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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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镜清洗消毒机 |
1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庆元县人民医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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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序号 |
采购要求 |
投标响应 |
1 |
可自动完成软式内镜的清洗(酶洗)、漂洗、消毒、漂洗、酒精风干、空气吹干等程序,符合卫生部相关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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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兼容洗消各个品牌的内镜。包括奥林巴斯、富士、宾得等品牌内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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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洗消各个种类的软式内镜,如胃、肠、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膀胱镜、超声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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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洗消内镜数量≥2条,可同步和异步清洗,一盆一镜,防止交叉感染。提供实物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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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符合《GB30689-2014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卫生要求》标准中对泄露测试系统的要求:启动洗消程序后,能够在与液体接触前完成自动检测内镜泄漏的测试程序,无需浸泡在水中靠人工观察内镜有无气泡、泄露,以确保内镜的安全。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证明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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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能够在洗消全程中,持续全自动监测内镜泄漏有无。并能够区分不同程度的内镜泄漏,自动采取相应不同的措施:监测到大漏,立刻停止洗消,并有声音及视觉报警;内镜存在小漏时,自动提供正向压力,防止水进入内镜,达到泄漏保护作用。洗消程序结束后,可打印记录测漏结果。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证明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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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复用型消毒液和灭菌剂,如邻苯二甲醛、复用过氧乙酸、复用戊二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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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具备消毒循环自动计数功能。应能显示消毒剂更换后使用天数及已消毒次数,也应能把消毒次数记录在打印纪录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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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具备消毒液、清洗剂和酒精储量不足均能自动报警功能,无需人工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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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备洗消过程全程记录追溯功能。可输入患者就诊病例号、使用内镜的编号、操作人员编并打印显示在记录中。能详细记录并自动打印实际洗消过程的每一步,显示相应的清洗时间、相应的消毒时间、相应的冲洗时间等。提供打印记录实物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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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独立内置的全自动整机自身消毒程序,单独调取,一键启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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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可设置8种以上的清洗消毒程序。设置输入后,可随意独立调取,供不同镜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而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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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具备防护消毒剂气体外泄的双层盖设计及漂浮盖防蒸汽形成设计。提供实物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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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打印系统应为机器内置集成,方便打印记录,利于实时查看和追溯。提供实物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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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消毒液储液槽及相应的消毒液泵,配有消毒液过滤器,以过滤杂质,确保内镜清洗消毒效果。提供消毒液过滤器实物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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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可以设置清洗剂稀释比例。可按若干毫升/秒的方式注入,可任意设定注入秒数,以达到相应的稀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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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有0.2微米绝对精度的空气过滤装置及洗消用水过滤装置,产生洁净空气和洁净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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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质期
▲1.1保修期≥2年,终身维修。
1.2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2.1合同生效后预付30%,设备到货验收后付60%,一年后付剩余全款10%。
3.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培训
5.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安装地点:庆元县人民医院
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需配合的内容。
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7.验收
7.1.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7.2.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8.交货
▲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2交货地点:庆元县人民医院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