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材料性能、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安装、服务、质保。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标准的规定。
4、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投标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2021年苍南县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
1、目的任务
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关系国家海洋生态安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沿海地区民生福祉。依照《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精神,要求沿海各省(区、市)实施海岸线年度调查统计和建立常态化动态监视监测机制,切实掌握海岸线动态变化。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海洋管理)部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318号)及《2021年温州市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实施方案》(2021年5月)要求,以及根据县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能力建设要求,由县级海域使用监管部门具体承担辖区内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准确掌握海岸线的位置、长度、类型及开发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开展包括区域用海规划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工作在内的海域动态监测,为海岸线及海域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海岛监视监测是《海岛保护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获取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海洋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海岛监视监测工作实行年度任务制度,沿海县级以上海洋主管部门应根据行政区内海岛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年度工作方案。
2、实施目标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县海洋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年度预算绩效考核目标,决定开展苍南县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工作。通过开展监视监测工作,动态掌握苍南县2021年度海岸线、海域及海岛动态变化,为精细化开展海洋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3、工作内容
(1)大陆岸线监视监测
①监测海岸线类型、位置、长度等属性的变化情况;
②监测海岸线使用的变化情况(新增、变更、注销),包括海岸线使用的项目名称、用海类型、用海方式、范围等,已使用的海岸线类型、位置、长度等;
③监测沿岸新增填海、围海和构筑物用海情况,包括用海项目名称、位置、范围、状态、类型、方式等。
(2)海域监视监测
根据上级下达的疑点疑区核查任务,对辖区内的疑点疑区开展初步筛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3)海岛监视监测
①采用遥感监测、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室内分析等监视监测手段,基于2020年度海岛监视监测成果,对苍南县海域范围内海岛的基本要素变化情况进行监视监测。
②对13个海岛进行常态化监视监测,海岛类型包括浙江重要海岛、开发利用海岛、争议海岛、市重点海岛海岛,监视监测内容包括保护对象、海岛岸线、岛陆污染、海岛整治修复、人为活动、植被覆盖、用岛情况和地质灾害等。监测海岛及内容如下:
表1 2021年苍南县监视监测海岛名录
序号 |
海岛名称 |
海岛类型 |
选岛依据 |
监测内容 |
1 |
星仔岛 |
无居民海岛 |
浙闽争议海岛 |
人为活动 |
2 |
东星仔岛 |
无居民海岛 |
浙闽争议海岛 |
人为活动 |
3 |
北关岛 |
有居民海岛 |
开发利用海岛 |
人为活动 |
4 |
苍南官山岛 |
无居民海岛 |
开发利用海岛 |
人为活动 |
5 |
前屿山屿 |
无居民海岛 |
旅游娱乐用岛 |
人为活动、岛陆污染 |
6 |
老君屿 |
无居民海岛 |
旅游娱乐用岛 |
人为活动 |
7 |
门仔屿 |
无居民海岛 |
工程用岛 |
人为活动 |
8 |
美人岛 |
无居民海岛 |
工程用岛 |
人为活动 |
9 |
南乌贼礁 |
无居民海岛 |
灭失风险 |
人为活动 |
10 |
凤凰礁 |
无居民海岛 |
受海洋工程影响海岛 |
人为活动 |
11 |
国姓礁 |
无居民海岛 |
受海洋工程影响海岛 |
人为活动 |
12 |
尖石头片屿 |
无居民海岛 |
待开发海岛 |
人为活动 |
13 |
南山仔屿 |
无居民海岛 |
生态修复 |
人为活动 |
4、监测频率
海岸线及海域每季度一次;海岛一年一次。
5、提交成果
《2021年苍南县海岸线监视监测报告》、《2021年苍南县海域监视监测报告》、《2021年海岛监视监测报告》文本、图件、矢量及附件集。
1、目的任务
《海域法》实施以来,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海域管理体系逐渐成型,业务系统形成数据管理“一张图”,业务运行和管理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但随着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的增加、海域使用权流转的频繁,对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海域使用权属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新和完善海域审批现状数据,掌握准确的海域使用现状信息,对调解处置日益增加的海域权属纠纷、化解用海矛盾、创造和谐用海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2、实施目标
通过开展海域精细化管理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对苍南县2021年新批用海项目、历史用海项目、公共用海登记项目逐一核实,重点对填海造地、构筑物、围海等权属进行现场调查,补充开展历史审批用海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对比分析海域审批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梳理审批用海不动产登记遗漏清单,推进不动产登记对接和数据共享,准确掌握苍南县已批准用海实际情况,完善海域使用权属信息,提高海域管理数据质量,形成一套完整、准确的海域使用基础数据。
3、工作内容
对已录入系统数据(更新至2021年12月)、未录入系统数据、公共用海备案登记、历史用海登记等数据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
(1)核查海域动态管理系统中的用海项目权属信息。
(2)调查用海项目用海现状,勘测用海项目实际用海范围及实际用海方式范围。
(3)分析用海项目与权属符合性,用海项目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符合性。
(4)修改用海项目权属信息,编辑权属数据库。
4、提交成果
经内业核查、外业核查、符合性分析及数据库编制等工作,形成《2021年苍南县海域使用现状数据整理和补充调查》调查表格、图件、矢量数据库及照片附件文件集等。
(三)苍南县法前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现状调查
1、目的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全面掌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特别是《海岛法》颁布实施前开发利用现状,为严管严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分类处置历史遗留用岛,全面加强监管提供决策依据。结合苍南县2018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填报、2020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补充填报,以及历年海岛动态监视监测等基础工作,决定开展苍南县2021年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2、实施目标
通过本次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准确掌握苍南县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情况,并建立一套完善准确的法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数据库,为苍南县今后合法有序开展无居民海岛审批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工作内容
