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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法院审判辅助集约事务中心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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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发布 50页 文档编号:202112080000199772 需下载券:10
嘉兴法院审判辅助集约事务中心服务项目

磋  商  需  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嘉兴地区法院建设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中心包含立案环节(含线上)、审判过程中材料补充环节以及结案后的全部系统生成或经由法院扫描窗口数字化加工形成的电子卷宗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编目并归集到相应各级目录下的服务,完成后相关材料自动入卷供法官、书记员在办案办公平台查阅。实现电子卷宗编目由原来的各自分散处理转变为专人专岗、统一标准的集约跨域处理,提升机关效能及编目效率。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机制,嘉兴全市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数字中心项目以建成“标准化团队主导+社会化服务协助+精细化管理保障+信息化平台支撑”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新模式为目标,实现审判辅助事务从分散粗放向专项集约转变。

本项目包含两部分内容:

1、 省法院集中编目中心嘉兴两级法院电子卷宗编目服务(服务期一年)

在全省法院集中编目中心为嘉兴地区两级法院提供将包含立案环节(含线上)、审判过程中材料补充环节以及结案后的全部系统生成或经由法院扫描窗口数字化加工形成的电子卷宗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编目并归集到相应各级目录下的服务,完成后相关材料自动入卷供法官、书记员在办案办公平台查阅。实现电子卷宗编目由原来的各自分散处理转变为专人专岗、统一标准的集约跨域处理,提升机关效能及编目效率。预估每月电子编目数量不超过30万页。

项目应提供可供项目长期使用(10年以上)的场地,并依据电子卷宗集中编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具有编目服务经验的服务团队(8人以上),通过完备的服务方案设计(包含场地装修、现场管理、信息安全、操作流程、编目规则、人员培训、应急处理等)为法院提供可持续的高效优质编目服务。

项目场地应具备法院内网光纤接入条件,即设置独立机房并配备符合法院要求的相关设备(如独立门禁、气体消防、安防监控、烟雾报警、不间断供电及其他异常监测设备等);网络带宽应充分考虑电子卷宗编目服务的线上传输需要,同时按照一主一备进行架构设计,保障不间断服务;网络架构应充分考虑信息安全,信息交互必须通过光闸、加密机,同时方案设计要适当考量发展要求,需能满足未来的一定扩展。

其他要求

项目熟悉程度

投标人须对法院电子卷宗编目工作的内容、流程、操作有较为系统、全面、深入的了解,能够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给出符合要求规范且确保长期、稳定、高效的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具备服务省级以上行政机关单位全省范围大型项目的经验。

项目场地要求

应提供可供项目长期使用(10年以上)的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项目场地须具备完整性、独立性、安全性、可拓展性、可维护性并具有较高的智能化水平

可拓展备用场地须与项目场地处于同一物理地址且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投标人须保障项目可拓展备用场地可随时依据法院服务需求进行拓展改造并投入使用。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为保障项目初期的平稳交接运行,投标人须提项目服务团队。

负责电子卷宗编目服务的工作人员须具备3个月以上的编目相关工作经验;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投标人企业从业两年以上并具备6个月以上的编目相关工作经验。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明确项目组成人员姓名人员资质、人数、从业经历等,在项目实施阶段,不允许中途更换项目主要人员。

项目信息安全要求

项目场地须接入法院内网并具备完整网络架构设计及所需的信息安全设备。

项目所用全部办公设备须符合法院国产化信息安全要求。

项目工期要求

项目场地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改造并通过法院验收符合投入使用标准。

项目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安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并能投入使用。

项目服务工作团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组建完毕并按照法院要求全员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项目运营管理要求

项目所用场地及所有相关硬件设备的后续维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应有具体保密措施使得案卷信息不被泄露,应有保障服务质量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考核激励制度并且具有详细的实施内容。

项目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安排专门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管理服务的实施并负责与服务法院进行对接。投标人在接到服务法院反馈后须在20分钟内做出响应,提供不间断服务直至结束.

投标人须建立完善的内部培训机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频次等,通过不断内部优化为服务法院提供可持续的长效优质服务。

2、 嘉兴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场地设计及装修

嘉兴市中级人法院内集约中心场地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供应商应对提供的场地进行设计、布局(包含场地装修、设备购置、信息安全、操作流程、编目规则、人员培训、应急处理等),为法院提供可持续的高效优质编目服务,同时包含全省法院集中编目中心嘉兴地区两级法院服务内容。

场地设计及装修见下面清单(工程量以最终结算为准)

工程名称:审判辅助事物集约中心室内装修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

1

2

成品装饰木门及门套(单开)

1

3

成品装饰木门及门套(双开)

1

4

吊顶轻钢龙骨基架

M2

130.6

5

造型吊顶细木工板基层

M2

130.6

6

9mm厚纸面石膏板吊顶天棚

M2

130.6

7

走廊反光槽制作

45

8

窗帘盒

55

9

喷刷乳胶漆

M2

325

10

地台木龙骨细木工板基层

M2

73

11

地面实木地板铺设

M2

148

12

120MM不锈钢踢脚线

54

13

布艺窗帘安装

M2

35

14

电源线布设,电器照明安装

M2

325

15

智能化管线敷设、设备安装

1

16

办公工位桌

17

17

办公椅

16

18

墙面光宣传制作安装

1

19

电子显示屏、移动屏安装

1

20

装饰设计费

1

21

空气检测、卫生清洁等费用

M2

325

22

合计

 

 

23

施工管理费

 

 

24

总计

 

 

三、技术及商务要求

项目熟悉程度

投标人须对法院电子卷宗编目工作的内容、流程、操作有较为系统、全面、深入的了解,能够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给出符合要求规范且确保长期、稳定、高效的服务方案。

项目工期要求

项目场地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改造并通过法院验收符合投入使用标准。

项目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安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并能投入使用。

项目服务工作团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组建完毕并按照法院要求全员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项目运营管理要求

项目所用场地及所有相关硬件设备的后续维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应有具体保密措施使得案卷信息不被泄露,应有保障服务质量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考核激励制度并且具有详细的实施内容。

项目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安排专门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管理服务的实施并负责与服务法院进行对接。投标人在接到服务法院反馈后须在20分钟内做出响应,提供不间断服务直至结束

投标人须建立完善的内部培训机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频次等,通过不断内部优化为服务法院提供可持续的长效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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