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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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每年预算合价(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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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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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学校分为新旧两大校区。(一)新校区位于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按校园规划建设范围界定为一期校园、二期校园,校园内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有教学楼4栋、行政办公楼1栋、实训楼8栋、学生公寓20栋、学生食堂2栋、图书馆1栋、学生服务中心1栋、体育馆1栋及配电房等,工程建筑面积总计约397223.04㎡。 2022年预计投入使用1#教工管理用房(21085.02㎡),9号实训楼(22000㎡),新增建筑物2栋,增加管理面积43085.02㎡。(二)一分院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95号,院内建有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变配电房、车棚等;二分院位于南宁市民乐路2号,院内建有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车棚等,三分院位于南宁市明秀西路113号,院内建有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配电房等;四分院位于南宁市明秀西路112-2号,院内建有教学楼、综合楼、实训基地、学生宿舍、配电房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服务、工程维修服务;负责校园治安秩序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为学校物业管理专业提供教学、实训等服务,完成学校其他相关委托事项。 (一)环境卫生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负责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日常清洁管理工作,包括道路,教学楼、实训楼、学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公共区域及体育馆、运动场、会议室、公共卫生间等校园公共场地的地面、楼道、走廊、外墙、内墙、门窗、玻璃、楼梯扶手、栏杆,电梯、建筑物共有部分水电设备、消防设施、校园摄像头等设施设备。 2)负责每学期清洗学生公寓宿舍内蹲便器、马桶一次,并做好毕业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和新学生入住前宿舍的清洁工作。 3)负责将除学生食堂外的垃圾桶内垃圾收集到垃圾堆放点,协调督促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环卫部门所收取的垃圾清运费由校方负责)。 4)负责校园内人工湖、池塘水面垃圾的清理工作,负责雨后道路积水清扫,负责校内沟渠的清理,配合有关单位清理化粪池。 5)负责配合学校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卫生优秀学校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相关工作,承担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日常除“四害”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6)负责做好校园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按规定做好校园垃圾分类设施的布置摆放和日常的清洁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垃圾分类其他工作。 7)负责将新校区校园内属于物业公司保洁清扫区域的树木落叶(负责将旧校区修剪下的树枝、杂草及砍伐下的树木、清扫的落叶)进行清扫、收集清理,并运输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允许放置的区域处理,所产生的清理、运输、处理等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负责校园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的监管,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无人处理的,由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清理费用。 8)负责学校单招、新生入学、重要接待、重要会议等活动的卫生保洁工作。 9)建立健全人员安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台账。 2.服务要求 1)屋面、外墙面(含玻璃外墙)、路灯灯罩合同期内至少清洗一次。 ▲2)道路每月清洗一次,排水沟、渠、雨水井、污水井每天巡查一次,每月全面清理、疏通一次。 3)公共部位低位(1.8米以下)玻璃、标识牌、宣传栏、雕塑等小品、室外桌椅每周清洁一次。墙面、天花板、天台每周打扫一次。 ▲4)道路每天清扫一次,走道、楼梯、电梯等每天清扫拖地一次,扶手、栏杆每天擦拭一次,垃圾桶、垃圾临时堆放点每天清洗、消毒一次,办公室内垃圾篓每日至少清倒一次。 ▲5)收集垃圾、清洁公共洗手间、擦拭电梯轿厢每天至少两次。 6)自行配置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清洁工具及设备(包括扫把、拖把、纸篓、垃圾铲、垃圾袋、高空作业设备等)。垃圾桶、垃圾篓由学校提供。 7)物业公司有条件的,可适当投入扫地机、打磨清洗抛光一体机(晶面机)等机械设备,以减少人力依赖,提高工作效率。 8)配合完成其他临时性保洁任务。 ▲3.服务标准 1)公共道路、走道、楼梯地面整洁,体育场馆干净,无纸屑等白色垃圾,无泥块、碎石、杂草等杂物,无积水。 2)公共卫生间保持地面干净,无污迹、无积水,大小便器便面干净,无异味。 3)机房、库房、水泵房、配电房内设施设备,消防栓、灭火器、监控、路灯等设备保持整齐、干净。 4)玻璃门、窗、电梯、栏杆、扶手等光亮、无污迹、无水迹及明显手印。 5)天花板无蜘蛛网,排水沟、雨水井、污水井内无纸屑、塑料袋等杂物、无淤泥,能正常排放。 6)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无垃圾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清洁、完好、无异味。 (二)工程维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负责配合学校对各类建筑物本体进行维护和管理;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由学校组织维修,费用由校方负责。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维修及养护校园内建筑物和附属公共设施,包括室内外供水、排水、排污管道、道路、井盖、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水泵房、污水处理站、车棚、停车场等。 ▲2)负责校园内供电、配电设施、设备、照明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均处于良好和安全状态。 ▲3)负责做好校园内包括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实训楼、学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图书馆、学生宿舍、体育馆等建筑内课桌椅、黑板、门窗、窗帘、锁具、灯具、开关、插座、水龙头、阀门、吊顶、下水管道疏通及楼内水管、电线等设施的日常维修。 4)负责做好自备发电机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校园应急供电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5)负责协调配合市政供水、供电单位对校内的相关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工作,专项检测、维保业务所需费用由学校支付。 ▲6)负责于每月5日前对校内水电总表及各建筑物、经营实体水电分表进行抄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水电使用明细表及水电费额报送学校后勤管理处及学校财务处;做好公寓学生、校区住户、租户用电查询、统计及电费收缴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做好学校建筑楼体内的节水节电工作,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等现象。 ▲7)负责校内各建筑体电梯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物业公司要按规定配备有电梯管理使用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不得安排无相关资质人员上岗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发故障,要按规范进行处置,同时,要配合督促电梯公司做好定期和日常维保工作。校内电梯定期维保工作,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各项维保费、年审费等)由学校承担。 8)负责做好各类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台账建设工作。每月应将各种设备、设施检查、隐患整改等资料上报学校后勤管理处备案。 9)根据维修材料的库存及日常维修情况,提前向学校提交采购计划。 10)完成采购方要求的临时工程维修工作。 服务要求 ▲1)供水、供配电系统设备,消防水池、热水系统、太阳能设备、饮用水设备、电梯等每日安排巡检,灵活采用观、闻、听、摸、测等方法,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无脱岗现象,运行数据记录完整、真实,按时对分配电房巡查,恶劣天气、夏季高峰负荷时加强供电设施巡视。 ▲3)接到维修单(或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必须作出回应;遇紧急情况须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按校方要求的时间修复。具体要求如下: 抢修类:如电路故障、水管、水擎、水龙头爆裂漏水,要求立即抢修; 小修类:如水龙头、门锁、电风扇、电灯、排污管等损坏,要求24小时内维修好; 中修类:门窗、公用设施等维修项目,要求48小时内维修好; 遇水管爆裂、变压器跳闸、主供电线路故障等大中型突发故障须按照规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通报和积极配合采购人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4)当发电机组发电时,物业公司须安排1名电工在现场值班;及时维护、油刷甲方走廊栏杆、消防水管、铁线盒、配电箱等设备,避免设备生锈;大雨期间,须及时对学校地下停车场进行抽水,避免地下停车场被淹。 5)物业公司自行配置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的维修设备、工具、电工用具 (包括手锤、试电笔、尖嘴钳,梯子、电焊机、手枪钻、万用表、疏通机等)及相关设备。 6)物业公司领用维修材料,须按照学校仓库管理要求,及时完成维修材料使用去向明细台账。做到维修材料的领用、使用及库存盘点数据清晰。物业公司有条件的,可适当使用仓储设备及软件管理维修等材料。 7)物业公司有条件的,可考虑投入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方面的人力及软件等资源,以便开展维修服务等工作的数据收集、分析,提高维修率,提高服务质量。 ▲3.服务标准 1)设备完好无损,功能正常。供水系统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供电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不漏电、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指示灯、信号灯齐全,计量仪表显示参数正常。 2)维修返修率不高于5%,维修完成率不低于95%。
(三)安全护卫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全面负责校园24小时全天候安保及秩序维护服务,包括校园大门管理,门前三包管理,重要场所管理,校园内及周边治安巡防,校园内建筑物定点和巡逻管理,排查和制止各种涉及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和事件,协助学校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全面负责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包括道路管理、道路施工管理、入校车辆管理、学校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等门禁系统(道闸)管理、校园交通事故管理。 3)负责校园内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负责灭火器、消防照明灯具、消防照明电、消防栓箱及箱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维修配件、材料由学校配置),负责消防控制室的全天24小时值班监控(目前学校校区共有5个消防控制室),认真配合学校做好校园消防台账建设工作、做好义务消防队及消防站建设的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4)技术防范管理。负责使用和管理学校现有的视频监控、报警、门禁、车辆管理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充分利用和发挥技防系统的作用,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5)成立一支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保安“特勤队”,由校方保卫部门直接指挥,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协同物业其他保安开展校园安全巡防工作,负责日常对物业安保岗位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支援,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和巡查和微型消防站的值班和执勤,作为义务消防队的主要力量负责消防事故的处置;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的维护等。 (6)负责学校各种大型活动的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和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 2.服务要求 ▲1)应能够结合校园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方案、管理方案,并有能力组织实施;必须按要求合理配置安保岗位和安保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抓好队伍管理和建设,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全方位确保校园安全有序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习生活环境。应能劝阻乱摆乱卖流动摊贩,制止在校区大门划线管理区域内停泊车辆,疏导校区人流,维护学校校区大门区域的秩序。 2)通过设置门卫、固定岗、巡逻岗、特勤应急小分队等加强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监控人员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校园情况,配合学校采取各种物理防范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防范。 3)每天组织人员对学校重点部门进行巡查,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采取临时的预防措施,同时报告学校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共同整治。 4)对校区大门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各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师生员工的行为,应及时报警处置。对各种企图冲击校区大门的暴恐行为及破坏行为,应及时组织有效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及时报警。 5)对发生在校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及其他扰乱校园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事件,应能作出快速反应,并能采取恰当、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及时报警,同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事后协助公安机关及学校保卫部门调查处置各种安全事件。