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116号)及镇江市民政局发布的《镇江市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镇民发[2021]29号)要求,现就做好丁岗镇80周岁以上普惠性对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每人每月1次、每次1.5 小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服务对象
服务普惠对象为镇江市丁岗镇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包含8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自理老年人,据统计:丁岗镇现有服务普惠对象约820人。
三、服务单价和预算金额:
★1、服务单价为37.5元/人/月,450元/人/年。对应每人每月1次、每次1.5 小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单价为固定价格,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响应此服务单价,否则按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07000元,服务期为3年。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上门服务的人数、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结果计算。
四、业务分配原则
本次采购确定2名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指定具体的服务对象,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第一名业务分配占比约为60%;第二名业务分配占比约为40%。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办、助医、相谈、智能手机辅导、助农及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居家服务机构在上门进行服务登记时,应向服务对象家庭发放服务清单,并详细讲解、充分沟通,便于其选择适合的服务项目。建立服务预约制度,助老员每次服务前,应提前向服务对象预约服务项目,并做好相关服务准备,实现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无缝对接。提供服务时,助老员应着装统一、挂牌上岗,并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购买服务时间等情况,每次提供单项或数项服务。所有居家助老员应持有健康证。服务内容如下:
(一)生活护理
1、理发。一般由经过培训的助老员上门提供,也可根据老年人需求,由服务机构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每人每次抵扣1.5小时的上门服务。对安排专业人员上门理发的,理发费用由服务机构向专业理发人员支付,但专业理发人员应遵守扫码服务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
2、修剪指(趾)甲。一般由经过培训的助老员提供,也可由根据老年人需求,由服务机构安排专业人员上门修脚,每人每次抵扣1.5小时的上门服务。对安排专业人员上门修脚的,修脚费用由服务机构向专业修脚人员支付,但专业修脚人员应遵守扫码服务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
3、协助如厕。采取轮椅推行或搀扶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协助如厕服务。
4、更换床上用品。
(二)助餐服务
助餐服务包括上门做饭和上门送餐。当上门送餐单次扫码时(服务对象家中二维码),助老员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备注。提供助餐服务时应做到:
——食品安全、卫生;
——食品符合老年人健康饮食特点;
——提供上门送餐服务应及时、准确,送餐工具清洁、卫生、密闭、保温。
普惠老年人上门服务不可抵扣免费午餐。
(三)助浴服务
助浴服务包括上门助浴和陪同外出助浴,陪同外出助浴应向指定监管机构报备。提供助浴服务时应做到:
——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
——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
——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应协助采取有关应急措施;
——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
——陪同外出助浴应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或有共用沐浴设施的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服务人员宜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浴资和服务时间按照镇民发[2021]2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助洁服务
1、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含油烟机和灶具表面清洁);
2、衣物洗涤、晾晒。经老年人或其家属同意,提供手洗或机洗以及分类洗涤服务;
3、家电深度清洁。抵扣项目及标准按照镇民发[2021]2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玻璃清洁。玻璃清洁时应做到:
——服务对象提前向助老员预约服务时间;
——助老员应培训后上岗,并自带玻璃清洗工具;
——清洁玻璃时助老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只在室内清洁玻璃。
(五)助行服务
助行服务包括陪同户外散步和陪同外出。提供助行服务时应做到:
——助行服务一般在老年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
——助行服务时应注意途中安全;
——使用助行器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每次助行服务时间不超过单次上门服务时间。
(六)代办服务
1、代购物品;
2、代领物品;
3、代缴费用。
代办服务范围一般为日常生活事务。代办服务时应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当代办服务单次扫码时,助老员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备注。
每次代办服务时间不超过单次上门服务时间。
(七)助医服务
1、陪同就诊。陪同就诊的情形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陪同就诊应注意途中安全,就诊后及时向老年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陪同就诊时间扫码计算,当陪同就诊时间超出单次上门服务时间时,超出部分可转抵扣后续上门服务时间。
2、代为配药。代为配药的范围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代为配药应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当每次代为配药时间超过单次上门服务时间时,按单次上门服务时间与服务机构进行经费结算。
3、测量血压。助老员熟练掌握测量血压方法,知晓血压合理数值范围,测量后应进行健康提醒。
(八)相谈服务
相谈服务应以舒缓心情、派遣孤独为原则。预先了解老年人兴趣爱好等情况,相谈过程中应与老年人保持良性互动。
(九)智能手机辅导
对已经使用智能手机的服务对象,根据自愿原则,重点围绕微信聊天、预约挂号、健康扫码、手机支付、网约车出行等老年人常用生活场景,进行智能手机辅导,帮助解决智慧时代老年人遇到的日常难题。
(十)助农服务
根据农村地区服务对象需求,可提供助农服务,每次助农服务时间不超过单次上门服务时间。
(十一)其他服务
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运营管理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村社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运营管理需接受采购方、村社区及服务对象的服务质量评价。
六、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管理办法
市民政局将委托其他专业社会组织对成交单位进行外部监管。一是通过受托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对象家中二维码以及居家助老员手机APP的互联互通,对上门服务时间进行监管;二是通过受托方对被服务对象的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三是综合服务时间、服务质量以及即查即改情况,受托方定期对成交单位作出服务质量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与资金拨付挂钩。
七、服务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服务团队必须涵盖专业社工(具备社会工作师证书)、心理健康咨询管理人员(具备心理咨询师证书)、医护人员(具备医师或护士等相关执业证书)、养老护理员(具备养老护理员证书)。结合本项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时间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服务团队须至少有1名全职的专业社工和15名专业的养老护理员参与项目执行。
2、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有养老服务经验。
3、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分明。
七、服务期限和服务频次
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居家上门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一年内供应商提供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符合合同要求,并且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不符合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该合同。
2、服务频次:每人每月1次、每次1.5 小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八、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照镇民发[2021]29号的抵扣规定,根据每半年实际上门服务的人数、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结果支付合同款。
注:项目需求中加“★”条款属于本项目重要服务要求,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该磋商响应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