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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体育比赛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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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0260000189230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体育比赛采购

服务采购需求

1标项、2021年桂林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服务要求:

1、主办单位为桂林市体育局、桂林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中标单位,比赛时间2天,必须于11月前结束,比赛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举行。

2、比赛项目

(1)普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2)职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3)初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4)小学高年级(4—6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男、女双打。

(5)小学低年级(1—3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男、女双打。

3、运动员身体健康,必须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采用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均以电子版描扫件为主,资料包括:

(1)报名表(单位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

(2)家长签字的《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扫描件;

(3)运动员电子版照片,照片下面须标注运动员名字。

5、比赛必须安排在桂林市区(不包括临桂区、雁山区)内举行,比赛场地供应商解决。

6、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团体比赛(单、双、单)采用3盘2胜15分制,先胜2盘者为胜,单、双打不得兼项。报名队数6个队以上(含6个队)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6个队以下采用单循环赛。

(3)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3盘2胜15分制。

(4)运动员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未参赛者,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后续比赛。

(5)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并提供安保、疫情防控方案,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并保证无高风险地区回桂的工作人员,且近14天内无发烧、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若隐瞒事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天内有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比赛规程须按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7、赛事裁判长必须是羽毛球项目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参赛裁判员必须是本市羽毛球项目三级(含)以上裁判员。提供裁判长及不少于20名本市裁判员的裁判员证复印件。

8、赛事期间,至少安排1名医生、2名保安在比赛场地。

9、提供比赛用球--胜利牌5号球,鹅毛12个装;提供裁判员、医生、保安及工作人员每人每天2-3瓶矿泉水。

10、比赛必须印制秩序册、成绩册;赛后7天内须印制完运动员荣誉证书、教练员荣誉证书、团体奖状(盖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公章);必须挂赛事名称的横幅或背景板;举行颁奖仪式,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日报或晚报宣传比赛情况不少于2个专版。

11、参与竞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

12、付款方式: 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3、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8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赛场服务、人员、策划、设计、场地及用品租赁、赛场布置、物料设计与制作、管理费、购置费、税金、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4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价款。

2标项、2021年桂林中小学生网球比赛服务要求:

1、主办单位为桂林市体育局、桂林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中标单位,比赛时间2天,必须于11月前结束,比赛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举行。

2、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3、年龄分组

(1)甲组(15-17岁):2006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

日之间出生;

(2)乙组(14岁以下):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

(4)乙组的运动员可以参加甲组的比赛,但无论参加甲组还是乙组,均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甲组的运动员不能参加乙组的比赛。

4、运动员身体健康,必须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采用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均以电子版描扫件为主,资料包括:

(1)报名表(单位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

(2)家长签字的《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扫描件;

(3)运动员电子版照片,照片下面须标注运动员名字。

6、比赛必须安排在桂林市区(不包括临桂区、雁山区)内举行,比赛场地供应商解决。

7、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单项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赛、

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小组循环赛采用单盘4局平局决胜制及无占先计分法,淘汰赛采用6局先胜平局决胜及无占先计分法。

(3)运动员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未参赛者,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后续比赛。

(4)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并提供安保、疫情防控方案,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并保证无高风险地区回桂的工作人员,且近14天内无发烧、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若隐瞒事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天内有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比赛规程须按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8、赛事裁判长必须是网球项目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参赛裁判员须是本市网球项目国家三级(含)以上裁判员。提供裁判长及不少于10名本市裁判员的裁判员证复印件。

9、比赛必须印制秩序册、成绩册;赛后7天内须印制完运动员荣誉证书、教练员荣誉证书(盖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公章);必须挂赛事名称的横幅或背景板,举行颁奖仪式,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日报或晚报宣传比赛盛况不少于2个专版。

10、参与竞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

11、付款方式: 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2、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赛场服务、人员、策划、设计、场地及用品租赁、赛场布置、物料设计与制作、管理费、购置费、税金、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3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价款。

3标项、2021年桂林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服务要求:

1、主办单位为桂林市体育局、桂林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中标单位,比赛时间2天,必须于11月前结束,比赛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举行。

2、竞赛项目:

(1)普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2)职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3)初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4)小学高年级(4—6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男、女双打。

(5)小学低年级(1—3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男、女双打。

3、运动员身体健康,必须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采用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均以电子版描扫件为主,资料包括:

(1)报名表(单位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

(2)家长签字的《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扫描件;

(3)运动员电子版照片,照片下面须标注运动员名字。

5、比赛必须安排在桂林市区(不包括临桂区、雁山区)内举行,比赛场地由供应商解决。

6、竞赛办法

(4)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和单项比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报名队(人)数6队(人)以下采用单循环赛;6队(人)以上(含6队、6人)第一个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3)运动员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未参赛者,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后续比赛。

