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项目说明:
1、投标人应在控制金额允许范围内尽量提供优质、高性能的产品。
2、*号指标(如有)为必须满足指标,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号指标(如有)为重要指标,不满足将视为技术性能存在较大偏离。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详细的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人数量的认定: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技术指标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仍不能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符号的货物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条规定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需求(功能、技术参数、服务等)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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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课程制作及应用 |
一、项目目标 1. 项目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 号)精神进行总体规划和实施,在教学设计、技术参数、资源配置等方面达到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标准,在课程质量、教学内容、共享范围、应用效果和引领示范作用达到较高的水准。 2. 根据学校获评的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制作适合于网络教学和传播,可以代表学校印刷与包装、出版与传播、设计与艺术等优势领域的 14 门在线课程,包括《数字出版概论》、《数字出版营销》、《三维建模技术》、《智能印后设备》、《书籍设计》、《动画造型基础》、《包装结构设计》、《交互插图创意思维》、《管理会计与控制》等。课程展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动画、PPT 等内容,并配套丰富的媒体教学资源,课程制作完成后,上线北京印刷学院“印苑 e 学堂”网络教学平台,供应商除完成课程制作外,服务期内需全程协助教师通过平台开展混合教学。 二、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三、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用户指定地点。 四、项目具体需求 1.制作团队 (1) 投标人应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制作高校在线课程(包括慕课)的能力; (2) 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学设计人员完成每门课程的教学设计指导,并协助建课教师进行课程制作; (3) 教学设计指导应了解所拍摄课程的基本知识,提前了解课程内容、授课教师的讲课风格等,和授课教师共同对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并由镜头语言呈现; (4) 投标人应该至少包括如下人员:制作人、摄影师、化妆师、灯光师、后期制作人员。需要时还应该包括动画设计师、配音演员、演示演员等;制作人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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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合适的镜头语言展示课程内容,指挥摄制团队进行视频拍摄及制作。 (5) 为在线课程制作提供全程咨询服务。投标人需具备丰富的课程设计经验以及教学设计能力,能够辅助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设计重构,在线课程整体设计。 (6) 内容审核。投标人制作团队需协助学校主讲教师严格审核视频内容, 包括对课程思政相关内容元素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最终视频成片。 2.课程设计及资料整理 (1) 教学设计要求:教学设计指导同课程主要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整体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设计阶段教学设计指导同课程主要负责人根据课程内容收集素材,投标人需具有丰富的电子图书、期刊和学术视频资源版权。与教师、学校沟通收集课程资料并根据课程内容量身定做创意方案、片花脚本、解说词以及故事板。要求知识点或技能点教学策略得当,教学目标明确,突出教学中的重难点, 教学逻辑合理,能够有效的提升教学效果及教学效率,能够支撑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学生的自主学习,典型知识点或技能点运用信息数字化手段合理且恰当; (2) 信息数字化要求:课程涉及信息数字化手段包含但不限于微视频、动画。对课程视频进行精准剪辑,每个知识点制作成一个慕课视频,每个慕课视频 5-15分钟,平均每一门课程制作不少于 300 分钟慕课视频,并根据课程内容的展示需要,为每一门课程设计制作 90 秒以内的二维动画或 30 秒以内的三维动画; (3) 在课程的主讲教师明确教学目标的情况下,要求制作方根据教师提供的大纲文本、音频、视频、PPT 等课程参考素材细分知识点,与课程教师按课程章节和知识点,对有关课程资料进行美化和包装,包括但不限于课程 PPT、拓展文档等资料; (4) 提前针对老师的讲课风格设计出一套适合老师讲课的拍摄方式和拍摄场景,并进行脚本设计与后期制作统筹策划; (5) 教学设计指导、制作人与课程教师确定拍摄章节和知识点,根据课程内容进行策划制作效果,选择场地、服装搭配,协调拍摄注意事项等问题; 3. 拍摄培训 拍摄前对老师进行培训,包括拍摄时的发声、角度、表情、化妆等。要求拍摄前对老师培训不少于 3 学时,让老师可以根据课程内容梳理课程知识点及对应拍摄风格,能够让老师熟悉拍摄流程,尽快融入课程拍摄中。 拍摄前要与老师深度沟通,收集材料,协助起草课程脚本、拟定分组镜头大纲。 4. 视频效果设计 课程视频效果设计要求。参考国内外课程录制的形式,投标人需按制作经验及实际课程情况选择相应制作模式,并说明设计思想。