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和评分细则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项目名称:
第二届长三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价:60万元。
2.项目基本情况:
将于第十届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期间,举办第二届长三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本次非遗特展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宣城市人民政府主办,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
特展以“传承非遗·共享长三角”为主题,从沪苏浙皖四省市遴选与地域特色鲜明、融入生活的织锦刺绣类、传统医药类、美食类、传统美术类非遗代表性项目40个左右,分别组建“锦绣长三角”“健康长三角”“品味长三角”“ 神韵长三角”四个特点鲜明的展区,着力体现长三角的非遗特色。此外,另设立“诗意宣城”非遗展区。
总体要求是: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构思新颖、造型美观、布局合理、简洁大气、结构安全、材料环保、务实节俭。活动期间要协助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包括现场管理、秩序维护、安全保卫、疫情防护、展品安保等,确保展示活动顺利进行。
本项目招标意为第二届长三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设计布展承办一体化技术服务。展厅位于安徽宣城宛陵湖湖心半岛,采购标的展区面积约4000平方米,全特装设计布展。展区平面图详见附件(仅供参考,以实际地形为准)。
二、服务需求
1.投标方案须根据项目费用预算,以展示沪、苏、浙、皖四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最大化为目的,整合相关资源,策划制定第二届长三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采购项目整体方案。
2.第二届长三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展陈设计突出体现长三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非遗特色,设计风格简约新颖、创新时尚,展区布置须端庄大气、简洁明快,采用声光效,通透和具有设计感。
3.成交供应商负责特展展陈设计,展区现场相关设备租赁、布置、搭建,安全消防,疫情防控等。
4.第二届长三角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分以下5个展区:
“锦绣长三角”展区:以织锦、刺绣为主,主要展示长三角地区的服饰文化,以及与其相关的印染、挑花等传统手工技艺。该展区以非遗项目作品展览和工艺流程的互动展演方式。采用现代化的灯光、音响、LED等设备和优雅的模特T台走秀,全方位展示精美的织锦、刺绣及传统服饰。以展览的“静”和展演的“动”相互映衬,突显“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此展区按10个非遗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及配套软硬件设施。
“健康长三角”展区:展区通过制作过程演示、现场与观众交流互动等方式,充分展示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推进长三角地区传统中医药的活化展示、互联互通、共享开放。此展区按10个非遗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及配套软硬件设施。
“品味长三角”展区: 以长三角传统美食为主,现场展示与销售结合,吸引市民游客到现场参与互动体验,更好地感受长三角饮食文化。此展区按10个非遗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及配套软硬件设施。
“神韵长三角”展区: 将选取贴近社会现实、关注人民生活,具有长三角地域特色的传统美术作品及文创产品进行展示。 此展区按10个非遗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及配套软硬件设施。
“诗意宣城”展区:遴选宣城市特色非遗项目组成“诗意宣城”展区, 以产品静态与传承人技艺动态结合,现场展示文房四宝及相关非遗项目。此展区按15个非遗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及配套软硬件设施。
5.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设计和材料上考虑到室外展陈受天气、风力影响的特点,做好充分的应急预案和防护措施。成交供应商负责展区安保工作,白天安排安保人员巡视展区,每天定时清场,清场后安排安保人员看管展品。
6.成交供应商需做出详细的展陈策划设计方案(展区三维效果图、平面设计方案、展板设计方案等)、施工方案(电路配置方案等)、展陈安全工作方案(展区安保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宣传视频制作方案。
设计方案和施工要符合第十届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组委会的要求及各项规定,展厅搭建时长3天,正式开展前2天结束,确保展厅搭建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撤展后及时对展位进行清除。撤展时须将本次展示活动的图文材料及相关软件材料提交采购单位。
7.活动期间的相关配套设施及服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活动期间安全、通讯、交通、疫情防控、水电、消防、展区安保等相关配套设施及服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必要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在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件或者侵权行为致使成交供应商员工或者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采购单位若先行赔偿的,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8.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1)桁架:桁架+喷绘画面,地台立体主题文字。
(2)导视牌:钢木主结构,烤漆或乳胶漆饰面。
(3)展区图片制作:铝合金超薄灯箱(大于140*70cm,画面使用UV 软膜)。
(4)造型制作:各展区区域门头制作要简洁明快,既能体现各展区非遗项目特色,又具现代美感。
(5)展柜和展架:所有展柜和展架都需根据展品尺寸、形状、性能等专门定制,柜上视情况放展示玻璃罩。
(6)地面加厚地毯、地板或其他饰面材料铺面。
(7)灯光:现场射灯充分满足展示需要。
(8)美工:展区板块标题及主题需用立体发光字展现。
(9)电线:双芯护套线,采用4m2 的国标铜芯线及5组配电柜,可支撑50KW 能耗,以保证在展馆用电的绝对安全。
