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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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无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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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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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购买系统服务 |
1 |
套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选择购买符合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V4.0)要求的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系统服务端,由南宁市水利局提供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系统服务端,我局按年度购买该服务端的使用权限和数据管理服务,从而达到天地一体化监管的目的。 |
7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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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扰动图斑现场调查 |
160 |
项 |
根据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水利局下发的图斑清单按要求进行实地调查、复核信息录入、上传查处整改材料、上传完成整改的批复材料。形成清单台账及电子档材料成果提交我局。 |
128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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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建设项目合规性分析 |
200 |
项 |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状况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规定》要求: 1、对南宁市西乡塘农业农村局已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的项目对其2021年的扰动情况进行合规性分析,特别是重点核查发现存在水土保持违规行为的项目。 2、将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V4.0)录入的相关信息同步至该系统,对西乡塘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红线上图、扰乱面积核查、水土保持措施核查、现场情况和信息录入,进行合规性分析,提交分析成果。 |
8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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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土保持信息化动态监管 |
10 |
项 |
1、对重点项目遥感详查(高分辨率)并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合规性分析结果,筛选3个(次)存在疑似水土保持违规行为的在建重点项目(最长边不超过5km),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优于2.5m)开展遥感详查,掌握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及取(弃)土场等情况。解译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进度状况监测、扰动地表情况监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取(弃)土监测等。 2、重点部位水土保持无人机调查(一般精度) 根据详查结果及监管需求,筛选重点部位,选取5个项目开展普通精度无人机调查。掌握重点部位水土保持状况(措施落实情况、取弃土状况、水土流失隐患等),对违规行为进行定量信息采集及调查取证。 3、成果数据管理 将项目设计资料矢量化、遥感详查及无人机调查等成果数据上传至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和移动采集系统,实现现场监督检查的定量信息采集、调查取证、移动办公、数据实时回传等一体化信息管理。 |
35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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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土保持事中事后评估 |
150 |
项 |
对我辖区在建项目和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出具检查评估报告等。具体工作内容为: 1、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事中事后评估 (1)制定事中事后评估计划。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制定评估计划、确定项目、内容、安排、工作要求,进行项目现场事中评估。 (2)实施事中事后评估。与生产建设单位、有关人员交流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评估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后续工程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开展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情况及对报备项目的核验。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填写监督检查相关表格。 (4)对于事中事后评估中发现的水土流失严重的项目,可开展遥感或者无人机详查。 (5)向南宁市西乡塘农业农村局反馈事中事后评估意见和整改要求,按项目分别向南宁市西乡塘农业农村局提交评估报告,为采购人执法提供执法依据。 |
405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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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0全国信息上报系统录入(包括事中检查及监测数据、验收数据) |
120 |
项 |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填报信息说明》完成2021年南宁市西乡塘区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受理、方案录入、防治责任范围等矢量图入库(坐标点转换由业主提供)、技术审查、方案审批及事中检查数据、监测数据、验收数据等相关数据闭环录入,对西乡塘区2021 年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防治责任范围图矢量化。 |
108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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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1年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复核 |
1 |
项 |
配合我局做好生态建设任务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实地数据采集及内业按格式要求提供电子档材料等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数据和佐证材料整理复核工作。 |
8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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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 四、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兼职人员 5、备品备件要求:无 3、其他:无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 无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在约定时限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水土保持事中事后评估和“天地一体化”信息动态监管服务工作,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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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