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都江堰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警用装备1批。
货物名称/数量 |
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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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讲机(200台) |
1、全面兼容成都市800兆TETRA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 2、1.8英寸及以上彩色显示屏、强光下可视,中文操作界面,支持中文(拼音)、英文、数字等输入方式; 3、内置国产北斗定位模块并开通定位功能; 4、内置蓝牙模块,蓝牙协议版本4.0及以上; 5、具备以下基本功能:个呼、组呼、全双工免提通话、预占优先呼叫、呼叫显示、呼叫限制、通话组扫描、迟后进入、优先监听组、动态重组、双向鉴权、环境监听、缩位拨号、拨号规则、通话提示、背景组、遥晕、遥毙、单站集群提示、超出服务区显示等功能; 6、具备弱信号区域预警功能:当手持电台进入弱信号区以及从弱信号区回到强信号区时,可分别给予提示音提醒; 7、具备路航功能:手持电台用户实时获取指定终端的相对距离和相对方位,从而快速找到指定终端位置; 8、具备PTT锁定默认组功能:手持电台接收到非默认组的组呼,用户按下【PTT】键将挂断当前呼叫,并发起对默认组的呼叫; 9、具备单独工作模式:工作人员单独执行任务时,当手持电台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下任意键,即自动触发报警; 10、具备组呼探测器功能:手持电台在收到组呼时,自动发送预定义状态消息,用于通知指挥调度中心该手持电台接收到组呼; 11、具备数据功能:支持状态消息、闪信、短数据业务、WAP等数据等功能,长短信字收发符数≥500个汉字; 12、具备遥晕增强功能:被遥晕的手持电台支持位置信息继续上报、伪关机、环境监听; 13、具备空口写频功能。 ▲14、环境指标:≥IP68(防尘、防水)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 ▲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 |
2 |
车载台(10台) |
1、全面兼容成都市800兆TETRA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 2、2.0英寸及以上彩色显示屏、强光下可视,中文操作界面,支持中文(拼音)、英文、数字等输入方式; 3、内置国产北斗、GPS双定位模块; 4、内置蓝牙模块4.0,具备蓝牙写频及蓝牙升级功能; 5、内置大功率扬声器,功率:≥4W; 6、防水等级:≥IP54; 7、具备以下基本功能:个呼、组呼、全双工免提通话、预占优先呼叫、呼叫显示、呼叫限制、通话组扫描、迟后进入、优先监听组、动态重组、双向鉴权、环境监听、缩位拨号、拨号规则、通话提示、背景组、遥晕、遥毙、单站集群提示、超出服务区显示等功能; 8、具备通告组功能:通告组可同时关联多个组,发起通告组呼叫时,手持电台无论守候在哪个组,均可优先听到此通告组呼叫; 9、具备弱信号区域预警功能:当基地台进入弱信号区以及从弱信号区回到强信号区时,可分别给予提示音提醒; 10、具备路航功能:基地台用户实时获取指定终端的相对距离和相对方位,从而快速找到指定终端位置;; 11、具备PTT锁定默认组功能,基地台接收到非默认组的组呼,用户按下【PTT】键将挂断当前呼叫,并发起对默认组的呼叫; 12、具备工单功能,调度中心通过短数据业务给基地台发送任务指令,基地台可以接受或者拒绝该任务,并将任务情况反馈给调度中心; 13、具备组呼探测器功能,基地台在收到组呼时,自动发送预定义状态消息,用于通知指挥调度中心该基地台接收到组呼; 14、具备数据功能:支持状态消息、闪信、短数据业务、WAP等数据等功能,长短信字收发符数不少于500个汉字; 15、具备临时更改组扫描设置。 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 |
3 |
耳麦(200付) |
1、要求适配于800兆手持电台; 2、喇叭单体电性能参数: 2.1、阻抗:90Ω±15% ; 2.2、灵敏度:110±3dB/@1KHz; 3、麦克风指向性:全指向; 4、麦克风灵敏度(单体):-40±3dB/@1KHz; 5、麦克风阻抗:2.2±0.5K0hms; 6、麦克风失真度:≤3%。 |
4 |
执法记录仪(100个) |
