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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部署实施及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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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070000176702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镇江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部署实施及运维服务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和预算金额

2019年6月,财政部作出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重大决定,将其作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提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目标:以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会计核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管理等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为基础,逐步纳入资产管理和债务管理等,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明确了统一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具体任务时间表。要求各省严格对标《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2020年3月,财政部出台试行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部署的要求,对标财政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江苏省财政厅相应制定了《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苏财办﹝2020﹞41号),并启动建设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板块分别于2020年9月、2021年1月试点上线运行。

2021年3月,省财政厅下发《全省推广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苏财办﹝2021﹞10号),要求各地于2021年6月底前,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预算编制板块,2021年下半年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2021年10月底前,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预算执行板块,从2022年1月1日起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执行2022年部门预算。按照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系统开发厂商后台支撑、实施服务团队现场保障模式组织实施,共同保障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及运维。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

《财政信息化三年重点工作规划》

《财政信息系统集中化推进工作方案》

《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

《江苏财政业务流程架构L1-13》

《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工作量参考标准(第一部分)(“预算编制”板块和“绩效管理”板块)》

三、建设目标

镇江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部署实施及运维服务,按江苏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实施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总体服务内容

1、结合镇江工作实际,按照省厅要求编制镇江《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手册》。

2、完成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和“绩效管理板块”业务需求梳理、系统初始化和试运行测试。

3、完成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和“绩效管理板块”的部署上线。

4、负责对镇江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等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二)预算编制及绩效板块具体实施服务内容

1、业务需求梳理

1.1 基础库

依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对现有预算编制业务进行梳理,确认基础库业务表单、审批流程,重点梳理预算基础资料(包含单位信息、人员信息、政府采购品目、资产信息、地方债务信息、支出标准、非税收入项目等),形成动态基础信息库,实现自动测算资金变动情况,为年初预算及年中追加提供业务支撑。

1.2 项目库

依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梳理项目库所需业务要素,确认项目库建设所需业务表单、审批流程、控制规则、数据勾稽关系等,并按照管理要求和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设立运转类目录和专项资金管理目录,形成动态的项目库。

1.3 预算编制

依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梳理预算编制业务所需业务要素,确认预算编制所需业务表单、预算填报表、审批流程、控制规则、数据勾稽关系审核规则、基本支出测算公式、公式与预算单位对应关系等,包括政府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编制和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的需求整理。

1.4 绩效管理

依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对现有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进行梳理,重点梳理绩效基础信息(包含绩效指标信息、专家信息、案例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和问卷信息)、项目绩效管理(包含项目事前评估、绩效目标填报、项目事中监控和项目事后评价)、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包含部门整体目标填报、部门整体跟踪和部门整体评价),政策绩效管理、评价和评价结果运行情况、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绩效目标批复及公开等。

1.5 预算批复及公开

依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结合本地实际业务需求,确认预算批复及公开内容、报表格式、取数规则及取数口径等。

2、系统业务初始化

2.1 基础库

单位信息管理:

1、单位新增、单位变更、审核、设置单位代码、单位补填信息、补填信息审核、单位信息发布业务办理初始化等;

2、对业务表单、业务控制规则、管理流程、页面布局的初始化维护等。

人员信息管理:

1、对在职、离休、退休各类人员的具体信息进行维护和采集,包括人员增减、调入调出业务规则维护等;

2、系统各类人员的信息业务表单定制、业务控制规则设定、管理流程配置、页面布局调整、追加变动公式维护、追加政策(系数)设置等。

支出标准管理:

对照财政支出政策,设立支出标准分类,维护标准分类与各单位对应关系、管理流程等。

财政部业务规范基础数据管理:

维护收支分类科目、政府采购品目、地方债务、收费项目等。

基础数据变更维护管理:

比对本地原有基础数据代码集,对照财政部规范,对原代码集进行调整、细化,实现各地代码集标准化统一化管理,最终实现所有基础代码集符合财政部规范要求。

2.2 项目库

人员类、运转类公用项目管理:

通过测算生成人员类项目、运转类公用项目,结合本地实际业务需求细化人员类、运转类支出项目类别,根据财政提供支出政策设置基本支出公式、维护基本支出公式与单位对应关系,政策维护、维护单位-基本支出类别-支出功能科目对应关系等。

运转类其他项目管理:

各类一级项目、二级项目的申报、审核和纳入预算管理流程,以及涉及每个项目的项目基本情况、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初始化。结合本地业务需求,完成项目库信息扩展维护、包含项目信息申报界面要素扩展、项目申报附属录入报表维护、项目申报界面布局调整、各业务要素联动规则配置、业务要素与项目附表联动规则配置、项目库数据勾稽关系审核规则维护、项目库业务流程维护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专项目录、转移支付项目及执行项目初始化。结合本地业务需求,完成项目库信息扩展维护、包含项目信息申报界面要素扩展、项目申报附属录入报表维护、项目申报界面布局调整、各业务要素联动规则配置、业务要素与项目附表联动规则配置、项目库数据勾稽关系审核规则维护、项目库业务流程维护等。

2.3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管理:

1、政府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收入和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收入和支出)四本预算编制,以及所辖市县区预算数据汇总,根据本地需求完成四本预算所需录入表单维护、权限配置、取数规则设置、汇总规则设置、数据勾稽关系审核规则设置以及审批流程配置等;

2、部门预算编制:实现部门预算两上两下业务流程,包含项目选取、申报预算(收入和支出)、审核汇总单位预算建议、提出部门预算建议、审核部门预算建议、核定预算控制数、下达预算控制数、接收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审核汇总单位预算草案,形成部门预算草案,生成年度部门预算草案,预拨二上预算指标。根据各地需求完成各功能菜单表单维护、权限管理、审核规则定义以及审批流程配置等;

3、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包括转移支付收入预算和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根据各地需求完成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所需业务表单维护、权限管理配置、取数规则定义以及审批流程配置等。

2.4 绩效管理

绩效基础信息管理:

按照本地实际业务需求,对绩效指标库、案例库、专家学者库、政策法规库和模板库的填报模板,层级分类及审核流程进行梳理配置,同时辅助地方财政对指标库和案例库的进行历史数据的迁移。

事前绩效评估管理:

按照本地实际业务需求,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的覆盖范围和校验规则配置。对各环节评估报告的审核和操作权限进行设置。

绩效目标管理:

1、按照本地管理需求,将绩效目标与项目库进行对接,同时配置流程同步及审核检验规则。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对接,设定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对预算编制流程规则,往年绩效查看规则;

2、绩效指标设置辅助功能配置,指标库案例库使用权限配置;

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报模板初始化及审核流程配置;

4、政策绩效目标填报模板初始化及流程配置;

5、绩效目标批复规则及导出规则;

6、绩效目标公开。

绩效目标调整管理:

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调整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与预算调整调剂进行联动、审核配置。

绩效监控管理:

按照本地管理需求,对项目监控、政策监控和部门整体监控的业务表单、审核流程、必填检验、执行系统取数规则、监控任务触发规则、监控预警规则、监控结论规则、整改任务触发规则和监控报告模板等进行配置。

绩效评价管理:

按照本地管理需求,对项目自评、政策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的业务表单,审核流程、预警规则、必填检验、执行系统取数规则、评价任务触发规则、权重分配规则指标得分计算规则快捷评分公式初始化、评价结论规则、整改任务触发及反馈流程规则和评价报告模板等进行配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按照本地需求,对结果发布导出表单、查询样式、评价结果分析规则及个性化展示界面进行配置。重点关注评价结果分析规则和导出表单。

预算绩效工作考核管理:

按照上级考核要求和本级管理工作要求,设置管理工作考核要素,权重,对象及任务设定。系统考核得分初步判定规则,排名规则,通报和通知规则设定。

2.5 预算批复及公开

预算批复管理:

初始化政府预算批准管理、部门预算批复管理、政府预算公开管理和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模块。

