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电生理参数监测仪 |
1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
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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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一 |
术中电生理参数监测仪,临床适用范围:产品适用于甲状腺术中神经、五官面神经、骨科神经、神经外科神经等相关手术的术中神经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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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功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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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触屏操作:≥15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并具备触屏。直观清晰,操作简便,术中常用操作均可通过触摸屏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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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参数设置:用户可以选择手术模板进行手术操作或自主调整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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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旋钮调节电流强度:操作方便、简单,可通过旋钮快速调节刺激电流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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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多语言界面:支持中、英文语言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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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电极选择:支持多种刺激探针和电极。甲状腺手术使用的监测电极具有4个探测点,即使手术过程中气管导管发生一定限度的转动,也能保证和声带肌最佳接触的肌电信号被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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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声頻输出:具备多种提示音,包括事件提示音、刺激提示音和原始肌电声音等,并可以通过设置来打开或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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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阈值设置:具有可调节的事件判断阈值,以适用于不同的患者和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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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最大波幅保持:具备可开关的最大波幅保持功能,以便把最强的肌电活动波形停留屏幕上,便于对监测结果的记录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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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事件捕捉:波形高于阈值时,可以将所需的EMG信号固定在屏幕上便于分析,直到下一个信号被捕捉;波幅低于阈值时,EMG信号不被固定,便于分析和保存术中的事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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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扫描延迟:具备可设置的扫描延迟功能,用于排除刺激伪迹对事件波形判断和计算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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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具备外接USB端口,用于导出患者数据或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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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波形记录和回放:可以记录手术过程中的典型波形,肌电图在整个手术过程中的变化趋势,手术记录可直接在监测仪上回放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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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快速注释功能:可以根据手术过程,在波形上快速添加《甲状腺及甲状旁腺手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临床指南》中定义V1、R1、R2、V2名称注释,同时记录相应的波幅和潜伏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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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模块化设计,升级,维护更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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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波形保存方式:可设置为刺激式保存或事件式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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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自定义标记注释:回放界面中,可在记录文件添加自定义标记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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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标准报告可自动保存至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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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技术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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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采集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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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测量范围:2 0μV -70000μ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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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带宽:0.4 Hz-7K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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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共模抑制比:≥110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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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输入阻抗:≥2M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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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噪声水平:≤0.7μVR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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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电刺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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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刺激方式:恒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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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负载范围:0-10K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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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刺激强度:0 mA -30mA,可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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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刺激频率:1 Hz -30Hz,可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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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刺激脉冲宽度:50μs、100μs、150μs、200μs或250μs,可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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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直流分量: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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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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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监测主机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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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术中监测通讯盒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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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患者接线盒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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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一次性神经探头终身免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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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神经监护气管插管 ≥2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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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提供配套耗材价格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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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质期
1.1. ▲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5年,终身维修。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 付款方式
2.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3. 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1小时响应,5小时到场,48小时修复(包括节假日)。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需要提供备用机。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区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
3.2. 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保修期后维修不收任何差旅费、人工、检测等费用,仅可在有配件需更换时按投标折扣价收取配件费并保证先维修后付款。
4. 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 培训
5.1. 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提供维修图纸、维护保养手册,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5.2. 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 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6.2. 安装完成时间: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正常完成安装调试的时间期限,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6.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 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6. 随机资料: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7. 验收
7.1 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商负担
8. 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8.2. 交货地点: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9. 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