▲1、设备外形尺寸应≤85×60×30mm,采用可更换内置锂电池设计,设备质量(背夹等其它外接设备除外)≤175克;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IP68要求(已检测报告荷载内容为准); 2、图像修复功能: 设备在常用分辨率(1920*1080、1280*720)条件下图像几何失真应≤20%; ▲3、照片分辨力:设备拍照有效像素数应≥8000×4500,且在设备最大分辨率条件下照片分辨力应≥1000线(已检测报告荷载内容为准); ▲4、定位及无线传输功能:执法记录仪可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内置GPS模块;设备内置无线传输模块;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向平台传输视频图像,图像分辨率1080P/720P/480P可设置;可接入移动、联通、电信4G SIM卡,实现无线传输功能;具备H264和H265编码方式,H.265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在分辨率为1920×1080 30帧/s时,1小时录制文件应≤2.5GB(已检测报告荷载内容为准); 5、遥控操作:执法记录仪可使用无线遥控方式完成全部或部分操作,如启动/停止摄录等; 6、开机时间: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应≤30s; 7、绝缘电阻:具有充电器接口的执法记录仪,其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的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它导电电路与易触及部件间的绝缘电阻应≥1000MΩ; 8、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且不低于3m,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9、视频性能:执法记录仪记录在视频分辨率1920×1080下测得:视频分辨力为800线;在视频分辨率1280×720下测得:视频分辨力为500线; 10、视场角:设备在常用分辨率(1920*1080、1280*720、848*480)条件下应≥100°; ▲11、电池工作时间及充电时间:执法记录仪应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电池工作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应满足GA/T947.2-2015 4.1中A级要求,在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存储的信息不丢失;可通过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随机配备的充电设备(如:专用适配器、车载充电器等)对电池充电,充电时应有明显的充电及完成状态指示;电池充电时间应≤2h(已检测报告荷载内容为准); 12、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执法记录仪应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执法记录仪可进行常见的文本格式浏览,包括但不限于txt、doc或pdf等格式; 13、自由跌落:裸机跌落高度2000mm,水泥地面,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 14、日志记录:执法记录仪应能自动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开/关机时间、摄录起始时间、录音起始时间和照相时间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记录应准确,日志的读取和清除应通过授权设备操作完成; ▲15、语音功能:设备具有语音播报功能,开启后可在开机、录像、录音、重点文件标记时进行语音播报,并具有语音操控功能,可通过语音指令控制样机开始/停止摄像,开始/停止录音,拍照,关机操作(已检测报告荷载内容为准); ▲16、扫码注册及对讲功能:设备可通过扫描平台端生成的二维码完成注册;通过平台开启语音对讲功能后,终端与同一群组内终端之间或终端与平台间可进行语音对讲。在同一群组内,终端与终端之间可进行视频通话(已检测报告荷载内容为准); 17、可拓展功能:设备可拓展人脸识别功能、车牌识别功能。 18、存储要求:执法记录仪存储容量应≥32G; ▲19、防爆功能要求:设备应具备防爆功能,能够在危险的气体下正常工作,具备防爆等级:Exic II BT4 Gc,且符合GB3836.1-2010/GB3836.4-2010标准要求,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20、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5 |