对课程制作设计说明须制作为演示文稿,对部分课程的设计思想与制作手法以及典型的场景设计进行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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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5. 片头片尾制作 长度 10~15 秒钟,能够体现课程特色,形式新颖,具有学校元素以及适当的音乐;片头或片尾应使用体现课程所属院校、机构特色的素材;片头或片尾中应出现明显、不失真的课程所属院校、机构的字样和标志。 要求能够较充分的反映课程的主要内容概况,集形、声、色、动态于一体, 生动直观、易于接受、感染力强、形式新颖、生动有趣、富有新意; 制作有课程特色和学校特色的课程封图:文件格式 jpg 或 gif,图片大小不低于 1024*768,风格清新自然,有吸引力。 制作课程资源统一使用的视频 LOGO:视频的相应位置应加上统一设计的 LOGO标志,标志应明显、且不影响正常视频内容。 6. 检索方式 对授课内容按照教学过程、知识点等进行切割,并打上标签,便于检索。对于视频可提供多种全文检索方式:标题检索、主讲人检索、主讲人单位检索、知识节点检索。 7. 视频制作技术要求 7.1 拍摄场地、软硬件设施设备配备 (1) 投标人提供多场地专业课程录影棚作为拍摄场地,需在拍摄场地专门搭建符合不同课程特点的教学场景,以方便用于课程拍摄制作; (2) 必要情况下,课程拍摄在录影棚以外的场景进行,拍摄现场的录音、录像等专业设备及器材亦由制作方自行解决; (3) 应为拍摄场地配备三基色灯光系统或专业演播室用 LED 灯光系统、聚光灯、音响系统、吊装式麦克风和无线佩戴式麦克风若干等,保证录音、录像质量; (4) 应为拍摄场地配备不小于 80 英寸(建议不大于 100 英寸)的触摸屏电视机一台(须带电子白板功能)、液晶电脑、投影题词设备、中控台等设备; (5) 按照现行慕课拍摄清晰度要求,多机位部署专业广播级 4k 高清摄像机(至少 3 机位),最大像素不低于 1160 万,摄像机拍摄时采用分辨率为 4096×2160,60fps 的要求,录像视频宽 16:9 帧率设定为 25帧;拍摄设备要同型同款, 多台高清摄像机保证录制效果的一致性; 音频设备:专业无线麦,保证拍摄现场的音响效果达到摄影棚级别要求。灯光设备:专业影视摄影灯,LED 面光灯等。 辅助记忆设备(提词器)1 套。 (6) 后期制作设备应采用专业非线编辑系统(1920*50M/S)进行(如抠像、颜色校正、双声道处理); 7.2 课程拍摄需要配备制作人、专业摄像师、化妆师、场记员、灯光师以及后期视频制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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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人,负责统筹课程前期设计,中期拍摄和后期制作等整体工作。 专业摄像师,负责拍摄前的白平衡调试、机位的摆放、音频设备的测试。化妆师,有跟剧组经验,擅长画舞台装、上镜装等。 场记员,实时的记录拍摄进度、景别、时间点,拍摄内容等。灯光师,负责灯光的调试,保证灯光正常运行。 后期视频制作人员,根据要求对拍摄视频进行编辑制作。 课程拍摄每门课程(每个知识点为 5 分钟≤课程拍摄每讲时长≤15 分钟),拍摄讲数以最终实际录制为准。 #7.3 视频拍摄技术指标 承诺为学校提供场地、系统支持高清视频网络传输协议、系统支持能够通过网络无损传输、接收音视频信号进行导播切换、实现视频制作流程和制作的 IP 化、并通过高清视频网络传输质量和延时性合格检测;通过该技术可在现有演播录播系统基础上免费扩展增加≥2 路摄像机信号输入、实现≥6 路摄像机的导播切换录制功能;并实现通过网络无损传输高清/2K/4K 音视频信号。 (1) 视频信号源,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信噪比: 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位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 1Ⅴp-p,最大不超过 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 0V 时,白电平幅度 0.7Ⅴp-p,同步信号-0.3V, 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 音频信号源 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 1 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 2 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 3 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 3 声道,则录于第 2 声道)。电平指标:-2db — -8db 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 48db。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如果课程无法在制作方提供的摄影棚完成拍摄,则由学校指定录制地点和录制时间,供应商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委派专业录制技术人员,自备录制设备,按照学校录制服务的要求,每次录制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场,布置录制事宜。 7.4 视频图像质量标准 (1) 视频编码方式 H.264.MP4(视频压缩采用 H.264 编码方式,封装格式采用 MP4),视频分辨率提交的高清成片不低于 1920*1080 像素,同时还需分辨率不低于 720*480 像素的标清文件,视频码率 8Mbps 以上,视频帧率不低于 25fps, 提供片头设计和制作; (2) 视频画幅宽高比:宽高比为 16:9;在同一课程中,各讲应统一画幅的宽高比,不得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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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视频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 (4) 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位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5) 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 1Ⅴp-p,最大不超过 1.1Ⅴp-p。