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完成全县应急系统普查数据汇交、质检和上报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后,支付项目服务费80%;决算审计完成后,支付项目服务费15%,1年免费服务期结束后付5%。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应在合同签订之日3天内启动服务活动,2022年12月31日前。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第三方服务 |
5 |
…… |
……………… |
(1)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合政办秘〔2020〕5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庐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客观认识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据“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开展”的思路,根据任务清单,开展咨询、调研等工作,编制及汇总庐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1)编制工作方案。依据国家总体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普查任务、普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2)编写普查办公室制度、宣传方案等。参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对普查办工作涉及到的会议管理、工作汇报、信息报送、文件起草、签发、流转等日常工作梳理、整合,形成工作制度。
(3)编制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省、市实施方案(细则)等相关文件,编写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同时协调地质、气象、水利、林业、住建、交通、应急等部门汇总其各自负责的单灾种、承灾体等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最终编制形成本地的普查实施细则。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庐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工作制度》;
(2)《庐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3)《庐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
2、已有数据整理
统筹协调对接各部门(地质、气象、水利、林业、住建、交通、应急等),完成已有基础数据和图件的汇总整理、分析处理等工作。
对庐江县已有基础数据、图件进行整理和汇总。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地名普查、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完成本级层面已有数据成果、图件整理汇总。
3、培训材料编制
结合本地区特点,编制适合本地实际的培训教材,主要是对国家下发的各项技术规范、国家及省级政策发文等内容进行梳理编辑成册。
目标或产出成果:《庐江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方案》。
4、普查综合服务
(1)按照县普查办工作要求开展普查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提供不少于 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驻场办公;
(3)组织不少于120 人次普查培训会议的技术培训及全部会务工作(具体根据普查工作实际需要定);
(4)对应急行业已有的相关成果、数据与图件进行收集与整理利用;
(5)协助县普查办为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区)提供普查过程的技术咨询(相关普查行业至少 1 名专家);
(6)协助县普查办开展县级区划核查工作,协助组织各乡镇(区)开展区划核查工作;
(7)协助县普查办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等行业的普查成果数据等进行综合性审查;
(8)协助县普查办编制各类汇报和总结材料;
(9)协助县普查办做好普查过程风采和普查成果展示等工作(成果汇编、展板、视频和图件资料等)。
注: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各岗位配备人员不低于上述要求,技术标评分因素中有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的证书。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5、培训与宣传
普查宣传培训围绕宣传目标、宣传组织实施、宣传内容和方式、宣传安排、宣传队伍组建、宣传效果保障等内容开展相关培训。
(1)主题海报、横幅、宣传折页等设计制作编制设计并制作庐江县普查工作海报、宣传横幅、宣传折页等。
(2)通过报纸、电台,以及网络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报纸、电台、移动公交、户外楼宇等宣传。
(3)现场培训在庐江县本地组织现场培训。
6、数据汇总整合
汇总整合各行业部门单位(地质、气象、水利、林业、住建、交通、应急等)的普查成果,将通过质量审核的本级采集和下级汇交的数据与成果向本级普查办横向汇交。
7、调查工具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家庭减灾能力问卷调查系统。调查工具包含扫码调查、统计分析等模块,协助调查阶段数据的录入,可进行录入数据的统计分析,实现数据的共享。
8、普查实施
(1)承灾体调查
①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开展庐江县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调查。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形成庐江县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
②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企业调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数据采集。对化工园区及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及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仓储经营企业进行调查。
非煤矿山企业调查。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调查对象清查、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调查。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庐江县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数据集;
2)庐江县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3)庐江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煤矿山等企业承灾体数据集;
4)庐江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2)历史灾害灾情调查
①年度自然灾害调查。以年度为统计基准、以庐江县为基本统计单元,查清1978-2020年之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主要灾害信息统计指标。
②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以重大灾害事件为统计基准,重点调查1949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调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强度、人员受灾情况、农业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工业损失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处置救援情况、救灾投入情况、恢复重建情况等。
目标产出成果: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数据集
(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在庐江县范围内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对参与综合减灾工作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兼顾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镇(园区)、社区和家庭在防灾、减灾和救灾方面能力的现状水平进行调查。
①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政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灾害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监测站点、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和防治工程、气象灾害监测站点、水文站点与水旱灾害防治工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站点和防治工程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有关企业救援装备、保险与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能力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③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预案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④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自然灾害风险和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目标或产出成果: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4)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依据相关方案,庐江县重点隐患综合评估任务主要包括一下3项:主要重点隐患基础数据集成、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区域承灾体隐患综合评估。由庐江县普查办配合相关评估工作。
目标或产出成果:重点隐患调查数据集成数据集、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报告、区域承灾体隐患综合评估报告。
(5)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依据相关方案,庐江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主要涉及主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量化评估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两项内容。由相关普查办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目标或产出成果:主要灾害风险评估图、主要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主要承灾体风险评估报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和灾害防治报告。
三、提交成果
项目完成后,形成规范的文字总结报告和图册等材料,归档至县级普查办。
(1)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数据、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企业调查数据等,形成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空间分布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图谱,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企业调查分布图谱等。
(3)文字报告类成果
文字报告主要包括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等。
四、项目交付地点及时间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交付。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五、售后服务期限
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一年。
六、项目验收
1、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
2、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给成交供应商。
七、相关要求
1、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普查办要求,需要完成的其他应急行业普查技术服务工作。
2、庐江县普查办交办的其他普查相关任务。
3、完成其承担庐江县自检调查主体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调查数据和成果质量存疑的数据,依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进而二次补采,直到合格为止。
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