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肥东县 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业主方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6 号,2020 年 3 月)”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 年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任务书的通知(皖自然资勘函[2021]50号,2021 年 8 月)”的要求,需要开展肥东县 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确定,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编制设计方案,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实施,项目实施和验收阶段参照《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皖自然资规[2020]7 号)执行。项目野外验收总结报告、成果报告、审计报告、决算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提交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并按相关要求汇交成果资料。
根据省厅要求及其他市县区 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的工作经验,项目承担单位建议从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及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等资质等级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单位中选取,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依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 000)(试行)(2020 年 3月)”、“DZ/T 0261—2014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 000)”、“GB 50021—2001(2009 年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32864-201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83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等规范和“GB/T50123—201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等标准,将肥东县 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的工作量列举见以下附件。
附件: 合肥市肥东县 1:5 万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工作量表
合肥市肥东县 1:5 万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工作量表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四、其他要求
1、验收通过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给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需通过省级验收,成交供应商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