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采购人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丰门街道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
辖区主干道路的保洁,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及采购人业务要求为准。 |
1、 保洁范围
2.1、丰门街道行政区域范围的主干道路,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
1)丰门鞋都一期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52136㎡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 |
长(m)x宽(m) |
面积(㎡) |
道路级别 |
1 |
腾飞路 |
330国道至江滨路 |
332x20 |
6640 |
三级 (12小时) |
2 |
江滨路(大趾王鞋业) |
屿北路至新屿交界 |
238x21 |
4998 |
四级 (9小时) |
屿北路至岩门新路 |
380x14.5 |
5510 |
|||
3 |
岩门新路 |
330国道至岩门岩头路 |
200x19 |
3800 |
四级 (9小时) |
4 |
腾跃路 |
330国道至鞋都大道 |
188x30 |
5640 |
三级 (12小时) |
5 |
屿头小路(有线电视站) |
330国道至鞋都大道 |
217x11 |
2387 |
四级 (9小时) |
6 |
腾达路 |
330国道至屿头工业区 |
359x24 |
8616 |
三级 (12小时) |
7 |
前陈南路 |
330国道至鞋都大道 |
410x20 |
8200 |
三级 (12小时) |
8 |
鞋都大道 |
桑树桥头至腾达路路口 |
816x24 |
19584 |
三级 (12小时) |
腾达路口至腾跃路路口 |
526x20 |
10520 |
三级 (12小时) |
||
腾跃路路口至巨一鞋业 |
418x12 |
5016 |
三级 (12小时) |
||
9 |
川耕鞋业边小路 |
鞋都大道前陈段至江边新路 |
200x11 |
2200 |
四级 (9小时) |
10 |
330国道 |
岩门山脚至飞禽鞋业边大桥 |
3450x42 |
144900 |
三级 (12小时) |
11 |
腾跃路北段 |
鞋都大道至新屿公交总站门口 |
220x23.5 |
5170 |
三级 (12小时) |
12 |
岩门凯丰路周边四条道路 |
|
240x16 |
3840 |
四级 (9小时) |
|
240x16 |
3840 |
四级 (9小时) |
||
|
150x12 |
1800 |
四级 (9小时) |
||
|
150x12 |
1800 |
四级 (9小时) |
||
13 |
前陈质检大楼边小路 |
前陈南路至万科展示 |
170x12 |
2040 |
四级 (9小时) |
14 |
前陈南路北段 |
鞋都大道至江边新路 |
215x9 |
2835 |
四级 (9小时) |
15 |
前陈南路河边游步道 |
330国道至卧旗水闸 |
|
2800 |
四级 (9小时) |
|
合计 |
|
|
252136 |
|
2)鞋都一期绿化面积34772㎡
序号 |
道路名称 |
长(m)x宽(m) |
面积(㎡) |
1 |
330国道 |
7x3278 |
22946 |
2 |
屿南路(腾飞路)屿头安置房花坛 |
85x3 |
255 |
3 |
岩门二产围墙边 |
72x6 |
432 |
4 |
前陈南路河边绿化 |
|
5689 |
5 |
洞桥山公园绿化 |
|
701 |
6 |
330国道岩门木材市场小公园 |
|
4749 |
|
合计 |
|
34772 |
3)丰门鞋都二期道路清扫保洁面积121881㎡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 |
长(m)x宽(m) |
面积(㎡) |
道路级别 |
1 |
二期新路 |
行德路至戴宅路 |
700x16
|
11200 |
四级 (9小时) |
2 |
二期新路支路 |
行德路至二期新路 |
300x7.5 |
2250 |
四级 (9小时) |
3 |
戴宅路 (化工路) |
330国道口至温化陶瓷厂 |
600x13 |
7800 |
三级 (12小时) |
新增拓宽道路:半幅道路 |
450x13 |
5850 |
三级 (12小时) |
||
温化陶瓷厂至崇德路 |
650x32 |
20800 |
三级 (12小时) |
||
4 |
利源路 |
行德路至戴宅路 |
446x12 |
5352 |
三级 (12小时) |
5 |
利足路 |
行德路至崇德路 |
559x12 |
6708 |
三级 (12小时) |
6 |
利新路 |
行德路至崇德路 |
275x24 |
6600 |
三级 (12小时) |
7 |
崇德路 |
戴宅路至嵇师新村 |
490x24 |
11760 |
三级 (12小时) |
340x28 |
9520 |
||||
8 |
宣德路 |
戴宅路至利新路 |
550x24 |
13200 |
三级 (12小时) |
9 |
行德路 |
戴宅路至嵇师新村 |
708x24 |
16992 |
三级 (12小时) |
10 |
戴宅路 |
嵇师村办公楼道坦 |
59x15 |
885 |
四级 (9小时) |
11 |
卧旗河嵇师段步道 |
高速桥下至嵇师河水闸 |
320x5 |
1600 |
四级 (9小时) |
12 |
嵇师水闸至行德桥两侧 |
156x4 |
624 |
四级 (9小时) |
|
13 |
嵇师水闸至山后桥头 |
370x2 |
740 |
四级 (9小时) |
|
|
合计 |
|
|
121881 |
