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必须全部响应)
一、保险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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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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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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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及承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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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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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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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所属及管理的市政公共设施所引发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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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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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500万元,每次200万元,人身伤亡100万元/人次,财产损失20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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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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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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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所属及管理的窖井盖所引发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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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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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400万元,每次200万元,人身伤亡100万元/人次,财产损失20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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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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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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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泗门镇所属或负责管理的60公里排水污水管网及6只泵站引发的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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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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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800万元,每次300万元,人身伤亡100万元/人次,财产损失200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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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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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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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泗门镇所属或负责管理的60公里排水管网及6只泵站、5304杆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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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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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公里排水管网保额10400万元,6只泵站2600万元、5304杆路灯保额2600元/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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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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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所属及管理的市政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人行道、交通设施、河道、护栏、绿化、路灯、环卫设施等设施。
2、泗门镇所属或负责管理的5304杆路灯,日常的灯或线损坏不在保险责任内。
二、服务要求
1、保险服务基本要求
1.1供应商应设有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热线电话和日常工作日的服务热线电话,派专人负责受理理赔接、报案,并对各类保险事故进行准确、迅速和便捷的理赔服务。
1.2建立系统化的安全工作资料库和承保、理赔档案。
1.3密切配合采购人提供统一模式、统一质量的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服务。
1.4必须对参保人员信息制定保密措施,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信息泄露。如发生泄露事件,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取消本项目资格。
1.5采购人提供承保名单后,中标供应商须在约定时间内将保单生效。
1.6宣传、告知服务:中标供应商每个乡镇须安排至少三次宣传活动,提供足够数量的《保障告知书》,告知每位被保险人的保障信息及所享受服务。
2.理赔服务基本要求
2.1出险报案可由个人、投保单位经办部门等报案。
2.2报案方式可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
2.3报案时间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如超出此时限,中标供应商不得以通知延迟为理由提出增加勘查、调查等有关费用。
2.4提供上门服务,遇到特殊情况的,应按要求随叫随到。
2.5赔付时效:
2.5.1发生保险事故时免费协助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相关资料;确认属于保险服务范围的,中标供应商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支付赔款。。
2.5.2理赔资料不齐全,中标供应商须及时通知客户或服务业务员补齐理赔资料。
2.6提供简单、方便的理赔程序,开通保险知识咨询、理赔报案等一站式服务,提供预付赔款、送赔上门、协助安抚出险家属解释工作等的理赔服务。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包括本次项目实施物资、设备、劳务、管理、材料、交通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