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青田县现有两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别为季庄垃圾填埋场和中东部垃圾填埋场。
1.季庄垃圾填埋场情况
(1)季庄填埋场建设情况
青田季庄垃圾填埋场位于青田县鹤城街道季庄,三面环山,距离瓯江628m,距金丽温高速公路378m,距最近居民区586m。填埋库区分为一期和二期。
一期库区早期建设,为简易填埋场,后实施覆土和绿化。二期库区2007年建设,占地面积为1.76万m2,库容40万m3,建设有垃圾坝、渗滤液及填埋气导排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厂。二期库区2019年实施原位封场,进行了垃圾坝加固、封场覆盖、排水系统建设及相关辅助工程。
图1.1场地区域位置图
(2)填埋场运营情况
目前,该填埋场一期覆土绿化,二期覆膜封场,整个填埋场区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2.中东部填埋场情况
(1)填埋场建设情况
青田县中东部垃圾填埋场位于青田县船寮镇西村,三面环山,距离瓯江500m,距G330国道520m,距绍坑村650m,距鹤城城区15公里。该填埋场为卫生填埋场,设计库容为455万m3,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填埋场建设有垃圾坝、渗滤液及填埋气导排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厂,雨水导排系统及边坡治理等项目。
二、工作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2021年4月26日,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紧盯“一三五、三步走” 总体目标,围绕“安全高效,整体治理”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精神,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积极响应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6月23日《关于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和加快推进填埋场治综合理的通知》,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迫切需要开展青田县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的前期场地现状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为保障填埋场综合治理安全可靠、生态环保、经济合理,填埋场场地调查应遵循安全、环保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分为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和第二阶段详细调查。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抽样检测、人员访谈为主,并结合文件核查、现场巡查、抽样检查、重点筛查及综合审查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填埋场基础调查、填埋场建设及运行管理调查。应查明填埋场区域状况、填埋场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管理现状,识别填埋场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填埋场可能的污染类型,初步分析和推断填埋场存在安全与污染风险。列出填埋场问题清单,为第二阶段详细调查方案提供针对性意见。第二阶段详细调查宜以现场勘查和采样检测分析为主,调查内容包括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填埋场区安全与环境调查及填埋场周边环境调查。应查明填埋场场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填埋堆体特性、污染防控设施服役状况、填埋场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填埋场安全与污染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价。
1、掌握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资料,对场区开展地形及无人机测绘工作,掌握现状场区地形地貌,形成地形图和无人机倾斜摄影三维图,作为后续场地调查方案细化和治理方案的依据。
2、掌握场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包括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及周边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填埋场区及周边地表水及地下水补、径、排及动态变化特征,查明填埋场工程地质条件,识别填埋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已有资料收集和在库区内部(当具备钻孔条件时)和库区周边开展勘察钻孔、取样、现场测试和室内测试等工作,掌握填埋场的工程地质条件;
3、开展填埋场区安全与环境调查,包括填埋堆体调查,污染防控设施调查,场区环境调查。掌握填埋垃圾情况与填埋堆体的污染物源强:在堆体内部开展必要的勘察钻孔、取样、现场测试及室内测试工作,掌握填埋垃圾量及其分布范围,库区内垃圾堆体的厚度、层序结构、组分、热值和土工基本特性参数,掌握堆体内渗沥液水量及其水质特点,填埋气产量及组分,评估垃圾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风险;
4、开展填埋场周边环境调查,包括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周边地表水环境调查、周边土壤环境调查及周边大气环境调查。根据填埋场区安全与环境调查结果确定调查范围及内容。在库区周边取得土样和水样,开展测试,分析掌握填埋场对周边水土污染现状,掌握典型污染物扩散影响范围,形成典型污染物的污染羽分布图;掌握填埋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情况。
5、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隐患,提供后续指导排查服务。在填埋场基础调查、地质调查,垃圾堆体、地表水、大气环境调查,采样检测、检测结果、隐患排查等基础上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定期检查与日常维护记录单、隐患排查台账、 隐患整改方案、 隐患整改台账),具体要求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文件执行。
6、评估报告与治理方案:结合场地调查结果,应对填埋垃圾积存量、渗滤液产量、填埋气体产量进行计算,并对填埋垃圾固相降解稳定化程度、填埋场区堆体边坡稳定性、堆体沉降、地下径流量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分析。通过系统性的分析、评估获得:①垃圾体分布、现状垃圾堆体的降解程度、稳定性;②现状库区内渗沥液的积存量以及水质情况;③现状填埋场及其周边区域水土污染程度和范围;④现状填埋场对周边大气的污染程度和范围;⑤提出适合本项目填埋场的治理技术方案。
7、可行性研究报告
(1)结合场地现状调查结果及相关报告,完成青田县季庄、中东部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投资估算;
(2)编制原则:通过源头控制、路径阻断、末端防控设施优化等综合整治,实现填埋场风险的有效管控,避免造成进一步的污染扩散;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具体内容包括:概述、建设方案的可行性、综合影响分析、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节能、安全、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投资估算、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价、问题与建议等。
(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176-2012);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 51220-201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13-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