|
4)鞋都二期绿化面积22359㎡
序号 |
道路名称 |
长(m)x宽(m) |
面积(㎡) |
1 |
戴宅路中间 |
166x3(平均值) |
498 |
224x4 |
896 |
||
2 |
戴宅路靠厂房 |
328x3 |
984 |
3 |
利源路绿化 |
181x6.5+120x5 |
1776 |
(249+362)x6.5 |
3972 |
||
4 |
利足路绿化 |
500x7+120x5 |
4100 |
5 |
戴宅路村办公楼花坛 |
25x7 |
175 |
6 |
崇德路安置房花坛 |
100x1.8 |
180 |
7 |
二期新路支路(两块) |
300x4 |
1200 |
8 |
卧旗河嵇师段绿化(高速桥下至嵇师河水闸) |
320x7 |
2240 |
9 |
卧旗河嵇师段绿化(嵇师水闸至行德桥两侧) |
156x18 |
2808 |
10 |
卧旗河嵇师段绿化(嵇师水闸至山后桥头) |
370x9 |
3330 |
11 |
利源路与化工路交叉口绿地 |
|
200 |
|
合计 |
|
22359 |
5)鞋都三期片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369569㎡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 |
长(m)x宽(m) |
面积(㎡) |
道路级别 |
1 |
尚勤路中段 |
丁桥路至正岙111中巴站 |
270x16 |
4320 |
三级 (12小时) |
尚勤路东段 |
正岙路口至采石场 |
400x16 |
6400 |
三级 (12小时) |
|
2 |
尚正路 |
上叶菜场至上伊42号路口 |
1060x16 |
16960 |
三级 (12小时) |
3 |
尚诚路 |
鼓山路至上伊路口 |
1250x22 |
27500 |
三级 (12小时) |
4 |
尚信路 |
潘岙村委会至下河路口 |
1148x16 |
18368 |
三级 (12小时) |
5 |
尚嘉路 |
潘前路至下河路口 |
1085x24 |
26040 |
三级 (12小时) |
6 |
丰叶路北段 |
尚隆路至尚诚路 |
920x24 |
22080 |
三级 (12小时) |
丰叶路南段 |
上叶菜场至301中巴站 |
305x24 |
7320 |
三级 (12小时) |
|
7 |
丁桥路 |
尚隆路至环山路 |
1791x16 |
28656 |
三级 (12小时) |
8 |
尚吉路 |
上伊民房至大头山 |
99x16+993x24 |
25416 |
三级 (12小时) |
9 |
鹿翔路北延伸 |
尚隆路至尚嘉路 |
450x16 |
7200 |
三级 (12小时) |
鹿翔路 |
尚嘉路至贵绅鞋材门口 |
796x27 |
21492 |
三级 (12小时) |
|
鹿翔路延伸段 |
贵绅鞋材门口至111中巴站 |
125x24 |
3000 |
三级 (12小时) |
|
鹿翔路新建道路 |
正岙菜场段与双藤公路接口 |
107x24 |
2568 |
三级 (12小时) |
|
10 |
正岙路 |
尚嘉路至嘉乐鞋业门口 |
761x17 |
12937 |
三级 (12小时) |
11 |
富伊路 |
尚隆路至尚诚路 |
807x16 |
12912 |
三级 (12小时) |
富伊路南段 |
尚正路至尚勤路东段 |
200x16 |
3200 |
三级 (12小时) |
|
12 |
上伊路南 |
尚勤路东段至上伊垃圾场 |
210x20 |
4200 |
三级 (12小时) |
13 |
尚勤路西段 |
301中巴站至正岙垃圾场 |
222x14 |
3108 |
三级 (12小时) |
14 |
正岙进村路 |
330国道至尚嘉路 |
560x16 |
8960 |
三级 (12小时) |
15 |
慧才小学边道路 |
丁桥路至上叶路 |
180x7.5 |
1350 |
四级 (9小时) |
慧才小学至尚正路 |
115x7.2 |
828 |
|||
16 |
三期立交桥 |
330国道至潘前路口 |
1230x17 |
20910 |
三级 (12小时) |
17 |
潘前路北 |
立交桥口至氩气厂 |
485x31 |
15035 |
三级 (12小时) |
潘前路南 |
氩气厂至尚诚路 |
200x24 |
4800 |
三级 (12小时) |
|
18 |
潘岙自然村小路 |
尚吉路至尚隆路 |
370x16 |
5920 |
三级 (12小时) |
19 |
尚隆路 |
尚伊路至潘岙自然村小路 |
1500x18 |
27000 |
三级 (12小时) |
20 |
上庄新路 |
尚诚路至村里二产 |
475x18 |
8550 |
三级 (12小时) |
21 |
鼎丰鞋业对面小路 |
丰门路至上庄新路 |
70x6.5 |
455 |
四级 (9小时) |
22 |
上伊河富伊路北段 |
尚嘉路至铁道两侧游步道 |
450x4 |
1800 |
四级 (9小时) |
23 |
上伊河游步道 |
尚嘉路至尚诚路两侧游步道 |
373x5 |
1865 |
四级 (9小时) |
24 |
上伊进村部分道路 |
330国道至木材集团门口 |
220x12 |
2640 |
三级 (12小时) |
25 |
鹿翔路周边道路
|
红港广场 |
50x33 |
1650 |
四级 (9小时) |
正岙河西侧步道 |
180x3 |
540 |
四级 (9小时) |
||
金泰丰鞋业正岙河步道 |
180x3 |
540 |
四级 (9小时) |
||
尚嘉路至正岙1号桥步道 |
803x3 |
2409 |
四级 (9小时) |
||
尚嘉路至铁道口步道两侧 |
400x6 |
2400 |
四级 (9小时) |
||
26 |
尚诚路鹿城法院后潘岙河步道 |
|
180x3 |
540 |
四级 (9小时) |
27 |
戴宅山公园内道路 |
|
|
1800 |
四级 (9小时) |
28 |
潘岙村委会周边道路 |
|
150x62 |
