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表”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表”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要求表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技术要求 |
5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
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6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7 |
技术规格要求 |
/ |
8 |
物理特性要求 |
/ |
9 |
质量、安全要求 |
/ |
10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11 |
验收标准 |
项目最终成果报告通过甲方评审或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等为最终完成标志。 |
12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3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时间:开标日当天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安排 地点: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评标室 人员:讲解人员1至2人(应至少包含一名项目组成员)演示时长:介绍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 |
一、商务要求:
项目 |
要 求 |
★1、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暂定为2021年11月30日前,编制形成研究报告送审稿,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时间进度进行调整。 |
2、服务地点 |
/ |
★3、付款条件 |
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提交最终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
★4、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
二、技术要求
宁波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研究及绿色出行行动方案研究
二、项目概况
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是支撑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是防治大气污染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破解城市配送“三难”问题的有效途径。示范工程将以城市组织为主体,整合各方物流资源,完善干支衔接的公共货运枢纽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形成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组织链条,提升流通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办运〔2017〕19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全面提升宁波市城市货运配送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为了完成此目标,需编制宁波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创建绿色出行城市,有利于深化城市交通治理,推动交通行业转型发展,改善城市出行环境,打造生态友好型、文明友善型的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实施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为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提供重要支撑,推动“美丽宁波”建设升级,在全省、全国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宁波市绿色出行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宁波实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创建周期为2021-2022年。为完成此目标,需编制2021年宁波市绿色出行创建城市年度评估报告。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宁波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配合发包人通过主管部门(市政府、省厅及交通部)审核及后续服务工作,配合申报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根据交通部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验收评分标准,对宁波市创建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创建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创建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创建工作亮点,对未完成指标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四、最终成果及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本项目最终提交以下两项成果,具体如下:
①、《宁波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报告
②、《宁波市绿色出行创建城市年度评估报告(2021)》
五、项目进度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本项目拟定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初稿编制;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