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相继制定发展战略,作出发展规划,提出了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深化业务应用和信息利用、强化信息安全等明确要求。以提升行政权力运行、地方政务服务、加强信息惠民、发展大数据为代表的多项国家重要政策,都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需求。以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信息资源的利用为基础,将为新形势下的智慧政府的建设提供良好的管理基础和决策依据,是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
烟台市在数据平台及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结合国家、山东省新的政策文件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一方面与国家和省规划保持一致,一方面结合烟台实际情况打造特色、释放价值、发挥效能。
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完成对政府部门的数据目录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地推进各级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政府信息资源、服务资源的高度共享;以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完善政府公共基础数据和公共主题数据的种类,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可见、可查、可用,可提升政府信息化资产化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数据清单可以更好地把握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对数据共享利用的需求和动态,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支持,为未来面向社会的数据开放和大数据应用创新夯实基础。
在烟台市现有数据平台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建设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打造烟台市“数据底座”,完成如下工作任务:
1、构建烟台市数据资源体系,提升数据服务能力
建设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业务对象库。持续汇聚、整合业务对象数据、专题服务数据、主题场景数据,构建以综合库、对象库、专题库、主题库为核心架构的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数据超市”,实现“抽屉式”数据服务,即开即取。推动数据由资源向要素转化,加强数据资源整合,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数据交易,进一步提升数据资源价值。
2、加强数据产品融合创新,提升数据支撑能力
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以业务需求和业务场景为导向,持续创新数据产品,提升数据支撑能力。加强人口库、法人库建设,重点围绕人口档案、法人档案整合、汇聚、治理相关数据,实现人口、法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速支撑人口、法人“一件事”等主动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重点打造政务服务主题库、城市管理主题库,汇聚相关数据,融合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支撑“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数字化、智慧化转型。
3、创新数据治理服务模式,培育数据协同能力
创新性开展政府数据治理服务模式,探索数据治理服务清单和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数据治理服务能力,打造、提炼具有烟台特色的政务数据治理服务新模式。烟台市大数据局统筹协调,以政务数据治理服务清单和数据治理服务为依托,以各业务部门的数据创新需求和业务创新场景为牵引,加强数据共享、开放、流通,强化部门间数据协同意识,打破部门信息壁垒,逐步增强业务部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工作机制。
4、创新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模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围绕烟台市“放管服”改革有效发展的迫切需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数据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流程再造改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 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以数据为支撑,加快应用创新和业务融合,推出更多满足群众需要的公共服务;逐步构建以大数据为驱动的新型政务管理模式和公共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5、建设智能辅助决策体系,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围绕数据整合、处理、挖掘、分析,汇聚全市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关联关系,形成数据图谱,支撑未来研判,用数据描绘现实社会和虚拟空间的运行态势,强化数据融合分析, 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6、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实现对数据安全态势的可见、可感、可知,并对发现的数据安全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和处置,实现数据安全建设的可视、可管、可控;建立数据脱敏、数据加密规则,加强数据防护;建设数据沙箱,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1、国家政策
2016 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门陆陆续续制定发布了相关文件,来指导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交换使用工作。本项目建设依据的国家主要文件包括:
(1)《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 号)
(4)《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 服务接口申请、授权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改高技)〔2018〕90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 号)
(6)《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16〕108 号)
(8)《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253 号)
(9)《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 号)