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违纪事件,应视情况予以制止,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6)严格检查进出人员和物品,检查房屋门窗、水电设施情况,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清场和开关门,确保重要场所的安全。 ▲7)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严把人员聘用审核关,确保聘用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应通过开展培训,提高保安队伍的业务水平,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在岗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睡岗、离岗、串岗聊天及做打牌、看书、玩手机,或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现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与师生员工发生辱骂、冲突,特别不能发生殴打行为(经司法界定的属正当防卫除外),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如发生殴打学生的行为影响到学校形象的,物业公司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外,学校有权终止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书。 ▲8)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做好对进出车辆进行查询、检查、核对、登记工作,禁止闲杂车辆借道通行或在校区停放。实行门禁智能管理系统的校区,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加强校园道路管理,对校园内超速行驶、逆行、酒驾、试车、练车、乱停乱放的车辆等进行及时阻拦并拍照取证报学校保卫等管理部门处理;对在道路上乱堆放杂物或其他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在道路施工的项目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对在校区内停泊的车辆应加强安全巡防,防止车辆及车辆上的物品被盗,防止车辆被人为损坏。车辆实行有偿保管措施的,按有关制度执行。 10)若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积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及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11)负责学校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等门禁系统(道闸)的管理,对外来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等,收费收据由物业公司负责提供,每月初(10日前)将经学校保卫部门审核确认,扣除税费后按三七分成(物业三成,学校七成),分成部分经双方核对后由物业公司全额向学校缴纳。 12)每月定期对学校所有场所(包括校园内对外出租铺面、超市、体育馆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急灯等进行检查维护;每日对学生宿舍、办公楼、图书馆、机房等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上报学校保卫部门,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13)认真巡查校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禁止任何人员和单位在校园内使用明火、乱焚烧杂物等违章行为,制止违章用电和违章使用明火行为,及时排除和整改火险隐患,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4)物业公司所安排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上岗证才能上岗值班,对消防自动系统发出的警讯应能及时核实、确认报警信息,正确处置。 ▲15)校园发生火灾时,物业公司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及人员疏散等处置,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学校保卫部门。事后,应配合公安和学校维护火灾现场和开展调查。 16)每月应将各种消防检查、消防隐患整改等资料,上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17)应安排具有电脑运用基础知识的人员作为各监控室监控人员专人值班,爱护和维护系统设备,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和其他规定,使用和操作系统设备,注意保持监控室和设施设备卫生,注意做好设施设备非技术性的保洁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8)对学校在教学科研、基建、餐饮及其他维修、装修、水电施工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以及校区内存在危险的老旧设施设备等,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19)物业公司需定期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向学校报告近期学校安全情况并提出完善建议。 ▲20)物业公司应配置基本的安保器械,以确保公司能够正常执行安保工作任务。基本要求为:对讲机、手电筒等按每个岗位一台配置;警盾、橡胶棍、电击棍、不锈钢叉、头盔等,要求按校区大门岗、特勤巡逻队每岗配置一套,所需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1)学校出台的其他有关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及校园秩序管理的制度和文件,及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临时下发的有关执行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均构成物业公司遵照执行的内容和要求。 22)每学期应对保安队伍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演练不少于一次。 23)每月提交安保工作计划、总结、考勤及重要或大型活动的工作图片信息与数据、文字说明,各种案件、事件的发生及处置情况等(总结必须包含出勤数据、工作绩效和过失等)。每月提交各种检查材料和数据等。 ▲24)要根据大型活动的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安排足够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重要物资和设备的看守、活动后清场检查。 (3)服务标准 1)安全护卫服务工作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合理,工作开展重点突出,井然有序。 2)突发事件处置有预案,处置及时有效。 (四)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物业公司应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要求,配备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大楼出入口值班,门禁系统及人员进出管理,楼内治安巡逻、消防管理、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宿舍维修等。 2)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学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应做好登记并上报工作。同时,协助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纪律管理、内务卫生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3)做好宿舍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值班,落实公寓夜间巡查制度,对外来人员和携带贵重物品、大件物品离开宿舍者,主动进行查询并做好登记工作,发现疑点立即报告和处理。 ▲4)维护宿舍楼内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劝告和督促学生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宁静。 ▲5)负责做好宿舍区外来人员登记工作,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严禁推销人员以各种理由进入学生宿舍,发现学生有推销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6)配合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学生住宿登记工作。对调出宿舍的学生,必须查验其房间,核实家具、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负责收回调出学生的宿舍钥匙;对调入宿舍的学生,凭学生原住宿舍验收单及管理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安排住宿,并及时记录造册。 7)负责按学校要求做好学生公寓各房间水电的抄表、计费和超额水电费的收缴工作,并如数上缴学校财务处,同时,将每月水电费收缴清单报后勤管理处备案。对于个别恶意拖欠水电费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通报,由学校督促相关学生缴纳或由学校直接向其收取。 8)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报到的宿舍安排及毕业生离校检查等相关工作。 9)严格管理宿舍钥匙,依据有效凭证准确借出,妥善收回借出的钥匙,并做好借用记录。 ▲10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严禁外卖进公寓,严格执行公寓管理制度要求严禁异性同学及异性来访者进入宿舍。 2.服务要求 ▲1)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确保无偷盗案件发生。 ▲2)定期宿管员消防安全培训,宿管员应掌握扑灭初起火灾、报警等消防安全基本知识,落实责任人巡视。 3)应保持学生公寓整洁卫生,做到“五不”、“五净”,即不见积水、不见积尘、不见杂物、不漏收垃圾、不乱倒垃圾;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果皮箱净。 4)执行24小时抢修制度。应定期对公寓区所有建筑及各类配套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5)制定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与培训,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汇报学校,并配合学校对事件的调查。 ▲6)制定严格物业服务语言、行为规范,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服务质量。 7)设立服务投诉机构和电话,收集师生建议和意见,保证每一条建议和意见都有研究、有处理、有行动、有反馈。 ▲3.服务标准 1)学生公寓设施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公寓维修及时率要求达到100%,维修质量合格率要达98%。 2)师生满意率90%,投诉率低于5%。 ▲(五)疫情防控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疫情防控工作 (1)设置扫码信息采集点,对来往人员全覆盖实行扫码、查看健康码、测温管理; (2)负责做好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实训楼、学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图书馆、学生公寓、体育馆、公共场地、绿化区域等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防控相关工作。所需设备及药品由学校负责; (3)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员工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 (4)建立疫情专项应急处理制度; (5)做好入校人员的报备查验工作。 2.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礼仪、工作技能、管理制度、服务意识、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疫情防控知识等内容),培训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物业公司用人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 3.上班时必须佩戴工卡、穿统一制服,并注意文明礼貌。 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考核评价 (一)物业公司物业服务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控制,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等有关标准执行。 ▲(二)学校将依据《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物业服务日常行为规范及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内容及服务验收、经费结算办法定期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评价。 四、物业公司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管理服务,自觉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和监督,并接受服务对象(师生员工)的监督。 2.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礼仪、工作技能、管理制度、服务意识等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并持有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和资格证,而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上班时必须佩戴工卡、穿统一制服,并注意文明礼貌。
五、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 原则上不少于217人,但不是定额人数。参考岗位人数为:物业经理2人,安保岗位89人,宿管岗位51人,工程维修岗位22人,保洁岗位53人。投标人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服务要求合理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数量,自行安排员工的轮休顶岗。(详见附件2021年—2022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计划表)。 (二)人员素质条件 ▲1.物业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条件。人员各项素质符合行业要求,女性50岁以下,男性55岁以下,政历清楚,思想、作风端正,身心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2.安保人员一般素质条件。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1)年龄为18至45周岁,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2)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良好。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军队、武警部队的复员退伍军人。 2.岗位的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2人。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及3年及以上物业项目独立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责任心、原则性、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在本企业工作连续满2年的。 ▲(2)保洁服务管理人员,1人。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保洁管理工作经验,中专以上学历,熟悉各种清洁保养操作方法,熟练使用各种清洁器械,会电脑操作。 (3)普通保洁员,52人,要求积极肯干,工作态度良好。 ▲(4)工程服务管理人员,2人。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工程管理工作经验,中专以上学历,40岁以下,具有电工证,工作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强,精通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有一定的工程监督和成本控制经验,会电脑操作。 ▲(5)工程技工,20人。要求全部具有电工证,其中具有电工低压维修证3人,电工高压维修证1人,电梯安全管理员证1人,电梯操作证1人,食品类健康证2人。熟悉机电设备操作。 ▲(6)安保服务管理人员,6人。要求1)具有丰富的团队管理和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经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全面的安保、消防、交通管理知识。2)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日常工作计划的拟定,工作总结汇报的撰写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等办公设备,掌握基本的网络知识,能够处理简单的电脑(安防系统)故障。3)接受过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4)具备C1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 (7)普通安保人员,83人,其中1)监控员,15人。必须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或2年及以上从事监控工作经验,经学校保卫部门测试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监控系统。2)消防控制室值班员,9人。必须要有消防设备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3)巡逻岗,10人。要求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男性,身高达到1.70米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军队、武警部队的复员退伍军人,持有消防设备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的人员。 (8)宿管服务管理人员,1人。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高校宿舍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电脑操作。实事求是,有高度责任心。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能力强。 (9)宿管员,50人。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懂电脑操作。实事求是,有高度责任心,不贪小便宜。有较强沟通能力,富有爱心,能热心为住宿学生服务。 六、其它说明 1.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交通、巡逻等用车由物业公司负责。 2.管理用房:学校向物业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及安保人员夜间值班临时宿舍,由物业公司无偿使用,但水电使用费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3.物业公司使用水电费计收办法: (1)办公使用的水、电费,实行包干,每月水电费:220.00元; (2)工作人员入住宿舍使用的水费,按入住人数实行包干,每人每月水费:6.0元、电费按电表实际使用量计费,电费单价按南宁市水电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 (3)物业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含乙方工作人员入住宿舍使用的水、电费)由物业公司每季度向学校支付。 4.服务范围限于招标文件和协议范围,遇超出协议范围的情况采用有偿服务方式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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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提供服务时间:壹年 三、 提供服务地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及一分院(民族大道95号)、二分院(民乐路2号)、三分院(明秀西路113号)、四分院(明秀西路112-2号)。 四、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提交服务始至合同期满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机械、培训、技术支持、《协议》中包含的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每月末向采购人提交当月物业服务完成情况报告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月服务费。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南宁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投标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员工上岗前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4、中标人不得转包给第三者,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 5、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实地进行勘察,勘察费用自理。 六、对合同条款的调整 1、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本服务(或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2.物业公司须每月5号之前报各部门人数,如未达到合同要求人数,将按合同约定的平均人头费扣除;学生、教职工对物业部门投诉,经核实为有效投诉的,或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卫生不彻底、维修不及时、安保不力等问题的,每次扣2000元,在当月付款中扣除。3、每月不定期由学校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物业各岗位及团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单项一百分倒扣制(每项分值扣完为止),每月以100分减去当月被扣分值,得出当月单项考评分数,综合考核得分 =各单项考核得分之和/4 –人员配备考核扣分。96分及以上为良好;86-95分为合格;76-85分为基本合格,7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表见附件) 4、如当月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学校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将发警示函给物业公司,如果一个服务年度内被发警示函累计达三次,从第三次起,按物业服务费(月度)的1%扣除服务费;每增加一次基本合格加扣1%(考核表见附件) 5、如当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按物业服务费(月度)的5%扣除服务费;每增加一次不合格加扣5%;一个服务年度内,不合格月达三次的,除按规定加扣物业服务费外,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社会公示,作为不良记录,不允许该公司参加学校今后的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活动。(考核表见附件)
七、投标人如有以下材料,投标时请提供材料复印件: 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认证的证书,通过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证的证书,获得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等。 2.拟投入人员获得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 3.2018年以来,投标人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等相关奖项或荣誉证书的。 4.投标产品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5.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业绩物业管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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