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工作站 (17台) |
1、控制台外部尺寸:长度≥1750mm;宽度≥1144mm;高度≥920mm(高度为桌面高度),能够分体搬运安装,满足不同安装环境要求。除身高足长体重设备单独摆设以外,其他设备均内置于一体化采集工作台内; 2、台面采用木质面板和钢板结合,冷轧钢板厚≥1 mm,主体结构钢板厚度≥1.5mm,表面防刻划、防酸、耐磨、耐用、易清洁。 3、人像采集相机杆采用铝合金材质,可通过被采集身高自动控制照相设备升降,升降行程500mm。可调节上、下、左、右方向; 4、液晶显示器倾斜30度平卧放置,即不能阻挡民警观察全场的视线,又不能影响操作显示,同时在按指纹时看清楚屏幕; 5、键盘使用桌面下方活动托盘;采集柜桌面集成随身物品采集区域;该区域包含刻度尺,刻度尺范围≥L300mm*W300mm,最小刻度为1mm; 6、所预留的内部位置能够安装工控机、打印机、显示器、指掌纹采集仪、银行卡采集器、手机信息采集仪、二代证阅读器;显示器、指掌纹采集仪、二代证阅读器采用嵌入式安装。 7、控制台台面及柜体各处边缘全部做圆弧处理。 8、工作环境:温度-15 ºC-40 ºC 湿度≤90%; 9、存储环境:温度-5 ºC-50 ºC湿度≤7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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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采集平台软件(17套) |
1、采集指掌纹:平面指纹(上下拼接)、滚动指纹(三面滚动)、掌心掌纹、侧掌纹等的智能采集,在一定程度上自动适应各种类型的指掌纹,如干湿程序不同的人群等; 2、人员足迹采集:软件会依序自动驱动足迹采集设备,并以引导采集的方式提示民警对嫌疑人的足迹进行采集,且在采集后自动将人员详细信息复用给上级已建的足迹系统,最后会将足迹系统中生成的足迹编号回传。 3、手机采集:系统会自动将人员信息传递给相应的手机采集系统,并打开手机采集界面,提示民警在该界面对嫌疑人的手机进行采集,采集的手机信息会自动保存到当地已建的手机采集平台中,采集完成后再将手机系统中的人员编号传回警综, 系统中包含的所有系统软件实现无缝整合,按照采集流程自动调用软件,再由该软件对各种硬件进行自动驱动以进行各种生物信息的采集。 4、采集人脸三面照:系统按采集顺序会自动调用佳能100D或1200D单反数码相机,实现违法人员三面照的智能采集,具体软件功能包括: · 检测图像中是否有人脸,若有人脸,则自动定位眼睛位置,判断人脸双眼间距是否过小; · 判断人脸图像的模糊程度、曝光程度、对比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 判断人脸图像是否存在阴阳脸、姿态是否是正面; · 判断检测到的人脸图像眼睛是否闭合,对眼睛闭合的人脸图像给出提示; · 判断检测到的人脸图像是否佩戴眼镜、眼镜是否有反光; · 根据指定的人脸标准化模板对检测到的人脸图像标准化,输出标准大小的人脸图像; · 根据人脸单项质量分值,计算出人脸综合质量评分。 5、违法人员身份核实及反馈 6、全国“TF”布控人员检索、比对及反馈 7、采集系统软件必须与成都市公安局采集管理平台系统无缝关联。 8、采集数据,必须自动提交成都市公安局指掌纹系统、人脸系统、足迹系统,并自动实现数据入库和比对。 9、人脸数据自动提交本地人脸库,并自动实现与人脸自动识别系统数据库中的,常口数据、全国在逃人员人脸库数据进行及时比对、反馈,以实现自动提示采集民警当前被采集人员的真实身份、是否属在逃人员等。 系统中包含的所有软件、硬件设备均实现无缝整合,按照预定好的业务规则自动调用该软件,再由该软件对各种硬件进行自动驱动以进行各种生物信息的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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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掌纹采集系统(17套) |
1.平面掌纹采集窗口≥118.9 mm x 118.9 mm; 2.指纹有效采集面积≥32.5mm×32.5 mm; 3.面积允许误差为±0.4 mm; 4.图像分辨率500dpi,允许误差为±1%; 5.图像灰度级为每个像素点灰度量化为256级; 6.光学畸变≤1%; 7.活体指掌纹采集仪采集窗口不覆膜; 8.指纹采集和掌纹采集为一体化设备; 9.指掌纹采集仪支持:平面指纹采集(上下拼接)、滚动指纹采集(三面拼接)、四连指采集、中心掌纹采集及侧掌采集; 10.采集高清晰暗背景光学成像系统; 11.采用大面阵掌纹采集技术,生成无拼接掌纹图像; 12.具备十指滚动指纹采集、十指平面指纹采集、掌纹采集、侧掌采集功能; 13.支持指纹采集、图像拼接;支持掌纹采集、图像拼接; 14.支持指掌纹远程入库;支持指纹前科库查重结果反馈,自动鉴定。 15.、指掌纹采集软件必须嵌入集成到综合信息采集软件内,指掌纹数据自动实时上传成都市公安局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10.0中心数据库,并实现指纹查重比对,比对结果20分钟内反馈采集端,实现指纹倒查比对,比对结果30分钟内反馈到指掌纹倒查终端检视,整个提交比对自动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