2、山东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山东省针对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程度,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本项目建设依据的山东省主要文件包括: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 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 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 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9 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2 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 年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56 号)
(7)《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 年)》
(8)《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 年)》(鲁政办发〔2019〕8 号)
(9)《数字山东 2019 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19〕45 号)
(10)《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 2020 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数发〔2020〕1 号)
(11)《山东省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1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 号)
3、烟台市政策
烟台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相关要求,市委市政府要求:要抓好资源整合、强化数据支撑,高标准打造全市“一云一网一平台”,组织开展了数据归集“百日会战”, 强化数据统筹管理,扩大数据共享开放,夯实数据安全保障,真正把数据统起来、用起来、管起来,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以数据为支撑,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营商环境,支撑“一次办好”改革。本项目建设依据烟台市主要下发文件包括:
(1)《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2)《烟台市首批政务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
(3)《烟台市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18〕84 号)
(4)《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9〕3 号)
(二)建设内容
平台升级建设,主要包括升级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数据资源体系、技术大脑平台、业务大脑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数据治理服务,支撑应用创新和流程再造和政府科学决策,保障数据安全,采购交换中间件和国产数据库。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
升级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数据归集系统,新建运行管理系统、数据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治理系统、数据沙箱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安全系统、数据沙箱系统。
(1)升级完善目录管理系统。在原有目录管理系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对目录的版本管理、迁移管理;增加目录分类的管理,可按照部门目录、基础库目录、主题库目录等进行分类,并可对目录分类进行授权;增加基础信息库目录和主题信息库目录的管理,并实现部门目录与基础/主题目录的关联。
(2)升级完善共享门户网站。在原有共享网站的基础上,增加基础库目录和主题库目录的展示、查询功能,增加资源纠错反馈功能,增加在申请资源时与应用系统和服务事项关联的功能,增加在用户中心可查看反馈给我的问题和我反馈的问题功能。
(3)新建资源申请与审核系统。对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发布资源的申请、审核、申请撤销等全过程进行记录、管理,为资源需求方提供资源申请、申请状态查询、撤销资源申请等功能。为资源提供方和平台管理方提供资源申请审核、收回资源授权等功能。
(4)新建需求管理系统。以需求为导向建立数据资源供需关系,对数据资源需求实行清单管理,通过资源申请方的需求清单,生成资源提供方的责任清单,以有效保证“数供即数需”,有效解决供需不匹配的问题。
(5)新建级联系统。贯通山东省、烟台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平台的目录通、资源通、业务流程通;实现烟台市目录、资源的上报,上级平台下发目录、资源的接收,满足跨层级、跨地域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需求。
(6)新建运行管理系统。通过系统配置,对共享门户展示内容进行管理;对大数据平台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实时了解数据共享交换业务的运行情况,一目了然的了解整体的资源提供、资源申请审核等情况;通过业务督办,对系统业务进行运营管理, 保障业务时效性;加强系统日志审计,对用户登录和用户操作进行监管,保障平台运行的安全性。
(7)新建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实现烟台市数据资产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可控化、可视化、应用化,有效地提高政府数据资产的管理效率,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建立数据资产“一张图”,确保数据资产“看得见”;实施数据确权,实现政府业务清单化,保障信息来源“说得清”;做好数据资产分级分类,保证业务和数据“管得住”;提供辅助决策分析能力,促进领导统筹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智能化”。
(8)升级数据归集系统。在原交换系统的基础上,采用国产领先的交换中间件,提供前置机、部门业务备份库、数据文件上报或导入、WebService 服务集成等四种方式的数据归集。其中前置机、部门业务备份库两种方式采用交换中间件来实现。
(9)新建数据治理系统。依照本项目建设数据标准和规范,利用数据融合技术,对数据的质量检查、清洗、分类、打标签等处理。
a、数据质量检测。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模型,定义数据检测规则,对原始数据进行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两个方面进行检测,形成数据质量报告。
b、数据清洗加工。数据清洗加工是发现并纠正数据文件中可识别的错误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检查数据一致性,处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
