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10260000189377 发布时间:2021-10-26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项目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的相关要求,2020年10月,扬州市政府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在扬州市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调查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达到摸清扬州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历史灾害情况,弄清地区综合减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的目标,为全市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 工作内容

(一)统筹协调:

按照市普查办的要求,对扬州市整体普查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业务指导。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与县(市、区)、功能区和住建(地震)、自规(林业)、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关于普查相关工作的对接与协调。根据市普查办和市应急局要求,承办各类普查会议和普查工作调度、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协助市普查办、市应急管理局做好普查过程中清查、调查、核查和普查成果展示等工作(包括照片、视频、图件资料、成果汇编、展板等)。同时,参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对市普查办工作涉及到的会议管理、工作汇报、信息报送、文件起草、签发、流转等日常工作梳理、整合,形成工作制度。

(二)工作方案编制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扬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开展咨询、调研等工作,编制应急部门负责部分的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重点隐患调查等 4 个专题工作实施方案或细则,协调指导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地震)等部门编制其各自负责的单灾种、承灾体等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或细则,在此基础上最终汇编形成我市普查实施方案和细则。

(三)宣传培训

按照省、市普查办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要求,编制普查宣传方案,开展风险普查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宣传社会氛围。要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在城市出入口展牌宣传,公交车、大型公共场所等地方的宣传,利用报纸、新媒体、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介宣传,制作宣传图册、动漫作品等各类宣传产品。编制普查培训方案,根据市普查办要求和工作进展,利用现场培训和网络培训等各种手段开展针对各种对象的包括但不限于的相关国家政策文件解读、技术规范培训、调查业务培训、系统使用培训和质检核查培训等各类与普查工作相关的培训,充分利用国家统一教材开展培训,并结合扬州实际编制有扬州特色的培训教材。

(四)业务指导

按照国家、省和扬州市相关技术标准,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完成市普查办、市应急管理局承担的各项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供应商需派遣不少于5人的实施团队常驻扬州市普查办,为扬州市普查办和应急管理局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为各级应急行业调查员提供普查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赴调查单位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和问题答疑,以提高风险普查数据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

配合市普查办针对风险普查工作进行跟踪和管理,推动普查工作按要求完成;根据工作需要,配合普查办开展全市普查督导检查工作,每次派遣不少于2人配合市普查办赴各县(市、区)、功能区进行普查工作督导检查,每月到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各相关部门指导至少一次,并针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建立常态化解答通道。

(五)进度把控

按普查方案规划要求,对普查工作提出标准规范和具体要求,制定汇报制度(日报制度、周报制度、汇总制度)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级各相关部门普查进度及时掌握并反馈至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市灾普办。

(六)普查组织实施

组织扬州市下辖9个县(市、区)、功能区区县级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委办单位的普查实施,普查内容具体包括:

1.清查工作

根据国普办、省普办要求,在时间节点内,按照技术规范完成各项清查内容。

2.调查工作

(1)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

按照普查技术规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利用现有农业、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人口与经济等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并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对象清查、调查和上报工作。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形成各级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分布图等,全面完成国家、省布置的各项任务。

目标或产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a全市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数据集及空间信息图层;

b全市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布图;

c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与质检软件开展各区提交成果的汇总与校验;各区成果的抽样核查校验。

(2)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汇总整理本级历史灾害有关数据,并组织各县市区做好历史灾害调查,对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灾情过程分析与组织,形成相关历史灾害数据集。普查具体内容包括:

a年度自然灾害调查。以年度为统计基准,针对 1978-2020 年的自然灾害,调查年度气象要素、年度水文要素、年度灾害发生频次、年度人员受灾情况、年度农作物受灾情况、年度房屋倒损情况、年度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年度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对工作情况等;

b历史自然灾害事件调查。以单一历史灾害事件为统计基准,针对 1978-2020 年的自然灾情,调查灾害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人员受灾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对工作情况等;

c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以重大灾害事件为统计基准,重点调查 1949 年以来发生的重大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人员受灾情况、农业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工业损失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预防准备工作情况、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处置救援工作情况、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等。

