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
勘探区位于池州市南西 17 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贵池区涓桥镇三友村。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心直角坐标:X=3378000.00,Y=39541100.00。勘探区范围及拐点坐标见表 1。
表 1 勘探区范围及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编号 |
西安 80 坐标系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X |
Y |
|
1 |
3377628.24 |
39540545.33 |
3377625.00 |
39540663.00 |
2 |
3378531.24 |
39540845.33 |
3378528.00 |
39540963.00 |
3 |
3378258.24 |
39541382.33 |
3378255.00 |
39541500.00 |
4 |
3377957.24 |
39541255.33 |
3377954.00 |
39541373.00 |
5 |
3377743.24 |
39541232.33 |
3377740.00 |
39541350.00 |
6 |
3377628.24 |
39540797.33 |
3377625.00 |
39540915.00 |
7 |
3377531.24 |
39540717.33 |
3377528.00 |
39540835.00 |
面积 0.4683km2 |
2、采购内容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设计主要实物工作量, 包括 1:2000 地形地质测量 2.40Km2;1:1000 地形地质剖面测量 3.65km;1:2000 水工环地质调查 2.40Km2;槽探 200m3;钻探 1960m/16 孔(直孔);基本分析 1100件;组合分析 260 件等。
3、项目整体服务标准
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硅质原料》(DZ/T 0207-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石灰岩、水泥用粘土质和硅质原料》(DZ/T0213-2020);《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15)、《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 0227-2010);《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0079-201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固体矿产勘查概略研究规范》(DZ/T0336-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绿色勘查指南》(T/CMAS 0001-2018)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工作。
4、目标任务
⑴开展勘探区内已设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工作。
⑵开展勘探区内以泥盆系下统五通组下段冶金用砂岩为主要勘查矿种的勘探工作,估算勘探区内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
⑶提交《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报告》并通过评审备案。
二、服务期
9 个月。
三、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
1、服务工作内容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及要求开展勘探工作,提交《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报告》并通过评审备案。
2、服务质量要求
勘探成果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备案。
3、服务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 个月内完成野外工作,提交《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报告》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4、服务成果要求
提交通过评审备案的《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报告》及相关的附图附表纸质成果 5 套、电子光盘 1 张。
5、质量检验标准
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硅质原料》(DZ/T 0207-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石灰岩、水泥用粘土质和硅质原料》(DZ/T0213-2020);《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15)、《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0079-201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固体矿产勘查概略研究规范》(DZ/T0336-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成果报告评审备案。
6、其它要求
(1) 本项目由中标人承担勘查投资风险,低于 95%的设计工作量按照未完成工作按实扣除,超出设计工作量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在项目预算中包含青苗补偿、机台复绿、野外作业安全保障、岩心保管、绿色勘查、电、水、专家费、地质报告评审费等项目实施所有费用。
(3) 由于本项目转采时期长,可能存在必须长期(超一般规定)保存岩心的实际情况,如有该情况发生,该费用包含在中标金额中,采购人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4) 本项目中标人应另行支付《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实施方案》编制费用,费用为壹拾万元。
(5) 本项目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佛子岭外围冶金用砂岩矿勘探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及要求开展勘探工作,各潜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如需要该勘探实施方案,请与及时与采购单位本项目负责人联系。
四、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的人员担任,项目部下设地质组、测量组、水文组、钻探组和测试组等专项工作小组,测绘组的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资格,每组不少于 3 人。
五、相关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项目勘查工作需求的仪器、设备等。
六、验收方式:
通过参考《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硅质原料》(DZ/T 0207-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石灰岩、水泥用粘土质和硅质原料》(DZ/T 0213-2020)等相关规范标准等,对各项野外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同时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先行开展工作,采购人按照中标价格申请财政资金, 待项目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采购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格的 70%;余款 30%在中标人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勘探报告后 7 日内全部付清。中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