c、数据标签管理。数据标签管理承担对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数据进行特征标识的工作。数据资源的标签是对数据资源标识标签,各种类型的数据资源具有不同的主题、内容和特征,通过对数据资源标识标准的标签能够方便理解数据资源包含的行业领域、数据概况、内容主旨、面向对象等等信息,并便于实现机器处理数据资源的分类、管理、查找、筛选以及初步的分析和挖掘等工作。
d、数据脱敏。按照政府共享数据中的敏感信息脱敏规则,屏蔽政府数据中的敏感信息,保证数据在非生产环境中的安全使用,防止敏感信息泄露。脱敏后的数据主要用于共享、开放、数据挖掘和研究等不同的使用场景。
(10)新建数据沙箱系统。数据沙箱系统提供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用于数据资源管理、算法模型管理、数据沙箱管理和密钥管理等,为开发者提供在线开发和密闭运行环境,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
(11)新建大数据分析系统。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分布式计算技术、可视化检索技术,对存储在数据湖、数据仓库中的数据进行大数据建模分析,同时平台面向全市各部门提供大数据分析的计算能力,实现数据的关联分析、查询,即各部门都可以在平台中设计自己的算法,利用数据仓库中汇集的数据得到分析结果。
(12)新建安全系统。对系统用户的登录、操作进行记录和审计,对数据的交换、服务接口的调用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提供数据库监控与审计以及数据库运维监控及审计功能,包括数据库发现与管理、探针式数据采集、加密协议解析、应用关联审计与监控、数据库对象统计、数据库入侵行为监测、数据库异常行为监测、数据库违规行为监测、数据库行为建模、敏感数据资产发现与审计、丰富的报表展现、数据库性能分析、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权限控制、系统告警。
(13)新建多租户大数据管理平台。基于已有平台各模块的权限管理和多租户能力, 打造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统一的多租户管理能力,实现所有平台模块租户空间统一。通过统一的租户空间实现统一管理部门资源,统一管理开发者,统一管理存储计算资源,统一实施数据汇聚、数据治理、创新应用开发等业务。
2、建设数据资源体系
数据资源体系以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为基础,持续汇聚、整合业务对象数据、专题服务数据、主题场景数据,构建以综合库、对象库、专题库、主题库为核心架构的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数据超市”,实现“抽屉式”数据服务,即开即取。
(1)建设人口综合库。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人口基础信息的汇聚。扩展出生、教育、婚姻、社保、救助、贫困、残疾、流动、死亡等人口生命周期信息,丰富人口基础信息资源目录,深化人口信息资源的分布查询和应用,为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和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2)建设法人综合库。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法人基础信息的汇聚。以市场监管部门、编办、民政部门等法人编制部门提供的法人信息为基础,汇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环保部门、教育部门等业务部门的法人相关信息,建成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覆盖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等法人对象,同时覆盖法人登记、许可、经营、参保、纳税、资产等全生命周期信息资源的法人基础信息资源库。
(3)建设业务对象库。针对高频办事人群、特殊群体等业务对象,建设业务对象库,包括老年人库、残疾人库、就业困难人员库、经营困难企业库等。
3、建设技术大脑平台
新建 AI 应用平台,提供通用和专用的人工智能技术。包括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等通用的人工智能技术,同时支持 AI 开发者根据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在线创建新的机器学习模型并进行训练发布。
(1)建设 AI 服务平台。AI 应用平台提供 AI 框架和算法库,实现数据标注、模型训练等,为 AI 模型开发者提供多功能一站式人工智能构建服务能力。
(2)提供通用和专用的人工智能技术。通过 AI 技术的应用,辅助群众和政府工作人员快速完成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提高相关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满意度。
4、建设业务大脑平台
建设业务大脑平台,将所有应用、服务、数据等资源进行统一的汇聚、管理,并通过服务网关进行标准规范的对外服务和开放。提供服务编排工具,可以基于前台“业务模型” 要求,对“数据模型”、已有和新建的 AI 能力、已有开发工具灵活组织,全方位满足业务场景化所需的技术、数据和服务要求。
(1)对象模型服务中心
对象模型服务中心提供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服务,以及各类业务对象的对外服务能力。
(2)场景模型服务中心
场景模型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智能分析类场景、卡证智能识别类场景、文本智能识别类场景等智能化场景。
(3)服务编排中心
服务编排中心提供服务总览、服务管理、服务编排、服务发布、服务监控、服务日志、编排流程设计等功能。
(4)服务管理平台
服务管理平台是各类服务的统一管理,提供认证审核、应用授权、服务授权、数据管理、工单处理、发布处理、需求管理等功能。
(5)公共服务网关
公共服务网关提供了数脑平台服务的开放能力,包含认证鉴权、服务目录、服务路由、熔断限流、负载均衡、超时配置、数据缓存、安全策略等功能。
(6)开发者中心
开发者中心提供开发者注册、认证、开发者权限、开发中心、服务发布等主要功能。
5、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
依据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汇聚烟台市监管事项信息、监管对象信息、执法人员信息、监管行为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知识库、互联网舆情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联合监管信息,通过数据治理,形成标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库、知识库等标准数据库,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将标准数据上传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形成长效更新机制。
6、开展数据治理服务
采取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提升大数据平台服务支撑能力,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全市数据综合管理及业务服务能力。依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数据标准和规范,利用数据融合技术,提供数据治理服务,包括数据的质量检查、清洗、分类、打标签等。
7、支撑应用创新和流程再造
各业务部门梳理本部门或跨部门服务事项、应用场景,提出数据需求,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生成数据提供部门责任清单,数据需求部门获取授权后,利用数据创新应用和流程再造。
8、支撑政府科学决策
