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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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重) |
1 |
项 |
一、审计目的 为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2021年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南宁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拟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和企业进行专业审查。 二、审计对象 2021年市现代工业发展资金补助企业。 三、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方式 由成交人根据合同规定组成审计组按社会审计准则规定赴各项目点进行就地审计,包括查阅档案资料、核查财务账册、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 五、审计内容 对企业产值、营业收入、财务状况、项目建设状况进行审计,主要内容:是否存在通过转嫁项目或者仅实施部分项目内容套取财政资金、虚假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条件不合格,资金拨付程序不合规、支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疏于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等问题。 具体项目情况详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六、审计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于此项目涉及较多科室,每个科室对应不同项目、企业,需要成交人及时联系各科室,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避免影响补助拨付进度。 2.安排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为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审计任务,审计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要引入计算机辅助审计,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审计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等基础性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有力,定性准确。 3.审计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审计中的重要信息和成果,及时报告审计情况,如实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4.审计期间应当严格执行审计保密和廉政工作纪律,对在审计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要按照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的“八不准”的规定,严肃纪律,树立良好审计形象。 ★5.此次涉及项目需要成立现场查验专家组。现场查验专家组由行业技术或项目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单位不得相同,人数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专家时依次抽取过量专家并做好登记,当已抽选专家临时有事无法出席时,按抽选顺序通知下一位专家进行补位。可抽取多组专家同时进行现场查验; ★6.拟投入人员必须是磋商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注:有关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限之内,有关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为磋商单位,超期年审或不真实的证书均无效),从事审计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入人员自投标截止半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和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7.磋商人必须指定本项目的审计负责人一名,审计负责人至少带队审计两个单位,审计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同时每组必须派有1人持有有效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审计人员; 8.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对负责本项目的审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要换人,须事前经采购人同意认可; 9.各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前,应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编制审计计划并提交采购人,明确审计策略、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审计重要性及审计风险等; 10.成交人审计过程形成的工作底稿,采购人有权查阅并复印留存; 11.成交人不得将审计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 12.成交人对审计报告质量负责,合同中需注明如审计报告内容有错误导致项目进度滞后将扣除部分佣金。 ★13.成交人对审计内容负保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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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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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地点 |
服务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5天内与采购人联系,确定赴各项目进行就地审计的时间,成交人就各项目审计结果拟出审计初步意见,充分征求采购人及被审计单位意见,按各科室具体要求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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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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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审计费用按每个具体项目进度支付,成交人实施每个具体项目现场审计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50%的审计费用,审计报告交付采购人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剩下的全部合同款。成交人应在申请付款时开具财务发票给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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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1.凡此次涉及需要审计的项目,采用全年总审计费用上限封顶,据实结算的原则。即全年费用总额不超过95万元,每次项目审计费用据实结算,如全年全部项目审计费用超过95万元,由成交人承担。审计服务所需所有费用,含专项审计费用、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税金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税金、利润等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成果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采购方所能承受的最高限价,如磋商供应商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范围的,视为无效磋商。 3.磋商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等自理,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再另做结算。磋商供应商实施项目审计工作期间如出现审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磋商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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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由于保密需要,除签订合同外,成交人与采购人须单独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审计人员须签署廉洁自律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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