1800 |
四级 (9小时) |
|
60x7 |
420 |
|||
29 |
双藤公路正岙入口匝道 |
|
90x14 |
1260 |
四级 (9小时) |
|
240x8 |
1920 |
|||
30 |
上叶河游步道 |
丁桥路至潘前路 |
200x2.5 |
500 |
四级 (9小时) |
|
合计 |
|
|
369569 |
|
6)鞋都三期绿化面积37514㎡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 |
长x宽(米) |
面积(㎡) |
1 |
尚诚路绿化带 |
慧才小学至上伊路口 |
940x2 |
1880 |
尚诚路绿化带 |
劳模园 |
|
2030 |
|
2 |
鹿翔路绿化带 |
尚嘉路至贵绅鞋材门口 |
800x10 |
8000 |
铁道至尚嘉路河两侧 |
520x10 |
5200 |
||
3 |
上叶河边绿化 |
上叶桥边 |
|
338 |
上叶桥至潘前路口 |
|
1140 |
||
4 |
上伊河边绿化 |
尚嘉路至尚诚路两侧 |
373x11 |
4103 |
5 |
上伊河富伊路北段 |
尚嘉路至铁路两侧游步道 |
450x12.5 |
5625 |
6 |
戴宅山公园内绿化 |
|
|
2600 |
7 |
鼓山路绿化 |
戈美琪鞋业周边 |
130x8 |
1040 |
8 |
尚正路绿化 |
超伦鞋业围墙外 |
|
484 |
9 |
鞋都三小周边绿化 |
|
|
740 |
10 |
下河锦园对面小公园 |
|
|
1654 |
11 |
双藤路潘岙入口公园 |
|
|
1500 |
12 |
双藤公路潘岙入口大头山脚花坛 |
|
|
380 |
13 |
正岙入口高速桥下绿化 |
|
|
100 |
14 |
潘岙入口高速桥下绿化 |
|
|
500 |
15 |
上伊入口高速桥下绿化 |
|
|
200 |
|
合计 |
|
|
37514 |
|
|
|
|
|
注:上述道路市政设施情况统计及道路基本情况描述均仅供参考,招标采购单位不对此进行负责,投标人必须进行实地考察统计,同时自行承担后果及风险。
(一)道路的清扫保洁(包括,但不限于):
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桥梁立交桥、隧道、道路绿化带等级不同承包单位间交叉保洁范围不少于10米。
(二)公园、广场及公共绿地的清扫保洁。
(三)市政设施的清扫保洁(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桶、果壳箱、道路护栏、隔离栏、公交站台、
站牌、电杆、监控杆、灯箱、广告牌、弱电设施、固定室外座椅等一切公共室外市政设施。
(四)小广告治理(辖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公园、广场、公厕、道路两侧构筑物、建筑物、道路辅助设施上可见的小广告、非法喷
涂广告。
(五)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非直运区域)
(六)无主的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废弃家具)
(七)应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大面积遗撒物、交通安全事故的清理。
2)路面液态油质,如机油、柴油、汽油、润滑油等污染物的清理。
3)保洁范围内出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遗撒泄露,服务提供组织应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4)出现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雪、暴雨等)时,提供服务组织应及时进行路障清除和路面清理。
5)其他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应急服务;
三、丰门街道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的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的要求
1)普扫质量作业标准:道路保洁确保一日二次普扫。第一次普扫即晨扫必须在夏季6:30、冬季7:00以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下午13:00前完成(夏季高温可以调整为13:30前完成)。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交界处,普扫时段内,要求环卫工人全员出勤。
2)道路清扫保洁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即无杂物;无果皮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3)动态巡回保洁:首次普扫结束后,应做好定时巡回保洁,全天实行12个小时(5:30-17:30)动态,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绿带;果壳箱定时清洗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蚊蝇孳生,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4)洒水(冲洗)作业
4.1时间和频次:春秋季(3月-5月、9月-11月),每日道路洒水频次作为基准遍次,即城市主干道路4次/日,次干道路3次/日;其他道路根据路段情况合理安排洒水作业(原则上不少于2次/日)。夏季(6月-9月),各道路在基准频次上每日分别增加1次;冬季(12月-2月),各级道路在基准频次上每日分别减少1次。
