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江新区2020~2021年度造林建设新增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项目建设范围:项目主要分布在大路镇乡镇街道。
项目建设规模:人工造林为67亩,种植方式参照已建镇江新区2020~2021年度造林工程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11月结束。
1、种植地点及规划
镇江新区2020~2021年造林建设新增项目所在区域为大路镇。
镇江新区2020~2021年造林建设新增项目种植规划
表2-1 单位:个、亩
镇 |
地点 |
面积 |
林种 |
造林树种 |
造林方法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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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树种 |
次要树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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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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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防护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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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小班南侧 |
56.5 |
防护林 |
池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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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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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三桥北侧 |
10.5 |
池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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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已建镇江新区2020~2021年度造林工程的建设要求,池杉初植密度均为56株/亩,株行距3m×4m;榉树初植密度均为56株/亩,株行距3m×4m。
项目造林苗木理论总需求量为3752株,加上2%苗木损耗实际需要苗木3827株。
苗木需求测算表
表4-2单位:亩、株
镇 |
地点 |
面积 |
造林树种 |
造林密度 |
需苗木 理论值 |
实际苗木量 (2%损耗) |
主要树种 |
||||||
合 计 |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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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2 |
3827 |
大路镇 |
1号小班南侧 |
56.5 |
池杉 |
56 |
3164 |
3227 |
扬中三桥北侧 |
10.5 |
池杉 |
588 |
600 |
(1)松土除草
对不能实行林下间种的林地实施复耕,造林后应及时进行除草,做到松土、埋青和补植等抚育措施,对影响幼树生长的杂草杂灌,要及时清除,要求连续抚育2年,第1年每年各抚育2次,分别于5-6月和8-9月进行,第2年于5-6月抚育1次。松土除草应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5cm -10cm。
(2)林地排水
为了促进树木生长,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适时排灌,在汛期应及时对低洼的滩地进行开沟排水,确保雨停地干,以防林地积水,影响树木生长。
(3)施肥
造林过程中,有条件的可对池杉、榉树等树种施基肥(复合肥),每亩施15kg复合肥。
(4)林木管护
根据树种特性,应适时进行除萌、修枝、整形、间伐等抚育措施,促进林木生长。尤其要抓好整形和修枝,以达到改善林分卫生状况,提高造林成效,促进幼林尽快郁闭等目的。
对靠近村庄的造林地块,在不影响生活及生产的情况下,易在林地周边设置隔离障碍物,防止放牧对林木的影响和毁坏
三、 概算
1、概算依据
(1)按照造林营造技术规程,结合镇江新区近年来相关造林项目投资单价,基本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以及镇江新区当地投工投劳情况进行估算,确定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和单位投资。
(2)经济技术指标:
①苗木费用6500元/亩
②造林费用2000元/亩
③幼林抚育费用1500元/亩
镇江新区2020~2021年度造林新增项目总投资55万元。
项目建设以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为中心,以遏制水土流失为重点,建设以防护林为主体生态防护林体系为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优化项目区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镇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使水土流失地区基本得到整治,为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促进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项目采取人工营造池杉、榉树等防护林为主,使项目区生态环境脆弱、防护功能较低的河流沿线森林植被尽快得到恢复,提高林地生产力。通过项目建设的宣传和推动,促进镇江新区生态林业建设,使生态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改善镇江新区生态环境,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1) 对项目区所在地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有着直接影响;
2) 有一定数量适合项目建设的土地资源,适宜林木生长;
3) 有一定的林业技术力量和造林经营的习惯和经验,具备实施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4) 有林业政策的保证和群众营造林的积极性。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合理调整林种结构,扩大项目区防护林比例,发挥森林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净化空气等多种功能。本次人工造林设计池杉、榉树等防护林67亩,建设发挥其涵养、调节、保护水资源、改善水文状况、汛期滞洪、枯期增流、保护饮水水源和水质为主要功能的水源涵养林。
