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技术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工作。如中标,成交供应商对中标服务的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平阳县拟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摸清公路承灾体自然风险底数,客观认识风险水平,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打造“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普查范围包含平阳县范围内国道(不含高速)、省道(不含高速)、县道。具体里程统计数据如下表。
表1 平阳县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范围(单位:km)
序号 |
道路等级 |
里程数(km) |
1 |
国道 |
31.403 |
2 |
省道 |
27.111 |
3 |
县道 |
354.775 |
合计 |
413.289 |
2、主要工作依据
本次普查工作主要采用的规范、规程及标准如下:
(1) 交通运输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3)《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5)《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 D33-201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8)《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9)《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T /T0220-2006)
(10)《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
(11)《在役公路边坡工程风险评价技术规程》(T/CECS G:E70-01-2019)
(12)相关的文件通知及业主提供的相关地质及设计资料。
3、工作任务
3.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
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包括数据采集、初步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按统一的要求与格式,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库。
(1)数据采集包括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采集,由基层单位结合现场调查,采用资料填报、逐层审核方式进行。普查信息采集应以公路路段为单位,根据普查实施方案,按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利用APP软件填报,采集相关信息,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2)初步风险评估。基于采集数据,采用灾害发生频次、灾害历史危害程度、灾害恢复情况、现状灾害情况以及公路重要性等指标,运用指标评估法进行自然灾害风险点初步风险评估。
3.2公路设施属性采集
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宜结合现场调查,采用资料填报、逐级审核方式,采集包括公路路线信息、公路桥梁信息、公路隧道信息采集、公路高边坡信息。其中,路线以路段为填报单元,桥梁以单个桥梁为填报单元,隧道以单个隧道为填报单元,高边坡以高度大于20m土质边坡及大于30m岩质边坡路段的单个边坡为填报单元。
公路路线信息包括路线编号、路线名称、路段名称、里程桩号、修建年代、管养单位、技术等级、路基宽度、面层类型、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等;
桥梁信息包括路线名称、桥梁名称、里程桩号、修建年代、管养单位、桥梁类型、跨越地物类型、通航等级、主桥上部构造结构类型、主桥上部结构材料、墩台防撞设施类型、桥墩类型、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等;
隧道信息包括路线名称、隧道名称、里程桩号、修建年代、管养单位、隧道类型、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等;
公路高边坡信息包括公路名称、等级、里程桩号、坐标、建设时间、管养单位、路基宽度、路面宽度、车道数量、路面类型、排水设施类型、公路边坡类型、防护设施类型、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等,岩质边坡要求绘制边坡工程地质赤平投影图。
对未涉及的其他信息或需要特别说明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中阐述。
3.3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采集
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采集宜按灾种进行,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要点如下。
(1)地质灾害
1)崩塌,包括坡体结构(土质、岩质、土石混合);斜坡几何特征(坡高、坡度);灾害历史特征(灾害发生时间或频率、灾害危害情况(断通状况、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灾害处治情况);风险点现状特征(裂缝、结构物破损情况、破损严重程度)。
2)滑坡,包括坡体结构(土质、岩质、土石混合),斜坡几何特征(坡高、坡度),灾害历史特征(滑坡发生时间及发生频率;断通情况,危害对象及危害程度;灾害处治情况);风险点现状特征(裂缝、结构物破损情况、破损严重程度)。
3)泥石流,包括灾害历史特征(发生时间及发生频率,泥石流类型;泥石流影响范围、危害对象、断通状况、危害程度;灾害处治情况);风险点现状特征(结构物破损情况、破损严重程度)。
4)沉陷与塌陷,包括灾害历史特征(发生时间及发生频率;触发因素、规模;断通状况、危害形式、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灾害处治情况);风险点现状特征(裂缝、结构破损情况、破损严重程度)。
(2)水旱灾害
公路水毁,包括灾害现状特征(发生时间及发生频率;水毁部位、水毁规模、水毁类型;断通状况、危害方式、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灾害处治情况);风险点现状特征(结构破损情况、破损严重程度)。
灾害对公路的危害程度根据公路受灾的破坏部位、破坏规模、破坏类型、危害对象、灾害损失、受影响的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划分,划分为严重、较严重、一般、轻微四级。
3.4自然灾害风险点初步风险评估
公路自然灾害风险初步风险评估在普查填报数据的基础上采用指标体系法进行,初步评估评价指标包括灾害发生频次(A)、历史灾害危害程度(B)、灾害处治情况(C)、灾害现状情况(D)、公路重要性(E),各指标最高分值均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略。
初步风险评估采用指标体系法,风险指数CRI应按下式确定,
CRI=A×γ1+B×γ2+C×γ3+D×γ4+E×γ5(1)
式中:A、B、C、D、E、F—各评价指标分值;
γ1、γ2、γ3、γ4、γ5—各评价指标对应的权重系数;
CRI—危险性指数。
根据灾害风险点初步评估的危险性指数(CRI)按下表进行灾害风险点风险分级。
表3 风险点风险分级表
风险等级 |
风险指数 |
一级 |
CRI>83 |
二级 |
62<CRI≤83 |
三级 |
48<CRI≤62 |
四级 |
48≤CRI |
3.5按照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和地理信息、工程防护信息,设计绘制一张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四色分布电子地图。
3.6对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风险点,每个公路工程自然灾害风险点要提供一张公路工程地质与风险评价设计图表。
3.7验收要求
1)完成交通运输部开发的APP平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承灾体普查数据填报,并通过成果通过交通行业的省、市、县级APP审核和交通部抽查。
2)网络审核通过之后,对重点风险路段的公路工程地质与风险评价设计图组织专家评审会。
3)评审会通过之后,按交通厅规定的输入表提交风险点数据表和照片等属性资料。
4、服务期要求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普查工作并提交报告,根据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10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报告,至项目通过验收。
5、成果文件
按照《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实施方案》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
6、质量要求
课题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及《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
7、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水平,有较高技术管理水平,熟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的政策;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其它服务人员的要求:应具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相关技术人员6名及以上。
三、商务条款:
1、服务工期及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普查工作并提交报告;根据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10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报告,至项目通过验收。
2、服务承包费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单位出具的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5%的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项目审查并修改完善报告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项目验收通过后15日内支付结清剩余合同总价60%。
四、其它要求:
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