4.2 作业要求:普扫作业前,应先对车行道路面进行洒水。洒水时,洒水车车速不宜超过25Km/h;清洗时,高压冲洗车车速不宜超过15Km/h,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作业。
4.2.1 洒水时,应调整好洒水车水压和水幅,保持车行道全路段路面湿润,冲洗时应适当控制水压,人行道侧喷嘴需采用鸭嘴式喷头。途经地铁站、公交站、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等人流量集中的地点应注意放慢车速,避让行人,调整启闭装置,避免将水洒到行人身上。
4.2.2 早6:00前,晚22:00以后,洒水作业时禁止播放洒水提示音乐。如中、高考等重要考试期间,洒水车途经考场周边道路时应及时关闭洒水提示音乐。中午时间(12:00-14:00)适当降低洒水提示音量。
4.2.3 洒水车或冲洗车、扫路车、清扫工人相互配合,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污染严重的路面时,可使用清洁剂反复清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4.3 保洁质量要求:道路机动车道为机械冲洗路段,要求冲洗后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等杂物散落;冲洗路面时如发现路面有垃圾应及时清理。
4.3.1 人行道包括侧石、花岗岩路面、平石实行人工冲刷,路面无积垢、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无乱张贴乱涂写。
5)清除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路面、路肩上的杂草、灌木等。
6) 其他
(1)如遇渣土抛洒污染路面等情况,供应商应及时上报采购方,并做好照片资料,同时进行
道路冲洗清理。
(2)接到数字城管、投诉电话和新闻舆论等举报投诉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并作好信
息反馈。
(二)公园、广场及公共绿地保洁要求
1) 公园、广场保洁要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每周冲洗1次。2) 公共绿地(含道路、公路的绿化带)要求清理绿化中的垃圾(含养护公司清理出的垃圾)、抛洒物、零星废弃物,无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杂物,确保绿化区域干净整洁。大型树木季节性砍
杈养护,造成的树杈、落枝、落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12小时内清运完毕。
(三)市政设施(含垃圾桶、果壳箱、道路护栏、隔离栏、公交站台、站牌、电杆、监控杆、灯箱、广告牌、弱电设施、固定室外座椅等一切公共室外市政设施)保洁要求
1)环卫设施维护标准:废物箱(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垃圾坞)放置整齐规范、无破损、歪斜、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现象。环卫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果壳箱、垃圾桶应做到无敞门,无污垢,每日需清洗箱体1次;环卫设施及周边路面每天清洗不少于1次,周围地面无暴露垃圾、污水。
2)垃圾桶收集、清洗后要归位复原,桶盖(箱门)及时盖上(关闭),做到车走地净。垃圾应日产日清,不过夜,不溢满。禁止环卫工人在果壳箱、垃圾桶内翻捡废品。
3)服务区域内垃圾桶如有破损,由中标人负责更换。
4)道路(含公路、桥梁)护栏、隔离栏、公交站台、站牌、电杆、监控杆、灯箱、广告牌、弱电设施、固定室外座椅等一切公共室外市政设施每周按规范清洁不得少于1次,公交站台座椅每天擦洗1次。
(四)小广告治理要求
1) 中标供应商负责清理及治理所属道路、公园、广场、公厕、道路两侧构筑物、建筑物、道路
辅助设施上可见的小广告、非法喷涂广告。保洁人员须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干净。并配合执法部门取证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行为。
2) 清理小广告配备电瓶三轮车,并配备相应的操作工具、材料及每辆车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3) 小广告清理保洁服务的标准
(1)日常保洁要求,实行定街、定段、定人、定时、定保洁标准责任到人管理;
(2)清理质量要求,外墙、地面、栏杆、店面卷帘门、空调外机等清理保洁做到“日有日清”,
原则上应在每日上午9点以前清除完毕。同一地方的乱张贴或乱涂写存续时间主次干道(桥梁)不能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其它地方不能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小时;
(3)外墙、地面、栏杆、灯箱、电话亭、书报亭清理乱张贴或乱涂写保洁基本上做到“同色覆
盖”。选用环保材料、涂料、油漆、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涂料要用与墙体、地面、栏杆相同或相接近的颜色进行有规则(正方形、长方形等)的覆盖,对花岗岩、大理石等墙面、地面应通过清洗方式进行保洁,不能出现覆盖或涂写方式;
(4)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时注意不得污损周围墙体、地面、桥面,保持整洁;