项目区主要分布在河流沿岸两侧等宜林地,土层较深厚,立地条件优越,发展林业生产较好。
根据镇江新区立地条件,树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2)防护效果佳,能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发挥生态及经济效益;
3)便于经营、林农愿意接受的优良乡土树种;
4)群众有栽培经验和技术或引种成功的树种;
5)具有一定的抗病虫害能力。
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力求建设多层次、多树种的防护林体系。依据以上原则,设计防护林主要树种为池杉、榉树等。
根据长防林造林技术要求,针对不同造林地块,造林前对造林地进行清理,砍去杂草杂灌后进行穴状整地、开挖排水沟及修筑道路网等。适时细致的整地能改善土壤条件,保持水土,提高苗木成活率,促进幼林生长。植苗造林需在整地时针对不同造林树种配置方式进行挖穴,池杉、榉树等均为80cm×80cm×80cm。每个小班均应采取开沟、留保护带等水保措施。要求在造林当年12月前完成整地任务。
植苗造林在造林前根据树种、苗木特点和土壤墒情,对苗木进行修根、修枝、浸水等处理,苗木浸水时间24h以上;也可采用ABT3号生根粉500mg/kg泥浆液蘸根处理。苗木栽植时应做到随起随栽,来不及立即栽植的,应选背风阳面、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地方假植。栽植时要做到苗正根舒,先填表土,后填心土,分层覆土踩实,穴面覆一层虚土,栽植深度比苗木茎基原土印深2~3cm。有条件的地方,栽植前应施基肥,以有机肥为主,将腐熟的有机肥料与表土层混合均匀,先填入穴中2/3,然后再栽苗,根部踩实培土,以防积水。栽植时不可使苗木根部与肥料直接接触。栽植深度应略高于苗木根颈部位。最后在苗木周围覆土成馒头状,便于沥水。栽植后立即浇透定根水1次,以提高造林成活率。
栽植时间在2021年?月初至?月间均可。
(1)松土除草
对不能实行林下间种的林地实施复耕,造林后应及时进行除草,做到松土、埋青和补植等抚育措施,对影响幼树生长的杂草杂灌,要及时清除,要求连续抚育2年,第1年每年各抚育2次,分别于5-6月和8-9月进行,第2年于5-6月抚育1次。松土除草应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5cm -10cm。
(2)林地排水
为了促进树木生长,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适时排灌,在汛期应及时对低洼的滩地进行开沟排水,确保雨停地干,以防林地积水,影响树木生长。
(3)施肥
造林过程中,有条件的可对池杉、榉树等树种施基肥(复合肥),每亩施15kg复合肥。
4)林木管护
根据树种特性,应适时进行除萌、修枝、整形、间伐等抚育措施,促进林木生长。尤其要抓好整形和修枝,以达到改善林分卫生状况,提高造林成效,促进幼林尽快郁闭等目的。
对靠近村庄的造林地块,在不影响生活及生产的情况下,易在林地周边设置隔离障碍物,防止放牧对林木的影响和毁坏。
6、森林保护设计
为保证项目造林成效,结合项目实施,要加强森林防火措施:
在项目区成立项目森林防火组织,层层落责任责任制;
1) 结合项目实施,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提高项目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扑火积极性;
2) 多方筹措资金保障森林防火必要投入;
3) 减少项目造林地易燃物。
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到早发现、早防治、早根除。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利用物理防治,采用太阳能灭虫灯、昆虫诱捕器等方式捕杀害虫。
二是飞防,通过通用飞机喷洒农药的一种大面积、短时期压低虫口密度的有效方法,具有其它常规措施难以比拟的优越性。
沟河道水保宜在坡脚、沟河口沿河挖截水沟,纵向间隔百米挖排水沟;顺沟河靠近沟河口筑成保土埂,保土保肥。
为了让人们了解本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实施效果,使人们更加重视生态建设,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的影响,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必需加强宣传。设立长防林工程建设标牌2块,规格标准和材料要求详见表7-1。宣传牌宣传牌结合林长制建设,上注明项目建设目的意义,项目造林地点、面积,主要造林树种,具体责任单位、护林员等内容。每一块造林地应落实责任单位责任,护林员看管,明确职责,确保项目造林成果。
工程建设标牌投资标准按2500元/块计算,2块共计5000元。
宣传牌规格和材料一览表
型号 |
规格(m) |
钢 板 |
镀锌管 |
搪瓷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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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宽 |
厚度 (mm) |
高 (m) |
宽(m) |
厚度 (mm) |
直径(cm) |
高 (m) |
宽 (m) |
|||||
计 |
地上 |
地上 |
|||||||||||
中型 |
3.5 |
3.0 |
0.5 |
2.5 |
1.4 |
3.5 |
2.5 |
4.5 |
7.6 |
1.5 |
2.5 |
六、车辆及设备要求
1、洒水车(核定载质量≥5000kg、核定载质量≥8000kg、)、垃圾清运卡车(核定载质量≥3000 kg)、巡视车必须是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含车牌号)照片,行驶证原件备查(载重见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2、供应商需具有自购的树叶(树桠)粉碎机、绿篱修剪器、、推式喷雾机、高枝油锯、草坪修剪机、燃油水泵、背负式割草机等机械设备。
七、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程完工后具体负责维保工作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及相关材料。
2、材料进场、垃圾外运时需注意对业主方道路、道板及绿化的保护,如有损坏,乙方应恢复原样,相关维修费由乙方自理。
3、施工中如遇现场施工与原设计有异或与原设计有冲突,应及时报知采购人及设计方,并由采购人协调解决。
4、成交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
5、工程项目中所用所有主材必须征得采购人认可,采购人保留主材采购人供应的权利。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30%的合同价款。
2、项目结束经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至90%的审计价款;
3、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