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要求及投标要求
一、采购要求:
为采购人提供海晏县高原美丽城镇建设规划编制服务,海晏县三角城高原美丽城镇建设规划属创新型研究规划,涉及《研究规划型—总体层面》、《研究规划型—实施层面》、《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三个部分。
二、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采购要求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次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服务所需的材料费;人员、材料、设备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如有漏报项目,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地点:海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