1、政府预算批准管理,具体有生成政府预算草案,完成政府预算批复内容和格式的定义;

2、部门预算批复管理,具体有生成部门预算草案、批复部门预算、接收财政批复预算、批复单位预算、接收上级批复预算。完成部门预算批复内容和格式的定义;

3、政府预算公开管理,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开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完成政府预算公开模板、格式及校验规则配置;

4、部门预算公开管理,包括:部门预算公开和单位预算公开。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模板、格式及校验规则配置。

2.6 数据迁移

整合梳理本地财政现有基础信息及项目信息,清洗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所需数据,并对迁移后数据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迁移数据质量可靠准确,最大程度上减少预算单位录入工作量,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效率,主要包含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人员信息、项目信息等。

2.7 报表定义

根据各地财政管理及业务需要,确认报表取数规则和取数口径,提供报表定制服务。主要有财政用报表、部门用报表、单位用报表各类数据分析报表,通过报表提取系统业务数据在前台展现,供财政或部门单位分析使用。

3、系统测试

3.1 系统运行测试:详细测试系统所有菜单、按钮、界面功能,确保所有功能可用且符合业务需求;

3.2 系统权限测试:详细测试系统用户权限,确保各用户不会查看或操作到超出本岗位权限之外的业务数据;

3.3 系统业务流程测试:测试系统各模块业务审批流程,确保数据流转审批准确无误;

3.4 基本支出公式计算数据测试:确保系统公式计算输出数据准确无误,保障基本支出数据应有尽有,应算尽算;

3.5 系统审核校验:对系统所设审核规则进行反例校验,确保数据勾稽关系违反审核规则时系统及时进行流程拦截或系统提示,保障预算编制数据质量,减轻人工审核工作压力;

3.6 输出报表输出数据测试:对照用户给出需求及具体取数口径,结合前台录入业务数据,对报表输出数据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报表可用且数据准确无误;

3.7 模拟真实业务场景进行整体测试,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流程无误;

3.8 组织单位进行规模化试运行,检验系统运行稳定性及配合省厅进行压测,同时确保单位预算编制业务数据准确无误。

4、系统培训及手册编写

4.1 本地实施手册编写

结合本地实际业务,编写适用于本地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手册,规范实施工作流程。

4.2 系统培训

财政和单位用户培训,对财政用户,预算单位用户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包括在全省标准版本培训资料基础上进行完善、编写本地用户系统操作手册及培训课件、培训租户环境准备、现场培训与操作指导。

5、系统运行保障

系统日常运行保障(包括解答财政、部门单位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单位用户操作、系统问题排查、协助数据整理校对),及时向省厅反馈系统运行故障。

五、实施服务要求

1、实施服务周期

自镇江市财政局启动“编制2022年预算”工作起,历时一年。

2、实施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事项都清晰的认识,对地与省厅系统差异有充分了解系统初始化、测试、试运行工期安排等工作计划合理,能够清晰反应项目实施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要求。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及其他资源保障等内容。

3、培训方案

供应商结合本地实际业务,编写适用于本地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手册,规范实施工作流程。对财政、预算单位用户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包括在全省标准版本培训资料基础上进行完善、编写本地用户系统操作手册及培训课件、培训租户环境准备、现场培训与操作指导。

六、实施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实施及运维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实施服务人员2人,驻场服务人员2人。

七、应急响应

故障级别

故障描述

发生时段

电话响应

现场响应

解决时限

紧急
(系统瘫痪)

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管理,系统服务,系统处理能力,通信流量等紧急业务,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上班时间

立即响应

 30分钟内

30分钟内

 下班时间

立即响应

1小时内

1小时内

一般
(系统一般故障)

不会严重削弱系统性能,以及不会严重影响提供服务的问题,需要立即给予关注。

上班时间

立即响应

1小时内

1小时内

 下班时间

立即响应

2小时内

2小时内

其它故障和服务

非关键性

上班时间

立即响应

4小时内

4小时内

 下班时间

立即响应

8小时内

8小时内

八、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60%的预付款;

2、实施服务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付清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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