(10)防火及环保:搭建材料必须在进馆前涂刷防火材料不低于3遍,所有线缆必须做穿管处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检验标准的板材;所有木结构表面必须刷防火涂料。
(11)展板:基层钢木主结构,烤漆或者乳胶漆饰面,涂饰均匀饱满,外表美观平整,色彩与效果一致。
(12)桌椅:需满足展览需要。
(13)大屏:P3LED室外防雨大屏。
(14)T台(音响、灯光、模特6-8名):满足模特走秀展示展品需要。
(15)画面:黑胶车贴画面,画面色彩与设计效果一致。
(16)安保:安检门、安保人员维护秩序看管展品(24小时)。
(17)疫情防控:清洁消杀、测温设备、防疫隔离区、防控人员 。
(18)证件及海报:参展证(150个)、活动指南(150本)、工作证(50个)及宣传海报。
(19)宣传视频10分钟,包括展陈前宣传3分钟和现场拍摄及视频制作7分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的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上传)
3.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30%,展会结束验收后四个月内付余款。
2.履约保证金:
2.1成交供应商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5%。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成。
2.2缴纳方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运输、安装、调试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磋商报价。总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包含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输、安装、调试需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七、商检、计量费用:供应商承担
八、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
暂定2021年9月 24日前完成搭建; 27日布展, 28日上午正式展出, 30日下午撤展。具体时间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为准。
十、验收:
1.采购人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五人以上(由合同双方、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十一、服务:
本项目实施地点在安徽宣城,将根据展区空间环境、设施条件、电力配备、展品特点、单体展台规格、参观人数、展出时间等因素,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合理布局,按照特展策展思路展示需求、展示面积、功能要求进行整体策划、平面布局划分、空间设计、室外布展搭建和施工,确保参观方便,疏散通道和宽度满足要求。
1.设计创意要求
以“传承非遗·共享长三角 ”为主题,紧紧围绕的总体要求,采取特装方式,拟对各展区进行整体平面布局规划和外观形象设计,将参展单位划分为大小内容不同的板块,突出展区主题和展示项目特色,使展区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一体化展示。
2.主形象设计简洁明快,色调鲜明,体现非遗特色。应尽可能的运用空间高度,突出“传承非遗·共享长三角 ”主题。
3.各展区按非遗类别划分,每个展区应有自己独特的设计理念。设计应层次分明,立体感强,具有独特的创意和概念。每个展区应配合实物展品展台以及图片和文字展示,创意突出,布局合理,表现动感活泼,各展区明亮。
十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应详细合理。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活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布置、各类设备租用、餐饮住宿费用、劳务费等费用);人员劳务、通讯、税金、不可预见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全部费用。
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在活动执行过程中,若需调整相关预算项目,成交供应商需相应调整同等价值资源,并需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许可同意。
十三、其他要求
1.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中标后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对采购方案进行优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承诺函格式承诺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完善。本项目中涉及的各项物料、图文材料、音频视频等需经采购单位审定。
2.活动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方法、工作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的著作权人为采购单位,若该工作成果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采购单位先行承担的,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3. 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有权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凭证和资料,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及时提供项目执行及绩效评估报告。
4.如采购合同约定的活动日期、场地等因政策、政府或不可抗力(疫情防控)、意外事件的影响需要变更,采购单位及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作相应调整。
5. 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详实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现场服务方案(到人、到物、到事),并对照实施。
6.筹备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专人到场,协助采购方与各参展方对接,认真做好各项参展材料的汇总、梳理等工作。
7. 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特展期间参展展品,维护展区整洁有序。
8. 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可靠、耐用的保管用柜、锁,并配全钥匙,做好管理。
十四、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专业博览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