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磋商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响应。
2. 标有“*”的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其响应无效。
3.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 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注:目前招投标系统无法进行远程二次报价功能,须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内容
1. 编制《芜湖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先进制造业集群采集信息表》等。
2. 编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3. 推动支撑集群《方案》实施。
4. 实施集群成效评估,完善《方案》及汇报文本和有关材料编制工作。
二、编写范围
以经开区为核心区,组织全省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资源编制集群及相关资料。
三、供应商要求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特别是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深入研究,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研究基础,了解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产业规划以及其他信息资源;
2. 熟悉芜湖市社会经济尤其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独立自主完成相关资料的搜集;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或以上学位,必须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在职人员且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位证书及2020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4.组建至少由5人组成的项目组,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
5. 项目组成员为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且专业应涵盖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相关领域学士以上学位;
6. 成交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资料收集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加实地调研、资料分析、征求意见会、评审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负责相关汇报材料或PPT制作。
7. 供应商禁止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
1. 在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基础上开展基础数据审核和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不限于提供其它先进集群经验做法、确定本集群研究报告的思路方向、撰写报告、邀请相关专家予以指导等。
2. 《方案》等均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要求和安徽省、芜湖市、经开区产业发展相关要求,《方案》等内容应本着超前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内容、深度、广度等维度,对建设智能网联产业集群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
3. 熟悉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标准体系和政策法规,理解园区产业发展政策和发展定位, 推动支撑《方案》等实施。
4. 协助做好国家部委、省厅的协调、联络工作。
5. 完成集群实施方案实施并通过成效评估,在与其它集群竞赛中获得最终优胜,推动确立芜湖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优势地位。
6. 本项目报酬按三期支付,其中合同签订支付30%,《方案》获得实施后支付30%,集群通过成效评估后支付40%。自第二期开始,如未能完成实施或通过成效评估,经双方友好协商, 可即刻中止本合同,后续相关费用不再支付。
7. 负责集群与其它地区集群竞赛优胜后,后续3年内材料维护。
五、其它要求
1. 《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知识产权属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所有,中标编制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2. 本项目报酬包括咨询费、调研费、人工费、差旅费、专家费、公关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芜湖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和成效评估 |
1. 编制《芜湖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先进制造业集群采集信息表》等。 2. 编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报告书》。 3. 推动支撑集群《方案》实施。 4. 实施集群成效评估,完善《方案》及汇报文本和有关材料编制工作。 5. 满足“采购需求说明”要求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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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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