目标产出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a全市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数据集;

b全市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数据集。

(3)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全面调查市本级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各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提供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终端设备,建立减灾资源能力信息化档案。并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清查、调查工作,汇总形成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普查数据成果。普查具体内容包括:

a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调查本级政府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灾害管理能力、专业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地震、矿山/隧道、危化/ 油气)、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等,获取调查指标信息及空间数据信息。

b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本级各类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红十字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以及大型救援装备生产企业、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包括生产抢险救援、地震救援、消防救援、矿山救援、应急通讯、交通事故救援等救援设备的大型生产企业等)、保险与再保险等企业参与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救助和恢复重建的资源(能力)。

c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目标或产出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a市本级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数据集及空间信息图层;

b各区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成果市级质检与核查报告。

(4)重点隐患调查

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自然灾害次生危化、煤矿、非煤矿山事故等重点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清单。 普查具体内容包括:

a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调查。对各县市区本级行政区内化工园区及园区内的所有企业以及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储存企业、仓储经营企业调查。开展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调查分级工作,所辖区域内有化工园区或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绘制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自然灾害-化工园区重点隐患影响分布图。

b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煤矿生产安全重点隐患调查。开展各县市区本级行政区内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煤矿事故重点隐患调查,形成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煤矿事故危险源数据集和空间信息图层;绘制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煤矿事故重点隐患分布图;出具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煤矿重点隐患调查综合报告。

c汇集全市范围内地震、地质、水旱、森林火灾等重点隐患调查、排查数据成果。

d全市重点隐患图集编制,比例尺1:10万或1:5万。

e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与质检软件开展各区提交成果的汇总与校验;各区成果的抽样核查校验。

目标或产出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a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数据集及空间信息图层。

b各区次生非煤矿山、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隐患评估调查成果市级质检与核查报告。

c全市各行业重点隐患调查成果数据集。

(七)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根据国普办、省普办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全市普查成果数据的综合性审核,负责全市应急行业调查成果数据的质检核查工作,指导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完成问题数据的整改。在普查调查阶段对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至少三次(开始、事中、事后)抽查工作,并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将质控结果和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反馈至市普查领导小组,将正确的数据调查方法反馈至各区县普查部门,必要时组织培训。

(八)数据成果汇总和分析

对9个县(市、区、功能区)提交的历史灾害调查、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次生危化安全、次生煤矿安全、次生非煤矿山安全)数据等进行人工核查和汇总入库工作,形成市级应急管理系统普查数据库。

指导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地震)、气象、水利等部门完成致灾孕灾底数、部分承灾体和部分重点隐患普查数据进行核查和汇总入库工作,及时反馈质量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市级普查数据库。

形成全市普查《普查成果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具有扬州市特色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方案等,确保扬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

(九)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调查各单灾种风险评估和区划主要数据和成果情况,分析本次普查获取的自然灾害数据、区域综合减灾能力和社会人口经济统计数据情况,协助江苏省应急厅进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基于主要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以及承灾体调查成果, 评估主要灾种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的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扬州市多灾种人口损失风险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评估主要情景下的主要承灾体多灾种暴露度。

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基于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成果,形成扬州市综合风险区划;依据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和单灾种防治区划结果特征值,进行综合防治区域划分,制定扬州市综合防治区划方案。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库建设:对扬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汇总整编,建设重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对策报告成果库。

(十)成果应用

根据风险普查数据的实际特点和实际工作需求,提供包括数据输入、数据存储、数据更新、数据查看、数据检索、导入导出以及可视化展示等功能的数据应用技术工具,便于日后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1.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形成具有扬州市特色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方案。

2.围绕应急管理相关业务系统,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危化品数据库、风险报告数据库等,基于EGIS基础服务,提供应急资源目录服务,应急资源管理服务,应急资源综合分析服务,实现普查数据成果应用支撑,满足应急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

3.建设普查成果综合应用集成平台,对各部门多源数据进行汇总,提供市级各行业部门普查成果的数据共享,基于综合可视化系统,对扬州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进行可视化展示,包括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重点隐患、减灾资源能力、灾害区划图、灾害评估图和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图等方面,将普查成果汇总接入扬州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根据业务需求,实现多种地图底图应用场景的灵活切换和各类专题图层叠加。

4.普查过程应用服务开发及其他综合减灾服务需求项目开发。根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宣传、调查、调度类服务进行开发应用。通过普查成果,结合综合减灾工作需求,开发相关应用。

(十一)其他工作

1.根据国家和省普查办要求,需要完成的其他应急行业普查技术服务工作;

2.市普查办领导小组交代的其他普查相关任务。

(十二)售后服务

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售后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系统升级、数据更新等服务内容。

(十三)业务费用

乙方(成交供应商)在业务开展期间,甲方(采购人)会根据项目开展进度邀请专家进行互动交流、现场指导、节点成果评审、项目质量检查等事项,所发生的一系列费用(专家评审费、质检费等)均由乙方支付,因此潜在供应商在最终报价时必须考虑此项费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