(4)比赛全部采用三局二胜11分制。比赛采用40毫米白色球。

(5)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并提供安保、疫情防控方案,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并保证无高风险地区回桂的工作人员,且近14天内无发烧、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若隐瞒事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天内有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比赛规程须按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6、赛事裁判长必须是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参赛裁判员必须是本市乒乓球项目三级(含)以上裁判员。提供裁判长及不少于20名本市裁判员的裁判员证复印件。

7、赛事期间,至少安排1名医生、2名保安在比赛场地。

8、提供比赛用球--双鱼(三星)展翅 V40+,白色新材质、塑料;提供裁判员、医生、保安及工作人员每人每天2-3瓶矿泉水。

9、比赛必须印制秩序册、成绩册;赛后7天内须印制完运动员荣誉证书、教练员荣誉证书、团体奖状(盖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公章);必须挂赛事名称的横幅或背景板;举行颁奖仪式,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日报或晚报宣传比赛盛况不少于2个专版。

10、参与竞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

11、付款方式: 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2、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赛场服务、人员、策划、设计、场地及用品租赁、赛场布置、物料设计与制作、管理费、购置费、税金、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3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价款。

4标项、2021年桂林中小学生排球比赛服务要求:

1、主办单位为桂林市体育局、桂林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中标单位,分小学生软式排球赛、中学生排球赛两个比赛,可以同时举办,也可以分开举办;两个比赛时间一共5天;必须于11月前结束,比赛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举行。

2、比赛项目

(1)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2)初中:男子组、女子组

(3)高中:男子组、女子组

(4)职高:男子组、女子组。(如报名不足3支队伍,则并入高中组一起比赛)。

3、运动员身体健康,必须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采用将报表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均以电子版描扫件为主,资料包括:

(1)报名表(单位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

(2)家长签字的《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扫描件;

(3)运动员电子版照片,照片下面须标注运动员名字。

5、比赛必须安排在桂林市区(不包括临桂区、雁山区)内举行,比赛场地供应商解决。

6、竞赛办法

(1)小学组采用国家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联合审定的2002版《软式排球竞赛规则》;中学组采用国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一、第二局采用25分制,决胜局采用15分制。

(3)报名不足6个队采用单循环进行比赛,6个队以上(含6个队)比赛先采取分组循环决出小组名次,然后再进行交叉淘汰,直至决出规定名次。报名不足3个队不进行比赛。

(4)小学组网高为2.00米;高中女子组网高为2.24米,男子组网高为2.43米;初中女子组网高2.15米,男子组网高为2.35米。

(5)参赛队在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后未出场或上场队员不足6名时,判弃权作负,如无故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6)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并提供安保、疫情防控方案,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并保证无高风险地区回桂的工作人员,且近14天内无发烧、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若隐瞒事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天内有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比赛规程须按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7、赛事裁判长必须是排球项目一级以上裁判员,参赛裁判员必须是本市排球项目三级(含)以上裁判员。提供裁判长及不少于20名本市裁判员的裁判员证复印件。

8、赛事期间,至少安排1名医生、2名保安在比赛场地。

9、提供比赛用球(小学生为4号奥力健牌软式排球;中学生为4号球世达STAR,超纤革材质、手缝);提供裁判员、医生、保安及工作人员每人每天2-3瓶矿泉水。

10、比赛必须印制秩序册、成绩册;赛后7天内须印制完运动员荣誉证书、教练员荣誉证书、集体奖状(盖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公章);必须挂赛事名称的横幅或背景板;举行颁奖仪式,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日报或晚报宣传比赛情况不少于2个专版。

11、参与竞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

12、付款方式: 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3、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9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赛场服务、人员、策划、设计、场地及用品租赁、赛场布置、物料设计与制作、管理费、购置费、税金、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4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价款。

5标项、2021年桂林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服务要求:

1、主办单位为桂林市体育局、桂林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中标单位,分小学生篮球赛、中学生篮球赛两个比赛,两个比赛需分开举行;比赛时间小学生篮球赛3天、中学生篮球赛4-6天(视报名队伍数量而定);必须于11月前结束,比赛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举行。

2、比赛项目

(1)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2)中学:

①、初中男子组、女子组;

②、高中男子组、女子组;

③、职高男子组、女子组。(如报名不足3支队伍,则并入高中组一起比赛)。

3、运动员身体健康,必须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采用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均以电子版描扫件为主,资料包括:

(1)报名表(单位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

(2)家长签字的《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扫描件;

(3)运动员电子版照片,照片下面须标注运动员名字。

5、比赛必须安排在桂林市区(不包括临桂区、雁山区)内举行,比赛场地供应商解决。

6、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报名不足6个队时采用单循环进行比赛,6个队以上(含6个队)进行分组循环比赛,排出小组名次后,进行交叉比赛,决出规定名次。报名不足3个队时不进行比赛。