8 |
高拍仪(17台) |
1、扫描元件:CMOS 2、像素:500万 3、最大分辨率:2592x1944dpi 4、扫描范围:A4,A5,A6,A8 5、扫描速度≤1秒 6、日扫描量:≥3000页 7、接口类型USB2.0 8、扫描模式:彩色、灰阶、黑白 9、色彩位数输入:48位,输出:24位 10、输出格式PDF,BMP,JPEG,TIFF,多页PDF 11、采集软件必须嵌入综合采集平台软件,在综合采集平台软件框架内引导式采集,并与成都市标采管理平台软件无缝关联,自动上传建档,无需人工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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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迹采集系统(17套) |
1、通过USB与计算机相连,自动采集嫌疑人足迹; 2、采集到的足迹图像完整、清晰、自动校正变形,自动标注比例尺,可以打印输出1:1图像; 3、可以采集精细的鞋底花纹,达到足迹认定精度要求; 4、图像区域:350mm(L)*150mm(W) 5、图像灰度:256级 6、光学畸变(F):0.1%<F<1% 7、物理分辨率:≥150DPI 8、采集速度:<10秒 9、接口:USB2.0 10、工作温度:-10摄氏度至40摄氏度。 11.系统软件必须嵌入综合采集平台软件,在综合采集平台软件框架内引导式采集,并与成都市足迹系统数据库无缝关联,自动上传入库,无需人工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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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1套) |
1、主机性能参数 操作系统:Windows 10; 内存:8G 存储:固态硬盘256G CPU:英特尔酷睿i5双核处理器 分辨率:1920x1080 内置WiFi、无线蓝牙模块。 2、专业设备参数 专业设备由智能图像快采仪、可视化交互扩展屏和电子手写签名板组成。实现涉案电子证据一站式规范化、智能化、流程化的高效提取。 智能图像采集:设备支持智能OCR识别,可快速录入人员证件信息以及采集固定涉案物证信息(事主手机、涉案相关票据与银行卡等信息)。同时支持智能识别红包、转账、二维码等信息。 可视化交互:支持事主查看提取全过程,确认取证结果和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内容,实现取证过程透明化。 电子签名:优化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的归档流程,实现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的一站式制作、签名与归档,提升办案效率。 3.专业设备硬件参数 电磁手写屏:10.1寸; 分辨率:1280 x 800; 摄像头:主摄像头1000W像素,副摄像头200W像; 电磁手写笔:被动式无源笔(无按键)。 4、设备配件 电源适配器、无线鼠标、设备连接线、三合一USB数据线、物证拍摄垫。 5.支持案件信息录入、涉案物证信息采集、电子数据提取;支持一键自动生成取证报告,智能生成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支持电子签名,实现证据提取现场确认;支持利用OCR智能识别技术对图像(身份证、手机参数、账单信息、红包/转账信息等内容)进行结构化处理;支持数据自动导入现场勘查系统,并在现场勘查系统内对数据进行关联建库和管理应用。 6.案件信息采集 (1)基本信息编辑录入 1)支持录入案件的各项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号、警情编号、案件名称、涉案金额、简要案情和备注信息等内容; 2)支持信息校验。 (2)案件类别录入 支持对电诈类案件类别进行关键词搜索和录入。 (3)勘验时间 支持自动录入当前时间作为勘验时间。 (4)侦查员信息录入 1)支持自动录入当前侦查员账号、姓名与单位的基本信息; 2)支持侦查员历史记录选择与手动录入; 3)支持勘验地点历史记录选择与手动录入。 7.