根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HY/T 250-2018)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补充填报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2020年)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对法前存在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开展调查测量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测量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界址坐标、计算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的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数据。
(2)计算用岛区块面积和用岛面积;计算土石采挖量、岸滩和植被减少面积、海岛海岸线改变长度。
(3)以2020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补充填报成果为基准,更新2021年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状况,包括海岛存续情况、开发利用情况、海岛审批状况、违法违规用岛查处情况、特殊保护海岛情况。
4、提交成果
根据现状调查工作,提交《苍南县法前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现状调查报告》、调查成果表、调查成果图、矢量文件及附件集。
(四)2021年苍南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
1、目的任务
根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对辖区内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上的图斑进行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现场勘测、资料收集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以及生态用海情况开展监视监测。
2、实施目标
苍南县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清单的图斑共计11个,面积共计11.8643公顷,其中已确权尚未完成围填海2个图斑,面积4.0907公顷;未确权已填已用共9个图斑,面积7.7736公顷(其中330327-0018号图斑依据苍南龙港陆域分界线划分为两部分,苍南部分为2.8107公顷)(见表2、3)。
通过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核查工作,及时掌握围填海区域现状、工程状态和处理进展,完成苍南县围填海现状数据的更新,为报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为国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等提供客观依据。
表2 苍南县已确权尚未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
序号 |
目录编号 |
项目名称 |
批准用海面积 |
图斑面积(公顷) |
围填工程状态 |
继续实施面积(公顷) |
处置意见 |
1 |
330327-0083 |
船坞工程 |
3.1996 |
3.2057 |
批而未填 |
3.2057 |
不再继续填海 |
2 |
330327-0084 |
0.8875 |
0.885 |
批而未填 |
0.885 |
表3 苍南县未确权已填已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
序号 |
目录编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主体 |
已填已用面积 (公顷) |
1 |
330327-0015 |
|
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0.9407 |
2 |
330327-0016 |
|
苍南县大渔镇村委会 |
0.2858 |
3 |
330327-0018 |
|
巴曹北岭村村委会 |
2.8107 |
4 |
330327-0025 |
|
马站镇关头村村委会 |
0.284 |
5 |
330327-0028 |
|
马站镇荷包田村村委会 |
0.1565 |
6 |
330327-0029 |
|
苍南利合建材有限公司 |
0.1002 |
7 |
330327-0031 |
|
苍南县沿浦镇海丰村村委会 |
0.861 |
8 |
330327-0081 |
霞关一级渔港二期工程 |
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0.6947 |
9 |
330327-0140 |
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 |
1.6399 |
3、工作内容
(1)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落实情况:针对生态修复重点、生态修复目标及措施进行跟踪监测。
(2)违法违规围填海查处情况:监督围填海处罚情况,掌握处罚相关资料。根据处罚结果及围填海用海主体拆除限期,监视监测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拆除情况。
(3)围填海开发利用情况:是否符合产业准入要求,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要求,是否满足《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要求,是否存在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等。
(4)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审批情况:根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掌握围填海图斑审批情况及相关资料,审批方式包括申请审批和招拍挂出让。
4、提交成果
根据监测工作,提交《2021年苍南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报告》、调查成果表、调查成果图、矢量文件及附件集。
(5)、技术要求
数学基础:大地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123°,3°分带;深度基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图件分幅主要采用标准分幅;
实地勘查:定位中误差一般不大于±定位1m,高程测量误差一般不大于±0.1m;
遥感监测:使用的最新遥感影像的空间分辨率优于2m;
监测时段:2021年1月至12月;
时间基准:2021年12月31日。
(6)、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及提交成果
2021年11月:完成项目招标,完成技术方案编制;结合前期资料收集,完成一二季度海岸线及海域监视监测工作,并提交一、二季度监测报告。
2021年11-12月:完成海岸线及海域海岛现场监视监测、核查及内业分析等工作,定期提交监视监测季度工作报告;开展法前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现状调查、海域使用现状数据整理和补充调查外业调查测量工作及内业资料整理工作。结合前期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完成三、四季度海岸线及海域监视监测工作,并提交三、四季度监测报告。
2022年1-3月:整理监测资料,编制《2021年苍南县海岸线监视监测报告》、《2021年苍南县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报告》、《2021年苍南县海岛监视监测报告》;整理调查资料,编制《苍南县法前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现状调查报告》、《2021年苍南县海域使用现状数据整理和补充调查报告》、《2021年苍南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报告》;以上成果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验收并提交业主。
(7)、成果验收
以上项目提交的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导则和项目招标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三、商务条款:
1、产品或成果提交:通过验收的成果文本一式10份,包括光盘。
2、成果维护期
成果交付使用后一年内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成果维护任务,维护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8%,供应商将所有内容完成,提交全部最终成果并评审通过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