(3)每场比赛时间:

①.小学生篮球赛每场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时间均为15分钟(包干制),上、下半场之间休息10分钟;下半场最后两分钟打净时。

②.中学生篮球赛每场比赛分四节,每节10分钟;第一、第二节之间、第三、第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节与第三节休息10分钟。

(4)参赛队在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后未出场或上场队员不足5名时,判弃权作负,如无故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5)小学生采用5号球进行比赛;中学组女生采用6号球、男生采用7号赛比赛。

(6)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并提供安保、疫情防控方案,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并保证无高风险地区回桂的工作人员,且近14天内无发烧、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若隐瞒事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天内有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比赛规程须按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7、赛事裁判长必须是篮球项目一级(含)以上裁判员,参赛裁判员必须是本市篮球项目三级(含)以上裁判员。小学生篮球赛提供裁判长及所有参赛裁判员的裁判员证复印件;中学生篮球赛提供裁判长及所有参赛裁判员的裁判员证复印件,其中一级以上裁判员不少于50%。

8、赛事期间,至少安排1名医生、2名保安在比赛场地。

9、按竞赛规程提供比赛用球(斯伯丁- Spalding,PU材质室内室外通用,小学生为5号球,中学生女子6号球、男子7号球);提供裁判员、医生、保安及工作人员每人每天2-3瓶矿泉水。

10、比赛必须印制秩序册、成绩册;赛后7天内须印制完运动员荣誉证书、教练员荣誉证书、集体奖状(盖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公章);必须挂赛事名称的横幅或背景板;举行颁奖仪式,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日报或晚报宣传比赛情况不少于2次。

11、参与竞标单位必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

12、付款方式: 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3、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4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赛场服务、人员、策划、设计、场地及用品租赁、赛场布置、物料设计与制作、管理费、购置费、税金、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4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价款。

 

6标项、2021年桂林中小学生足球比赛服务要求:

1、主办单位为桂林市体育局、桂林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中标单位,分小学生五人制足球赛、初中生七人制足球赛两个比赛;比赛时间小学3天、初中4天,且两个比赛不能同时进行;必须于 11月前结束,比赛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举行。

2、比赛项目

(1)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2)初中:男子组、女子组

3、运动员身体健康,必须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采用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均以电子版描扫件为主,资料包括:

(1)报名表(单位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

(2)家长签字的《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扫描件;

(3)运动员电子版照片,照片下面须标注运动员名字。

5、比赛必须安排在桂林市区(不包括临桂区、雁山区)内举行,比赛场地供应商解决。

6、竞赛办法

(1)小学五人制足球赛

①.采用“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②.报名不足6个队采用单循环进行比赛, 6个队以上(含6个队)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先分组循环,然后再淘汰。报名不足3个队不进行比赛。

③.第一阶段打平不再加赛,第二阶段平局后以罚点球决胜负。

④.比赛用球为4号球。全场比赛时间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在比赛时,替换队员的次数不限,位置不限。

⑤.参赛队在超过比赛规定时间5分钟不出场或上场队员不足5人时,判弃权作负,无故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2)初中七人制足球赛

①.采用“七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②.报名不足6个队采用单循环进行比赛, 6个队以上(含6个队)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先分组循环,然后再淘汰。报名不足3个队不进行比赛。

③.第一阶段打平不再加赛,第二阶段平局后以罚点球决胜负。

④.比赛采用5号球。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每场比赛每队可准许替换4名替补队员。

⑤.参赛队在超过比赛规定时间5分钟不出场或上场队员不足5人时,判弃权作负,无故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3)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并提供安保、疫情防控方案,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需出示健康绿码,并保证无高风险地区回桂的工作人员,且近14天内无发烧、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若隐瞒事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天内有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比赛规程须按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7、赛事裁判长必须是足球项目一级以上裁判员,参赛裁判员必须是本市足球项目三级(含)以上裁判员。提供裁判长及不少于20名本市裁判员的裁判员证复印件。

8、赛事期间,至少安排1名医生、2名保安在比赛场地。

9、按竞赛规程提供比赛用球(世达牌—STAR,超纤革材质,手缝、低弹。小学生4号球,初中生5号球);提供裁判员、医生、保安及工作人员每人每天2-3瓶矿泉水。

10、比赛必须印制秩序册、成绩册;赛后7天内须印制完运动员荣誉证书、教练员荣誉证书、集体奖状(盖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公章);必须挂赛事名称的横幅、或背景板;举行颁奖仪式,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日报或晚报宣传比赛情况不少于2个专版。

11、参与竞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

12、付款方式: 全部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3、本标项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含赛场服务、人员、策划、设计、场地及用品租赁、赛场布置、物料设计与制作、管理费、购置费、税金、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4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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