《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指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4月);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其他各类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注:项目实施期间,如有最新标准和规定的,根据最新标准和规定执行。
8、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章要求的内容,最终以双方确认完成内容为准。
四、具体参数要求
1、季庄垃圾填埋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初步调查阶段 |
基础信息调查 |
项 |
1 |
|
2 |
建设运行管理调查 |
项 |
1 |
|
|
3 |
抽样检测 |
个 |
20 |
库区及周边 |
|
4 |
问题识别 |
项 |
1 |
|
|
5 |
工程地质勘察阶段 |
地形测绘 |
项 |
1 |
|
6 |
勘探点定位 |
个 |
20 |
|
|
7 |
钻探 |
米 |
600 |
|
|
8 |
水文地质勘察阶段 |
取扰动样 |
件 |
200 |
|
9 |
压水试验 |
段次 |
40 |
|
|
10 |
注水试验 |
段次 |
20 |
|
|
11 |
水位测量 |
次 |
100 |
堆体需测主水位和滞水位 |
|
12 |
水井建设 |
口 |
20 |
|
|
13 |
实验室采样检测阶段 |
大气/填埋气 |
个 |
15 |
甲烷、总悬浮颗粒物、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臭气浓度、TSP等以及气象条件。 |
14 |
地下水/地表水/渗滤液 |
个 |
50 |
渗滤液:渗滤液中流量、色度、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物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大肠菌; 地下水:pH值、溶解性总固体、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汞、铅、铁、镉、铜、砷、粪大肠菌群等; 地表水:pH 值、色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物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和氯化物为主; |
|
15 |
填埋物/垃圾 |
个 |
20 |
测试物理组分,基本物理指标; |
|
16 |
土壤/底泥 |
个 |
100 |
PH、有机质、砷、镉、铬、铜、铅、汞、镍、锌、邻苯二甲酸二酯、邻苯二甲酸丁基卞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 |
|
17 |
方案编制 |
现状调查报告 |
项 |
1 |
渗滤液、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指标的第三方检测分析(CMA认证)报告 |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 |
份 |
1 |
|
||
填埋场治理方案 |
份 |
1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份 |
1 |
|
||
专家评审 |
项 |
1 |
|
2、青田中东部垃圾填埋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初步调查阶段 |
基础信息调查 |
项 |
1 |
|
2 |
建设运行管理调查 |
项 |
1 |
|
|
3 |
抽样检测 |
个 |
20 |
库区及周边 |
|
4 |
问题识别 |
项 |
1 |
|
|
5 |
工程地质勘察阶段 |
地形测绘 |
项 |
1 |
|
6 |
勘探点定位 |
个 |
100 |
|
|
7 |
钻探 |
米 |
1000 |
|
|
8 |
水文地质勘察阶段 |
取扰动样 |
件 |
400 |
|
9 |
压水试验 |
段次 |
40 |
|
|
10 |
注水试验 |
段次 |
20 |
|
|
11 |
水位测量 |
次 |
100 |
堆体需测主水位和滞水位 |
|
12 |
水井建设 |
口 |
30 |
|
|
13 |
实验室采样检测阶段 |
大气/填埋气 |
个 |
20 |
甲烷、总悬浮颗粒物、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臭气浓度、TSP等以及气象条件。 |
14 |
地下水/地表水/渗滤液 |
个 |
60 |
渗滤液:渗滤液中流量、色度、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物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大肠菌; 地下水:pH值、溶解性总固体、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汞、铅、铁、镉、铜、砷、粪大肠菌群等; 地表水:pH 值、色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物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和氯化物为主; |
|
15 |
填埋物/垃圾 |
个 |
30 |
测试物理组分,基本物理指标; |
|
16 |
土壤/底泥 |
个 |
80 |
PH、有机质、砷、镉、铬、铜、铅、汞、镍、锌、邻苯二甲酸二酯、邻苯二甲酸丁基卞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 |
|
17 |
方案编制 |
现状调查报告 |
项 |
1 |
渗滤液、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指标的第三方检测分析(CMA认证)报告 |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 |
份 |
1 |
|
||
填埋场治理方案 |
份 |
1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份 |
1 |
|
||
专家评审 |
项 |
1 |
|
3、其他要求
3.1上述需求为基本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现场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且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再行调整,否则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3.2实施过程中,采样人员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实地现场情况踏勘,钻孔等操作时不得损坏原有防渗膜及管道。
1、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咨询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2、进度要求:
(1)自合同签订起3天内,提供该项目倒排计划表,按计划实施完成。
(2)自合同签订10天内,安排设备、机械、人员进场作业。
(3)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现状调查及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4)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
3、成果要求:现状调查及评估报告以通过专家评审为主,除调查及评估报告外,成果可根据工作内容和实际需要等进行补充,以附件、附图、报告等形式体现;“一场一策”治理方案以通过专家可行性分析论证为主。场地调查阶段性报告必须满足可研编制及评审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通过评估评审为主。
六、售后服务期
最终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的技术服务。
1、成交供应商设备、机械、人员进场作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2、完成现场调查后,提供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档案、场地调查报告、“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项目成果报告经过采购人和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成交人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