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仅供参考)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根据核酸检测人数按月据实结算。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方舱建设期: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舱建设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核酸检测期:方舱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且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价不变。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服务需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方舱建设的整体服务和后期开展核酸检测支持服务。
2、成交供应商提供有资质的采样人员(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②新冠核酸接种记录)和有资质的新冠核酸检测人员(①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②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安徽省临床基因扩增检测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证书、③新冠核酸接种记录)协助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各个院区开展新冠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保证采样和检测24小时不间断持续运作。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3、成交供应商提供新冠标本转运专项物流服务团队,负责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各个院区的新冠标本运输至方舱实验室,保证新冠核酸标本的物流运输24小时运作。
4、服务期间,新冠核酸检测所使用的方舱实验室、防护用品、试剂耗材、人员(采样人员不少于12人、检测人员不少于12人、物流人员不少于8人)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协助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方舱实验室通过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验收,相关验收标准按照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的验收评审执行,确保验收通过,并正常开展新冠核酸检测。
6、报告周期:常规检测保证4小时,快速检测保证1.5小时,保证24小时循环检测。
7、采集形式至少包括:单采(管)、1:5混采(管)、1:10混采。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采集方式。
三、方舱建设的技术要求
1、方舱舱体:单个箱体,长*宽*高≥17m*3m*2.9m,面积≥51㎡,外板采用80mm厚岩棉夹芯大波纹墙板,有可开启式密闭型外窗,舱体需做防水处理。外门为钢制密闭子母门。
2、舱内配置:内部隔墙为50系列B2级阻燃彩钢板,PVC防静电地板≥2mm,钢制密闭门,配闭门器、互锁装置及应急手动开关,缓冲间两道门应安装直读式压差表。可以开展快速核酸检测任务,8小时检测量不低于1000管。
3、舱内设备:I、试剂准备区:超净工作台1台、冰箱1台、漩涡混合器1台、微型离心机1台、移动紫外杀菌车1台、单道移液器(10-100ul)2套、单道移液器(100-1000ul)1套、八道移液器(100-1000ul)1套;II、标本制备区:核酸提取仪32通道1台、生物安全柜1台、医用冰箱(-20℃)2台、电脑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单道移液器(0.5-10ul)1套、八道移液器(0.5-10ul)1套、单道移液器(2-20ul)1套、单道移液器(100-1000ul)1套、移动紫外杀菌车1台、条码打印机1台、打印机1台;III、扩增分析区:UPS电源1套、AGS8830-16快检1台、荧光定量PCR仪1台、电脑1台、平板离心机1台、移动紫外杀菌车1台;IV、灭菌室:高压灭菌锅1台。
4、生物安全级别:P2+。
5、压力类型:负压型。
6、空调通风系统:全新风空调通风系统1套,空调制冷量≥18.75KW,风量≥20003/H。
7、排风系统:排风口需设置实时光氢离子空气消毒装置,末端高效过滤排风系统。
8、室内温度:18~26℃。
9、室内相对湿度:30~70%。
10、换气次数:大于15次/H。
11、应急报警系统:室内设制应急报警系统,供实验人员应急时使用。
12、气流组织形式:上送下侧排。
13、强电部分:配置平板LED净化灯,照度≥300LX,配置紫外杀菌灯。
14、噪声:≤60dB
15、弱电系统:配置网络端口、呼叫对接系统。
16、房间数量和名称:PCR内走廊,试剂准备室(带独立缓冲间)、样品制备室(带独立缓冲间)、扩增室(带独立缓冲间)、独立洗消间、独立耗材室、独立设备夹道。
17、实验室家具:样本接收室,试剂准备区,标本制备与扩增区各一套,需有固定装置。全钢框架带抽屉,实芯理化板台面厚度不低于12mm。
18、物流传送系统:不锈钢传递窗。
19、带独立污水处理系统。
四、报价及结算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所列检测项目统一费率,所投费率≤100%,否则响应无效),每个检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为“核酸检测费用*供应商所报费率*人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现行单人样本核酸检测费用为60元/人份,5个样本混合核酸检测费为22元/人次,10个样本混合核酸检测费为15元/人次。例如:若供应商所报费率为80%,则单人样本核酸检测费用结算金额应为“60(元/人份)*80%*人数”。
2、供应商所报价格须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须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预估医院的核酸检测数量为5万人份/年,结算时根据实际实际检测数量,在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据实结算。
3、如遇国家政策降低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核酸检测费用则按降价后的价格执行,成交费率不变。请供应商综合考虑本项目方舱建设、防护用品、试剂耗材、人员工资、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谨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