人员信息采集 (1)报案人\受害人信息 1)支持录入或通过身份证智能识别录入报案人基本信息; 2)支持录入报案人手机号码、现住地址、职业信息; 3)支持对身份证、手机号码内容进行校验; (2)嫌疑人信息 1)支持对嫌疑人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包括人员姓名、支付宝账号、银行账号、手机号码、QQ账号、财付通账号和其它自定义账号信息进行录入; 2)支持添加多个嫌疑人员; 3)支持对手机号码内容进行校验; 4) 支持自动识别银行卡开户行。 8.物证信息采集 (1)支持物证图片采集和物证信息录入; (2)支持物证参数智能采集,自动识别提取手机系统、系统版本、手机型号、IMEI1、IMEI2、MEID、MAC地址、机身容量等信息; (4)多物证提取 支持对多个物证进行引导式提取和管理,可添加/删除/编辑物证信息。 9.电子数据提取 (1)APP数据提取 1)支持通过接触式与非接触方式精准、快速提取微信、QQ、陌陌、旺信、闲鱼、易信、邮箱、支付宝、财付通、银行转账、扫码转账等应用的相关涉案信息。 2)支持通过非接触方式精准、快速提取微信、QQ等即时通讯APP内事主指定的与嫌疑人之间的全部通联记录。提取的数据内容包括:事主与嫌疑人的账号ID、昵称、聊天记录、语音、视频、图片、文件、红包、转账、网址、二维码等; 3)支持一次提取多个指定账号的聊天记录内容; 4)支持通过截屏/拍照/手机导入/本地导入/无线导入方式对事主手机中的图片和视频等其他涉案数据进行提取并分类; 5)支持通过智能OCR识别技术、云数据提取技术等方式对转账记录、交易记录、银行卡、票据等资金流数据进行全面提取;支持账单信息、红包/转账信息智能识别与结构化处理。 6)支持无线导入。无需安装插件,无需消耗流量,可按分类直接无线导入截屏、录屏、语音等涉案文件。 (3)涉诈APP提取 支持对事主手机中安装的涉诈APP安装文件进行一键提取,提取内容包括:APP名称、安装路径、安装文件大小、MD5值等信息。 (4)通话录音 支持通过手机导入/本地导入/无线导入方式,对事主手机内的涉案音频文件进行提取。 (5)手机通联记录 支持通话记录、短信息结构化提取。 10.涉诈APP检测分析工具 1)APP来源信息获取:支持获取APP的二维码链接信息、下载网址信息。 2)APP安装包获取:支持从手机获取APP安装包,同时支持以扫描二维码、输入下载网址从网络下载及从本地导入等方式获取APP安装包。 3)APP安装包信息:支持从安装包中读取APP的名称、图标、包名、版本号等基本信息,以及APP的打包者、所有者、发布者、序列号、有效期、证书指纹、签名算法、签名版本等签名信息。 4)APP安装包MD5:实现计算APP安装包文件的MD5值 5)实时网络数据包获取:支持获取APP的实时网络数据包,包括数据包流向、时间、大小、协议类型、发送地址、接收地址等。 6)实时系统日志信息获取:支持获取APP的实时系统日志。 7)网络访问记录:支持对获取的实时网络数据包自动分析及统计,按协议类型分类显示地址信息,支持对地址信息进行智能标注,标注地址关联的APP打包商、APP客服运营商等。 8)应用行为记录:支持获取APP的行为记录信息,包括APP是否有获取联系人、通话记录、日历、短信等行为,以及是否有获取粗略的位置信息、获得精确的位置信息、访问GPS、修改联系人、修改通话记录、修改日历、搜索Wifi、搜索基站、拨打电话、写短信、发送短信、修改/更新系统设置、访问摄像头、访问麦克风、访问电话状态、读外部存储、写外部存储、获取设备账号等操作手机行为。 9)检测过程截屏:支持检测过程中一键截屏。 10)检测过程屏幕录像:支持检测过程自动屏幕录像。 11.APP分析模块 1)检测过程回放:支持检测过程回放,回放内容包括实时网络数据、实时系统日志、网络访问记录、应用行为记录和APP操作过程录像。 2)网络访问记录导出:支持网络访问记录导出CSV文件。 3)网络地址查询:支持点击网络地址自动查询该地址关联的运营商、服务器位置、注册时间等信息。 4)支持查看检测过程对地址信息进行智能标注的结果信息,包括地址关联的APP打包商、APP客服运营商等。 5)网络访问记录溯源:支持网络访问记录溯源到抓取的对应网络数据包。 6)AB点数据过滤:支持拖动播放进度条上的AB点对检测结果数据进行过滤显示。 7)AB点书签:支持将AB点数据添加到书签。 8)AB点播放:支持拖动播放进度条上的AB点,设置播放区间进行AB点循环播放。 12.完成取证确认 支持对提取的数据进行预览与统计汇总;展示提取的案件信息、人员信息、物证信息和各类电子数据。 (1) 时序分析 对已采集数据进行智能时序分析,智能还原案件关键流程,并对重要信息进行标注。有助于受害者重组被骗过程。 (2) 信息分类汇聚 对已采集数据进行分类智能汇聚,按类别统计并支持查看详细信息。 13.数据管理 (1)数据浏览 1)支持通过多维度对案件信息进行搜索;通过提取时间、关键词、人员姓名、手机号码、涉案金额、证件号码进行搜索查询。 2)支持列表中对数据进行查看、删除、上传等操作。 3)支持对提取的各类信息进行详细浏览; 4)支持以会话模式浏览聊天记录。 (2)数据上传 支持单条或多条数据实时上传至现勘系统。 (3)语音导出 支持对提取的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中的嫌疑人语音进行批量导出,可通过选择嫌疑人昵称、账号实现特定嫌疑人关联语音的精确导出。 14.报告与智能笔录 (1)提取报告 对提取的数据自动生成提取报告并生成MD5值,可导出报告。 (2)智能笔录 支持按笔录模板一键自动生成笔录,支持笔录内容编辑修改。 (3)电子签名 支持通过电子签名对笔录内容进行确认,签名自动填入智能笔录。 15.系统功能 (1)用户注册 支持用户通过手机号、警号等信息进行注册。 (2)用户登录 支持现勘账号、警号或手机号码登录系统。 (3)系统更新 支持系统自动更新。 (4)修改密码 支持用户进行密码修改。 (5)必填项录入在线配置 支持对案件信息内容的必填项按单位需求进行在线配置。 16.在线化运营管理 (1)支持在线化授权管理,实现用户权限管理与数据安全管控。 (2)支持在线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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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测速仪(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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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控制系统: 雷达、相机、显示屏和锂电池一体化设计 2. 监控车道: 1~4条车道 3. 抓拍图片分辨率: 1600x1200 4. 测速范围: 10~250km/h 5. 抓拍捕获率: 不低于98% 6. 车牌识别率:不低于95% 7. 识别准确率: 不低于96% 8. 图像格式: JPEG 9. 图片数量: 1~3张/车可选 10. 速度误差: -3km/h~0km/h(车速小于100km/h),-3%~0%(车速不小于100km/h)优于国家标准 11. 处理器: Intel D2550(1.86GHz)双核四线程处理器 12. 操作系统: Linux 13. 显示屏: 使用8.4英寸高亮度LED触控工业显示屏,分辨率不小于1024x768 14. 闪光灯: 采用主控系统电池供电,回电时间在0.1~3秒之间,闪光次数不低于300万次 15. 内存: 2G 16. 存储容量: 32G 17. 数据接口: USB接口2个,10/100/1000M以太网口2个 18. 功耗: 不超过18W 19. 工作电压: 10.8V~13.4V 20. 工作温度: -40oC~60oC |
对讲机、执法记录仪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都江堰市公安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285号)。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采购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验收。
一、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缺漏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二、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等所产生的费用并免费提供产品清洁服务。
质保期一年。
质保期一年。
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646800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一、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云平台进行递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说明:按照招标文件3.3.6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三、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说明:按照招标文件3.3.6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四、★投标人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3.3.6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