(5)中标方在对外墙等保洁之前,应向有关建筑物的产权单位先行告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
纷。
(6)接到承包范围内反映“小广告”问题的投诉或新闻舆论曝光后,须在 1 小时内及时处理完
毕并反馈信息。
(7) 应急处理。出现大规模低俗、反社会小广告时,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清除。(增
加内容)。
(五)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要求
(1)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中不同的类别应当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2)按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的规定分类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含备用车辆),并按照规定进行涂装,在明显位置标明装载垃圾的对应分类标志和颜色。
(3)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类运输。
(4)道路沿街垃圾实行上门收集,每日不少于2次,时间为07:00和12:00(根据实际情况,时间可作适当调整)。
(5)每日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及时收集清运;废物箱(果壳箱、垃圾桶)、垃圾坞无四害孳生, 无积压、溢满,周围无垃圾散落。垃圾收集点不得焚烧垃圾。
(6)果壳箱垃圾收集每日不少于1次、垃圾桶垃圾收集每日不少于2次、垃圾坞垃圾收集每日不少于3次,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车站等重要区域应实际需要增加收集与清运频次。
(7)按照要求配套装备收集清运车辆设备,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到就近垃圾中转站,清理、收集的其它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运输密闭,无抛洒、吊挂和污水滴漏,清运路线要合理规划设置,并报采购人备案认可。
(8)垃圾收集点不得焚烧垃圾。
(9)垃圾的分类要求
1)区域内具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备的,投标人收集、清运垃圾须按规定执行分类
2)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按规范管理、使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备日常维护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故障维修由采购人(权属人)负责
3)后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备,造成供应商人员、管理成本增加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今后该费用不予增加。
4)垃圾分类政策如全面推广,造成供应商人员、管理成本增加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今后该费用不予增加。
(10)垃圾运输车辆要求
1)垃圾清洁运输车辆应配备有效防滴漏设施,运输密闭性能良好,采取相应的防臭、降尘措施。
2)垃圾运输车辆干净整洁(不准安装外挂袋),一日一洗,保持安全正常运转,定期维护;
3)垃圾运输车车身应印刷公司名称、编号,字迹清晰、整洁;
4)作业时车辆应靠边停放,不能太靠近车行线;
5)车辆上的作业工具应摆放整齐,不能对交通安全产生影响。
6)其它要求参照集镇区垃圾清运要求执行。
7)后续中转站进行市场化经营、改造提升的,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中转站运营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六)无主的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废弃家具)清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清理。并按采购人要求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或装修垃圾,废弃家具消纳场进行消纳,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运,混放。
(2)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负责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堆放负有监督义务,如发现有人乱倾倒建筑垃圾须及时上报采购人处理。
(3)运输要求
1)做业期间基本无扬尘,运输途中无抛洒;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随意倾倒、偷到、乱倒垃圾;
2)保洁责任区域内应当发现的(保洁过程中应该发现)渣土、装修垃圾,要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采购人要求清运的渣土、装修垃圾,供应商接到通知要在12小时内清运完毕。
