,排除人为错误,确保数据正确可靠,并对校核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将分析成果报技术总负责岗。要求保持观测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4) 成果审核

4.3技术总负责岗对成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归档。归档内容包括:观测原始记录、裂缝观测记录表、观测数据分析报告。

4.4水位观测记录表(附件14.2.2)

(三)维修养护

1.一般规定

目的是防洪堤维修养护工作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维修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防洪堤功能的正常发挥。

维修养护工作应做到及时消除运行中发现的各类破损和损坏,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和正常运用。

维修养护工作依据主要为《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浙江省堤防工程维修养护规程(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等。

2. 维修养护工作流程图

3. 维修养护管理事项操作

3.1 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制定

每年11 月上旬,技术总负责岗组织相关小组按照历年维修养护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再结合下一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管理维护项目计划书。工程检查、观测岗制定好计划书及预算书上报主要负责岗。由主要负责岗组织技术总负责岗等人员讨论研究,在11月底前上报主管部门。计划制定内容包括维修内容、实施方案、工程量、工程投资等。

3.2 管理设施维修养护

维修内容:沿线水位、沉降位移观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标识标牌等。

养护内容:堤防观测设施、测量控制点、视频监控系统、标识标牌。

3.3 维修养护监督检查

3.3.1 监督检查内容

维修工程类:工程检查、观测岗履行维修监督检查职责,对以维修任务单形式下达的维修工程进行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每次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上报技术总负责岗。

日常性养护工程类:工程检查、观测岗履行养护监督检查职责,对日常性养护工作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堤防养护人员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和规范进行养护,及养护的实际投工投料情况,每次填写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上报技术总负责岗。

3.3.2 监督检查方法和要求

维修工程类:工程检查、观测岗采取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即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施工前的监督检查,主要审核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计划和费用是否合理和科学,为工程顺利施工打好基础。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是否规范、到位。必要时对施工所用材料和制品进行抽样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后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工程验收和工程费用结算的审核监督。

日常性养护工程类:工程检查、观测岗采取堤防巡查与养护监督检查相结合方法,巡查人员在堤防巡查时对养护工作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口头指正。口头不改正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面通知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应向技术总负责岗报告,并作为考核时扣分的依据。同事,采取清点、抽查或按日点工的形式,加强对养护工程量和养护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3.4维修养护资料整理、归档

日常维修养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检查、观测岗收集各个维修养护项目委派单、确认单及影像资料,整理归档。

维修养护的主要考核对象为各维修养护岗,考核内容主要有:对维修养护实施单位的监督、检查是否到位,维修养护资料整理是否全面、准确,成果归档是否规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付款方式

  1、以合同金额和考核结果为准。一年分四次支付款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25%作为第一次费用;余款75%根据考核得分确定支付比例,计算应付款项后支付给运行管理单位。计算方法及具体考核情况按《泰顺县堤防工程标准化物业化管理服务内容及考核标准》。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六、监督考核

(1)考核组织、方式

县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考核的方式进行,定期抽查考核每年不少于四次。考核打分按照《泰顺县堤防工程标准化物业化管理服务内容及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直接对应合同金额进行扣减或奖励。

(2)考核打分及考核结果使用

对所管理的小型水库山塘工程未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具备考核资格;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取消该成交供应商全年考核资格。考核按照日常考核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

1、考核分数在85分(含)以上的为考核达标,每次全额核拨25%合同金额。

2、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为考核次达标,扣减合同价的5%金额后,核拨20%合同金额。

3、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为考核不达标,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的,业主可解除水利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4、不定期抽查考核可由业主决定是否开展。

5、每次考核分数都在85分(含)以上的,同意续签合同一年,发生一次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的,业主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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