基于烟台市数据资源中心归集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挖掘,建设数据展示模型,可进行大屏和电脑端展示,为烟台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根据领导或者烟台市发展需要,梳理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需求,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生成数据提供部门责任清单,数据需求部门获取授权后,进行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展示。
9、数据安全保障
构建以数据安全为核心的防护机制。加强对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系统化教育,确保安全策略能够被正确执行,非法入侵得到有效防范。
建立业务视角下的数据安全监管措施。实现从数据的产生、归集、存储、交换、利用到销毁的全流程监控,确保每一条数据溯源清晰,流向合规,及时发现系统异常和数据违规使用情况。
建立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对数据安全态势的可见、可感、可知,并对发现的数据安全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和处置,实现数据安全建设的可视、可管、可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推动平台系统等级保护和安全认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测评,并督查整改,切实保障数据服务体系平稳高效安全运行。
数据安全保障包括用户认证、权限管理、数据风险、数据脱敏、数据加密、数据防护、数据审计、数据沙箱等功能。
10、交换中间件采购
采购国产交换中间件,中间件支持部署 80 个以上(包含 80)交换节点。交换中间件需提供数据归集管理、归集通道管理、归集节点管理和采集监控管理等功能。
11、国产数据库采购
采购国产数据库,国产数据库采用分布式部署,支持 7 个以上(包含 7 个)数据库节点。数据库需满足以下要求:
(1)通过统一的平台提供混合事务和分析处理能力,同时支撑实时在线事务处理
(OLTP)和在线分析处理(OLAP)。
(2)具有横向弹性扩展能力,当数据库性能遇到瓶颈时,通过增加节点的方式即可实现数据库的横向扩展,轻松应对高并发、海量数据场景。
(3)提供数据强一致性保证,在发生故障时,可以轻松实现故障的自动恢复,无需人工介入。
(4)支持分布式事务、强一致、多副本高可用,满足分布式核心业务需求基于云计算理念实现,具有强大的扩展性和自动伸缩能力。
(三)建设要求
系统的建设主要依据《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 号)、《山东省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 2020 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数发〔2020〕1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指导规范。
烟台市在数据平台及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结合国家、山东省新的政策文件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一方面与国家和省规划保持一致,一方面结合烟台实际情况打造特色、释放价值、发挥效能,解决当前存在的数据供需、数据质量、数据资源体系、数据服务能力、数据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系统要求以目前运行的一期系统为基础,快速开发、实施、上线,并提供平滑的切换策略,以保障数据目录和资源发布、数据共享使用的连续性。
四、技术要求
本项目应充分结合烟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改革创新,采用“一体两翼+N 个创新应用”的创新设计,巩固和增强全市信息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体”是指搭建一体化数脑平台,以数据为基础,以大脑为核心,打造“云联、数通、智能” 的一体化“数脑”底座;“两翼”一是服务,包括流程再造和数据治理服务,二是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技术架构。软件开发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SOA),具备和部署完善的调用接口,保证服务能方便的被其它系统集成、调用。如基于 SOA 体系架构、采用 B/S 应用架构、遵从 WSDL、RESTfulAPI 开发规范的服务接口。系统架构中各层应采用成熟的、符合技术标准的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产品。系统需基于 J2EE 架构开发,在成熟的开发框架上开发,便于系统后续开发维护。系统需支持分布式部署,分散负载,解决高并发的问题。开发中如使用第三方控件,应不影响系统部署环境,不增加系统部署成本。
(二)软件架构。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要求进行分层设计,满足综合服务要求,实现业务应用逻辑统一,数据统一管理,系统设计应分为:表现层、业务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基础设施层五个层次,保障系统的充分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
(三)开发平台。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安全、稳定、成熟的应用开发平台,能满足系统快速开发及拓展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应用开发平台基于 J2EE 的多层 B/S 软件体系结构,采用多层应用体系架构,合理划分用户交互功能、用户业务逻辑功能、数据库访问功能,以充分发挥多层架构资源优势。
2、数据融合技术,实现不同信息资源数据转换、关联、切分、聚合等生产过程,实现数据加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在数据加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实现质量控制,满足信息资源不同维度综合的信息服务需求。
3、目录服务技术,将政务数据资源按有次序的结构进行组织,并且专门针对海量查询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优化,极大地提高了数据读取和查询性能。目录服务中的一个目录对象可以通过它的名字检索,或者通过使用一组搜索标准(表示目录对象的名字和属性)检索。
4、XML 技术,将结构简单、易于理解的 XML 结构作为动态内容管理的组织结构。XML 可以很方便地将内容从规则和表达中分离出来,通过 XML 还可以使内容脱离格式,成为只和上下文相关的数据,以便于内容的检索、合并或者重用,满足了政府的需求。一个基于XML 的通用存储方式,还可以帮助用户管理和维护大量的不同内容。
5、Web Service 技术,通过将各种应用的 Web Service 进行组合和集成以创建动态应用。Web Service 能够统一地封装信息、行为、数据表现以及业务流程,而无需考虑应用所在的环境是使用何种系统和设备。通过使用 Web Service,能够以前所不可能的方式通过抽象和混合将自身的业务组件化。
6、可视化检索,通过可视化数据挖掘、自动数据统计或机器学习完成验证假设的工作。除用户可直接参与检索过程外,可视化数据检索在特定场景下优于基于统计的自动数据挖掘技术或机器学习技术。
7、分布式计算,平台使用 Hadoop、 map/reduce 等分布式计算技术,用于日志分析统计等,使用 memcached、redis 等缓存技术,将变化较少但需要频繁读取的数据资源在数据库与应用之间增加高速缓存,有效降低数据库压力,极大提升系统性能。
(四)关键业务设计
1、数据归集模式
平台采用三种数据归集的模式:
(1)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数据,通过接口方式实现逻辑集中。