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道路突发情况24小时待命,应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保洁范围内出现大面积遗撒物、交通安全事故,自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清理干净。
(2)路面液态油质,如机油、柴油、汽油、润滑油等污染物应在4小时内清理干净。
(3)保洁范围内出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遗撒泄露,服务提供组织应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4)出现灾害性(台风、暴雪、暴雨等)天气时,提供服务组织应及时进行融雪和路面清理。应保证4小时至10小时内完成融雪,在 2 至 3 天内完成路面清理。
(八)其他
(1)遇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特殊情况下遇有重大活动或抗台、暴雨等突发事件,乙方除应及时做好管辖地段清扫保洁保障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需要集中时的具体位置另行通知)并根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
(2)保洁工人配置、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等保障和机具配置工作。
投标供应商要严格按照有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与相关承诺履行合同,切实保障道路保洁工人如实配置,保证保洁工人的工资、福利和待遇等不降低,确保保洁工人的各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要确保规定或承诺的机具配置方案,足额到位。甲方将通过随机抽查、政策询问、查看企业相关台账等途径,进行监管,如发现有违反合同承诺要求,经查实的,根据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丰门街道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的其他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1)、▲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供应商应结合保洁的实际条件,对保洁人员的数量、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确保保洁服务的质量,自行考虑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
2)、作业人员佩证上岗,作业人员工作期间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要求具有明显的公司名称标识,同时具有反光安全服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服须整洁干净。
3)、服务人员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收取各种费用。
4)、本项目供应商及其相关服务人员必须服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服从村居组织监督管理要求。
5)、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或在创文创卫活动期间等,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环卫保洁保障工作。
6)、遇有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保洁工作。
7)、供应商要让环卫工人遵守中转站倒垃圾秩序,当垃圾中转站、焚烧厂出现故障等突发事件导致排队倒垃圾现象时,供应商要及时做好环卫工人的情绪疏导,严禁出现乱倒垃圾的情形。
8)、中标后的供应商应派1人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卫生巡查、检查工作,交通工具及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二)主要保洁车辆的要求
(1)车辆的基本要求
1)、所有机动车须整洁干净,同一种类车辆颜色标识统一,车身明显处具有中标供应商名称标识及设备编号。机动车、小型冲洗电动车、清扫保洁电动车不得出现吊挂杂物或垃圾袋等影响市容市貌、城市形象的情形。
2)、所投标机械车辆,须根据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7日内向采购人报备。制定机械作业方案报备采购人审定,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确认的范围、路线、时间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
3)、为保证服务质量,采购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要求供应商增加或更换所需设备的数量或类型,费用不作调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2)保洁车辆部分要求
1、▲本项目要求机械车辆投入的最低要求
序号 |
车辆名称 |
功能及用途 |
备注 |
1 |
高压 冲洗(洒水)车 |
总质量≥15000kg(带车载GPS、摄像设备) |
至少配置1辆(需自有或承诺中标后购置新车) |
2 |