其中, 消隐电平为 0V 时,白电平幅度 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 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6)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过亮、过暗,人、物移动时无拖影、耀光现象,剪辑点处图像稳定,衔接自然,无空白帧,无其他图像质量问题,场景切换自然流畅,色彩无突变,画面无晃动、抖动、模糊聚焦和镜头频繁拉伸等。 (7) 后期特效保证画面美观、色彩真实,符合摄影构图规则。 7.5 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 音频格式采用线性高级音频编码格式,Linear AAC(Advanced Audio Coding); (2) 音频采样率不低于 48KHz; (3) 音频码率不低于 1.4Mbps; (4)音频电平:-6db —— 0db; (5) 音频信噪比大于 50db (6) 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7) 声音效果,声音和画面同步,无明显失真、无明显噪音、回声或其它杂音,无音量忽大忽小现象; (8) 伴音清晰、饱满、圆润,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无其他声音质量问题。 7.6 拍摄机位场景标准 (1) 在线课程拍摄,应使用至少 3 机位多镜头同时拍摄,其中老师特写、中景、全景机位各一台; (2) 拍摄场景具备人物特写、板书特写、人物中景、全景扫描等场景功能。 8.视频剪辑 (1) 剪辑流畅,无生硬镜头,无空白帧,转场特效明确、自然。成片标准: 1) 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视频压缩采用 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 MP4 格式。 2)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 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 1024Kbps。 3) 视频分辨率:前期采用高清 16:9 拍摄时,设定为 1024×576。在同一课程中,各讲的视频分辨率统一,统一高清。 4) 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 的,选定为 16:9。在同 一课程中,各讲画幅的宽高比统一。视频帧率为 25 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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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 (2)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音频压缩采用 AAC(MPEG4 Part3)格式。采样率 48KHz。音频码流率 128Kbps(恒定)。必须是双声道,须做混音处理。 #9.版权问题 (1) 投标人在制作时需注意成片中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的版权问题。如出现版权纠纷,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对授课案例中的当事人肖像权、隐私等采取适当技术手段处理。如出现侵权纠纷,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投标人承担; (3) 所有制作完成的课程成品,其版权归北京印刷学院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商业传播。 (4) 所有资料提供出处并在片尾声明。 10.外挂字幕文件 (1) 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 (2) 字幕无口述性逻辑错误,单行显示,每行不超过 15 字。 (3) 字幕的字体、大小、 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不破坏原有画面。 (4) 字幕不能固定加在视频上,必须以单独的 SRT 文件格式提供。 (5) 字幕采用 UTF-8 编码,时间轴准确,字幕出现时间与视频声音一致,音频对轨误差不超过 500 毫秒。 11.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1) 课程验收。课程制作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专家组一同在学校、中标人的最终使用平台上进行验收,测试验收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2) 投标人须展示在线课程制作的工作进度表范例,供采购人检查督促时间进度和工作内容及质量。 #(3)受疫情影响,课程制作周期紧张,投标人需要具备同时启动 14 门课程建设的能力。为保证课程制作的质量和进度,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为每门课程配备至少 5 名以上课程拍摄服务人员。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在课程制作和运营服务期间提供不少于 5 人的驻校服务团队。 #(4)中标后,中标人 10 日内须要召开项目启动会,进行课程服务的全面对接,保证安排课程运营、服务人员一对一服务于建课教师。 #(5)课程上线服务。课程制作完成后,需提供为“印苑 e 学堂”网络教学平台的上线服务,上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教师工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课程封面、课程目录、课程资源(视频、配套图书、文档资料、题库、图片、音频等)、课程说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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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教师可在“印苑e 学堂”网络教学平台上运行在线课程,应用于校内翻转课堂应用及校外课程推广,供应商需在教学过程中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辅助教师更好的完成教学和推广任务。 12.