(2)逻辑集中与物理集中相结合,全数据物理集中和接口方式相结合。
(3)全数据物理集中,物理集中模式适用于需要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的业务场景, 逻辑集中模式适用于对数据实时性要求比较高的场景,结合烟台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逻辑集中与物理集中相结合的方式。
2、数据管理业务链
数据流向是数据由部门业务系统出发到数据最终被使用的数据流向。其中包含了部门(区)的前置机节点、平台中心前置机节点、数据湖节点和数据仓库库节点等四个物理节点,这四个物理节点综合起来,统称“大数据资源中心”,通过“大数据资源中心”统一对外提供共享、开放和分析应用服务。
3、数据处理技术
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预处理、数据计算等部分。数据采集采用成熟的数据交换平台组件、ETL 工具、Excel 文件、表单等进行采集;数据处理中包含的功能为清洗、转换、加载、加密、脱敏等;数据存储采用多种方式,包括分布式数据库 KunDB、MySQL,大数据存储库 Hbase、Hive、HDFS;热点库采用分布式缓存数据库、MemoryDB、查询索引采用 solr 进行存储;数据预处理采用流式计算 storm、数据计算支持实时计算、近时计算、离线计算
(五)接口设计
系统采用 HTTP1.0/HTTP1.1 标准协议或 HTTPS 标准协议通讯,接口类型采用 REST 类服务接口。
(六)身份认证及授权系统。应提供自主产权的成熟完善的身份认证及授权系统,满足灵活授权的需要。功能要求如下:
1、通过身份认证及授权系统,实现系统的用户名加密码方式登录。
2、提供对各级组织结构、操作员的授权管理功能,能通过统一的身份认证机制实现身份认证及权限等的管理控制;
3、提供基于角色的授权模式,一个操作员可具有多个角色,一个角色可具有多个人;
4、提供分级授权的管理方式,并提供分级、分角色、分用户、高安全、易操作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自上而下的管理实现。
(七)标准规范体系,需要以国家相关标准和省级、本市已有的相关标准为基础,有标准的,就遵从该标准。没有明确定义的,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的,作为本期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进行定义和实现。要制定的标准规范包括:数据接入标准、数据接口标准、数据申请标准、平台运维标准及基础库标准等。
五、文档要求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软件开发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的程序及技术文档等(包含软件验收后调整和补充的项目成果和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软件开发计划》、《软件需求说明书》、《软件需求确认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用户操作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等。
六、提交成果
1、软件系统(安装包及软件源代码);
2、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
3、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4、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5、系统测试报告;
6、系统维护手册;
7、系统操作手册;
8、项目实施方案;
9、项目总结报告;
10、项目其他相关文档。
七、知识产权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由此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软件系统具备在采购人系统环境下使用所需的版权;
(3)投标人为采购人开发的系统以及在该平台上开发的应用系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若需销售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必须协商处理,共享利益。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使用所需的核心源代码、采购人拥有知识产权的系统源代码以及相关资料。
八、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制定详细完整的后续服务方案,后续服务机制完备、服务管理体系规划严谨、服务团队健全、服务流程分类明确、服务标准统一,能够满足采购人随时响应、快速处理的服务诉求。
(一)产品维护期及维护要求
所采购的软件产品维护期为 3 年(产品维护期从通过验收之日算起)。在产品维护期内,供应商提供免费的产品维护、版本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对于产品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提供免费补丁。
(二)培训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用户包括: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等。
1、必须至少免费培训 3 人能够独立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管理。
2、要提供一定数量的高层次软件开发人员的培训。
3、要提供全市各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 50 人,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
(三)技术服务标准及内容
1、3 年维护期内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在 3 年维护期内,中标人须提供至少 7 名工程师驻场服务,提供产品维护、版本升级及技术支持等服务。
2、终身提供热线电话服务
(1)技术支持工程师直接同采购人对话,帮助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2)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优先解决采购人认为是关键而紧急的任务;
(3)对采购人提出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
(4)提供 7×24 小时的电话热线技术支持服务。
B 包:数据归集实施服务
一、建设背景
目前烟台市在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数据需求表现形式多样,数据源头确认难,关键数据缺少权威确认,数据取源不一,相同的业务,但采用的数据分类标准不一致,缺乏围绕人口、法人等业务对象为核心的数字档案以及相关服务需求的数据支撑能力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国家、山东省新的政策文件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推动市级和区县系统整合、数据高度共享,实现政府数据可见、可查、可用, 提升政府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各部门数据开发利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相关要求
(一)建设依据
主要建设依据文件列表:
1、《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 号)
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 号)
