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烟台市莱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包含承灾体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等调查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统筹、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普查服务支撑工作,分为一个包。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如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二、项目背景
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莱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工作,为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1、调查工作
1.1、承灾体调查:
1.1.1、公共服务设施:针对全域所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
1.1.2、重点企业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数据调查。
1.2、历史灾害调查
年度自然灾害调查:以年度为统计基准、以区级行政县为基本统计单元,查清1978 年以来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主要灾害信息统计指标。
1.3、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1.3.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调查灾害管理能力、行业专业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应急避难场所、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灾害工程防治能力。
1.3.2、社会救援力量调查:调查在区(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县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调查。
1.3.3、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调查街道政府和社区(行政村)居委会等减灾能力。
1.3.4、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等。
1.4、工作总结
组织人员编制总结报告。
2、普查服务支撑:
2.1、方案编制:起草、编制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宣传方案和宣传培训教材。
2.2、工作统筹:
2.2.1、各部门调研:前往参与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明确职能分工,理清填报对象所属关系,协同落实各项具体任务。
2.2.2、筹备会议、协助普查办进行各种与风险普查相关的会议组织,包括工作启动会、月度调度会、专项工作总结会、调查工作总结会等。
2.3、技术指导:
包含业务培训、系统初始化制备、清查指导、清查成果质检、数据调查指导、普查成果质检审核上报、综合性审核、普查成果汇总
(二)、采购服务清单: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一、调查服务 |
||||
1 |
承灾体调查 |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
1 |
区(县)域 |
重点企业调查 |
1 |
区(县)域 |
||
2 |
历史灾害调查 |
年度自然灾害调查 |
1 |
区(县)域 |
3 |
综合减灾资源 (能力)调查 |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
1 |
区(县)域 |
社会救援力量调查 |
1 |
区(县)域 |
||
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
1 |
区(县)域 |
||
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
1 |
区(县)域 |
||
4 |
工作总结 |
编制应急任务总结报告 |
1 |
份 |
二、普查服务支撑 |
||||
1 |
方案编制 |
工作方案编制 |
1 |
份 |
实施细则编制 |
1 |
份 |
||
宣传方案编制 |
1 |
份 |
||
培训教材编制 |
1 |
份 |
||
材料印刷费 |
200 |
份 |
||
2 |
工作统筹 |
各部门调研 |
1 |
项 |
筹备会议 |
1 |
项 |
||
3 |
技术指导 |
业务培训 |
1 |
项 |
系统初始化制备 |
1 |
项 |
||
清查指导 |
1 |
项 |
||
清查成果质检 |
1 |
项 |
||
数据调查指导 |
1 |
项 |
||
应急系统普查成果质检、审核、上报 |
1 |
区(县)域 |
||
综合性审核 |
1 |
区(县)域 |
||
普查成果汇总 |
1 |
区(县)域 |
||
4 |
技术咨询交流 |
总体方案编制论证 |
1 |
项 |
实施细则编制论证 |
1 |
项 |
(三)、风险责任的承担
1、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延期提交成果资料,中标人须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2、若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时,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中标人在提交最终成果前,要充分做好与招标人的协商与沟通工作,未经招标人批准同意的,均不予以接受。
(四)、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1、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成果提交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报告成果在验收过程中 发现不能达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时,中标单位必须及时给予更改更换。
3、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招标人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4、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需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最终验收。
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形成的成果资料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6、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对其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收集、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形式的文档、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表格、数字等资料,所属权均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除需要遵守保密规定外,也不能将上述资料或者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地方;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执行.
7、安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中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 及其他法律问题,与招标人无关,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招标人不承担 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工作依据:
1、政策法规:
(1)《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国发〔2016〕104 号);
(2)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 〕12 号);
(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
(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 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 灾险普办发〔2020〕4 号);
(6)《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国灾险普办发〔2020〕5 号 );
(7)《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8)《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
2、技术规范 :
(1)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类技术规范
《主要致灾孕灾类调查技术规范》
《承灾体类调查技术规范》
《历史灾害类调查技术规范》
《综合减灾能力类调查技术规范》
《重点隐患类调查技术规范》
(2)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防治区划类技术规范
《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
(3)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空间数据整合类技术规范》
《制图类技术规范》
《空间数据库建设类技术规范》
《数据汇交类技术规范》
《数据质检类技术规范》
《农村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导则》
《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
《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范》
《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注:
1、以上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投标人服务的相关要求、技术规格、参数应填写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表中应将每项技术参数、指标逐一列明,否则评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决定。
3、采购清单不得变更。
4、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