清扫车 |
总质量≥8000kg |
至少配置1辆(需自有或承诺中标后购置新车) |
3 |
小型快速保洁车 |
|
至少配置12辆 |
4 |
其他电动高压冲洗车、垃圾清运车、垃圾运载车、管理巡查用车等 |
|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提供 |
(3)车辆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保洁内容及要求配置足量的作业车辆。
(三)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要求
(1)、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并配备相关安全生产设施,所有保洁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
(2)、中标(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如实通告业主,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业主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配备有专职的安检人员;
(4)、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员工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5)、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监管要求
(1)、本项目中标后,必须设专用账户,采购人将所有保洁经费汇至专用账户,中标人所有的保洁经费支付,应通过专用账户汇出,每月提供保洁人员工资支付凭证及银行对账单报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保洁经费,合同期满,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2)、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建立拟投入保洁人员的基础信息档案,包括姓名、年龄、照片、身份证号码、保洁区域等,填写《人员基本情况表》,做到一人一档,将建立好的电子档案提交给采购人。保洁人员、作业车辆须安装GPS定位(作业视频监控查询功能系统,可供采购人随时检查车辆位置及工作情况),并接入温州市环卫智能化监管平台管理,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其他说明
1、保洁人员住宿问题,由招标人统一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无须考虑这部分费用。
2、▲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本项目纳入区级环卫一体化后,如合同未履行完成,则本项目合同提前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将不予承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风险。
3、投标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以下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低于或不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
报价要求 |
1. |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投标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温州市市区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2280元/月,根据最新的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等)。本项目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280元人民币。 |
2. |
投标人员工社会保险报价必须按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区2020年社保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标准计入,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数) 养老保险基数为3322,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14%,即465.08元; 工伤保险基数为3322,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0.50%,即16.61元; 生育保险,合并到医疗; 失业保险基数为3322,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0.50%,即16.61元; 医疗保险基数为5960,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6.20%,即369.52元; 门诊统筹基数为5960,单位须缴纳的比例为3.0%,即178.8元。 合计:1046.6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