4、《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 服务接口申请、授权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改高技)〔2018〕905 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 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 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 号)
8、《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 2020 年全省大数据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数发〔2020〕1 号)
9、《山东省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 号)
11、《烟台市首批政务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设目标
数据归集实施服务项目,有效地推进各级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政府信息资源、服务资源的高度共享;以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完善政府公共基础数据和公共主题数据的种类,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可见、可查、可用,提升政府信息化资产化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数据清单可以更好地把握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对数据共享利用的需求和动态,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支持,为未来面向社会的数据开放和大数据应用创新夯实基础。
(三)建设任务
要求提供数据实施服务,利用烟台市政务共享交换平台的各项应用功能,提供至数据归集实施服务是长期服务型项目。实施数据服务主要是利用共享交换平台的各项应用功能,实现部门目录梳理,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各部门数据的归集、服务接口归集代理, 跨层级平台目录及资源的接收、展示,归集落地数据的治理、与山东省数据开放平台、基础库、主题库的对接,通过数据的封装实现数据的可用不可见等。
提供至少 50 家单位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数据采集汇聚、数据治理、共享对接、级联对接的数据服务。
(四)建设内容
1、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服务
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信息资源的目录体系来实现,而目录体系建立在信息资源的核心元数据和信息资源的分类与标识基础上。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任务中的重中之重,平台所汇聚、共享的数据资源都需要依据数据资源目录来进行处理。
2、汇聚服务
数据资源采集汇聚以任务调度流程为中枢,采用主动抽取模式,实现政务数据的高效采集。数据采集过程以保障数据质量为根本,为政务数据的宏观统筹、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提供优质数据资源。数据资源采集汇聚除了采用技术手段以外,还需要配合大量实施服务工作。
3、资源发布服务
(1)协助部门对资源进行统一编目,发布服务接口,建立数据更新长效机制。
(2)协助部门对发布的资源目录进行管理、维护,保证目录规范性。
4、资源数据共享应用
(1)协助需求部门和数据提供部门进行供需对接,测试样例数据。
(2)协助需求部门申请、使用数据,梳理数据使用逻辑关系。
(3)对接口进行监测,及时解决有问题的接口,保障接口真实、有效。
(4)梳理可共享的资源目录列表,定期发布可用的共享资源目录清单。
(5)对标先进省市,梳理各部门的服务事项,结合烟台市实际情况,进行调研,推动数据应用。
5、数据审核确认服务
(1)审核确认对象
结合政务信息化建设情况,根据数据使用属性,结合实际需求,确定数据审核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库表数据、服务接口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数据运维方式
对于部分问题数据、疑问数据,通过数据人工修复、专题数据加工、问题数据反馈、疑问数据核实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根据问题数据类型进行人工问题数据处理, 从数据稳定性、数据更新频率、数据完整性等维度提供人工治理服务。同时发整改单给数据提供部门,要求限期整改,长期不整改的做通报处理。
6、数据运维服务
数据运维服务主要针对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基本的政府数据的运维服务。服务主要负责与部门保持数据对接;完成数据的维护与更新;负责数据目录历史数据管理与维护;负责数据接口的授权管理、调用管理、日常监控;负责对数据汇聚、数据使用、数据治理情况进行定期的汇报总结。
7、平台咨询、培训服务
(1)参与交换的单位咨询问题给予详细解答:对于各单位咨询数据交换、平台使用、方案建议积极给予详细解答;
(2)对于系统使用单位给予细致的培训并提供操作手册;
(3)培训会议积极配合、会后对参会单位进行指导并给出用户操作手册。
三、技术要求
1、数据归集模式
平台采用三种数据归集的模式:
(1)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数据,通过接口方式实现逻辑集中。
(2)逻辑集中与物理集中相结合,全数据物理集中和接口方式相结合。
(3)全数据物理集中,物理集中模式适用于需要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的业务场景, 逻辑集中模式适用于对数据实时性要求比较高的场景,结合烟台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逻辑集中与物理集中相结合的方式。
2、数据采集
数据资源采集汇聚以任务调度流程为中枢,采用主动抽取模式,需定义数据采集任务, 制定数据采集策略,定期查看数据采集任务运行情况,确保任务正常运行。完成数据的维护与更新,推动负责数据目录历史数据管理与维护。
3、数据服务共享
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发布的服务接口,对接口进行测试,使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接口进行封装和代理,统一对外提供共享服务接口。基于已汇聚数据,发布数据服务接口, 开展数据接口的授权管理、调用管理、日常监控.,支撑各部门业务应用。
4、数据交换
提供全量、增量交换,支持全量和增量快速切换,提供手工、事件、定时、实时等灵活的交换触发方式,支持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交换匹配关系。
四、文档要求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文档材料,确保项目材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包括《项目实施方案》、《供需对接会会议纪要》、《培训手册》、《培训记录》、《项目总结报告》、《供需对接资源清单》等。
五、提交成果
1、项目实施方案;
2、供需对接会会议纪要;
3、培训手册;
4、培训记录;
5、项目总结报告;
6、供需对接资源清单;
7、系统操作手册
8、系统维护手册
9、项目其他相关文档。
六、知识产权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由此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软件系统具备在采购人系统环境下使用所需的版权;