视频包装 (1) 调色师使用专业后期调色软件对视频进行后期调色。 (2) 特效包装师使用但不限于 AE、Photoshop、3DMax、Maya 等软件进行视频包装,每门课程的包装数量不低于课程总时长的 60%。 (3) 根据要求把成品视频转换成高清、标清、网络播放等 AVI、MPEG、MP4、MOV、FLV 格式等。 13.拍摄场景演示视频 (1) 在在线课程制作过程中,体现需要采集的授课教师的电脑端的各种应用程序的操作过程,演示视频需体现下述整个过程:在触摸一体机端打开至少 2 个应用程序、如:PPT、网页,其中网页位于前台页面显示,PPT 最小化;在线课程制作设备能单独采集 PPT,并与摄像机等信号进行导播切换。以上功能须提供演示及讲解的演示视频,演示视频须与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提交。 (2) 为实现情景教学,往往需要还原现场环境,演示视频需体现下述整个过程:手机拍摄或其它摄像设备拍摄的 360 度全景照片,导入到在线课程制作设备中,可做三维场景使用,主讲人通过抠像技术仿佛置身在现场,且可以实现摄像机在场景中的推拉摇移、360 度选装。以上功能须提供演示及讲解的演示视频, 演示视频须与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提交。 (3) 为实现交互课件制作,往往需要自动人机交互,演示视频需要体现下述整个过程:主持人可以通过热点触发的方式,自动调入三维动画元素、并根据触发不同热点实现三维动画元素的入场、出场等操作,演示过程要求拍摄在线精品课程制作设备、主持人、显示大屏在同一画面中。以上功能须提供演示及讲解的演示视频,演示视频须与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提交。 (4) 要求在线课程制作设备支持多通道三维虚拟抠像功能,演示视频需要体现下述整个过程:在线课程设备本身至少支持三通道抠像,对同一个主持人叠加三个不同的三维虚拟场景,同时三个不同的三维场景可以随时切换,并直播给大屏;且每个三维场景可以实现推拉摇移功能。以上功能须提供演示及讲解的演示视频,演示视频须与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提交。 (5) 体现出拍摄制作的高效率和好效果,实时抠像叠加不同的三维场景,真三维实时渲染,虚拟场景和镜头带推拉摇移效果;实况转播效果、虚拟大屏效果, 无约束地用游戏杆的虚拟摄像机和其它 3D 物体可以实现,并且要具备专业 HD CG/字幕和实时 HD 编辑系统、提供≥200 种字幕模板供现场字幕使用,支持字幕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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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修改实时上屏功能。拍摄过程中支持移动终端屏幕如 PAD、iPhone 等信号的接入。可以自动控制预置好的素材;热点:每路输入≥8 个自由配置的交互式热点用于宏控制方便针对不同的老师课程进行设置。以上功能须提供演示及讲解的演示视频,演示视频须与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提交。 拍摄场景演示视频制作要求及递交要求:演示视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同递交,逾期递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人需自行确认所递交的内容,以保证顺利播放。如出现文件无法打开、文件损坏、播放失败等类似情形,则视频演示不得分。评审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播放。演示总时长为 8 分钟以内,投标人需将演示视频以第三者视角进行制作,并配备讲解语音,演示文件格式统一为“.MP4”格式。 14.样片演示视频 (1) 印刷类慕课样片演示要求:提供印刷类课程慕课样片,片头和片尾完整,视频帧宽度和帧高度不低于 1920*1080,声音和画面同步,无明显噪音和回声以及投标人还需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项目具体需求”第 4 条-第 10 条以及第12条相关要求进行制作,演示时长不超过 6 分钟; (2) 出版类慕课样片演示要求:提供出版类课程慕课样片,片头和片尾完整,视频帧宽度和帧高度不低于 1920*1080,声音和画面同步,无明显噪音和回声以及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项目具体需求”第 4 条-第 10 条以及第 12 条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演示时长不超过 6 分钟。 样片演示视频制作要求及递交要求:演示视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同递交,逾期递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人需自行确认所递交的内容,以保证顺利播放。如出现文件无法打开、文件损坏、播放失败等类似情形,则视频演示不得分。评审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播放。演示文件格式统一为“.MP4”格式。 五、售后需求 1. 质保期两年,根据课程在学校指定的网络教学平台使用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学校及时进行内容的修改与更新。如因采购人的需求变化,课程(非拍摄制作技术问题)需要重新拍摄制作的,费用另算。 2. 设有专项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供应商需在 2 小时内响应,并在 48 小时内解决问题。 3. 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供相应培训:免费提供至少 3 次总计不低于 6 学时针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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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课程建设及运营现场培训服务。 4. 课程在教学实施过程中的其他问题,按全托管技术支持模式的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5. 用户接受卖方优于以上条款的其他技术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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