(3)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发的系统以及在该平台上开发的应用系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若需销售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必须协商处理,共享利益。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使用所需的核心源代码、采购人拥有知识产权的系统源代码以及相关资料。
七、实施服务
(一)实施服务期及服务要求
在项目实施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数据归集实施服务。
(二)培训要求
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相关的系统培训,培训的层级应涵盖各级别的系统操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系统技术人员等。
1、对各部门在数据共享交换方面的咨询予以积极的解答。
2、集中培训市直和区县各部门数据管理、系统操作人员。
3、根据相关部门需求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
4、培训系统管理员对应用信息系统进行系统管理和维护监控。
(三)实施服务标准及内容
1、提供现场实施支持
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明确服务人员力量,中标人需派驻至少 8 名工程师驻场服务, 确保数据归集实施服务正常开展。
2、终身提供热线电话服务
(1)技术支持工程师直接同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对话,帮助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2)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优先解决采购人认为是关键而紧急的任务;
(3)对采购人提出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
(4)提供 7×24 小时的电话热线技术支持服务。
C 包:第三方监理及评测服务
一、项目说明
本包为烟台市数据归集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二期)第三方监理及测评服务。投标人须对所报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总价中。
二、采购内容
(一)软件工程监理服务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与承建企业签订的合同,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管理技术手段,对烟台市数据归集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二期)信息化项目实施有重点的、全面的、精线条的监理。同时帮助采购人掌握项目进度,按期分段进行验收,保证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1.详细要求
1.1监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依据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项目监督与管理,要对本次工程建设全方位地开展过程监理工作,按照《GB/T 1966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等相关国家标准,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公正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对软件开发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控制
对设计阶段的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总体方案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阶段性测试验收计划等进行审查,并采取监理措施,进行质量控制;
对实施阶段的编码过程、测试过程、试运行过程等进行质量评审和过程监督;
对验收阶段的验收测试过程、验收文档进行质量评审和过程监督,参与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进度控制
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进行进度计划控制, 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企业进度计划;跟踪监督工程实际进度状况,分析进度差异;协助解决进度问题等。
(3)合同管理
包括协助采购人进行合同执行跟踪,分析实际执行情况;管理合同变更等;
(4)变更控制
包括控制质量变更、控制进度变更、管理合同变更情况等;及时发布变更相关信息; 监督检查变更效果等;
(5)信息管理
包括管理监理相关的各类文档资料;整理记录归档采购人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文档的审查等;
(6)组织协调
包括共同建立各方间协调机制;进行各方有关工程实施的协调工作;进行协调记录, 建立备忘录;调解各方合同违约索赔争议纠纷等;
1.2服务依据
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等文件山东省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等文件
GB/T 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 1 部分:总则》
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 4 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 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 5 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1.3监理职责
(1)监理方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须为采购人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承担项目合同审核,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3)对于承建单位在工程实施中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质量要求,监理方要及时要求其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4)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方应协助采购人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5)监理方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采购人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采购人。
1.4监理重点
(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2)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
(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测试方案;
(4)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5)审核、确认系统测试方案和结果,使得系统达到合同要求;
(6)做好隐蔽工程控制与验收;
(7)督促并确认承建单位对项目技术文档、变更记录、各种测试报告、工程备忘录等文档的移交验收;
(8)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并出具相应监理报告;
(10)从公正、专业的角度,对系统进行功能、可靠性等方面的验收测试,测试合格后出具最终的验收测试报告;
(11)项目交付控制,督促各标段承建单位形成系统运维管理规范并提交业主单位。
1.5交付成果
项目结束后,承建单位应根据相关监理规范及服务合同,完成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并提交监理活动相关的服务方案、总结性报告及项目服务期间形成过程类监理文档。
(二)软件测评服务
1.总体要求
依据软件测评方案及国家有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资料,对烟台市数据归集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实现的功能、性能、信息安全、可靠性、易用性、用户文档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及时准确报告测评期间发现的问题,并进行问题确认及修复验证,实现对软件质量的提升, 为软件项目验收提供测评依据。
2.项目实施参照标准及依据
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 51 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 10 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114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3.服务内容
(1)功能性测评
功能性测评内容包括功能完备性、功能正确性、功能适合性、功能性的依从性。投标人应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描述的所有软件功能逐一进行测试,验证软件功能实现是否完整,功能操作、业务流程操作是否正确,UI 界面以及与其他系统交互是否适合,是否遵循与功能性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
(2)性能效率测评
性能效率测评包括时间特性、资源利用率、容量、性能效率的依从性。投标人应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描述的所有软件性能需求进行测试设计,通过仿真模拟大量用户在一段时间内集中进行业务操作,验证其响应时间、业务操作成功率、服务器资源利用率是否满足需求,是否遵循与性能效率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找出系统中的性能瓶颈或性能弱点,并针对测试过程发现的性能问题提出优化建议。
(3)信息安全性测评
信息安全性测评内容包括保密性、完整性、抗抵赖性、可核查性、真实性以及信息安全性的依从性。投标人应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描述的所有软件安全需求开展应用程序级别安全测试、安全漏洞探测,验证软件在运行过程中敏感信息传输是否加密,用户安全机制是否有效,权限管理是否严密,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提出软件安全优化建议,提升软件安全防护能力。
(4)可靠性测评
可靠性测评内容包括成熟性、可用性、容错性、易恢复性、可靠性的依从性。投标人应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描述的所有软件可靠性需求进行测试,验证软件在各种异常条件下,如异常用户输入、异常操作、异常网络状态等情况,是否仍然可以稳定、可靠运行, 是否具备故障解决、避免失效的能力。
(5)易用性测评
易用性测评内容包括可辨识性、易学性、易操作性、用户差错防御性、用户界面舒适性、易用性的依从性。投标人应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描述的所有软件易用性需求进行测试,验证软件以及软件执行过程中的界面、图形、文字、信息和标识是否容易理解,易用浏览,检查软件的输入是否有校验机制,操作方式是否便捷、易用、易学。
(6)用户文档集测评
对各系统相关文档的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易浏览性的检查和验证。尤其是软件文档与程序之间的一致性验证。
(7)回归测试
回归测试:不仅针对测试发现的缺陷,还应根据更改和相应的影响域的分析说明,验证缺陷的解决情况,确保问题消除并不引入新的缺陷。
4.成果交付
(1)测试方案
依据采购人系统建设要求及国家有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测试方案, 测试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测对象,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用户文档集测试内容及测试方法,测试环境说明,项目风险分析,测试工作流程, 测试计划,测试工具等。
(2)测试报告
投标人应依据项目整体建设目标及国家相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认真执行测试方案, 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软件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功能性测试结果、性能效率测试结果、信息安全性测试结果、可靠性测试结果、易用性测试结果、用户文档集测试测试结果。
(3)缺陷报告
投标人应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通过规范的缺陷管理工具管理测试过程发现问题,并最终形成完整的项目缺陷报告。
(4)修改建议
针对软件存在的缺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包括功能改进建议、性能优化建议、安全优化建议等。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明确列出项目组主要成员(至少 5 名) 及其工作经验。投标人须任命一名项目总负责人,此人应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具备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
项目组成员必须稳定,项目组主要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换的,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必须与原工作人员经验水平相当。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无法有效组织项目成员完成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有义务接受。
2、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需提供合理严谨,具备可行性的质量保证方案,并应每月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在汇报会中与采购人讨论项目进展及其它与项目有关的事宜。
3、保密措施:投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后续跟踪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后续跟踪服务方案应及时有效、有可行性。
5、投标人应制定完善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本地化服务机制完备、服务管理体系规划严谨、服务团队健全、服务流程分类明确、服务标准统一,能够满足采购人随时响应、快速处理的服务诉求。
注:
1.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同时填写技术方案偏离表。
2.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成 果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